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产经新闻
  • 5:财经海外
  • 6:观点·专栏
  • 7:公 司
  • 8:公司纵深
  • 9:公司·价值
  • 10:调查·市场
  • 11:专版
  • 12:车产业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机构动向
  • A4:资金观潮
  • A5:市场趋势
  • A6:市场评弹
  • A7:数据说话
  • A8:信息披露
  • B1:披 露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B109:信息披露
  • B110:信息披露
  • B111:信息披露
  • B112:信息披露
  • B113:信息披露
  • B114:信息披露
  • B115:信息披露
  • B116:信息披露
  • B117:信息披露
  • B118:信息披露
  • B119:信息披露
  • B120:信息披露
  • B121:信息披露
  • B122:信息披露
  • B123:信息披露
  • B124:信息披露
  • B125:信息披露
  • B126:信息披露
  • B127:信息披露
  • B128:信息披露
  • B129:信息披露
  • B130:信息披露
  • B131:信息披露
  • B132:信息披露
  • B133:信息披露
  • B134:信息披露
  • B135:信息披露
  • B136:信息披露
  • B137:信息披露
  • B138:信息披露
  • B139:信息披露
  • B140:信息披露
  • B141:信息披露
  • B142:信息披露
  • B143:信息披露
  • B144:信息披露
  • B145:信息披露
  • B146:信息披露
  • B147:信息披露
  • B148:信息披露
  • B149:信息披露
  • B150:信息披露
  • B151:信息披露
  • B152:信息披露
  • B153:信息披露
  • B154:信息披露
  • B155:信息披露
  • B156:信息披露
  • B157:信息披露
  • B158:信息披露
  • B159:信息披露
  • B160:信息披露
  • B161:信息披露
  • B162:信息披露
  • B163:信息披露
  • B164:信息披露
  • B165:信息披露
  • B166:信息披露
  • B167:信息披露
  • B168:信息披露
  • B169:信息披露
  • B170:信息披露
  • B171:信息披露
  • B172:信息披露
  • B173:信息披露
  • B174:信息披露
  • B175:信息披露
  • B176:信息披露
  • B177:信息披露
  • B178:信息披露
  • B179:信息披露
  • B180:信息披露
  • B181:信息披露
  • B182:信息披露
  • B183:信息披露
  • B184:信息披露
  •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摘要
  • 关于恢复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的公告
  •  
    2010年3月26日   按日期查找
    B8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82版:信息披露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摘要
    关于恢复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关于恢复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的公告
    2010-03-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0年1月4日起,暂停了旗下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90003)的日常申购业务。现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本公司决定自2010年3月29日起恢复本基金的日常申购业务。关于再次暂停本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的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本基金销售机构

      投资人可通过如下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

      直销中心: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直销中心咨询电话:010-82290840 传真:010-82294138

      客户服务电话:010-58511618、400-880-1618(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均可拨打)

      代销机构:

      本基金代销销售机构,详见2009年10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本基金若增加新的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业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3月26日

      中邮创业核心优势灵活配置型

      证券投资基金参加中国农业银行

      网上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答谢广大投资者的支持和厚爱,经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协商一致,本公司旗下的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90003)参加中国农业银行网上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一、活动范围及期限

      2010年3月29日起至2010年4月12日。

      投资者通过中国农业银行个人网上银行申购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投资人通过中国农业银行个人网上银行申购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享有申购费率优惠。申购费率优惠原则为: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且优惠后的申购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或等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农业银行

      客服电话:95599

      网站:www.95599.cn

      2、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0-1618、010-58511618

      网址:www.postfund.com.cn

      四、重要提示

      1、中国农业银行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通过网上银行购买的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该基金定投业务及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2、该活动解释权归中国农业银行所有。投资者如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3月26日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旗下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银行”)签署的《开放式基金代销协议》,中国银行、江苏银行将代理本公司旗下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为:590001)、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90002)、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90003)的销售业务。自2010年3月29日起,每日9:30-11:30,13:0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投资者可在中国银行、江苏银行各营业部办理基金的开户、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新增代销机构基本情况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法定代表人: 肖钢

      客服电话: 95566

      网址: www.boc.cn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洪武北路55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洪武北路55号

      法定代表人:黄志伟

      联系人:田春慧,法晓宁

      客服电话:40086 96098

      网址:www.jsbchina.cn

      投资者也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中邮基金客服电话:010—58511618

      400—880—1618(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均可拨打)

      中邮基金网站:www.postfund.com.cn

      欢迎广大投资者到中国银行、江苏银行各营业部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的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3月26日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参加招商证券网上申购基金

      费率优惠的公告

      为感谢投资者的支持与厚爱,经与招商证券协商决定,自2010年3月29日起,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参加招商证券网上申购基金的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招商证券网上方式(牛网基金超市、全能版基金超市)申购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

      2、具体费率优惠方式

      投资者通过招商证券网上方式申购上述基金产品的,享受申购费率优惠,即: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四折;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原申购费率请参考相关公告)

      3、重要提示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招商证券

      客服电话:95565

      网站:www.newone.com.cn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0-1618、010-58511618

      网址:www.postfund.com.cn

      该活动解释权归招商证券所有。有关本次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招商证券和本公司的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3月26 日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参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上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答谢广大投资者的支持和厚爱,经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协商一致,本公司旗下的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收费模式:590001)、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收费模式:590002)、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收费模式:590003)于2010年3月29日起,参加中国银行网上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一、活动范围及期限

      2010年3月29日起,投资者通过中国银行网上银行申购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享受相应费率优惠。

      二、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投资人通过中国银行网上银行申购上述基金享有申购费率优惠。申购费率优惠原则为: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且优惠后的申购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或等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银行

      客服电话:95566

      网站:www.boc.cn

      2、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0-1618、010-58511618

      网址:www.postfund.com.cn

      四、重要提示

      1、中国银行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也不包括基金定投业务及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2、该活动解释权归中国银行所有。有关本次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中国银行和本公司的公告。投资者如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3月26日

      关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参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网上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答谢广大投资者对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支持和厚爱,经本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协商一致,自2010年3月29日起至2010年6月30日期间,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590003)参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网上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网上基金系统申购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二、网上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方式

      2010年3月29日起至2010年6月30日(截止法定交易时间),投资人通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网上基金系统申购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享有申购费率优惠。申购费率优惠办法为: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前端申购费率实行4折优惠,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和低于0.6%的,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95580

      网站:www.psbc.com

      2、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0-1618、010-58511618

      网址:www.postfund.com.cn

      四、重要提示

      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网上银行优惠仅针对处于正常申购期的指定开放式基金(前端模式)的申购手续费费率,不包括基金的转换费率、后端模式申购费率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开放式基金认购费率。

      2、具体基金申购费率参见该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留对本次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