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19版)
公司2008年-2009年证券经纪业务经营情况
证 券 类 别 | 2009年(亿元) | 市场份额 | 2008年(亿元) | 市场份额 | ||
股票 | A股 | 8,131 | 7.62%。 | 3,958 | 7.44%。 | |
B股 | 16 | 3.87%。 | 8 | 3.43%。 | ||
基 金 | 43 | 2.07%。 | 35 | 2.97%。 | ||
权 证 | 468 | 4.37%。 | 535 | 3.84%。 | ||
债券 | 国 债 | 21 | 4.99%。 | 19 | 4.42%。 | |
企业债券 | 7 | 1.58%。 | 10 | 2.35%。 |
(注:表内数据含有基金公司、证券自营等专用席位产生的交易量;B股交易量为外币折合成人民币交易量)
2.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
2009年,公司根据国内资本市场的变化形势,及时调整了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结构和工作重心,重新构建业务管理组织体系,完善激励机制,加强证券承销与保荐团队建设,业务拓展实行“条块结合”,积极培育属地市场,有效配置公司各类资源,加速推动公司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的发展。2009年,由公司保荐的科华恒盛、富临运业、伟星新材3家公司首发项目顺利通过中国证监会审核,同时,公司不断加大项目储备数量,推进项目申报进程,以进一步提高公司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的盈利水平。2009年,公司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3,410,146.67元,同比下降84.75%;发生营业支出52,633,444.97元,同比下降20.92%;实现营业利润-39,223,298.30元,同比下降283.31%。
公司2009年及以前年度证券承销业务开展情况
类别 | 承销次数 | 承销金额(万元) | 承销收入(万元) | ||||
2009年度 | 以前年度累计 | 2009年度 | 以前年度累计 | 2009年度 | 以前年度累计 | ||
主承销 | 新股发行 | 15 | 429,107.60 | 15,693.80 | |||
增发新股 | 6 | 954,015.95 | 7,602.40 | ||||
配股 | 14 | 340,170.51 | 7,031.11 | ||||
债券 | |||||||
可转换公司债 | |||||||
基金 | |||||||
小计 | 35 | 1,723,294.06 | 30,327.31 | ||||
副主承销 | 新股发行 | 18 | 97,439.38 | 534.19 | |||
增发新股 | 1 | 3 | 8,439.28 | 22,241.60 | 84.39 | 13.00 | |
配股 | 8 | 42,731.44 | 4.00 | ||||
债券 | 8 | 72,500.00 | 302.50 | ||||
可转换公司债 | 2 | 45,500.00 | 40.50 | ||||
基金 | |||||||
小计 | 1 | 39 | 8,439.28 | 280,412.42 | 84.39 | 894.19 | |
分销 | 新股发行 | 81 | 514,173.56 | 276.10 | |||
增发新股 | 1 | 7 | 8,950.50 | 219,517.80 | 44.75 | 38.00 | |
配股 | 54 | 199,162.11 | 330.10 | ||||
债券 | 10 | 59,000.00 | 145.15 | ||||
可转换公司债 | 3 | 15,000.00 | 11.60 | ||||
基金 | 1 | 20,200.00 | 3.00 | ||||
小计 | 1 | 156 | 8,950.50 | 1,027,053.47 | 44.75 | 803.95 |
3.证券自营业务
2009年,在国内宽松货币政策和积极财政政策的推动下,A股市场呈现震荡上行走势。公司准确研判市场并果断加仓,抓住了市场机遇;同时,公司积极开展新股申购业务,参与包括创业板在内的新股报价,取得了良好的收益。2009年,公司证券自营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63,044,002.98元,同比增加1,495.04%;发生营业支出22,231,566.59元,同比增加465.75%;实现营业利润340,812,436.39元,同比增加1,237.80%。
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2009年 | 2008年 |
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收益 | 217,255,921.89 | 98,835,175.85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40,130,515.29 | -129,792,665.70 |
合 计 | 357,386,437.18 | -30,957,489.85 |
4.证券资产管理业务
2009年5月4日,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设立“东北证券1号动态优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计划类型为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009年7月20日,“东北证券1号动态优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正式成立,合计份额为609,919,547.19份;截至2009年12月31日,东北证券1号总净值为人民币649,616,071.40元,单位净值为人民币1.065元,单位净值较成立时增长6.50%,年化收益率为14.38%,公司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取得了良好的进展。
2009年10月20日,公司第2号理财产品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上报设立第2号理财产品的申请。
2009年,公司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122,679.89元,发生营业支出7,505,311.80元,实现营业利润-3,382,631.91元。
(三)公司创新业务情况分析
在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和相关制度法规日益完善等诸多积极因素的影响下,创新业务对证券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融资融券、直接投资、IB等业务的推出必将成为证券公司新的收入来源。
公司高度重视创新业务,积极推进融资融券、直接投资和IB业务的筹备工作,成立了专业部门,对各类业务涉及的法规、政策进行了深入研究,拟订了相关制度,开展了相关的业务培训,储备了充足的业务人员。2009年,公司成立融资融券业务筹备组加快融资融券业务筹备工作,条件具备后将申请融资融券业务资格,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公司在2009年申报了IB业务资格,取得资格后将为期货公司提供介绍业务;公司组织相关人员研究、筹备直接投资业务,取得资格后将出资设立子公司开展直接投资业务。
公司开展各种创新业务,将为公司客户提供更为全面的服务,提高公司竞争力,拓展公司创利渠道,优化收入结构,分散业务风险,实现稳定的收益。
(四)报告期内公司盈利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2,875,912.84元,同比增长122.68%,基本每股收益1.43元。公司业绩同比出现较大幅度增长,主要原因包括:报告期内证券市场行情持续上涨,交易量不断放大且始终保持较高水平,公司利润主要来源的证券经纪业务和证券自营业务收益大幅增加。
(五)资产结构和资产质量
1.公司资产构成和资产质量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18,781,091,884.55元,其中: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为 14,490,610,833.55元,代销基金款为1,428,896.36元,自有资产总额为4,289, 052,154.64元,净资产为3,060,859,401.67元;扣除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及代销基金款,公司自有资产负债率为28.64%,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低,资产变现能力较强,资产结构合理。公司自有资产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2009年末 | 2008年末 | ||
金额 | 占自有资产总额比例 | 金额 | 占自有资产总额比例 | |
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及存出保证金(扣除客户资金存款) | 638,473,606.91 | 14.89% | 1,347,131,995.17 | 55.43%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83,468,542.93 | 25.26% | 115,149,151.61 | 4.74%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239,258,031.07 | 28.89% | 30,282,909.34 | 1.25% |
长期股权投资 | 284,114,038.40 | 6.62% | 244,024,216.91 | 10.04% |
固定资产 | 480,000,908.53 | 11.19% | 449,207,185.03 | 18.48% |
在建工程 | 374,598,024.40 | 8.73% | ||
无形资产 | 40,224,046.56 | 0.94% | 34,535,320.44 | 1.4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1,857,539.47 | 0.28% | 22,324,223.14 | 0.92% |
其他资产 | 137,057,416.37 | 3.20% | 155,956,882.73 | 6.42% |
公司资产主要以货币资金、金融资产、固定资产及长期股权投资形式存在,公司资产优良、流动性好。
2.主要资产采用的计量属性
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其他资产、负债均以历史成本计量。
3.比较式财务报表中变动幅度超过30%以上项目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2009年末 | 2008年末 | 增减百分比 | 主要原因 |
货币资金 | 13,341,958,289.61 | 6,765,219,929.71 | 97.21% |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增加、公司借入次级债务及利润增加导致货币资金增加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83,468,542.93 | 115,149,151.61 | 840.93% | 证券投资规模增加、证券市值增加 |
存出保证金 | 549,833,020.92 | 206,022,359.43 | 166.88% | 日均交易量增加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239,258,031.07 | 30,282,909.34 | 3,992.27% | 证券投资规模增加、证券市值增加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14,490,610,833.55 | 6,419,546,003.09 | 125.73% |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增加 |
应付职工薪酬 | 109,785,989.24 | 75,134,971.75 | 46.12% | 预提未发的工资增加 |
应交税费 | 89,404,002.61 | 26,978,604.80 | 231.39% | 利润增加企业所得税增加 |
应付利息 | 20,055,000.00 | 2,538.11 | 790,054.88% | 借入次级债务计提的利息增加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7,287,033.83 | 26,873,777.43 | 150.38% |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浮动盈利增加 |
资本公积 | 150,291,250.61 | 89,414,481.45 | 68.08%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浮动盈利增加 |
未分配利润 | 1,537,819,598.60 | 1,131,222,573.22 | 35.94% | 利润增加 |
项目名称 | 2009年 | 2008年 | 增减百分比 | 主要原因 |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 1,445,582,141.21 | 976,536,276.00 | 48.03% | 证券经纪业务收入增加 |
投资收益 | 291,830,456.69 | 150,531,452.14 | 93.87% | 证券投资收益增加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40,130,515.29 | -129,792,665.70 | 207.96% | 交易性金融资产浮动盈利增加 |
营业支出 | 802,784,110.50 | 599,280,673.90 | 33.96% | 与收入配比的营业税金、业务及管理费用增加 |
所得税费用 | 277,329,745.48 | 104,201,123.38 | 166.15% | 收入增加所得税费增加 |
净利润 | 912,884,875.95 | 409,974,239.93 | 122.67% | 经纪业务及自营业务净收入增加 |
项目名称 | 2009年 | 2008年 | 增减百分比 | 主要原因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1,791,804,527.95 | 1,220,343,245.26 | 46.83% | 经纪业务收入增加导致现金流入增加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911,683,124.43 | 336,229,810.57 | 2,253.06% | 经纪业务客户资金增加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224,602,832.93 | 144,074,854.82 | 55.89% | 经纪业务客户资金增加及经纪业务手续费支出增加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61,433,304.21 | 67,716,514.36 | 581.42% | 公司购置北京房产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00,000,000.00 | - | - | 公司借入次级债务导致筹资活动现金增加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74,357,940.50 | - | - | 实施2008年度利润分配 |
(六)现金流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净增加额为6,808,369,559.45 元,主要为经营活动和借入次级债务所产生的现金流量;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6,506,211,490.74元,影响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主要因素是公司证券经纪业务收入、证券自营业务收入以及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大幅增加。
(七)公司融资渠道和负债结构
1.公司融资渠道
公司的融资渠道包括银行间市场的资金拆借、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买入债券回购、借入次级债务及增资扩股再融资等方式。
2.公司为维持流动性水平所采取的措施和相关的管理政策
(1)公司严格按净资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在各项业务中合理配置资金,并通过内部风险控制监控系统进行日常监控,保证公司资金的流动性。
(2)公司通过不断加强各项业务的管理、加大市场营销力度、增强市场研判能力等方式提高公司传统业务的盈利能力,并根据市场新业务推出情况,积极拓展新业务类型,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从而增加公司资金来源。
(3)公司对自有资金实行“计划管理、严格用途、统一使用、集中调度”的管理体制,并不断强化资金管理控制,严格资金审批制度,通过对公司资金使用的统一管理、统筹安排,降低资金的流动性风险。
(4)公司建立了《净资本补足管理办法》,如果公司净资本低于预警标准,公司将采取降低业务规模、借入次级债务等方式,增加公司资金的供给量,保证公司流动性水平。
(5)公司制定了应对资金短缺的融资政策,采取合理的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满足公司经营对于资金的需求。
3.公司负债结构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扣除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及代销基金款后的资产负债率为 28.64%,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比较低,未来面临的财务风险较小。公司报告期末无银行借款及拆借资金,负债主要为借入的9亿元次级债务、提取的投资者保护基金、计提的应付职工薪酬、计提的应交税费和其他应付款项。
4.公司融资能力分析
由于公司具有较强的持续盈利能力和良好的市场形象,可以通过公开发行股票、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企业债券、发行可转换债券等方式在二级市场募集公司所需的长期资金,或者通过向股东和符合条件的机构投资者借入次级债务、同业拆借等方式筹集公司所需的短期资金,公司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
(八)报表合并范围说明
公司本期合并报表范围包括上海万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渤海期货有限公司。
(九)公司参、控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分析
1.渤海期货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1月12日,注册资本为100,000,000元。公司持有其96%的股份。截至2009年12月31日,渤海期货总资产406,292,748.25元,净资产96,274,194.30元;2009年,实现营业收入36,358,085.73元,利润总额626,208.50元,净利润203,888.24元。
2.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4年6月11日,注册资本为100,000,000元。公司持有其46%的股份。截至2009年12月31日,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旗下共管理基金6只,全部为开放式基金,管理的基金份额约为102.80亿份,基金资产净值约为103.80亿元。截至2009年12月31日,东方基金总资产132,764,552.49元,净资产112,932,774.87 元;2009年,实现营业收入153,837,156.28 元,利润总额40,250,759.68元,净利润28,850,403.91元 。
3.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28日,注册资本200,000,000元。公司持有其21%的股份。截至2009年12月31日,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共管理基金13只,全部为开放式基金,管理的基金份额约为561.88亿份,基金资产净值约为747亿元。截至2009年12月31日,银华基金总资产1,082,236,108.41元,净资产807,937,690.67元;2009年,实现营业收入867,625,381.77元,利润总额375,525,065.24元,净利润288,706,777.09元。
(十)报告期内营业部新设、营业部迁址及服务部规范为营业部情况
2009年,公司根据未来发展规划,进一步推进证券营业网点布局调整,加快营业部建设及服务部升级、迁址的步伐,努力提高公司经纪业务的竞争能力。
1.证券营业部新设情况
2009年6月8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吉林设立2家证券营业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470号),核准公司在吉林省四平市和松原市各设立1家证券营业部。截至报告期末,四平爱民路证券营业部和松原建设街证券营业部已经完成筹建工作并已对外营业。
2.证券营业部迁址情况
(1)2009年1月12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关于同意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工农大路证券营业部迁址广州市的批复》(吉证监许字[2009]3号);2009年1月21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关于核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工农大路证券营业部迁入广州市的批复》(广东证监许可[2009]4号),同意公司将长春工农大路证券营业部从长春市迁入广东省广州市。截至报告期末,广州东风东路证券营业部已经完成筹建工作并已对外营业。
(2)2009年4月8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同意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瑞金路证券营业部开业的批复》(苏证监机构字[2009]132号),同意公司南京瑞金路证券营业部由瑞金路50号同城迁至瑞金路33号。截至报告期末,南京瑞金路证券营业部已经完成迁址工作。
(3)2009年4月13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关于同意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杭州路证券营业部迁址济南市的批复》(吉证监许字[2009]18号);2009年5月19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关于核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杭州路证券营业部迁址山东省济南市的决定》(鲁证监许可[2009]36号),核准公司将长春杭州路证券营业部从长春市迁入济南市。截至报告期末,济南解放路证券营业部已经完成筹建工作并已对外营业。
(4)2009年4月13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关于同意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同志街第二证券营业部迁址南昌市的批复》(吉证监许字[2009]19号);2009年5月13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关于同意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同志街第二证券营业部迁入南昌市的批复》(赣证监许可[2009]26号),同意公司将长春同志街第二证券营业部从长春市迁入江西省南昌市。公司正在积极筹备营业部的设立工作。
(5)2009年6月23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关于东北证券松原长宁街证券营业部迁址四平市的意见》(吉证监发[2009]148号),同意公司松原长宁街证券营业部迁址到吉林省四平市。公司正在积极筹备营业部的设立工作。
(6)2009年7月29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关于同意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四平英雄大街证券营业部迁址宁波市的批复》(吉证监发[2009]180号);2009年8月17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宁波监管局《关于同意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四平英雄大街证券营业部迁入宁波市的批复》(甬证监发[2009]89号),同意公司将四平英雄大街证券营业部迁入宁波市。公司正在积极筹备营业部的设立工作。
(7)2009年10月20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关于同意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梨树证券营业部迁址郑州市的批复》(吉证监发[2009]251号)。公司正在向拟迁入地证监局办理证券营业部迁入手续。
(8)2009年10月20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关于同意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扶余证券营业部迁址石家庄市的批复》(吉证监发[2009]252号)。公司正在向拟迁入地证监局办理证券营业部迁入手续。
(9)2009年10月23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关于同意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图们证券营业部迁址晋江的批复》(吉证监许字[2009]64号);2009年11月21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关于同意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图们证券营业部迁址晋江的批复》(闽证监机构字[2009]150号),同意公司将图们证券营业部迁入晋江市。公司正在积极筹备营业部的设立工作。
3.证券服务部规范为营业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营业网点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08]21号)文件要求,证券公司应当按照“分期规范,分步实施”的原则,在2010年8月底前将符合条件的证券服务部规范为证券营业部。根据上述要求,公司积极开展服务部的升级规范工作,截至2009年末,公司已完成8家证券服务部升级为证券营业部工作,并争取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其他11家证券服务部的升级规范工作。
(1)2009年3月23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关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西渡证券服务部规范为证券营业部的批复》(沪证监机构字[2009]121号),核准公司上海西渡证券服务部规范为上海西渡证券营业部。截至报告期末,上海西渡证券营业部已完成升级工作。
(2)2009年6月11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关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辽源人民大街证券营业部梅河口服务部规范为证券营业部的批复》(吉证监许字[2009]24号),核准公司辽源人民大街证券营业部梅河口服务部规范为梅河口证券营业部。截至报告期末,梅河口证券营业部已完成升级工作。
(3)2009年6月11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关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延吉光明街证券营业部敦化服务部规范为证券营业部的批复》(吉证监许字[2009]25号),核准公司延吉光明街证券营业部敦化服务部规范为敦化证券营业部。截至报告期末,敦化证券营业部已完成升级工作。
(4)2009年6月11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关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四平英雄大街证券营业部公主岭服务部规范为证券营业部的批复》(吉证监许字[2009]26号),核准公司四平英雄大街证券营业部公主岭服务部规范为公主岭证券营业部。截至报告期末,公主岭证券营业部已完成升级工作。
(5)2009年6月11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关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白城中兴西大路证券营业部珲春服务部规范为证券营业部的批复》(吉证监许字[2009]27号),核准公司白城中兴西大路证券营业部珲春服务部规范为珲春证券营业部。截至报告期末,珲春证券营业部已完成升级工作。
(6)2009年8月24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关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四平英雄大街证券营业部梨树服务部规范为证券营业部的批复》(吉证监许字[2009]39号),核准公司四平英雄大街证券营业部梨树服务部规范为梨树证券营业部。截至报告期末,梨树证券营业部已完成升级工作,并拟迁址郑州市。
(7)2009年8月24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关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松原长宁南街证券营业部扶余服务部规范为证券营业部的批复》(吉证监许字[2009]40号),核准公司松原长宁南街证券营业部扶余服务部规范为扶余证券营业部。截至报告期末,扶余证券营业部已完成升级工作,并拟迁址石家庄市。
(8)2009年8月24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关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延吉光明街证券营业部图们服务部规范为证券营业部的批复》(吉证监许字[2009]41号),核准公司延吉光明街证券营业部图们服务部规范为图们证券营业部。截至报告期末,图们证券营业部已完成升级工作,现正在开展迁址晋江市的筹建工作。
(十一)报告期内分公司设立情况
1.2009年6月17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等地设立2家分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511号),核准公司在北京设立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经营全国范围的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核准公司在上海设立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专门经营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公司正在积极筹备分公司的设立工作。
2.2009年8月12日,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0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在上海设立代表处的议案》,公司正在积极筹备上海代表处的申请设立工作。
3.2009年11月25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设立2家分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249号),核准公司在上海设立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自营分公司,经营证券自营业务;核准公司在上海设立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研究咨询分公司,经营证券研究咨询业务。公司正在积极筹备分公司的设立工作。
(十二)报告期内子公司处置情况
2009年12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09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外转让公司所持有的上海万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拟将公司持有的上海万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90.91%股权以272.73 万元人民币对外转让,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正在办理股权转让的相关手续。
(十三)公司投资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没有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在本报告期使用的情况;也无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
二、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证券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面临的竞争形势
2010 年,我国经济将以“促转变”为发展重点,整体经济将会企稳向好。多层次市场体系不断完善、资本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市场融资功能将得到进一步增强、上市公司的质量也将会得到较大程度的改善,证券行业作为资本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市场机遇值得期待,经营状况有望进一步改善。
同时,随着证券市场的向好,证券行业间的竞争也在不断加剧,非上市证券公司积极通过IPO或借壳重组等方式筹划上市,已经上市的证券公司不断进行再融资,以进一步增强资本实力,提高市场竞争力;同时,证券公司不断加速扩大各项业务规模的步伐,在全国范围内不断新设证券营业部、区域管理分公司及业务管理分公司,并不断调整现有营业部的布局,在保持现有市场占有率的前提下,加大市场营销力度,努力提高市场份额。公司未来面临较大的竞争压力。
(二)公司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证券公司已经步入良性发展阶段,合规经营、健康发展成为证券公司发展的主线,监管体系的不断完善、国家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推行、产业结构的升级调整及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都将为公司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公司作为上市类证券公司,具有良好的融资渠道和品牌优势,这也将为公司未来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发展机遇。
在以净资本为核心的监管体系下,净资本水平的高低不仅决定着各项业务规模的大小而且直接影响着新业务资格的取得。公司目前净资本水平仍然较低,尚不能取得融资融券等对净资本水平要求较高的新业务资格,这将限制公司改善业务结构、拓展业务范围和业务规模,公司未来发展面临净资本水平低和新业务资格少的双重挑战。
(三)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
公司将积极应对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紧紧抓住市场机遇,加强公司各项业务管理,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不断提升公司内在实力和核心竞争力,逐步把公司建成一个治理完善、管理规范、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优质、效益良好、特点鲜明、创新与竞争能力强的可持续发展的现代金融企业。为实现上述战略目标,公司2010年将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证券经纪业务方面,坚持“以客户为中心,转变观念、优化布局,打造品牌,加强营销、提升管理、强化考核、提升服务、全面提高创利能力”的经纪业务发展思路,以增加金融资产、提高市场份额为目标,全面提高经纪业务的综合优势、创利水平与核心竞争力。
2.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方面,坚持“建好队伍,强化管理,开拓市场,抢抓机遇,提升创利能力”的发展思路,加强投行团队建设,打造一支高素质有竞争力的投行团队;加大制度执行的力度,实现业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流程化;强化市场开拓,提升项目储备的数量和质量。
3.证券自营业务方面, 坚持“加强风险管理,建设优秀团队,加强基础制度建设,积极尝试新业务,最大程度地提高投资收益”的发展思想,增强投资风险控制意识,加强投资业务团队建设,积极培养人才,努力打造更加成熟、稳定的投资团队。
4.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方面,本着“创新产品,加强营销,培养队伍,明确目标,创造品牌,努力实现业务新突破”的发展思路,加强团队建设,不断提高产品设计、行业研究和产品管理能力,打造公司理财产品品牌。
5.证券研究咨询业务方面,本着“转变思路,以市场化为导向,提高服务意识,建立起有效的研究服务业务模式和激励机制,打造一支优秀的服务与创利型研究团队”的发展思路,建立高效的研究服务机制和产品体系,了解、细化公司各业务部门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与产品,加大外部市场开拓力度。
6.积极申请各项新业务资格,不断拓宽公司收入类型,改善公司盈利模式。
7.完成公司配股工作,大幅度提高公司净资本水平,提升公司资本实力。
8.完善公司合规体系建设,搭建合规管理平台,全面提升公司合规与风险管理水平。
9.加强资源整合,发挥团队优势,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
10.加强人才规划及储备,重视员工培养,建立持续的人才选拔和培训制度,建立科学的薪酬绩效考核体系,实现公司人力资源的有效管理和配置。
11.丰富公司文化内涵,完善公司文化体系,推广宣传公司品牌,提升公司社会影响力。
12.全面落实预算化管理,合理配置资源,增强节约意识,提高成本控制能力,提升公司财务管理水平,控制公司流动性风险。
13.加强公司基础设施、信息系统建设和安全管理,整合公司IT资源,做好公司IT治理规划,使公司经营高效、有序运行,保障各项业务有序开展。
14.加强对控股和参股公司的股权管理,提高对外投资收益。
三、为实现未来发展战略所需的资金安排
在以净资本为核心的监管体系下,公司的持续发展和业务创新需较高的净资本水平支持,公司开展各项业务对资金需求也较大。2009年6月18日,经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拟采取配股方式进行再融资,满足公司各项业务拓展及创新业务的资金需求,不断提高公司的资本实力。
四、公司经营活动面临的风险和采取的对策及措施
1.公司经营面临的风险
公司经营活动面临的风险主要有市场风险、业务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技术风险等。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市场风险
证券市场行情受国际国内经济状况、国家经济政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投资者心理等诸多因素影响,具有较强的周期性和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公司存在因证券市场波动而导致收入和利润不稳定的风险。
(2)业务风险
①证券经纪业务风险
证券市场的活跃度影响公司的经纪业务收入,一旦证券市场活跃度下降,公司证券经纪业务收入可能出现下滑。另外,经纪业务同业同质化竞争激烈,特别是新增证券营业网点审批逐步放开,势必造成竞争加剧,佣金水平逐步下降,收入水平下降的风险。另外,公司存在由于重大交易差错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而使公司被索赔的风险;公司存在由于营业网点布局不合理、规模不适当、选址不科学,而影响公司经纪业务收益的风险。
②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风险
在保荐发行项目中,由于项目承做周期长,发行企业的经营效益时常会有波动,存在对企业经营前景判断失误,推荐企业发行证券失败而使公司遭受无法取得承销收入和信誉损失的风险;存在由于发行条款设计失误、市场变化判断不准、发行推介效果不佳而导致的发行失败或履行包销责任的风险;存在尽职调查未能勤勉尽责而导致项目企业信息披露文件违反相关规定,以及持续督导期间未能勤勉尽责而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处罚的风险。
③证券自营业务风险
我国二级市场波动相对频繁,风险对冲机制和工具尚不健全,公司尚无法通过投资组合规避系统风险。证券自营业务方面,公司在决定投资策略、投资规模、投资品种、投资结构、投资期限上,存在由于对市场研判不准、决策不当而给公司带来损失的风险。
④证券资产管理业务风险
公司开展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时,可能存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不符合市场需求,出现投资判断失误,或者证券市场波动原因无法达到预期收益,导致投资者购买意愿下降,从而影响产品规模及业务收入的风险;公司在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运作中,可能存在操作不当发生违背证券资产管理合同,可能引起投资者诉讼,也会给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带来不利影响。
⑤开展创新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
受净资本水平低的限制,公司暂未开展创新业务,但公司已向监管部门申请开展IB业务资格。公司在取得创新类业务资格及在进行金融创新探索过程中,存在因对金融创新产品的研究深度不够、创新产品设计存在缺陷而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法律纠纷和信誉损害的风险;同时,由于创新业务本身的超前性和巨大的不确定性,公司进行创新活动的过程中可能会存在对创新业务的风险点认识不全面、对创新业务的风险大小估计不足、对创新业务的风险控制机制不健全、对创新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完善或执行不到位等原因所导致的业务创新失败的风险,从而给公司造成损失,影响公司的信誉及竞争力。
(3)管理风险
公司已经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并不断完善风险管理机制,但不能完全避免因操作差错可能给公司的经营活动带来风险;此外,公司所处的行业属于员工年轻化、智力密集型行业,员工发生道德风险或刑事犯罪,将会给公司带来损失,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
公司资本规模较小,净资本偏低,一旦受宏观政策、市场情况变化、经营不力等因素影响,导致资金周转困难,不能及时获得融资,公司有可能出现流动性风险。如果公司发生流动性风险且不能及时调整资产结构,使得公司风险控制指标不符合监管标准,则会对公司开展新业务、分类评级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5)技术风险
信息技术在证券公司得到了广泛的应用,集中交易、资金清算、网上交易、银证转帐等业务均依赖于IT系统和信息管理软件的支持,电脑系统不可靠和网络技术不完善会导致上述系统效率低下和信息丢失,影响业务正常运行,甚至会导致交易系统受限、瘫痪,会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和法律纠纷。
2.公司已经或拟采取的对策和措施
(1)加强市场研究,提高对未来市场的把握能力,降低市场风险。公司将不断加强对宏观经济、行业发展趋势的研究并加强公司研究队伍建设,通过引进高素质人才和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公司研究人员的整体研究水平和市场判断能力,降低对市场研判失误的风险,提高公司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防范公司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证券经纪业务及证券自营业务的市场风险。
(2)通过提高公司传统业务的创利能力,并不断拓展公司的业务类型,进而防范公司业务风险。公司将认真分析现有业务的盈利能力,不断改变传统的经营理念和模式,积极借鉴同行业其他证券公司先进的经营和管理经验,进一步提升公司传统业务的盈利能力;同时,公司将积极申请新的业务资格,通过拓展业务类型,降低公司的业务风险。
(3)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优化业务流程,提升公司综合管理水平,降低公司经营过程中的管理风险。公司根据最新的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自律规则等有关规定,依据《公司制度制定程序管理办法》,结合公司管理及各项业务实际,本着合法性、必要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约束性及实效性的原则,通过“立、改、废” 等手段,全面规划公司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培训机制、考核机制、检查机制、问责机制的建立,促进制度的执行力,最大限度降低公司管理风险;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合规管理,不断完善合规组织体系和合规制度体系,使合规管理覆盖公司所有业务环节和所有部门,有效防范公司管理风险。
(4)完善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防范流动性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动态监控系统指引(试行)》的相关要求,对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监控系统进行了进一步升级和完善,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设定了比监管标准、预警标准更加严格的公司标准,建立了三级预警机制,加强了对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的监控、预警和报告,严格控制各项业务规模,并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防止经营过程中的流动性风险。
(5)进一步优化信息系统,加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防范技术风险。通过对IT系统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并加大信息技术投入,对业务创新和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支持和推动作用,通过信息化提高公司的运行效率;通过建立异地灾备中心,确保公司业务运行高效、稳定,并对公司核心业务数据和重要资料异地存放,保证了数据和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通过建立和完善信息安全防护系统,开展风险评估,持续对公司信息系统进行改进,不断提高公司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为业务开展和公司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五、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监控和补足机制建立情况
(一)报告期内,风险控制指标监控情况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设置监控指标及监控阀值,对净资本等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的达标状况进行日常监控,及时掌握业务变动对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均保持持续达标,未出现超过预警值或超过规定标准的情况。公司每月按要求向相关机构报送净资本计算表、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和风险资本准备计算表。
(二)净资本补足机制的建立情况
公司根据《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制定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净资本补足管理办法》,并建立了动态的风险控制指标监控和净资本补足机制。当净资本及相关风险控制指标出现预警时,通过调整自营业务品种和规模、处置固定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实施增资扩股增加资本金及借入次级债等手段,及时补足净资本,改善相关指标状况,确保净资本等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符合规定标准。
(三)有效开展敏感性分析及压力测试
公司在对净资本等风险控制指标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能够在市场可能发生重大变化,开展各项业务及利润分配前,及时开展敏感性分析及压力测试,合理确定各项业务及分配利润的最大规模,确保净资本等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在任一时点都满足相关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开展了自营敏感性分析、全面压力测试、东证1号理财产品审核评估及东证2号理财产品审核评估等项工作,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决策及指标持续达标。
六、公司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情况
(一)不断完善公司合规制度体系
公司根据最新合规管理要求和公司合规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专员管理办法》、《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净资本补足管理办法》及《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等合规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公司合规制度体系。
(二)加强合规队伍建设,完善以合规总监为核心的组织体系建设
公司通过制定《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专员管理办法》和《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选拔合规专员方案》,进一步明确合规专员的任职条件、职责、权利及义务,通过合规专员候选人公开选拔工作,完成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及各证券营业部合规专员的聘任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司合规组织体系建设。
(三)合规检查及稽核审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针对经营过程中的风险隐患,加大合规检查的力度,积极开展合规检查、合规自查、对各项业务流程的梳理及内部审计,并形成了有效的合规检查机制。公司对多家证券营业部、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及证券自营业务开展了合规检查,并完成稽核审计项目110个,其中:常规审计46个;离任审计51个;专项审计13个。
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
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告已由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
八、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的会议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0次会议,其中:定期会议4次,临时会议6次,具体情况如下:
1.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9年3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相关决议详见2009年3月2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2.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相关决议详见2009年4月2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0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09年5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相关决议详见2009年6月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09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09年6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相关决议详见2009年6月1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5.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9年7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相关决议详见2009年7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6.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0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09年8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相关决议详见2009年8月1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7.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0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09年9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相关决议详见2009年9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8.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9年10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相关决议详见2009年10月2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9.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09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09年12月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相关决议详见2009年12月1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10.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09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09年12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相关决议详见2009年12月3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二)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1.2009年4月14日,公司召开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09年6月9日实施完毕。
2.2009年6月18日,公司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追加公司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借入次级债务方案的议案》、《公司2009 年度配股方案的议案》,借入次级债务方案已于2009年6月19日实施完毕,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09年6月26日实施完毕,配股申请文件已上报中国证监会发行部,目前正在落实配股反馈意见。
3.2009年8月12日,公司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改<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和《购置北京办公楼的议案》,上述议案已得到执行。
4.2009年8月28日,公司召开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已对外公告。
(三)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建立情况
公司董事会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48号文件的要求,制订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上述工作规程进行了修改完善。修改后的《公司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内容如下: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的审查、监督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本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及工作安排。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加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督促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以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以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确认。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六条 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完成后,审计委员会应对其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核,并同时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下年度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
第七条 公司原则上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如确需改聘,审计委员会应约见前任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双方的执业质量做出合理评价,并在对公司改聘理由的充分性做出判断的基础上,表示意见。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在续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对年审会计师完成本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达成肯定性意见后,提交董事会通过并召开股东大会决议;形成否定性意见的,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在改聘下一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时,应通过见面沟通的方式对前任和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全面了解和恰当评价,形成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决议,并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在年报编制和审计期间,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一条 本工作规程由董事会负责制定和解释。
第十二条 本工作规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2.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工作履行职责情况
(1)与会计师事务所的两次沟通情况
2010年1月7日,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审前沟通,协商确定了年度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签署了《与审计委员会的沟通函》(审前),出具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审计工作安排等事项的意见》。审计委员会阅读了2009年度总体审计策略等资料,对有关事项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在重要问题上不存在争议。
2010年3月1日,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再次沟通,签署了《与审计委员会的沟通函》(审后),出具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的意见》。审计委员会听取了注册会计师的初步审计意见,在重要问题上与注册会计师不存在争议。
(2)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的督促情况
2010年3月1日,审计委员会对审计工作进展和年审注册会计师关注的问题与年审项目负责人进行了沟通,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在保证审计工作质量的前提下,按照约定时间提交审计报告,保证年度审计和年度报告披露工作按时完成。
(3)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了两次审阅,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同意将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4)对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上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09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负债表、2009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对公司2009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鉴证;对公司2009年度证券资产管理业务、2009年度客户资金安全情况、2009年12月31日的净资本情况和各项监管指标计算表进行了专项审计;对公司2009年关联方资金占用和担保情况进行了专项说明。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对2009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通过对公司进行初步了解和业务评价后与公司签订了审计业务约定书,在业务约定书中规定2009年度审计费用为50万元人民币,不存在或有收费项目。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及时成立审计小组,在本次审计工作中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成员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未在公司任职,并未获取除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经济利益;与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审计小组成员和公司经理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审计小组成员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执业证书,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
在本年度审计过程中,审计小组通过初步业务活动制定了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的审计计划。审计小组在对公司进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确定了进一步审计程序,包括控制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
在审计过程中,主审注册会计师已按相关规定与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了审前及审后沟通。
审计小组在本年度审计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对2010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
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的完成了审计工作,提议公司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
3.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09年12月18日,公司审计委员会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认为该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能够有效的加强公司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工作的公平性,并同意将该制度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1.提名情况
2009年5月26日,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王安民先生的副总裁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签署了《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认为王安民先生具备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副总裁的任职资格,同意提名王安民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候选人。
2009年6月15日,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李春女士的合规总监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签署了《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认为李春女士具备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合规总监的任职资格,同意提名李春女士为公司合规总监候选人。
2.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对公司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对公司绩效考核方案进行了评价,认为公司已制定了科学有效的公司年度绩效考核方案,公司绩效考核方案有利于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公司员工薪酬发放标准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绩效考核方案规定,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信息真实、准确。
3.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资格的审查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认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审计资格,在审计过程中能够保持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在对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的完成了审计工作,同意公司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
九、公司董事会对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司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对自营决策程序、信息管理、交易实施、会计核算及风险控制等进行了系统规范;同时,公司建立了董事会、证券投资决策小组、证券投资管理部门三级业务管理体系,并实行业务授权管理制度。公司通过事前防范、事中监督和事后检查弥补相结合,有效防范和化解证券自营业务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保证证券自营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证券自营业务作为证券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公司严格按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和公司证券投资决策小组确定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进行证券投资,不存在违反《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风险控制指标标准的情形。
公司一直采用稳健的投资策略,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证券自营业务收益最大化,公司充分利用自身优秀投资团队优势,同时在公司研究所的大力支持下,不断加大对证券市场和个股的研判力度,在2009年初市场企稳时抓住有利时机果断加仓,公司证券自营取得了良好的投资收益。
十、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向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的管理,公司根据《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工作的公告》([2009]34 号)的相关要求,制定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为规范和管理公司向外部单位报送公司信息,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外部单位使用公司信息的管理工作,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实施。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层及向公司外部单位提供信息的相关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对外提供信息审批流程。
第四条 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包括:监管部门、税务部门、统计部门、外汇管理局、人民银行及其他使用公司信息的外部单位。
第五条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应当报送的,需将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进行登记备查,并由公司报送部门向公司证券部报备。具体登记制度依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 公司向外部报送的信息包括定期报送的信息和临时报送的信息。
(一)定期报送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定期向监管部门报送的公司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监管报表等。对外报送时,应经报送部门负责人同意,并于每年结束后15日内向公司证券部备案一次。
(二)临时报送的信息:按照监管要求,当公司发生重大事项时,向监管部门及相关外部单位报送的《公司内部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中所列示的重大信息。对外报送时,需经公司总裁同意,并应在报送后2个工作日内向公司证券部备案。
第七条 无法律法规规定对外报送的信息,公司应当予以拒绝。
第八条 公司应将报送的重大信息作为内幕信息,并提醒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履行保密义务。
第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经理层未履行公司对外报送信息程序,给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由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进行处罚。
第十条 公司其他工作人员未履行公司对外报送信息程序,擅自向外部单位提供公司信息的,公司将视情节给予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降职、撤职及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第十一条 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利用公司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未尽保密义务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并通报给其所在单位和监管部门。
第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6.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公司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分行业或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利润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营业利润率比上年增减 |
证券经纪业务 | 1,504,970,303.94 | 495,893,714.79 | 67.05% | 55.60% | 27.58% | 7.24% |
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 | 13,410,146.67 | 52,633,444.97 | -292.49% | -84.73% | -20.92% | -316.68% |
证券自营业务 | 363,044,002.98 | 22,231,566.59 | 93.88% | 1,495.04% | 465.75% | - |
证券资产管理业务 | 4,122,679.89 | 7,505,311.80 | -82.05% | - | - | - |
6.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1.营业收入地区分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地区 | 2009年 | 2008年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
营业部数量 | 营业收入 | 营业部数量 | 营业收入 | ||
吉林省 | 31 | 1,053,673,370.84 | 24 | 668,291,151.86 | 57.67% |
辽宁省 | 1 | 17,751,215.46 | 1 | 10,951,547.58 | 62.09% |
北京市 | 2 | 40,860,921.89 | 2 | 28,791,495.91 | 41.92% |
天津市 | 1 | 2,545,541.64 | 1 | 116,681.81 | 2,081.61% |
山西省 | 1 | 10,935,555.10 | 1 | 6,832,234.03 | 60.06% |
湖北省 | 1 | 11,353,929.11 | 1 | 8,903,438.20 | 27.52% |
重庆市 | 3 | 51,957,342.44 | 3 | 36,854,500.73 | 40.98% |
江苏省 | 3 | 91,300,306.11 | 3 | 58,632,098.90 | 55.72% |
上海市 | 8 | 142,712,004.21 | 8 | 86,867,453.46 | 64.29% |
浙江省 | 1 | 13,188,599.75 | 1 | 11,147,125.51 | 18.31% |
福建省 | 1 | 3,492,651.25 | 1 | 262,503.48 | 1,230.52% |
广东省 | 3 | 15,293,843.16 | 2 | 10,581,036.31 | 44.54% |
山东省 | 1 | 7,314.62 | - | - | - |
小计 | 57 | 1,455,072,595.58 | 48 | 928,231,267.78 | 56.76% |
公司本部 | - | 538,001,807.38 | - | 187,859,016.08 | 186.39% |
合计 | 57 | 1,993,074,402.96 | 48 | 1,116,090,283.86 | 78.58% |
注:吉林省营业部数量含拟迁址吉林省外的5家证券营业部。
2.营业利润地区分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地区 | 2009年 | 2008年 | 营业利润比上年增减 | ||
营业部数量 | 营业利润 | 营业部数量 | 营业利润 | ||
吉林省 | 31 | 789,403,591.51 | 24 | 473,889,705.50 | 66.58% |
辽宁省 | 1 | 7,970,039.96 | 1 | 2,383,738.88 | 234.35% |
北京市 | 2 | 20,145,478.03 | 2 | 12,669,526.84 | 59.01% |
天津市 | 1 | -3,620,980.53 | 1 | -2,111,003.55 | -71.53% |
山西省 | 1 | 4,182,483.87 | 1 | 623,023.77 | 571.32% |
湖北省 | 1 | 4,139,493.27 | 1 | 331,771.33 | 1,147.69% |
重庆市 | 3 | 35,330,265.52 | 3 | 22,320,841.76 | 58.28% |
江苏省 | 3 | 63,144,309.67 | 3 | 33,936,951.34 | 86.06% |
上海市 | 8 | 76,929,989.65 | 8 | 38,845,854.36 | 98.04% |
浙江省 | 1 | 63,144,309.67 | 1 | 2,661,455.14 | 2,272.55% |
福建省 | 1 | -894,485.70 | 1 | -2,616,819.78 | 65.82% |
广东省 | 3 | 1,895,156.97 | 2 | -678,975.49 | 379.12% |
山东省 | 1 | -1,098,625.24 | - | - | - |
小计 | 57 | 1,060,671,026.65 | 48 | 582,256,070.10 | 82.17% |
公司本部 | - | 129,619,265.81 | - | -65,446,460.14 | 298.05% |
合计 | 57 | 1,190,290,292.46 | 48 | 516,809,609.96 | 130.32% |
6.4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期初金额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期末金额 |
金融资产: | |||||
其中: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15,149,151.61 | 140,130,515.29 | 1,083,468,542.93 | ||
其中:衍生金融资产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30,282,909.34 | 97,653,723.34 | 1,239,258,031.07 | ||
金融资产小计 | 145,432,060.95 | 140,130,515.29 | 97,653,723.34 | 2,322,726,574.00 | |
金融负债 | |||||
投资性房地产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其他 | |||||
合计 | 145,432,060.95 | 140,130,515.29 | 97,653,723.34 | 2,322,726,574.00 |
6.5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6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7 董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8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9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母公司)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为912,672,113.15元。公司分别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一般风险准备金、交易风险准备金后,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904,340,376.31元,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43,210,855.50元。
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2009年末总股本639,312,44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元(含税),共派现95,896,867.20元。派现后未分配利润为1,447,313,988.30元转入下一年度。此预案需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公司前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率 | 年度可分配利润 |
2008年 | 174,357,940.50 | 409,952,307.03 | 42.53% | 1,136,817,629.81 |
2007年 | 0 | 1,110,780,435.62 | - | 852,491,154.98 |
2006年 | 0 | 85,265,256.18 | - | -475,180,502.42 |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年平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 | 32.57% |
公司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6.10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内部控制相关情况见与本年度报告同期披露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一)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内部控制报告的鉴证报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后附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09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鉴证。
一、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保证披露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真实完整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并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进行鉴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和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审核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四、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按照《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规定,贵公司2009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五、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证券公司2009年度报告监管工作的通知》(机构部部函[2010]6号)要求,需说明的事项
(一)《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自我评价报告》中提出公司存在部分规章制度因为没有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调整或业务的发展和技术进步及时修订或补充,存在时效性不够或操作性不强问题,制度的贯彻和执行也需要进一步加强。
在2009年度,贵公司已逐步完善公司各种规章制度,增强了制度的时效性及可操作性。
(二)根据《关于做好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有关账户规范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7]110号)》规定,贵公司对所属营业部开户的全部客户资金账户及相关证券账户已于2008年进行全面清理,清理工作已结束。我们对贵公司截至2009年12月31日止不合格账户、客户司法冻结账户、客户风险处置账户、客户休眠账户及客户纯资金账户进行了审核,具体情况如下:
1、不合格账户情况。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止,贵公司剩余客户不合格账户414户,资金余额共计1,826,509.15元,资产总额为18,597,561.75元。
2、休眠账户情况。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止,贵公司客户休眠资金账户共计54,062户, 涉及证券账户共计87,903户,资金余额为1,243,673.58元。
3、纯资金账户情况。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止,贵公司客户纯资金账户共计172,085户,资金余额为45,404,159.36元。
4、司法冻结账户情况。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止,贵公司客户司法冻结资金账户共计21户,资金余额为6,189,023.09元,资产总额为298,475,439.37元。
5、风险处置账户情况。
贵公司无客户风险处置账户。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7.1 .1报告期内,购买资产情况
2009 年8月12 日,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购置北京办公楼的议案》,同意公司以373,887,187.00 元(不含内部装修费用及其他税费)的价格购置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3 号写字楼D 座商业用房,总建筑面积12,763.9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240.10平方米(共七层),地下建筑面积4,523.83平方米(共四层)。截至报告期末,购置房产款项已经支付,产权手续正在办理中。
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7.2 出售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无重大出售资产情况,出售其他股权资产情况请详见“董事会报告中报告期内子公司的处置情况”。
7.3 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7.4.3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7.4.4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2009年6月18日,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借入次级债务方案的议案》,公司向股东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借入次级债务6亿元、向股东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借入次级债务5,000万元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在公司股东大会投票时已回避表决。
7.5 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股份限售承诺
1.承诺事项
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持股5%以上的股东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泰集团”)、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吉林信托”)、长春长泰热力经营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长泰热力”)、长春房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春房地集团”)承诺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持股5%以上的股东履行了股改承诺。
(二)其他承诺
1.承诺事项
(1)持股5%以上的股东亚泰集团、吉林信托、长泰热力、长春房地集团承诺通过公司2008年利润分配增加的股份,与原持有股份具有相同的限售期。
(2)持股5%以上的股东亚泰集团、吉林信托、长泰热力、长春房地集团承诺将以现金全额认购公司2009年配股方案中可配售股份。
(3)公司承诺在完成与锦州六陆的吸收合并起六个月内,完成需要办理登记过户手续方能转移所有权资产的登记过户手续。
(4)公司在次级债务存续期间,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保障次级债务债权人合法权益、降低公司偿付风险:未经次级债务债权人同意,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不为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融资或担保;不与股东及其关联方进行损害公司利益的关联交易;提高任意盈余公积金和一般风险准备金的提取比例;未经次级债务债权人同意,不实施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未经次级债务债权人同意,不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2.承诺履行情况
(1)报告期内,持股5%以上的股东履行了因实施2008年利润分配方案增加股份的限售承诺。
(2)报告期内,公司配股工作尚在进行中。
(3)公司已完成需要办理登记过户手续方能转移所有权资产的更名工作。
(4)报告期内,公司严格履行了借入次级债务所做的承诺。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一)报告期内无重大诉讼和重大仲裁事项。
(二)以前年度发生但尚未结案的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1.江苏东恒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顾问分公司诉公司侵权纠纷案
2003年12月,受中国证监会指定,公司对原新华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证券”)证券类资产实施托管经营。2006年1月,江苏东恒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顾问分公司因与原新华证券、江苏正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理财纠纷,以本公司作为托管人未履行财产保管义务为由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司一审败诉。公司上诉后,2008年11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判决公司对江苏东恒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于2008年11月至2009年6月期间扣划公司银行存款3,060万元。
新华证券清算组已于2006年11月作出承诺,“如果东北证券因本案败诉而依法负有向江苏东恒的给付义务,新华证券清算组全额承担该笔债务”。2008年9月,中国证监会致函最高人民法院,明确“东北证券作为新华证券的托管公司和证券类资产受让方,只是收购新华证券的证券类资产,并未承担新华证券债权债务”。中国证监会建议公平保护公司合法利益。
公司作为托管人对原新华证券的债务不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008年12月4日,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2008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立案审查;2009年9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此案由最高人民法院提审,提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公司已计提坏账准备3,050,122.28元。
2010年3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公司胜诉,详见本节“期后事项”。
2. 赵正斌等人涉嫌私自委托理财、挪用客户资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该案的详细情况已于2007年7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六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回购股份暨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报告书》全文中。
公司因此案于2007年度代为垫付资金24,366,482.75元。赵正斌等实施挪用资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行为过程中,向私下委托其进行理财业务的客户支付高额收益并弥补巨额亏损。根据法律规定,私自委托理财的客户收取上述款项没有法律依据,公司正在提起返还不当得利诉讼,向有关当事人追索,已追索返还2,538,160.00元。另有一案公司已一审胜诉,判决被告返还我公司约1,100万元,我公司及被告均又提起上诉;2009年12月25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我公司胜诉的民事判决,驳回公司的起诉,公司拟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截至报告日,总计有6个追偿不当得利案件仍在诉讼中,总标的额近5,200万元。公司已计提坏账准备10,914,161.38元。
(三)已生效的判决或裁决的执行或中止执行情况
公司申请执行沈阳东宇药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公司于以前年度为沈阳东宇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宇药业”)在华夏银行沈阳中山广场支行贷款提供担保并已承担了保证责任,向华夏银行支付了担保款4,500万元,截至报告日东宇药业尚欠付我公司4,185万元。东宇药业以房产抵偿欠付我公司款项,公司已将其从应收款项转入抵债资产,计提抵债资产减值准备8,497,670.00元。
7.8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7.8.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初始投资金额 | 持有数量 | 期末账面值 | 占期末证券 总投资比例 | 报告期损益 |
1 | 股票 | 兴业银行 | 601166 | 65,569,039.58 | 1,840,000 | 74,170,400.00 | 6.85% | 9,111,658.48 |
2 | 股票 | 鱼跃医疗 | 002223 | 47,730,029.60 | 1,675,000 | 57,335,250.00 | 5.29% | 9,605,220.40 |
3 | 股票 | 哈空调 | 600202 | 44,154,068.04 | 3,000,541 | 56,530,192.44 | 5.22% | 13,349,311.65 |
4 | 股票 | 兰花科创 | 600123 | 44,110,216.59 | 1,195,700 | 52,299,918.00 | 4.83% | 8,189,701.41 |
5 | 股票 | 华域汽车 | 600741 | 30,147,456.89 | 4,287,710 | 49,651,681.80 | 4.58% | 19,504,224.91 |
6 | 股票 | 中国神华 | 601088 | 47,312,903.31 | 1,414,520 | 49,253,586.40 | 4.55% | 1,940,683.09 |
7 | 股票 | 中国石化 | 600028 | 38,469,469.00 | 3,000,000 | 42,270,000.00 | 3.90% | 3,800,531.00 |
8 | 股票 | 西安民生 | 000564 | 39,386,685.35 | 5,400,000 | 39,744,000.00 | 3.67% | 357,314.65 |
9 | 股票 | ST耀华 | 600716 | 35,365,331.99 | 3,900,000 | 37,245,000.00 | 3.44% | 1,879,668.01 |
10 | 股票 | 东百集团 | 600693 | 29,697,776.42 | 3,060,256 | 35,651,982.40 | 3.29% | 5,954,205.98 |
期末持有的其他证券投资 | 573,238,990.05 | 52,385,711 | 589,316,531.89 | 54.38% | 19,772,809.32 | |||
报告期已出售证券投资损益 | - | - | - | - | 250,049,532.04 | |||
合计 | 995,181,966.82 | 81,159,438 | 1,083,468,542.93 | 100.00% | 343,514,860.94 |
注:本表填列公司2009年12月31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中核算的各类投资7.8.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初始投资金额 | 占该公司股权比例 | 期末账面值 | 报告期损益 | 报告期所有者权益变动 | 会计核算科目 | 股份来源 |
600893 | 航空动力 | 8,075,890.90 | 0.676% | 77,732,737.29 | 302,077.97 | 36,899,870.96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购入 |
300002 | 神州泰岳 | 4,161,674.00 | 0.057% | 7,548,415.60 | 2,540,056.2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购入 | |
002328 | 新朋股份 | 3,527,896.44 | 0.061% | 4,833,108.90 | 978,909.35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购入 | |
600999 | 招商证券 | 5,079,939.00 | 0.005% | 4,816,109.91 | -197,871.82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购入 | |
300029 | 天龙光电 | 2,908,327.32 | 0.080% | 4,655,243.40 | 1,310,187.06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购入 | |
002311 | 海大集团 | 3,301,956.00 | 0.053% | 4,426,979.58 | 843,767.69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购入 | |
300039 | 上海凯宝 | 4,235,366.00 | 0.102% | 4,235,366.00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购入 | |
002304 | 洋河股份 | 2,004,420.00 | 0.007% | 3,808,063.93 | 1,352,732.95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购入 | |
300032 | 金龙机电 | 1,984,303.00 | 0.073% | 3,112,222.60 | 845,939.7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购入 | |
002309 | 中利科技 | 2,086,836.00 | 0.034% | 2,776,852.86 | 517,512.65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购入 | |
其他 | 36,130,693.06 | - | 51,848,347.49 | 11,788,240.82 | - | - | ||
合计 | 73,497,301.72 | - | 169,793,447.56 | 302,077.97 | 56,879,345.55 | - | - |
注:本表填列公司2009年12月31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核算的股票投资
7.8.3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下转B2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