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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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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0-03-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轻纺城 股票代码:600790 编号:临2010-001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3月10日以传真、E-MAIL和专人送达等形式递交各董事,于2010年3月23日上午在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董事金良顺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委托公司董事孙卫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小军女士主持,会议审议议案后形成以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董事会同意将此报告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董事会同意将《公司2009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董事会同意将《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本公司200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1,836,428.65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计7,183,642.8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82,943,210.55元,2009年度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47,595,996.33元,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计61,877,618.10元,剩余185,718,378.23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董事会同意将《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关于核销公司部分应收款项的议案》。由原越隆分公司转入的应收款项4,218,934.91元由于原越隆分公司早已注销,应收款项账龄较长,无从对帐,已无法收回,且从2007年开始,公司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董事会同意核销上述应收款项4,218,934.91元。

    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2009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聘期一年。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有关规定及公司所委托审计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司拟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9年度财务审计报酬为65万元,审计人员在本公司开展工作期间的食宿费用由公司实数承担。

    董事会同意将此议案以提案形式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本公司实际,并参考其他地区上市公司支付独立董事津贴的相关情况,公司2010年度拟向每位独立董事支付的津贴为4万元(税后)。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差旅费,以及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职权时发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董事会同意将此议案以提案形式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10、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1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议案》,公司原对应收款项(含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下同)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为按余额的6%计提。为增加公司财务稳健程度,提高公司资产质量,更合理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从2009年10月1日起,对公司原有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方法进行变更,改按账龄法计提,具体方法如下:应收款项账龄在1年以内的计提比例为5%,1-2年的计提比例为10%,2-3年的计提比例为20%,3年以上的计提比例为50%;对有确凿证据表明可收回性存在明显差异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采用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属于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主体间(母子公司或子子公司之间)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按照其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本次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及比例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因上述变更影响2009年度当期净利润-34,300,772.06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194,586.61元,影响少数股东损益-16,106,185.45元。

    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方法进行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要求,是对公司实际经营和资产情况的客观反应,增强了公司财务的稳健制度,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12、在关联董事沈小军、金良顺、周俭、潘兴祥、孙卫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会议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出售绍兴县中国轻纺城国际物流中心有限公司(原浙江中轻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给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绍兴县中国轻纺城国际物流中心有限公司与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转让终止协议书》,终止执行本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中轻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售部分资产的提案》,终止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绍兴县中国轻纺城国际物流中心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转让意向书》项下之约定的相关土地、房屋建筑物等资产交易的事项。(详见公司于2008年9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临2008-030公告)

    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终止执行本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中轻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售部分资产的提案》的决议,终止出售绍兴县中国轻纺城国际物流中心有限公司(原浙江中轻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资产之事项,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整个决策程序严谨规范。我们认为终止进行本次资产出售,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董事会同意将此议案以提案形式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10年4月15日召开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

    此外,独立董事宣读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以现场方式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2010年4月15日(星期四)上午9:30。

    三、会议地点:本公司二楼会议室。

    四、会议主要议程

    1、审议《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09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关于<公司2009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提案》;

    4、审议《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2009年度审计报酬的提案》;

    7、审议《关于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提案》;

    8、审议《关于终止出售绍兴县中国轻纺城国际物流中心有限公司(原浙江中轻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给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提案》;

    9、宣读《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凡在2010年4月8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上海证券帐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0年4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3、登记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人: 季宝海

    联系电话:0575-84135815

    传 真:0575-84116045(传真后请来电确定)

    七、会议为期半天,出席者食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提案审议事项赞成反对弃权
    1《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关于<公司2009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提案》   
    4《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2009年度审计报酬的提案》   
    7《关于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提案》   
    8《关于终止出售绍兴县中国轻纺城国际物流中心有限公司(原浙江中轻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给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提案》   

    1.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2.身份证号码:

    3.股东账号: 持股数:

    4.被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2010年 月 日

    股票简称:轻纺城 股票代码:600790 编号:临2010-002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3月10日以传真、E-MAIL和专人送达等形式递交各监事,于2010年3月23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伟强先生主持,经监事审议各议案后形成以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将此报告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同意将《公司2009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将《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本公司200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1,836,428.65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计7,183,642.8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82,943,210.55元,2009年度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47,595,996.33元,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计61,877,618.10元,剩余185,718,378.23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同意将《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议案》。公司原对应收款项(含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下同)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为按余额的6%计提,为增加公司财务稳健程度,提高公司资产质量,更合理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从2009年10月1日起,对公司原有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方法进行变更,改按按账龄法计提,具体方法如下:应收款项账龄在1年以内的计提比例为5%,1-2年的计提比例为10%,2-3年的计提比例为20%,3年以上的计提比例为50%;对有确凿证据表明可收回性存在明显差异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采用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属于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主体间(母子公司或子子公司之间)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按照其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本次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及比例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因上述变更影响2009年度当期净利润-34,300,772.06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194,586.61元,影响少数股东损益-16,106,185.45元。

    会议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要求,变更依据合法、变更程序规范。

    6、会议以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出售绍兴县中国轻纺城国际物流中心有限公司(原浙江中轻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给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绍兴县中国轻纺城国际物流中心有限公司与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转让终止协议书》,终止执行本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中轻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售部分资产的提案》,终止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绍兴县中国轻纺城国际物流中心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转让意向书》项下之约定的相关土地、房屋建筑物等资产交易的事项。(详见公司于2008年9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临2008-030公告)

    同意将此议案以提案形式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虞建妙对本议案未投票表决。

    对公司2009年的工作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 2009年度各项工作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进行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进一步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提升了公司治理水平,切实保护了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也没有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在报告期内,在收购、出售资产和关联交易等经营行为时,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利益的事件,切实保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出具的2009年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