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163 股票简称:福建南纸 编号:2010-009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于2010年3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2010年3月22日上午9:00在福州山海大厦1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3人,实到3人列席了会议,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黄国英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同意推荐黄金镖先生、林孝帮先生、唐福民先生、林兵霞女士、楼小军先生、张小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二),任期三年,从2010年4月28日至2013年4月27日。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人员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其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此项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同意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蔡妮娜女士、郑学军先生、林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三,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见附件四,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见附件五),任期三年,从2010年4月28日至2013年4月27日。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人员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其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此项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同意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为确保公司持续生产经营和技改的资金需求,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授信额度298800万元范围内(允许银行之间额度调整),决定公司向各专业银行申请银行借款授信额度事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借款、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及贴现、进出口贸易融资、开立信用证、国内保理融资、商品融资等其他形式的融资,授权有效期限为三年(2010年至2013年)。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同意9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4月20日上午9时,在南平星光大厦会议室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现将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4月20日上午9:00
会议地点:南平星光大厦会议室
(二)会议议题
1、审议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2、审议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审议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5、审议公司2009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6、审议公司2009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7、审议公司2009年度固定资产报废的议案
8、审议公司2009年度对部分应收款项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议案
9、审议关于年产8万吨轻型纸及配套制浆系统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拟以公司土地使用权及房屋作为抵押物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借款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0年4 月15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出席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四)会议的登记方法
为便于会议安排,请有意参加的股东提前办理会议登记。
1、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国有股、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每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股东可直接到公司或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0年4月16日、4月19日8:00—12:00,14:00—17:00
3、登记地点: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公司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滨江北路177号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 系 人:李永和、李秀淼
联系电话:0599—8808806
传 真:0599—8808807
4、其他事项
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受委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
附件二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简历(非独立董事)
1、黄金镖,男,1969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96年12月至2001年12月任福建省轻纺工业总公司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2002年1月至2003年4月任福州保税区青嘉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03年5月至2004年4月任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04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07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第四届董事会秘书,龙岩南纸有限公司董事长,福州紫光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
2、林孝帮,男,1961年9月出生,工商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南平造纸厂技术员、车间见习主任、副主任、主任、生产部副部长、厂长助理,本公司总经理助理,福建星光造纸集团公司总经理。1999年3月至2009年1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06年12月至2009年1月任公司党委书记,2009年1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2009年5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现任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深圳市龙岗闽环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厦门新阳纸业有限公司董事。
3、唐福民,男,1950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曾任福建省轻工业厅计财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办公室副主任,福建化纤化工厂副厂长,福建省轻工业厅体改处处长,福建省轻纺工业总公司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1998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01年6月至今任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产权管理部经理。现任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产权管理部经理,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4、林兵霞,女,1969年12月出生,工商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福建省轻工业厅生产财务处科员、副主任科员,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副处长,2000年3月至2000年12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00年12月至2007年4月任公司财务总监。2007年4月至今任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经理,2007年4月至今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现任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经理,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兼任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
5、楼小军,男,1956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曾任总参谋部驻福州军代表室正营职军代表、福建省轻工业厅办公室副科长、科长、副主任、福建省轻纺工业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2001年4月至今任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2008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现任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6、张小强,男,1963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曾任福建省轻工业厅标准计量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福建省轻纺工业总公司科教质量处主任科员,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产权管理部经理助理,2003年3月至2005年6月任福建省金皇贸易公司经理,2005年7月至今任福建省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产权管理部副经理。现任福建省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产权管理部副经理。
附件三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蔡妮娜,女,1954年1月出生,厦门大学会计学研究生结业,高级会计师。曾任福州朝阳仪表厂财务股长, 中外合资福建海山宾馆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福建电视台财务科长,2007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福建电视台高级会计师,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擅长财务管理、经营管理,合著的《中国第三产业财务会计百科全书》、《会计辞海》(第二、三版)、《中国广播电视经济管理概论》均已出版,其中《会计辞海》(第二版)获“福建省第三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全国高校人文科学研究重大成果奖”,个人撰写的《浅谈电视台财务管理》获“华东地区电视台行政管理成果”一等奖。
2、郑学军,男,1962年1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厦门大学财政金融系 助教、讲师,厦门源益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科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厦门湖滨北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滨北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公司第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厦门证券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主要科研成果:《中国股市的结构与变迁》,获得厦门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厦门市第五次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三等奖”,《证券投资的策略与技巧》,《发展直接融资,改善国企资产负债结构》,《我国金融业经营模式问题之我见》,《我国券商改革与发展若干问题的探讨》,《上市公司增量改革的新举措》,《实现中国证券市场化的途径与措施》。
3、林雁,男,1965年4月出生,厦门大学法律系毕业,法学硕士,高级律师,具有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曾任福建侨务经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福建汇成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公司第二、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兼任福建工程学院法学系兼职教授。现任福建远东大成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个人撰写的论文有《出口信用保险的若干法律问题》、《中国外资准入法律制度的发展与完善》、《论外资股权诉讼中关联行政行为的解决途径》、《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的法律效力评析》、《不正当竞争案件新问题探讨》等。
附件四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蔡妮娜女士、郑学军先生、林雁先生为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包括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盖章)
二O一O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五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蔡妮娜女士、郑学军先生、林雁先生,作为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蔡妮娜女士、郑学军先生、林雁先生
二O一O年三月二十二日于福州
证券代码:600163 股票简称:福建南纸 编号:2010-010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二十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届二十五次监事会于2010年3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2010年3月22日上午9:00在福州山海大厦1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亲自出席监事3人,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温天根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换届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同意推荐温天根先生、林剑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公司职代会联席会议选举陈友思先生为公司职工监事(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任期三年,从2010年4月28日至2013年4月27日。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同意3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O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监事候选人简历
1、温天根,1952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1970年参加工作。曾任福建省轻工业厅人劳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本公司第一届、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第三届、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现任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人事监察部主任,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2、林剑斌,1957年10月出生,硕士学历。曾任南平造纸厂办公室干事、党委办秘书、厂长秘书、办公室主任,本公司总经理秘书、办公室主任,第三届、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3、职工监事陈友思,男,1966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工程师。曾任福建省南平造纸厂机浆车间技术员、助理工程师,泉州纸板厂制浆车间主任,南平造纸厂团委副书记、团委书记,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团委书记,2003年1月任公司工会常务副主席,2008年12月29日至今任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现任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工会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