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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0年淮安开发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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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淮安开发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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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淮安开发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0-03-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声明及提示

    一、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发行人董事会已批准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全体董事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

    发行人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部门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三、主承销商勤勉尽责声明

    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内容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投资提示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主管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所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债券风险作出实质性判断。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

    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自行负责。

    五、其他重大事项或风险提示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作任何说明。

    投资人若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六、本期债券基本要素

    债券名称:2010年淮安开发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发行总额:人民币12亿元人民币。

    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期限为7年,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利率为6.80%(该利率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4.45%确定,Shibor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5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2.35%,基准利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网点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

    发行对象: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

    信用级别: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

    质押担保:本期债券采用应收账款质押的担保方式。经淮安市人民政府批准授权,淮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与发行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市分行共同签署《应收账款质押合作协议》,质押应收款共计42.72亿元。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指淮安开发控股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指发行人发行的总额为12亿元的2010年淮安开发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0淮安开发债”。

    本次发行:指本期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2010年淮安开发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国家发改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证券登记机构: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主承销商、债权代理人、宏源证券: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团:指主承销商为本期债券发行组织的由主承销商、副主承销商和分销商组成的承销团。

    余额包销:指承销团成员按照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承销义务销售本期债券,并承担相应的发行风险,即在规定的发行期限内将各自未售出的本期债券全部自行购入。

    工作日:指北京市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含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元:指人民币元。

    《BT协议》:指《投资建设与转让收购(BT)协议书》。

    《还款协议》:指《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淮安开发控股有限公司之应收款项还款协议》。

    《债权代理协议》:指《淮安开发控股有限公司与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公司债券债权代理协议》。

    市政府:指淮安市人民政府。

    市人大常委会:指淮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开发区:指淮安经济开发区。

    开发区管委会:指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监管银行: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市分行。

    第一条 债券发行依据

    本期债券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10] 517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第二条 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淮安开发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淮安经济开发区厦门西路6号

    法定代表人:刘晓松

    联系人:陈俊西

    联系地址:淮安经济开发区厦门西路6号

    电话:0517-83332135

    传真:0517-83711622

    邮政编码:223005

    二、承销团

    (一)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 号宏源大厦

    法定代表人:冯戎

    联系人:安锐、周洪刚、陈辉、陈军勇、徐克勉、占利民、周春燕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恒奥中心B座5层固定收益总部

    电话:023-67765221 67766113 010-88085368

    传真:023-67765388

    邮编:100140

    (二)副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西安市东新街232号信托大厦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联系人:潘雪鸿、刘晗、曾志发

    联系地址:北京市崇文区广渠门忠实里南街甲6号远洋德邑A座1509室

    电话:010-87758807/87750979

    传真:010-87750950

    邮编:100022

    (三)分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26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梁曦婷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台南街甲1号东方亿通大厦4层

    电话:010-68062022

    传真:010-68059099

    邮编:100045

    (四)分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国际大厦A幢

    法定代表人:王珠林

    联系人:张崇

    联系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2号汇日央扩国际大厦808室

    电话:028-62828562

    传真:028-62828565

    邮编:610050

    (五)分销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

    法定代表人:况雨林

    联系人:郑蓓蕾

    联系地址:北京西城金融街武定街6号卓著中心306室

    电话:010-66220682

    传真:010-66220148

    邮编:100140

    (六)分销商: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主楼5楼

    法定代表人:吴志明

    联系人:胡瑜萍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主楼17楼

    电话:020-87322668-313

    传真:020-87325030

    邮编:510095

    三、托管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5层

    法定代表人:刘成相

    联系人:张惠凤、李杨

    电话:010-88086325/88087972

    传真:010-88086356

    邮政编码:100032

    四、审计机构: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云南路31-1号苏建大厦21层

    法定代表人:詹从才

    联系人:龚瑞明、薛婉如

    电话:025-83319371

    传真:025-83319571

    邮政编码:210008

    五、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6 号北京招商国际金融中心 D 座 12 层

    法定代表人:毛振华

    联系人:郭承来

    电话: 010-66428877

    传真: 010-66426100

    邮政编码: 100029

    网址: http://www.ccxi.com.cn/

    六、发行人律师: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D座14层G室

    负责人:文道全

    经办律师:李涛、刘星

    电话:010-65546900

    传真:010-65544066

    邮政编码:100027

    七、监管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市分行

    住所:淮安市健康西路166号

    负责人:张更生

    联系人:王洪

    联系地址: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30号(中国农业银行淮安市新区支行)

    电话:0517-83612303

    传真:0517-83612310

    邮政编码:223005

    第三条 发行概要

    一、发行人:淮安开发控股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2010年淮安开发控股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0淮安开发债”)。

    三、发行总额:人民币12亿元整。

    四、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期限为7年,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利率为6.80%(该利率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4.45%确定,Shibor基准利率为发行首日前5个工作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网(www.shibor.org)公布的一年期Shibor(1Y)利率的算术平均数2.35%,基准利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五、发行价格:债券面值100元,平价发行,以1,000元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六、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托管记载。

    七、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网点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

    八、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采取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

    九、发行期限:3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至2010年3月26日。

    十、发行首日: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1日,即2010年3月24日。

    十一、起息日: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3月24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十二、计息期限:本期债券计息期限自2010年3月24日起至2017年3月23日止。

    十三、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1次。本期债券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即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5年付息首日(2015年3月24日)提前偿付本金3亿元,存续期第6年付息首日(2016年3月24日)提前偿付本金4亿元,存续期第7年付息首日(2017年3月24日)偿付剩余本金5亿元,由登记机构按比例注销债券持有人所持有的部分本期债券。最后3年到期利息随当年兑付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首日起不另计利息,当年兑付本金部分自兑付首日起不另计利息。

    十四、付息首日: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3月24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首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五、集中付息期:自每年付息首日起的20个工作日(包括付息首日当天)。

    十六、兑付首日:自第五年即2015年起至2017年每年的3月24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十七、集中兑付期:自兑付首日起的20个工作日(包括兑付首日当天)。

    十八、本息兑付方式:通过本期债券证券登记机构和其他有关机构办理。

    十九、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二十、承销团成员:主承销商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主承销商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十一、担保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应收账款质押的担保方式。经淮安市人民政府批准授权,淮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与发行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市分行共同签署《应收账款质押合作协议》,质押应收款共计42.72亿元。

    二十二、监管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市分行

    二十三、债权代理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四、信用级别: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

    二十五、上市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

    二十六、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第四条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销商为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第五条 认购与托管

    一、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

    二、境内法人凭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境内非法人机构凭加盖其公章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认购本期债券。如法律法规对本条所述另有规定,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期债券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托管记载,具体手续按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登记和托管业务规则》的要求办理。该规则可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查阅或在本期债券承销商发行网点索取。

    四、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时,不需缴纳任何附加费用;在办理登记和托管手续时,须遵循债券托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投资者可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债券的转让和质押。

    第六条 债券发行网点

    本期债券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具体发行网点见附表一。

    第七条 认购人承诺

    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以及二级市场的购买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三、接受本期债券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安排及《债权代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应收账款质押合作协议》、《账户及资金监管协议》的约定;

    四、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监管银行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变更;

    五、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若发行人将其在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给新债务人,则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满足的前提下,投资者在此不可撤销地事先同意并接受这种债务转让:

    (一)本期债券发行与上市(如已上市)或交易流通(如已交易流通)的审核部门同意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转让;

    (二)就新债务人承继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有资格的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出具不次于原债券信用等级的评级报告;

    (三)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取得必要的内部授权后正式签署债务转让协议,新债务人承诺将按照本期债券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债务;

    (四)债权代理人同意债务转让,并承诺将按照原定条款和条件履行义务;

    (五)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就债务转让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第八条 债券本息兑付办法

    一、利息的支付

    (一)本期债券在存续期限内每年支付利息1次,每年的付息首日为2011年至2017年每年的3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本期债券每年的集中付息期为自上述付息首日起的20个工作日(含付息首日当日)。

    (二)本期债券利息的支付通过相关托管机构和其他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有关主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的付息公告中加以说明。

    (三)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金的兑付

    (一)本期债券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即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5年付息首日(2015年3月24日)提前偿付本金3亿元,存续期第6年付息首日(2016年3月24日)提前偿付本金4亿元,存续期第7年付息首日(2017年3月24日)偿付剩余本金5亿元,由登记机构按比例注销债券持有人所持有的部分本期债券。本期债券本金兑付首日为2015年至2017年每年的3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集中兑付期限为兑付首日起20个工作日(含兑付首日当日)。

    (二)本期债券本金的兑付通过相关托管机构和其他有关机构办理。本金兑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行人在有关主管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兑付公告中加以说明。

    第九条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淮安开发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号:320800000004744

    住所:淮安经济开发区厦门西路6号

    法定代表人:刘晓松

    注册资本:人民币288,000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288,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税务登记证号:苏地(国)税登字32080077377346X号

    公司成立于 2005 年4 月22 日,是经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政府(淮政复[2005]12号文)、江苏省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淮管发[2005]82号文)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依法享有企业经营自主权。

    二、历史沿革

    公司是经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政府(淮政复[2005]12号文)、江苏省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淮管发[2005]82号文)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于2005年4月22日成立。目前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均为28.8亿元,法定代表人刘晓松,经营范围为管委会授权经营资产的管理、开发、转让,辖区内土地回收、回购、储备、整理、运作上市的服务及开发配套等相关业务工作。

    三、股东情况

    公司的出资人是江苏省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资比例占公司实收资本的100%。

    四、公司治理和组织结构

    公公司依据《公司法》规范运作,组织机构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淮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经理层行使董事会授予的职权;监事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淮安开发控股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对公司事务和董事、经理等进行监督。《淮安开发控股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对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等机构的职责权限有明确的规定。

    公司采取二级法人扁平化管理模式,根据业务需要设立了相应的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之间在业务开展中既保持相互独立性又保持顺畅的协作。

    五、发行人与母公司、子公司等投资关系

    发行人是由淮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00%控股的企业,截止2008年12月31日,发行人对外投资关系为:

    (一)发行人拥有3家控股子公司,与各控股子公司的投资关系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二)发行人拥有9家参股公司,与各参股公司的投资关系如下表:

    单位:万元

    六、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共有3家控股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一)淮安新区商务会所有限公司

    注册号:320891000000069

    机构代码:79742440-8

    税务登记号:苏地(国)税登字320800797424408号

    住所:淮安经济开发区绍兴北路1号

    法定代表人:刘晓松

    经营范围:中餐餐饮服务(许可经营项目)

    截止200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931.55万元,净资产-174.85万元,2008 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20.90万元,净利润 -238.24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淮安市高教园区投资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号:320800000041134

    机构代码:74559134-3

    税务登记号:苏地(国)税登字320800745591343号

    住所:淮安经济开发区明远东路18-1号

    法定代表人:刘晓松

    经营范围:对市政府划拨的园区土地进行资产运作;经营市区城南片区的房地产开发业务及道路两边的园林绿化

    截止200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2,334.75万元,净资产5,094.72万元,2008 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1,331.61万元,净利润-346.45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淮安新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号:320891000000093

    机构代码:66082176-0

    税务登记号:苏地(国)税登字320800660821760号

    住所:淮安市城南西路1号

    法定代表人:刘晓松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截止2008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4,777.57万元,净资产954.30万元,2008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0万元,净利润-35.26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七、发行人领导成员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发行人董事会成员为刘晓松、刘训杰、张明、朱祥林、成志飞、张明。

    刘晓松先生,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35岁,本科,中共党员。曾在中国农业银行淮安市分行、淮安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总公司工作。

    刘训杰先生,发行人董事,45岁,研究生,中共党员。曾在淮安市水产局、总工会工作,目前在淮安经济开发区工作,任淮安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主任。

    张明先生,发行人董事,41岁,研究生,中共党员。曾任淮安市财政局预算处副处长兼编审中心主任,目前任淮安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局长。

    朱祥林先生,发行人董事,47岁,研究生,中共党员。曾在建设银行淮安分行工作,目前在淮安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工作,任局长。

    成志飞先生,发行人董事,46岁,本科,中共党员。曾在建设银行淮安分行工作,目前任淮安经济开发区项目审批服务中心主任。

    (二)监事会成员

    发行人监事会成员为蔡桂宝、周平、赵亚东、袁媛(职工监事)、于梦媛(职工监事)。

    蔡桂宝先生,发行人监事,44岁,本科,中共党员。历任淮安经济开发区组织部副部长,淮安经济开发区纪工委监察局副书记、局长。

    周平先生,发行人监事,53岁,本科,中共党员。曾在淮阴市轻工业局工作,目前在淮安经济开发区建设房管局工作,任局长。

    赵亚东先生,发行人监事,48岁,本科,中共党员。曾在淮安市审计事务所、税务事务所工作,目前在淮安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总公司,任计划财务处处长。

    袁媛女士,发行人职工监事,32岁,本科,中共党员。曾在淮安市高教园区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工作,目前在发行人处工作,任综合处处长。

    于梦媛女士,发行人职工监事,26岁,本科,中共党员。曾在淮安市高教园区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工作,目前在发行人处工作。

    (三)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

    发行人高管人员为刘晓松、陈以松、周萍、陈俊西。

    刘晓松先生,简历同上。

    陈以松先生,发行人副总经理,39岁,本科,中共预备党员。曾在淮安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总公司工作,目前在发行人处工作。

    周萍女士,发行人财务总监,46岁,大专,中共预备党员。曾在淮安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工作,目前在发行人处工作,任财务总监。

    陈俊西先生,发行人总经理助理,29岁,本科,中共党员。曾在淮安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工作,目前在发行人处工作。

    第十条 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行业现状和前景

    发行人主要从事淮安经济开发区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土地收储、开发运作等业务。

    (一)行业发展现状

    1、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现状

    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较,我国的城市基础设施水平还比较低,具体表现在:①整体水平比较落后,在能源供应、供排水系统、道路交通系统均存在较大的问题;②地区差距巨大;③城市建设规划滞后。

    2、土地储备行业现状

    由于行业的特殊性,土地储备行业一直是一个开放程度很低的行业,政策对该行业的发展起着主导作用。

    我国的土地储备制度最早起源于上海。2007年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标志着我国土地储备制度的全面建立,也为土地储备行业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土地储备制度已成为城市政府提高城市土地利用效率、规范和控制土地市场的有效工具,成为城市经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二)行业发展前景

    1、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发展前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要大力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市化健康发展。

    2、土地储备行业的发展前景

    随着《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全面实施,土地储备制度将在城市土地供应中保持核心地位,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将不断提高,各级政府将根据未来土地的市场需求形势,通过各种方式有计划地适时适量供应土地。

    (三)淮安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现状和前景

    1、淮安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现状

    2003 -2007年,淮安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中心城市建设有序推进,淮阴、楚州融入主城区的步伐加快,建成区面积由70平方公里扩大到95平方公里,城市人口由70万人增加到95万人,城镇化率达到40.1%。期间共计投入410亿元建成1,700多个城建重点项目。在交通运输方面,建成宁淮、宿淮、淮盐高速公路淮安段,改造干线公路300公里,全面开通新长铁路客货运输,淮安火车站建成运营,深入实施淮安新港一期工程、京杭运河“三改二”等工程,以及目前迅速推进盐河航道整治工程及淮安机场建设工程。在能源供应方面,建成运营华能淮阴电厂二、三期、淮安经济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建成江苏国信楚州生物质发电项目和西气东输天然气门站工程。在水利设施方面,有序推进南水北调东线淮安段工程,全面启动了城市截污导流项目,实施了洪泽湖大堤加固、圩区洼地治理和入江水道除险加固等重大工程。

    2、淮安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前景

    根据《淮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淮安市将围绕建设特大城市和辐射2,000万人口的苏北腹地重要中心城市目标,坚持以规划为龙头,以中心城市为主导,以县城和镇、村为基础,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特色鲜明、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重点是加快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提升城市品位和着力完善城市功能。

    二、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及竞争优势

    (一)行业地位

    1、在淮安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地位

    除发行人以外,目前在淮安市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职能的公司有以下几家:淮安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淮安市园林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淮安市交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淮安市水利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淮安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总公司。

    发行人与其他几家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区别在于:①发行人依托淮安经济开发区土地运作进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融资和开发建设,在淮安经济开发区范围内具有垄断性;②发行人通过土地运作的净收益分成可以实现相当的收入和利润,资金来源相对稳定;③此外,发行人可以利用土地抵押获取银行信贷资金,能够投资建设大型项目。因此,发行人与淮安市其他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职能的公司最根本的区别在于,公司是淮安经济开发区内唯一负责投融资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和土地运作的平台,因此,在淮安经济开发区辖区内,公司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地位具有唯一性、垄断性,公司竞争地位明显。

    2、在土地收储、开发运作领域的地位

    公司是淮安市政府指定授权的在淮安经济开发区从事土地收储开发的唯一公司,在淮安经济开发区土地收储开发领域具有垄断经营的独特地位,通过土地运作收益分成实现收入,因此收入及利润来源比较稳定。此外公司还有独具特色的运作模式。主要表现在:①在土地市场不景气的情况下,公司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并抵押给金融机构获取资金;②土地市场景气的时候,可以将土地返回到一级市场挂牌出让,获取更高的收益。

    (二)发行人的优势

    发行人作为淮安市和淮安经济开发区政府授权的负责筹集和管理城市建设资金、实施城市建设计划以及土地储备开发的国有独资公司,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和土地储备运作领域履行地方政府的部分职能,因而有着较强的竞争优势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1、区域经济优势

    (1)发行人所处地理位置良好,区域经济优势明显

    发行人所在的江苏省经济实力雄厚,2005-2008年GDP连续四年均位居全国第三位,且2008年突破了3万亿元。

    淮安地处苏北腹地,东靠盐城,南连扬州,西接安徽,北邻连云港、徐州和宿迁。淮安市是江苏省重要的交通枢纽,是长三角北部地区的区域交通枢纽和中心城市,区域地理优势明显。淮安市地处江苏省北部中心地域,淮河下游,地处以上海以龙头的长江三角洲地区,是京杭大运河与古淮河交汇处。淮安交通便利,自古就有“九省通衢、七省咽喉”之称,现已发展成为苏北平原的水陆交通枢纽、物资集散地,也是苏北金融、通讯、信息中心之一。淮安境内,新长铁路贯穿南北、宁连一级公路穿城而过、公路以城区为中心向八方辐射、水路以京杭运河为主,正在兴建的淮安民用机场将进一步巩固淮安的交通枢纽地位,全市初步形成了一个以高等级公路为主骨架,公路、铁路、水路、航空连体并举的立体化大交通、大视野的区域中心网络,凸显了淮安在江苏乃至长三角地区的交通枢纽地位。淮安是江淮平原新兴的中等工业城市,工业门类齐全,非金属矿产资源丰富,其中,已探明岩盐储量1,300多亿吨,居世界首位,在制碱行业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芒硝储量1亿吨,为华东地区之冠,是洗衣粉等日化用品的主要原料;凹凸棒粘土(也称“千用土”),储量占全国的70%,广泛应用于建材、食品、化肥、农药等行业;石油储量4,000万吨,天然气储量4.2亿立方米。淮安也是全国重要商品粮与副食品基地之一和重要淡水鱼产区之一。目前淮安市境总面积10,072平方公里,总人口524.06万,现辖4区4县。

    淮安经济开发区1993年10月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为省级经济开发区,面积132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0万。开发区紧邻淮安老市区东侧,现处于新城市规划的几何中心区域,开发建设前景良好。开发区交通便捷,发展基础不断完善优化。新长铁路淮安站、淮安新港码头均坐落在开发区境内。开发区核心区域现规划建有5区3园,分别是出口加工区、淮安高等教育园、盐化工集中区、民营工业园区、外商休闲度假区,留学人员创业园、韩国工业园、物流园。其中淮安留学生创业园、出口加工区是国家级园区。

    (2)淮安市和淮安经济开发区强劲的经济发展势头

    经过“十五”期间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淮安市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全市地区生产总值(GDP)从2004年的500.90亿元增长到2008年的910亿元,年均增长率达到13.78%,远高于同期全国的增长速度。同时,固定资产投资额也在持续不断地增加,2008年达到825亿元。淮安市经济实力的持续增强促进了市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不断增加,这为淮安市招商引资和经济的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注】资料来源于2004-2008年淮安市年鉴及淮安市政府工作报告。

    经济的不断发展促进了淮安市人民生活水平的持续提高,从而带动了淮安市人民购买力的提高。2008年,淮安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4,000元,农民人均收入达5,700元,居民生活水平和购买力的提高,为淮安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公用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空间。

    按照《淮安市城市总体规划调整(2005—2020年)》的规划和要求,淮安市未来将建成江苏省北部地区现代制造业发达的工贸城市和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国家文化名城。依据淮安市“十一五”发展规划,淮安市2010年GDP将达到1,120亿元,财政收入力争突破200亿元,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突破1,000亿元。

    按照淮安市的总体经济发展规划和部署,淮安经济开发区围绕着“两年翻三番”的经济发展目标,不断完善开发区投融资环境。目前,淮安经济开发区已经建成具有一流的政策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社会环境、人文环境,比较优势明显的投资区域,成功吸引了以台资企业为主,包括日韩、欧美、港澳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客商在开发区投资办厂。截止目前,累计入区企业580个,其中外资企业172个(其中台资企业52个);完成投入158.10亿元,其中投资1,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367个,建成了以富士康淮安科技城、台玻集团、达方电子为代表的港台企业,以韩泰轮胎为代表的日韩企业,以安特汽车为代表的欧美企业,以美的威灵电机为代表的民营企业等一大批规模企业,初步形成了IT产业、盐化学产业等支柱产业。淮安经济开发区已逐渐成为外资尤其是台资企业密集区和品牌企业聚集区。大型优秀企业的持续投资使得淮安经济开发区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全区地区生产总值从2004年的17.5亿元增长到2008年的56.17亿元,年均增长率达到44.19%,远高于同期全国及淮安市的增长速度。

    随着淮安市经济的不断发展,尤其是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淮安市及淮安经济开发区的财政收入增长迅速,其中淮安市级财政收入从2004年的63亿元增长至2008年的171亿元,年均增长34%,开发区级财政收入从2004年的2.68亿元增长至2008年的16.38亿元,年均增长102%。

    单位:亿元

    【注】资料来源于2004-2008年淮安市年鉴、淮安市政府工作报告、淮安经济开发区财政局。表中财政收入不含土地出让收入。

    淮安经济开发区财政收支的主要特点是,区财政收入特别是一般预算收入增长稳定、快速,财政支出特别是刚性支出较小,主要支出为建设支出,一般预算收入财政结余(一般预算收入减去一般预算支出)余额较大。淮安经济开发区的财政收支是良性的、可控的、可持续的。

    淮安市及淮安开发区财政收入的不断增长,两级财政的可支配财力不断增强,使得两级地方政府财力不断增强,为城市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的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淮安市和淮安经济开发区的良好前景

    按照淮安市“十一五”发展规划,到2010年,淮安经济总量将达到1,120亿元,年均增长14.9%;人均GDP突破2万元,达到20,620元;财政收入争取达到200亿元,年均增长21.5%。淮安市的良好发展前景将带动淮安经济开发区突破发展。

    淮安经济开发区将不断完善开发区配套设施,坚持走跨越发展之路,实施项目立区战略,着力招引大项目、培植大产业。大型优秀企业在淮安经济开发区建成投产将为淮安经济开发区带来持续增长的税收贡献,值得期待的是,随着总投资18亿美元的富士康项目的逐步投产(其中3亿元淮安科技城一期工程已经竣工投产)、总投资5亿美元的台湾明基集团达方电子项目投产开工、总投资10亿美元的台玻集团实联化工有限公司纯碱项目的投产开工,淮安经济开发区的财政收入将保持更加稳健的增速,从而不断增强淮安经济开发区的财政实力。

    淮安市正在全力推进、重点培育电子信息、盐化工和特钢产业链三大千亿元级产业。淮安经济开发区将根据全市的战略部署,紧紧依托现有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鼓励客商兴办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纳米新材料、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业,全力打造IT产业和盐化工产业两大千亿元级产业,使IT产业和盐化工产业成为引领淮安经济的支柱产业和特色经济。

    3、特色的经营模式优势

    发行人主要从事淮安经济开发区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收储运作和开发出让、房地产开发销售、酒店餐饮等业务,上述业务和经营模式使发行人能够形成稳定的营业收入,发行人既能基于自身主营业务形成持续主营业务收入,又能基于一般城市投资类公司所共性的土地运作业务从而形成补贴收入。

    随着淮安经济开发区坚持走跨越发展之路,实施项目立区战略,不断着力招引大项目、培植大产业,同时,随着淮安市“全国历史文化名城、新兴制造业基地、区域综合性交通枢纽、绿水生态城市、苏北重要的中心城市”的发展目标的不断推进和实现,淮安经济开发区将不断扩大、优化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拉动旅游消费从而促进餐饮服务业发展,公司代建项目收入、房地产销售、餐饮服务收入将不断提高;未来随着淮安市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及淮安经济开发区开发规模的不断扩大,土地交易价格将不断上升,公司预计实现的土地收储相关的补贴收入规模也将持续高速增长。

    4、淮安经济开发区给予发行人的支持优势

    根据淮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授权淮安开发控股有限公司进行资产运作的决定》(淮开管发[2006]55号),淮安经济开发区授权发行人具体负责实施国有土地收回、收购、储备和供应工作。淮安经济开发区对区内一级土地具有垄断开发权,公司受开发区管委会委托代行土地储备中心的相关职能,决定了公司在开发区一级经营性土地收储、出让领域的特殊地位。

    三、发行人主营业务模式、状况及发展规划

    (一)发行人的经营模式

    发行人主营业务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收储开发经营为主,同时涵盖房屋销售和酒店餐饮等领域。

    1、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的经营模式

    发行人作为淮安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主要城投企业之一,承担着大量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发行人主要依托于土地收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土地收储运作及自身的融资能力多渠道筹集资金先行投资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项目投资的资金通过淮安市政府回购发行人所建设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回收。

    2、土地开发业务的经营模式

    根据淮安开发区管委会《关于授权淮安开发控股有限公司进行资产运作的决定》(淮开管发[2006]55号),公司代表开发区管委会对不同来源的土地分别实行统一征用或收购,负责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利用及出让等。储备的土地挂牌出让后,开发区财政将收购补偿费用、前期开发费用和“招拍挂”费用直接拨付给本公司,土地出让净收益由开发区财政与本公司按5︰5的比例分成。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状况

    发行人作为淮安经济开发区主要的投融资平台,目前主营业务包括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土地收储开发业务及房地产业务等。

    1、城市基础设施代建业务

    作为淮安经济开发区的综合性投融资主体,发行人同时承担着淮安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任务。

    2、收储、土地开发运作业务

    公司根据淮安市政府及淮安经济开发区的规划,制定土地收储及出让计划,通过征用、回收、回购、置换等多种方式储备土地,并进行适度开发、配套,有计划的推向市场,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

    3、其他业务

    此外,发行人还拥有房地产开发、租赁、酒店、餐饮等其他业务。2007年和2008年,发行人这几部分业务收入总和分别为59.08万元和847.81 万元。从发行人整体经营规模看,虽然这几部分业务所占比重较小,但近年来增长很快,随着公司开发“东城佳园”等房地产项目的开盘销售,公司的房地产销售收入将增长迅速。

    四、发行人未来发展规划

    发行人未来的发展规划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发行人将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在业务拓展的同时,打造公司核心竞争力,成为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城市开发建设企业。

    2、加强土地收储开发业务,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发行人将进一步加强土地一级市场垄断权和完善土地出让制度,利用市场机制充分实现政府宏观调控下的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增加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的能力,使得淮安经济开发区范围内凡是需要盘活或可盘活的国有土地,一律纳入土地收购储备机制运作,由发行人收购或收回。同时依托于土地收储运作等多渠道筹集资金,根据江苏省委省政府南北产业转移战略及淮安市政府城市发展战略进行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为淮安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做好服务。

    3、多元化经营,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发行人逐步拓展经营范围,形成了房地产、汽车销售以及酒店业等多元化经营的集团公司雏形。公司依托土地经营,实现跨地区经营,积极引进奔驰、宝马等高端汽车4S店,加大对酒店行业的投入,实现企业经营可持续发展。

    第十一条 发行人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发行人2006年-2008年的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苏亚审[2009]64号”。本文中2006年-2008年的财务数据均来源于上述审计报告。

    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元

    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注】1、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4、资本化比率=长期负债合计/(长期负债合计+所有者权益)

    5、EBITDA,即未计利息、税项、折旧及摊销前的利润

    6、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

    二、发行人财务分析

    (一)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二)盈利能力分析

    单位:万元

    (三)偿债能力分析

    单位:亿元

    【注】资料来源:根据公司财务报表数据计算。

    (四)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第十二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截止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已发行尚未兑付的企业(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及短期融资券情况。

    第十三条 募集资金用途

    一、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12亿元人民币,将全部用于“淮安市运河南片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该项目具体包括以下子工程项目:(1)河道治理工程;(2)绿地公园工程;(3)道路工程;(4)桥梁工程;(5)管线工程。

    (一)项目建设背景

    利用本次发行债券募集资金进行“淮安市运河南片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对于加快淮安市运河南片区城市化进程,提升片区环境品质,完善基础设施配套,优化开发区城市布局和城市空间结构,十分必要。

    (二)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上述项目总投资约22.14亿元,项目建设期2年。主要内容和规模如下:

    1、河道治理工程。主要治理区域内红旗河、城南泵站引河、学院纵河、大治河、京杭运河等5条河道,总长约9,150米。

    2、绿地公园工程。建设九龙湖公园一处,占地面积约为406,600平方米。

    3、道路工程。新建区域内明远路、柯山路、承德路、天津路、通甫路等5条城市主干道和运河南路1条城市干道,线路总长12,550米。

    4、桥梁工程。建设大桥3座,全长2,692米;小桥13座,全长292米。

    5、管线工程。敷设DN150-DN1000城市给水管线16,092米;敷设DN400-DN1000雨水管线21,450米;敷设DN400-DN1200污水管线8,840米。建设规模4.0万立方米/日污水提升泵站1座。新建Ф110集约化管道约12,142m,电信井238座。

    (三)项目建设审批情况

    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江苏省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09年2月6日以《关于运河南片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淮发改投资复[2009]61号)批准;项目建议书已由江苏省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08年9月29日以《关于运河南片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淮发改复[2008]93号)批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已由江苏省淮安市环境保护局于2008年9月29日以《关于淮安市运河南片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淮环表复[2008]67号)批准;项目建设用地已由淮安市国土资源局于2009年1月30日以淮国土资规预审[2009]第14号文件通过该项目建设用地预审。

    (四)项目建设进度安排

    项目总投资约22.14亿元,项目建设期2年,其中通过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募集资金12亿元,其余10.14亿元通过公司自筹解决。

    拟申请发行债券筹集资金12亿元的项目建设使用安排为,项目建设第1年投入6.2亿元,第2年投入5.8亿元。

    (五)项目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约22.14亿元(包括建设投资和建设期利息费用),其中,通过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募集资金12亿元,其余10.14亿元通过公司自筹解决。

    (六)项目投资收益情况

    根据淮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与本公司签订《淮安市运河南片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投资建设与转让回购协议》的约定:项目建设完工后由淮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按一定的回购价款回购,回购价款的确定以经审计后的工程决算金额+管理费(工程决算金额的8.5%)为准,回购价款暂定价为24亿元。根据上述协议约定,本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约为1.86亿元(回购价款24亿元-项目投资额22.14亿元)。

    三、发债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管理制度及监督安排

    (一)发债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批准的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对资金进行支配和使用,并保证发债所筹资金中,用于投资项目的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60%,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不超过发债总额的20%。

    (二)发债募集资金管理框架

    发行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自身经营的特点,实行财务集中管理,以建立有效的内部财务控制体系,保证正常生产和经营活动,向投资者和公司决策层、管理层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为目的,设立财务管理机构、确定会计核算体系和资金管理政策。

    发行人在总部设立计划财务处,行使整个公司预算、资金、财务的系统管理职能;计划财务处还行使指导子公司财务工作,审核子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和财务决算报告的职能。

    (三)发债募集资金运用管理制度

    发行人已经制定了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如《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企业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公司将严格执行上述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集中管理和按计划用款,并对募集资金支取实行预算内的授权限额审批的办法。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发行人计划财务处负责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总体调度和安排,对募集资金支付情况及时做好相关会计记录。计划财务处将不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核实,确保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同时发行人的内部审计部门将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发行人委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市分行对募集资金使用账户进行监管,保障募集资金的合理使用。

    第十四条 偿债保证措施

    一、本期债券的偿债保证措施

    本期债券的付息还款的保障措施主要有:(一)基于公司自身盈利能力所实现的未来稳定收益;(二)应收账款质押担保下的应收账款42.72亿元所形成现金流入;(三)淮安市政府及淮安经济开发区政府对公司的财政支持。

    具体分析如下:

    (一)基于公司自身盈利能力所实现的未来稳定收益

    发行人主要从事淮安经济开发区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收储运作和开发出让、房地产销售、酒店餐饮等业务,上述业务使发行人能够形成稳定的营业收入,即发行人既能基于自身主营业务形成持续主营业务收入,又能基于一般城市投资类公司所共性的土地运作业务从而形成补贴收入。

    1、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1)发行人2006-2008年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2)发行人未来收益分析

    随着淮安经济开发区坚持走跨越发展之路,实施项目立区战略,不断着力招引大项目、培植大产业,同时,随着淮安市“全国历史文化名城、新兴制造业基地、区域综合性交通枢纽、绿水生态城市、苏北重要的中心城市”的发展目标的不断推进和实现,淮安经济开发区将不断扩大、优化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拉动旅游消费从而促进餐饮服务业发展,公司代建项目收入、房地产销售收入、餐饮服务收入将不断增加。

    因此,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收入具有稳定的来源,能够为公司盈利提供足够的来源。

    2、发行人补贴收入情况

    (1)发行人2006-2008年补贴收入情况

    发行人提供的是公共产品,主营业务中的土地收储运营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具有公共服务性质,依据淮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授权淮安开发控股有限公司进行资产运作的决定》(淮开管发[2006]55号),淮安经济开发区每出让一宗土地的净收益,由淮安经济开发区财政与发行人按5:5的比例分成,作为对发行人土地收储运营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补贴。因此,发行人进行土地运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而实现的政府财政补贴构成其重要的收入来源。(下转A7版)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投资额持股比例
    1淮安新区商务会所有限公司30020066.67%
    2淮安市高教园区投资实业有限公司5,0004,50090%
    3淮安新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0090090%

    序号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投资额持股比例
    1淮安经济开发区城东商务广场开发有限公司20010050%
    2淮安润东之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00034834.80%
    3淮安润东仁恒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00034834.80%
    4淮安润东汇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1,00034834.80%
    5淮安润东裕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82834842.03%
    6淮安润东嘉合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82834842.03%
    7淮安市机动车交易服务有限公司1,86076341%
    8淮安经济开发区实业投资有限公司2,00060030%
    9淮安软件园管理发展有限公司2,00098049%

    项目2008年2007年2006年2005年2004年
    淮安市级财政收入170.51123.4292.9075.5663.38
    淮安市级地方财政收入94.9465.3747.2334.9929.38
    淮安市一般预算收入71.3651.4036.9426.7722.31
    淮安市级财政支出135.92114.2872.7057.4846.30
    经济开发区财政收入16.3810.445.763.432.68
    经济开发区地方财政收入10.466.483.411.841.43
    一般预算收入10.055.793.021.581.20
    其中:一般预算税收收入7.644.612.561.471.16
    税收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比例76.12%79.62%84.77%93.04%96.67%
    经济开发区财政支出8.884.853.071.731.49
    其中:刚性支出3.812.561.551.000.83

    项目2008年度/末2007年度/末2006年度/末
    资产总额417,743.40260,251.13162,488.78
    其中:流动资产397,227.60243,869.74154,452.28
    负债总额89,813.74179,115.8097,912.13
    其中:流动负债56,313.74127,215.8051,501.81
    所有者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327,987.9581,113.0164,576.65
    主营业务收入32,052.5159.08--
    补贴收入21,388.0617,500.001,130.40
    利润总额18,861.7916,017.51897.45
    净利润(不含少数股东损益)18,988.4716,095.21897.45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20,956.72-992.45-58,447.33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1,584.84-2,391.48-349.25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14,566.628,589.6862,410.3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7,974.945,205.743,613.74

    项目2008年2007年2006年
    资产负债率21.50%68.82%60.26%
    流动比率(倍)7.051.923.00
    速动比率(倍)3.420.721.29
    资本化比率9.27%39.01%41.82%
    EBITDA(亿元)1.941.620.09
    净资产收益率5.77%19.74%1.39%

    项目2008年末2007年末2006年末
    资产总额417,743.40260,251.13162,488.78
    其中:流动资产397,227.60243,869.74154,452.28
    固定资产9,191.187,345.97616.73
    长期投资3,849.922,899.501,108.00
    负债总额89,813.74179,115.8097,912.13
    其中:流动负债56,313.74127,215.8051,501.81
    长期负债33,500.0051,900.0046,410.32
    所有者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327,987.9581,113.0164,576.65
    少数股东权益-582,829.38223,087.25--

    项目2008年度2007年度2006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32,052.5159.08--
    利润总额18,861.7916,017.51897.45
    净利润18,988.4716,095.21897.45
    净资产收益率5.77%19.74%1.39%

    项目2008年2007年2006年
    短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长期负债)2.950.450.15
    长期借款3.355.194.64
    利润总额1.891.600.09
    EBITDA1.941.620.09
    流动比率(倍)7.051.923.00
    速动比率(倍)3.420.721.29
    资产负债率21.50%68.82%60.26%
    资本化比率(%)9.2739.0141.82

    项目2008年度2007年度2006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956.72-992.46-58,447.3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84.84-2,391.48-349.2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566.628,589.6862,410.3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7,974.945,205.743,613.74

    项目2008年度2007年度2006年度
    代建项目收入31,204.70----
    房产销售收入126.91----
    餐饮服务收入720.9059.08--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32,052.5159.08--

      发行人:淮安开发控股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