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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湖北省武汉市鹦鹉村“城中村”
    改造项目意向的公告
    2010-03-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名流置业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0-09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湖北省武汉市鹦鹉村“城中村”

      改造项目意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仅为意向协议书,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意向协议书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本意向协议书仅作为本公司开展初步工作的依据,并需履行公司内部(董事会)和外部(政府相关机构)相关决策、审批等前置程序。合同的履行期限根据具体项目实施进度确定。

      ●本意向协议书及其后续履行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可能面临未能摘牌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本意向协议书,按进度支付城中村改造前期所需款项,此意向协议的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一、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本公司将与武汉鹦鹉沣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鹦鹉沣盛”)签订意向性协议,由鹦鹉沣盛与本公司共同合作参与鹦鹉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本项目开发及还建捆绑用地面积约11.26万m2,,根据测算,计容建筑总面积约40.05万m2,其中可销售建筑面积约27.35万 m2,还建建筑面积约12.70万 m2,该项目土地获得价款约6.24亿元。本协议签署后,公司向鹦鹉沣盛支付项目保证金5,000万元,鹦鹉沣盛用于支付“城中村”改造各项相关费用。

      二、协议当事人介绍

      企业名称:武汉鹦鹉沣盛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汉阳区鹦鹉大道259号

      法人代表:陈阳胜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对旅游、能源、农业、酒店、娱乐及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金属材料、建筑及装饰材料、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批零兼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服务。(国家规定需经审批的项目凭许可证经营)。

      注册资本:贰仟壹佰万元整。

      鹦鹉沣盛系武汉市汉阳区江堤街鹦鹉村“城中村”改造集体经济组织改制后的经济实体,承担“城中村”村湾改造的任务,享有土地资源的优势。为加快武汉村湾改造步伐,鹦鹉沣盛将与公司合作,参与鹦鹉村“城中村”改造。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鹦鹉沣盛双方合作开发武汉市汉阳区江堤街鹦鹉村“城中村”综合改造中的开发用地及还建用地捆绑开发项目。该项目包含A、B两地块,用地面积共约11.26万m2,其中A地块净用地面积约6.7万m2(含扩大用地9700 m2,见注1),容积率为3.8,B地块净用地面积约4.56万m2,容积率为3.2。(已扣除村经济实体自用的产业用地和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各类控制用地,具体地域范围和土地面积以市土地规划部门的审批为准)。

      合作项目将在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挂牌,鹦鹉沣盛将支持公司参与摘牌,如能顺利摘牌,公司将作为开发主体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协议,公司按不同地块向鹦鹉沣盛支付土地补偿款,其中A地块土地补偿款为8,000万元;B地块土地整合总成本不超过3,000万元,本公司承担其中60%,鹦鹉沣盛承担其中40%。本协议签订时,公司向鹦鹉沣盛支付项目保证金5,000万元,鹦鹉沣盛用于支付“城中村”改造各项相关费用。若公司摘牌成功获得该项目开发权,该5,000万元保证金冲抵向鹦鹉沣盛支付的土地补偿款。

      本项目前期项目的废标费用不超过1,600万,该费用直接列入城中村改造综合成本,应列入重新挂牌底价,费用由公司承担,在挂牌前,公司直接支付给鹦鹉沣盛。

      公司将负责合作项目的拆迁和还建工作。该项目享受城中村改造优惠政策,且产生的利益归公司所有,鹦鹉沣盛应全力积极予以配合。本协议签订后,鹦鹉沣盛不得无故终止与公司合作而与他人合作本项目。协议约定双方违约责任。

      注1: 扩大用地9700 m2不属于鹦鹉沣盛所辖范围,已与原土地所有方签订整合土地补偿协议, 国有土地的整合及拆迁安置补偿工作由本公司配合政府部门负责拆迁补偿安置。

      四、本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意向协议书,按进度支付城中村改造前期所需款项,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该项目位于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区域,紧邻国家级产业开发区,该区域延续汉阳地区悠久的人文历史传统,武汉市将把该区域打造成一个品质一流、环境优美、服务上乘的综合性城市副中心和代表武汉市水乡特色和良好的生态的居住新城。本公司拟将该地块开发以高层住宅为主,将利用该项目A地块临近滨江大道景观带和长江的特点,打造高品位高端住宅;B地块将打造成为高性价比、高品质的人文社区。该项目若能成功获取,将为公司提供新的土地储备,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五、协议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

      本意向协议书已于3月24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三十次会议审议,并以同意票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该事项未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并且经累计计算该交易类型连续十二个月也未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因此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是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形成的,体现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原则,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也没有发现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完成后,将利于公司新增土地储备,且有利于增强公司房地产开发主营业务的发展潜力,并对公司未来几年内的经营业绩带来积极的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经营管理的需要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鹦鹉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合作意向协议书;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湖北省武汉市鹦鹉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合作意向的独立董事意见。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3月25日

      股票简称:名流置业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0-10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惠州名流置业有限公司

      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事项概述

      惠州名流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名流置业”)为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为了保证公司惠州“名流公馆”项目的开发建设,子公司惠州名流置业有限公司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申请借款总计金额人民币叁仟万元(¥3,000万元)的开发贷款。根据借款需要,公司拟与浦发银行签署担保合同,为惠州名流置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从借款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到借款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该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惠州名流置业的基本情况

      名称:惠州名流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熊晟楼

      注册地址:惠州市惠城区古塘坳宝安路2号名流印象会所四楼

      成立日期:1998年7月17日

      营业执照号码:441300000056138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冷气设备安装、维修;室内装饰工程;房屋租赁;物业管理;销售建筑材料(不设商场、仓库销售)。

      2、惠州名流置业的财务状况

      截至200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21,229.41万元,负债总额为1,419.4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为1,419.40万元,无银行贷款),净资产为19,810.00万元,营业收入为0万元,利润总额为-67.76万元,净利润为-51.40万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09年9月30日,资产总额为21,892.33万元,负债总额为2,168.90万元(其中流动负债为2,168.90万元,无银行贷款),净资产为19,723.43万元,营业收入为0万元,利润总额为-106.03万元,净利润为-86.57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浦发银行向惠州名流置业提供3,000万元的贷款,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从借款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到借款合同中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1、担保事项的发生时间:从借款合同生效之日开始

      2、担保方名称: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方名称:惠州名流置业有限公司

      4、债权人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支行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认为:惠州名流置业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资金具有较强的控制能力。上述担保贷款资金是用于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对惠州名流置业的业务发展产生积极的作用,从而为公司业绩提升带来益处,符合本公司整体利益,也能为股东带来良好回报,因此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0年3月24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5,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08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比例为12.89%,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65,000万元。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3月25日

      股票简称:名流置业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10-11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0年3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10年3月22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共9名,其中独立董事5名)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5名独立董事全部参加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参与湖北省武汉市鹦鹉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合作意向的议案

      公司与武汉鹦鹉沣盛投资有限公司签署意向协议书进行合作,以取得鹦鹉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相关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住宅项目开发。(详见《关于参与湖北省武汉市鹦鹉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意向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为子公司惠州名流置业有限公司借款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惠州“名流公馆”项目的开发建设,子公司惠州名流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名流置业”)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申请借款总计金额人民币叁仟万元(¥3,000万元)的开发贷款。

      根据借款需要,公司拟与浦发银行签署担保合同,为惠州名流置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从借款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到借款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详见《关于为子公司惠州名流置业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获得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