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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九年度
    独 立 董 事 述 职 报 告
  • 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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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九年度
    独 立 董 事 述 职 报 告
    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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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九年度
    独 立 董 事 述 职 报 告
    2010-03-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66版)

    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九年度

    独 立 董 事 述 职 报 告

    作为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2009年度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认真分析市场变化和行业周期,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战略规划、风险控制、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对外投资等工作提出了一些好的意见和建议。现将2009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具体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其中3次现场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7 次。我们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学习仔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建议,发表独立董事意见,为董事会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作用。2009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姓 名

    本年应参加董

    事会次数(次)

    亲自出席(次)委托出席(次)缺席(次)备注
    佘 廉10910因公出差
    邱思胜101000 
    李燕萍10820因公出差
    谢获宝10910因公出差
    汪海粟10910因公出差

    二、积极发表独立董事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对公司2009 年度配股融资、公司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发表了专业的独立意见,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在2009年3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我们参加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200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关于2008年公司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关于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关于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等事项均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在2009年4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对公司转让武汉中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在审议关于受让武汉汉鹏物流有限公司股权的董事会上,对该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在公司2009年6月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上,对提交审议的公司2009年配股若干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在公司2009年9月29日召开的六届董事会九次会议上,对公司独资子公司武汉中百物流配送有限公司受让武汉汉鹏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认真履行职责,保护投资者权益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深深了解自己所担负的职责,在2009年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提前提供相关资料,认真研究审核,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提出参考意见,尽自己所能,使董事会决策更加切实可行。积极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了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意识。

    四、其他事项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三)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09年,作为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深深地为公司取得业绩感到鼓舞,衷心地感谢公司各位董事、高管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在过去一年中辛勤工作,以及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配合。随着证券市场发展和变化,作为独立董事,应时刻关注、自觉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以增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意识和能力。2010年,我们将继续努力,加强学习。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要更多的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更好地履行法律与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

    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佘廉 邱思胜 汪海粟

    谢获宝 李燕萍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三日

    关于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使用自筹资金情况的

    专项审核报告

    众环专字(2010)208号

    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 2010年2月 28日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本专项审核报告是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出具的。贵公司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我们的责任是在审慎调查的基础上,对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使用自筹资金情况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必要的审核程序,并在根据贵公司提供的资料做出职业判断的基础上出具报告。

    经审核,贵公司截至2010年2月 28日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使用自筹资金的有关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56号文核准,贵公司以2008年12月31日总股本560,505,290股为基数,以每股5.07元的价格,按照10股配 2.2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本次配股实际配售股份120,516,210股,可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1,017,184.70元。截至 2010年2月3日止,贵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1,017,184.70元,募集资金利息为人民币31,355.59元,扣除配股登记费120,516.21元、承销费及保荐费人民币15,747,886.66元后,实际收到资金595,180,137.42元,扣除推介费、审计费、律师费、材料印刷及差旅费、公告及宣传刊登费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20万元后(其中推介费50万元、审计费65万元、律师费65万元、材料印刷及差旅费90万元、公告及宣传刊登费15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0,980,137.42元。

    该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2月3日全部到位,并经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众环验字(2010)010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0年2月24日,本公司按照配股说明书的承诺,采取向全资子公司武汉中百连锁仓储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百仓储公司)增资的方式,将上述募集资金中的389,511,800.00元转由中百仓储公司下列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开户银行银行户名银行账号金额(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营业部武汉中百连锁仓储超市有限公司4200120633905300187082,481,662.5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口支行3202008329200245753111,850,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汉支行80780043240809500175,180,137.4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循礼门支行027900065410501120,000,000.00
    合计  389,511,800.00

    2010年2月24日,本公司按照配股说明书的承诺,采取向全资子公司武汉中百便民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百便民公司)增资的方式,将上述募集资金中的37,099,437.42元转由中百便民公司下列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开户银行银行户名银行账号金额(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营业部武汉中百便民超市连锁有限公司4200120633905300189437,099,437.42
    合计  37,099,437.42

    本次配股实际募集的资金净额低于承诺投资部分的3,376.41万元,公司已按配股说明书中承诺以自有资金补足,即公司对中百便民公司实际增资7,086.35万元,包括用募集资金投入3,709.94万元和自有资金投入3,376.41万元。

    2010年2月24日,本公司按照配股说明书的承诺,采取向全资子公司武汉中百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百物流公司)增资的方式,将上述募集资金中的164,368,900.00元转由中百物流公司下列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开户银行银行户名银行账号金额(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营业部中百物流配送有限公司4200120633905300186376,218,9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口支行320200832920024485188,150,000.00
    合计  164,368,900.00

    前述向全资子公司武汉中百连锁仓储超市有限公司、中百便民超市连锁有限公司、武汉中百物流配送有限公司增资已分别经过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众环验字(2010)019号、众环验字(2010)020号、众环验字(2010)021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截止 2010年2月28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计划投资总额
    1、武汉中百集团连锁仓储超市技术改造项目13,026.0338,951.18
    2、武汉中百集团咸宁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877.648,815.00
    3、武汉中百集团浠水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107.737,621.89
    4、武汉中百集团便民连锁超市技术改造项目1,330.167,086.35
    合 计15,341.5662,474.42

    注1:截止2010年2月28日,武汉中百集团连锁仓储超市技术改造项目,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13,026.03万元,其中:土建改造及装饰装修3,862.84万元、设备系统及安装工程6,047.47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777.5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69.80万元、预备费用768.34万元。

    注2:截止2010年2月28日,武汉中百集团咸宁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877.6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包括土地费用)869.04万元,预备费用8.60万元。

    注3:截止2010年2月28日,武汉中百集团浠水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自筹资金实际投入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包括土地费用)107.73万元。

    注4:截止2010年2月28日,武汉中百集团便民连锁超市技术改造项目,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1,330.16万元,其中:土建改造及装饰装修94.00万元、设备系统及安装工程492.5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84.2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94.07万元、预备费用65.32万元。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使用自筹资金情况与配股说明书承诺内容对照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配股说明书承诺投资项目配股说明书承诺投资总额自筹资金累计实际投资总额配股说明书承诺投资总额与自筹资金累计实际投资总额差异
    1、武汉中百集团连锁仓储超市技术改造项目38,951.1813,026.0325,925.15
    2、武汉中百集团咸宁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8,815.00877.647,937.36
    3、武汉中百集团浠水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7,621.89107.737,514.16
    4、武汉中百集团便民连锁超市技术改造项目7,086.351,330.165,756.19
    合 计62,474.4215,341.5647,132.86

    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0年2月 28日止,贵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4、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截至 2010年2月 28日止,贵公司不存在用募集资金归还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关的贷款、 用募集资金存单质押取得贷款等其他情况。

    三、审核结论

    经审核,截至 2010年2月28日止,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预先投入资金15,341.56万元,系贵公司自筹资金。

    本专项报告仅供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银行专项贷款及自筹资金之目的,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武汉 2010年3月23日

    关于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10)171号

    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09年12月31日止的《200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200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会计师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200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观察、检查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本报告是我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与贵公司提供的募集资金相关资料,在审慎调查并实施必要的鉴证程序基础上所作出的职业判断,并不构成我们对贵公司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前景及其效益实现的任何保证。

    经鉴证,我们认为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0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09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本专项报告仅供贵公司为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专项报告作为贵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武汉 2010年3月23日

    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现将截至2009年12月31日止的200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502号文核准,本公司以2006年12月31日总股本335,266,960股为基数,以每股6.90元的价格,按照10股配 2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本次配股实际配售股份65,093,962股,募集资金共计449,148,337.80元,募集资金利息为人民币53,611.68元,扣除配股登记费65,093.96元、承销费及保荐费人民币900.00万元后,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08年1月21日将款项440,136,855.52元划入公司下列帐户:

    开户银行银行户名银行账号金额(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营业部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2001206339050000920200,000,00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口支行3202008329200018092120,000,0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循礼门支行270882883110001120,136,855.52
    合计  440,136,855.52

    该募集资金已于2008年1月21日全部到位,并经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众环验字(2008)007号验资报告验证。

    2008年1月28日,本公司按照配股说明书的承诺,采取向全资子公司武汉中百连锁仓储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百仓储公司)增资的方式,将上述募集资金中的410,495,700.00转由中百仓储公司下列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开户银行银行户名银行账号金额(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营业部武汉中百连锁仓储超市有限公司42001206339053001382170,358,874.4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口支行3202008319200122566120,000,0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循礼门支行270883089510001120,136,825.52
    合计  410,495,700.00

    2008年1月30日,本公司按照配股说明书的承诺,采取向全资子公司武汉中百便民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百便民公司)增资的方式,将上述募集资金中的29,641,125.52转由中百便民公司下列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开户银行银行户名银行账号金额(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营业部武汉中百便民超市连锁有限公司4200120633905300137529,641,125.52
    合计  29,641,125.52

    中百便民公司实际收到资金29,641,125.52元,扣除推介费、审计费、律师费、材料印刷及差旅费、公告及宣传刊登费等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50.00万元后(其中推介费90.00万元、审计费45.00万元、律师费65.00万元、材料印刷及差旅费50.00万元、公告及宣传刊登费100.00万元)净额为人民币26,141,125.52元。

    综上所述:实际收到资金440,136,855.52元扣除上述发行费用350.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6,636,855.52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依照《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定的《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通过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方式实施的募集资金项目,在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募集资金也实行专户存储及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0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银行户名银行账号存储余额(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营业部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200120633905000092010,991.83
    武汉中百连锁仓储超市有限公司420012063390530013827,917,339.36
    42001206339049000007已销户
    武汉中百便民超市连锁有限公司420012063390530013751,581.6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口支行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2020083292000180925,987.84
    武汉中百连锁仓储超市有限公司320200831920012256614,358,185.36
    3202008314200005720已销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循礼门支行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7088288311000116,662.92
    武汉中百连锁仓储超市有限公司27088308951000178,887.91
    合计  22,389,636.90

    注:武汉中百连锁仓储超市有限公司专户上的存储余额主要系部分项目的结余资金(详见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其他募集资金专户上的存储余额系银行存款利息。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2009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09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详见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因公司部分仓储超市网点项目合作方条件发生变化,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加快公司仓储超市网点发展实施进度,公司调整变更了仓储超市7家连锁网点开设地点,变更原计划使用的募集资金共计8,623.27万元。

    2008年10月31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调整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本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就本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均同意公司作以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2008年11月19日,本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及审核意见、审议决议本公司均及时履行了披露义务。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三)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开始使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并在配股说明书中进行了相关披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聘请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使用情况发表审核意见,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已出具众环专字(2009)044号《关于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截止2008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总金额为30,481.91万元。为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根据《关于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使用自筹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以配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用配股募集资金30,481.9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本期未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23日

    附件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09年度

    编制单位: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43,663.69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370.9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8,623.27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1,548.4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9.75%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

    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与累计投入金额的差额(3)=(1) -(2)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1、武汉中百集团连锁仓储超市技术改造项目41,049.5741,049.5741,049.571,370.9138,934.312,115.26不适用 588.14

    【注1】

     
    其中:随州文峰超市1,849.481,849.481,849.48 1,849.48 2007年1月-33.81
    祁家山超市653.06653.06653.06 653.06 2007年1月33.78
    赤壁超市1,051.141,051.141,051.14 1,051.14 2007年2月83.61
    关山超市7,731.897,731.897,731.89 7,731.89 2007年2月484.81
    钟祥市胡集超市511.01511.01511.01 511.01 2007年2月69.88
    汉川马口镇超市725.02725.02725.02 725.02 2007年6月-10.63
    麻城超市1,529.841,529.841,529.84 1,529.84 2007年9月95.27
    石首超市907.65907.65907.65 907.65 2007年9月82.23
    森林公园超市1,617.671,617.671,617.67 1,617.67 2007年9月-192.84
    广水超市1,671.261,671.261,671.26 1,671.26 2007年12月309.25
    金色港湾超市1,128.941,128.941,128.94 1,128.94 2007年12月150.04
    阳逻超市1,807.141,807.141,807.14 1,807.14 2008年1月-308.10
    嘉鱼超市2,393.202,393.202,393.20 1,096.911,296.292008年1月68.10
    汉南超市1,680.001,680.001,680.00 1,680.00 2008年1月-62.35
    沙洋超市1,164.591,164.591,164.59 1,164.59 2008年4月-229.54
    枣阳超市1,534.261,534.261,534.26 1,095.36438.902008年9月-8.80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

    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与累计投入金额的差额(3)=(1) -(2)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常青路超市2,765.052,765.052,765.05 2,765.05 不适用2008年9月349.96
    阳新超市1,705.101,705.101,705.10812.131,325.03380.072009年1月-262.17
    庙山超市1,459.318,623.278,623.27558.788,623.27 见附件2-30.55是(见附件2)
    青山大洲村超市1,316.53
    百步亭超市1,291.67
    二七文化宫超市921.85
    墨水湖超市1,469.11
    团风超市999.31
    老河口超市1,165.49
    2、武汉中百集团便民连锁超市技术改造项目5,592.312,614.12【注2】2,614.12 2,614.12 2008年1-12月756.60
    合 计 46,641.8843,663.6943,663.691,370.9141,548.432,115.26 1,344.74 是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根据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详见附件2注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见“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三)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截至 200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余额2,115.26万元(不含募集资金存款利息123.70万元)。其中,因调整门店布局,减少相关装修费用,嘉鱼超市、枣阳超市分别结余募集资金1,296.29万元、438.90万元;阳新超市已完工尚余工程尾款380.07万元未支付。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注1】:截止2009年12月31日,按照与承诺效益一致的计算口径及方法对实现效益进行计算,已投入募集资金的项目中,除随州文峰超市、汉川马口镇超市、森林公园超市、阳逻超市、汉南超市、沙洋超市、枣阳超市、阳新超市、沙湖超市、古田汇丰超市项目收益仍为负外,其他投资项目已产生正收益。新开网点一般都需要一段时间的培育期,包括所处商圈的发展成熟、品牌的经营、根据商圈内居民购物习惯对商品结构和供应商进行调整等。因此,新开网点一般很难在开业的前期均实现盈利。

    随着项目实施的推进,已开设连锁网点进入成熟稳定期,经营效益逐步提高,该项目效益情况将进一步体现。

    【注2】:公司2007年度配股实际募集的资金净额低于承诺投资部分的2,978.19万元,公司已按配股说明书中承诺以自有资金补足,即公司对中百便民实际增资5,592.31万元,包括用募集资金投入2,614.12万元和自有资金投入2,978.19万元。

    附件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09年度

    编制单位: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远安超市庙山超市、青山大洲村超市、百步亭超市、二七文化宫超市、墨水湖超市、团风超市、老河口超市964.51964.51 964.51不适用2007年11月21.92
    咸安超市984.74984.74 984.742007年12月85.47
    南湖超市1,398.771,398.77 1,398.772008年1月98.62
    杨汊湖超市1,093.731,093.73 1,093.732008年7月194.37
    恩施舞阳坝超市1,125.231,125.23 1,125.232008年7月48.97
    沙湖超市953.92953.92 953.922008年11月-465.93
    古田汇丰超市2,102.372,102.37558.782,102.372009年6月-13.97
    合 计 8,623.278,623.27558.788,623.27 -30.55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注3】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注3】:因公司部分仓储超市网点项目合作方条件发生变化,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加快公司仓储超市网点发展实施进度,公司拟调整变更仓储超市7家连锁网点开设地点,变更原计划使用的募集资金共计8,623.27万元,具体原因如下:

    1、由于公司部分仓储超市网点项目从筹备到资金募集完成经历了较长时间,在此期间因政府部门进行了市政建设规划调整,因此变更了部分仓储超市项目店址;

    2、因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原部分项目物业方不能按期正常交付;

    3、公司拟新投资项目,商圈位置、物业位置及条件较为优越,商务谈判及项目实施准备较为顺利,因此以这一类新项目替换原计划项目。

    2008年10月31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调整变更上述部分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本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就本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均同意公司作以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2008年11月19日,本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上述议案内容及审核意见、审议决议本公司均及时履行了披露义务。

    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2009年公司资金占用及

    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2009年年度报告正文,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众环审字(2010) 258号审计报告及众环专字(2010)170号《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经认真核查,就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以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方无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没有为股东、第一大股东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仍然有效的此类担保事项。

    截止2009年12月31日,公司为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6,652.40万元。上述担保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佘廉、邱思胜、汪海粟、谢获宝、李燕萍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