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15 股票简称:华夏银行 编号: 2010—05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0年3月24日在北京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3月15日以特快专递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到10人,李汝革副董事长委托丁世龙董事行使表决权,Colin Grassie(高杰麟)董事委托吴建董事长行使表决权,孙伟伟董事、Till Staffeldt(史德廷)董事委托方建一副董事长行使表决权,戚聿东独立董事委托骆小元独立董事行使表决权。有效表决票15票。到会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4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吴建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9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经营情况和2010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09年度经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净利润为3,760,226,845.68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312,507,834.62元,2009年可供分配的利润为4,072,734,680.30元。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76,022,684.57元,提取一般准备1,581,577,348.84元。上述两项分配后,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115,134,646.89元,拟按总股本4,990,528,316股为基数,每10股现金分红1.30元(含税),分配现金股利648,768,681.08元。2009年度利润分配后,经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未分配利润为1,466,365,965.81元。本年度公司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10年度,公司财务预算目标为总资产10,000亿元以上,不良贷款率控制在1.50%以内,利润总额57亿元。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2010年度,公司拟继续聘请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国内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继续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国际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两家会计师事务所2010年度审计费各270万元,合计540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风险管理情况报告》
2009年,公司积极应对复杂经济环境,深化推进全过程、全方位风险管理:以强化信贷政策研究与执行、优化授信制度和业务流程、严格授信全过程管理、强化风险预警与问题贷款处置为主线加强信用风险管理;以细化市场风险管理政策、程序和要求,加强市场动态跟踪分析与提示预警,提高市场风险计量工具为主线加强市场风险管理;以推进操作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强化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推进重点业务操作风险防控为主线加强操作风险管理。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风险管理策略》
2010年,公司将认真贯彻落实发展规划和年初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分析和积极应对复杂的宏观经济环境,在信用风险方面,坚持“有保有压”、“有进有退”的信贷政策,促进信贷投放有效增长、信贷结构不断优化、收益水平不断提高;在市场风险方面,从政策、程序、工具、方法、系统等方面不断改进和加强市场风险管理,密切关注和妥善应对信贷、利率政策调整对资产负债业务的影响;在操作风险方面,进一步深化合规运行机制建设,全面梳理专业条线在制度、流程中的操作风险点,有效提示和防范各个业务节点和岗位的操作风险;通过持续推进全过程、全方位风险管理,不断优化和提升整体风险管理能力。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关联交易情况的报告》
截至2009年12月31日,在公司有信贷类、资金类授信业务余额的关联方共9户,授信业务余额为243,425万元。关联交易各项指标均控制在中国银监会监管要求范围之内。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首钢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综合授信的议案》
拟给予首钢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42亿元人民币(不含银行存单和国债质押担保业务)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有效期1年,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有效表决票13票,关联董事方建一、孙伟伟回避审议和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国家电网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综合授信的议案》
拟给予国家电网公司及其关联企业36亿元人民币(不含银行存单和国债质押担保业务)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有效期1年,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有效表决票13票,关联董事李汝革、丁世龙回避审议和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德意志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给予德意志银行综合授信额度1.8亿美元,其中资金业务额度1.5亿美元,贸易融资额度0.3亿美元,授信有效期1年。同时给予德意志银行(中国)单项授信额度人民币7亿元或等值美元额度,授信有效期1年,用于资金业务,占用母公司德意志银行授信额度。
有效表决票13票,关联董事Colin Grassie(高杰麟)、Till Staffeldt(史德廷)回避审议和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
2009年,公司以“保增长、调结构、控风险、创效益”为核心经营目标,积极推进“5218”工程各项工作,以合规为基础,以风险为导向,持续强化内部控制检查监督与纠正,促进全行提高内控及风险管理水平。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市场风险管理稽核报告》
2009年,公司已建立较为完整的市场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制定了明确的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积极采用银监会提出的各类风险计量方法和模型,并逐步应用于对主要业务的市场风险计量;市场风险识别范围及类别基本覆盖重点业务;能够采取一定有效控制措施防范利率、汇率风险。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的议案》
2009年,公司内部控制环境日趋改善,风险识别与评估能够满足业务发展和内部控制要求,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内控措施执行有效,信息交流比较顺畅,监督与纠正有效,合理保证了公司内控管理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关联交易情况专项稽核报告》
2009年,公司能够按照监管要求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管理关联交易,未发现向关联方发放信用贷款、违反规定为关联方融资行为提供担保、接受公司股权作质押、关联方授信余额超规定比例、聘用关联方控制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等问题。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8—2012年发展规划纲要执行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核评价结果的报告》
2009年度对公司5名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评价结果全部为A,6名股权董事和6名独立董事的考核评价结果全部为称职。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变动本行股份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监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一、三、四、五、六、十、十一、十二、二十、二十三项共计十项议案需提交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15 股票简称:华夏银行 编号: 2010—06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0年3月23日在北京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成燕红主持。会议应到监事11人,实到监事7人。程晨、刘国林监事因公缺席,书面委托成燕红监事会主席行使表决权;张萌监事因公缺席,书面委托郭建荣监事行使表决权;陈雨露监事因公缺席,书面委托何德旭监事行使表决权。有效表决票11票。到会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09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0年检查和调研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9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09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监事的评价及外部监事的相互评价结果》。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关联交易情况专项稽核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一、三、四、五、七项议案需提交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期内,监事会就有关事项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6次董事会会议。监事列席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监督。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没有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层履行公司职务时有违法违规,违反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
公司本年度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年度财务报告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根据国内和国际审计准则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就非公开发行所作出的决议一致。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出售资产行为。
(五)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没有发现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行为。
(六)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七)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没有异议,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15 股票简称:华夏银行 编号: 2010—07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4月16日召开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0年4月16日(星期五)上午9点
二、会议地点:北京民族饭店(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51号)11层会议厅
三、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四、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9年度工作报告》
(二)审议《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09年度工作报告》
(三)审议《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审议《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聘请201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关联交易情况的报告》
(八)审议《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首钢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综合授信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国家电网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综合授信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核评价结果的报告》
(十一)审议《关于对监事的评价及外部监事相互评价结果的报告》
(十二)审议《关于修订〈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监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以上各项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
五、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见证律师;
2、截至2010年4月9日(星期五)下午3时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六、会议登记办法:
1、会议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2010年4月12日—13日9:00至17:00。
3、会议登记地点:华夏银行董(监)事会办公室
七、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会期预计半天。
2、联系办法: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大厦
邮编:100005
联系人:姜帅、任培培
电话:010-85238565、85238921
传真:010-85239605
附件:授权委托书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26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0年4月16日在北京召开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公司/本人的意愿代为投票。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序号 | 审议事项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1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9年度工作报告 | |||
2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09年度工作报告 | |||
3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4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5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
6 | 关于聘请201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 |||
7 | 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关联交易情况的报告 | |||
8 | 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首钢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综合授信的议案 | |||
9 | 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国家电网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综合授信的议案 | |||
10 | 关于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核评价结果的报告 | |||
11 | 关于对监事的评价及外部监事相互评价结果的报告 | |||
12 | 关于修订《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监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015 股票简称:华夏银行 编号: 2010—08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
1、本公司董事会已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首钢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给予首钢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42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有效期1年,并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本公司董事会已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国家电网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给予国家电网公司及其关联企业36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有效期1年,并拟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公司董事会已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德意志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给予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意志银行”)1.8亿美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有效期1年。
●回避事宜:
上述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
●关联交易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正常的综合授信业务,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0年3月24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首钢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给予首钢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42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有效期1年。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方建一、孙伟伟回避。
首钢总公司是本公司长期合作企业。2009年,本公司给予首钢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38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截至2009年12月31日,首钢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在本公司信贷业务余额19.13亿元。本次同意给予首钢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42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有效期1年。
上述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2、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0年3月24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国家电网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给予国家电网公司及其关联企业36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有效期1年。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李汝革、丁世龙回避。
国家电网公司与本公司合作时间较长。2009年,本公司给予国家电网公司及其关联企业32.72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截至2009年12月31日,国家电网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在本公司信贷业务余额4.4747亿元。本次同意给予国家电网公司及其关联企业36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有效期1年。
上述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0年3月24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德意志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给予德意志银行1.8亿美元综合授信额度,其中资金业务额度1.5亿美元,贸易融资额度0.3亿美元,授信有效期1年。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Till Staffeldt(史德廷)、Colin Grassie(高杰麟)回避。
本公司自2005年开始对德意志银行进行综合授信。2009年,本公司给予德意志银行1.1亿美元综合授信。截至2009年12月31日,德意志银行在本公司资金类业务授信额度占用余额为861万美元,用于债券投资。本次同意给予德意志银行1.8亿美元综合授信额度,其中资金业务额度1.5亿美元,贸易融资额度0.3亿美元,授信有效期1年。
二、关联方介绍
1、首钢总公司,注册资本72.64亿元,注册地在中国北京,企业类型为国有独资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朱继民。主要经营范围:工业、建筑、地质勘探、交通运输、对外贸易、邮电通讯、金融保险等,是一家跨行业、跨地区、跨国经营的大型企业集团。截至2009年9月30日(注:未经审计),合并总资产2363.74亿元,总负债1457.23亿元,资产负债率61.65%,净利润3.06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和净流入量分别为836.13亿元和28.65亿元。首钢总公司资产规模大,主营业务突出,发展前景较好。
至本次授信止,本公司与首钢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关联交易授信额度已达到本公司净资产5%以上。
2、国家电网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29日,注册资本2000亿元,注册地在中国北京,企业类型为国有独资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刘振亚,主要经营范围:依法经营国家电网公司及有关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并由国家电网公司拥有的全部国有资产;从事电力购销业务,负责所辖各区域电网之间的电力交易和调度;参与投资、建设和经营相关的跨区域输变电和联网工程;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从事国内外投融资业务;经国家批准,自主开展外贸流通经营、国际合作、对外工程承包和对外劳务合作等业务;从事与电力供应有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电力生产调度信息通信、咨询服务等业务;经营国家批准或允许的其他业务。截至2009年9月,资产总额17836.31亿元,售电量1.67万亿千瓦时,营业收入9127.81亿元。国家电网公司资产规模和销售收入巨大, 2009年中国企业500强排名第三。
至本次授信止,本公司与国家电网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关联交易授信额度已达到本公司净资产5%以上。
3、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DEUTSCHE BANK AKTIENGESELLSCHAFT),注册地在德国美茵河畔法兰克福,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为Dr.Josef Ackermann,注册资本15.89亿欧元,主要经营范围:通过自身或其子公司或关联公司从事各类银行业务,提供包括资本、基金管理、不动产金融、融资、研究与咨询等方面的服务。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公司有权办理各类交易,采取各种有助于实现公司目标的措施,特别是购置和转让房地产、在境内外建立分支机构、购置、管理和出售其在其他企业内的权益及签订企业协议。据德意志银行业务预报,截至2009年12月31日,德意志银行总资产1.5万亿欧元,一级资本237亿欧元,资本充足率12.6%,盈利50亿欧元。
至本次授信止,本公司与德意志银行的关联交易授信额度达到本公司净资产1%以上。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本次给予首钢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42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有效期1年。
定价说明:本次授信项下具体业务的价格依据市场原则确定,与本公司其他信贷客户执行相同的标准。
2、本次给予国家电网公司及其关联企业36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有效期1年。
定价说明:本次授信项下具体业务的价格依据市场原则确定,与本公司其他信贷客户执行相同的标准。
3、本次给予德意志银行1.8亿美元综合授信额度,其中资金业务额度1.5亿美元,贸易融资额度0.3亿美元,授信有效期1年。
定价说明:资金业务定价按照国内外金融市场价格确定;贸易融资业务费用一般向客户收取。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对首钢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国家电网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关联交易是本公司正常的综合授信业务,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本公司2006年5月成功引进德意志银行作为战略投资者。本次对德意志银行的综合授信,将进一步促进双方在资产负债管理、风险管理、中小企业金融服务、资金管理及资金产品研发、零售银行业务、基金业务、流程再造和科技管理等领域的深入合作,增强本公司核心竞争力,为本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和国际化改造奠定坚实的基础。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该笔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首钢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42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事项、对国家电网公司及其关联企业36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事项、对德意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8亿美元综合授信事项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内部制度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由于重大关联交易给其他股东合法利益造成损害的情形,具公允性。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决议
2、董事会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