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0-03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书面方式通知,于2010年3月23日在上海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5701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公司监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郑树昌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讨论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二○○九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提交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二○○九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二○○九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提交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二○○九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提交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二○○九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确认:公司2009年度母公司税后净利润为20,808,508.76元,按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080,850.88元,本年度未分配利润为18,727,657.8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50,055,891.71元,公司2009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68,783,549.59元。
因公司正积极发展风力发电产业,项目建设中需要大量流动资金周转和自有资金投入,为了集中资金全力支持风电项目,节约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实现公司长期持续稳定的发展,为股东带来长期而稳定的投资回报,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提交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续聘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二○一○年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审计费用》的议案;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0年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2010年年报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提交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公司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贸易收入,贸易业务的应收账款一般账期较短,周转快,公司董事会考虑实际情况,将应收款项的会计估计进行了变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变更前:
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1)对于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其中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进行减值损失的测试,对于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对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以及其他部分应收款项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账龄 | 计提比例(估计坏账率) |
1年以内 | 0.50% |
1至2年 | 10.00% |
2至3年 | 25.00% |
3年以上 | 50.00% |
2)对于其他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对于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应收利息、应收股利、长期应收款应当按个别认定法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2、现应收款项会计估计变更为:
公司根据以前年度按账龄划分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并结合现时情况,确定各账龄段应收款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如下: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0.50% | 0.50% |
1-2年 | 10.00% | 10.00% |
2-3年 | 25.00% | 25.00% |
3-4年 | 50.00% | 50.00% |
4年以上 | 100.00% | 100.00%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执行。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因此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减少2009年度净利润534,744.10元,减少2009年度所有者权益的534,744.10元。
3、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提供客观、真实和公允的财务会计信息,并可以有效防范和化解资产损失风险,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当前的经营形势及公司的会计估计政策要求,过去的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已不能适应当前经济形势,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并有效防范和化解资产损失风险,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变更。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公司实际和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后续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关于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账龄分类及坏账计提比例的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会计估计变更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九次股东大会(暨2009年年会)的有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0年4月26日上午9:30召开公司第十九次股东大会(暨2009年年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0-04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通讯方式通知,于2010年3月23日在上海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5701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长张静仪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讨论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九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第68条规定、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09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工作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09]34号)、财政部《关于执行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09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09]16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和《上市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工作备忘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相关要求,在全面了解和审阅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后,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 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 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9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 在本次监事会进行审议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09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 本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提交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九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提交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会计估计事项,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坏帐准备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更能准确地核算应收款的坏帐准备、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将应收帐款坏帐准备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605 证券简称:汇通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0-05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第十九次股东大会
(暨2009年年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0年4月26日上午9:30召开第十九次股东大会(暨2009年年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0年4月26日上午9:30
2、会议地点:上海市南京西路1600号上海城市机场航站楼10楼会议室
二、会议内容:
1、审议《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九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九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九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九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九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续聘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财务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审计费用》的议案;
7、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3、凡在2010年4月19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四、会议登记办法:
1、股东应于2010年4月22日(9:30-15:00)持上海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到上海南京西路1576号8楼会议室登记。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上海股东帐户卡复印件、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和代理人身份证。
2、外地股东可在2010年4月22日下午3:00之前将身份证及上海股东帐户卡复印件传真或邮寄至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62560000-147/108 传真:021-62566022
联系人:邵宗超、张杰
邮寄地址:上海南京西路1576号轻机大厦8楼证券投资部
邮编:200040
五、其他: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九次股东大会(暨2009年年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表决权,以投票方式同意/否决/弃权本次股东会议的议案。
本公司/本人对于有关议案的表决未做出具体指示,委托代理人可自行酌情对该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个人股东须签名、法人股东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