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Chongqing Water Group Company Limited
(重庆市渝中区龙家湾1号)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 重要声明和提示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并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锁定的有关规定。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说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简称“本次发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61号”文件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三、本公司股票上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发字[2010]12号”文件批准。证券简称“重庆水务”,证券代码为“601158”。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资金申购发行27,500万股股票将于2010年3月29日起上市交易。
四、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0年3月29日
3、股票简称:重庆水务
4、股票代码:601158
5、本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480,000万股
6、本次发行的股份数:50,000万股
7、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有股份的限制及期限
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重庆苏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8、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中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的22,500万股股份锁定期为3个月,锁定期自本次发行网上资金申购获配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9、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发行中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的27,50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0、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1、上市保荐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中文名称: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英文名称:Chongqing Water Group Co.,Ltd.
注册资本:480,000万元(发行后)
法定代表人:武秀峰
成立日期:2007年9月6日
公司住所:中国重庆市渝中区龙家湾1号
经营范围:从水源取水、自来水净化到输水管网输送的完整的供水业务产业链;从城市污水管网所收集生活污水、工商业污水、雨水及其他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将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污水排入河流的污水处理的全过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等相关业务;材料销售、管道安装、水表安装等业务。
主营业务:自来水销售、污水处理服务
邮政编码:400015
电话号码:023-63860827
传真号码:023-63860827
董事会秘书:邱贤成
董事会成员:本公司董事会共有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人。
姓名 | 在本公司职位 |
武秀峰 | 董事长 |
刘孟兰 | 董事兼总裁 |
胡仁君 | 董事 |
向 立 | 董事兼副总裁 |
罗明亮 | 董事兼财务总监 |
Stephen Clark | 董事 |
孙芳城 | 独立董事 |
王 军 | 独立董事 |
王根芳 | 独立董事 |
监事会成员:本公司监事会由4名成员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
姓名 | 在本公司职位 |
陈大炜 | 监事会主席 |
张展翔 | 监事 |
胡永智 | 职工监事代表 |
姚 勇 | 职工监事代表 |
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共有高级管理人员9名
姓名 | 在本公司职位 |
刘孟兰 | 董事兼总裁 |
向 立 | 董事兼副总裁 |
罗明亮 | 董事兼财务总监 |
吴茂见 | 副总裁 |
王令时 | 副总裁 |
傅建国 | 副总裁 |
王陶浪 | 副总裁 |
王峰青 | 总工程师 |
邱贤成 | 董事会秘书 |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二、控股股东情况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8月16日,为重庆市国资委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09年12月31日止,水务资产经营公司注册资本为606,457.15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武秀峰,主要从事投资(不包括金融业务)及相关资产经营、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等业务。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重庆市国资委,于本次发行前通过水务资产经营公司持有本公司85%股权。
三、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情况
1、本次A股发行前后本公司的股本结构
股东名称 | 本次股票发行前 | 本次股票发行后 | ||
股数 (万股) | 持股 比例 | 股数 (万股) | 持股 比例 | |
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SS) | 365,500 | 85% | 360,500 | 75.10% |
重庆苏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64,500 | 15% | 64,500 | 13.44%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 - | - | 5,000 | 1.04% |
社会公众股 | - | - | 50,000 | 10.42% |
合 计 | 430,000 | 100% | 480,000 | 100% |
注:①SS为State-owned Shareholder的缩写,指国有股东;②按照《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的要求,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控股股东水务资产经营公司须按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10%(即5,000万股),将所持本公司部分国有股份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
2、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本次发行后 股本比例 | |
1 | 重庆市水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3,605,000,000 | 75.10% |
2 | 重庆苏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645,000,000 | 13.44% |
3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 | 50,000,000 | 1.04% |
4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042,305 | 0.19% |
5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042,245 | 0.19% |
5 |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 9,042,245 | 0.19% |
5 |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19L—CT001沪 | 9,042,245 | 0.19% |
5 |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19L—FH002沪 | 9,042,245 | 0.19% |
5 |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分红—019L—FH001沪 | 9,042,245 | 0.19% |
5 |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连—个险投连 | 9,042,245 | 0.19% |
5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万能—个险万能 | 9,042,245 | 0.19% |
5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万能—团体万能 | 9,042,245 | 0.19% |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50,000万股
二、发行价格:6.98元/股
三、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22,500万股,网上向公众投资者发行27,500万股。
四、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49,000万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19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0]第2-0010号”验资报告。
五、发行费用
1、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8,794.46万元,包括:保荐费200万元,承销费7,329万元,审计费108万元,律师费40万元,印花税170.2万元,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费、上市登记、公证等相关费用947.26万元。
2、本次发行每股发行费用0.18元。
六、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340,205.54万元。
七、发行后全面摊薄每股净资产:2.20元(按本次发行后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其中,本次发行后的净资产为2009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
八、发行后全面摊薄每股收益:0.20元(按2009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本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两周内与保荐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并在该协议签订后两个交易日内公开披露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2010年3月5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1、本公司主营业务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2、本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3、本公司服务和产品的采购价格以及产品销售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
4、本公司与关联方未发生重大关联关系。
5、本公司未进行重大投资。
6、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7、本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8、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变化。
9、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0、本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本公司未发生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六节 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保荐人基本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6层
法定代表人:胡关金
电话:010-6656 8888
传真:010-6656 8857
保荐代表人:郑炜、倪毓明
二、保荐人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人认为,发行人申请其A股股票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A股股票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推荐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发行人: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3月26日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6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