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束套保及评估套保效果
(1)结束套期保值。
首先,选择套期保值结束的时间。一种办法是选择与现货股票组合操作时间相一致的原则,即在了结现货股票头寸的同时结束期货保值交易。这种方法属于传统的套期保值理论,其特点是不关注保值期间股市价格升跌的变化,只注重现货交易与期货交易的对称。另一种方法则对结束的时间进行策略性的选择。当投资者认为市场发展方向比较明朗、而且朝着对他现货头寸有利的方向发展,此时虽然尚未完成股票现货组合的交易目标,但仍可以选择了结期货头寸,提前结束套期保值,这种办法属于积极性套期保值。
提醒投资者注意的是,在结束套期保值操作时,一定要有原则性。有些投资者在套保期限到期时,发现如果继续持有套保期货头寸可能会有盈利的机会,从而将套期保值变成了投机交易,往往存在很大的经营风险。
其次,选择套期保值期货头寸结束的方式。目前主要有两种方式:平仓了结或者进行交割。和商品期货实物交割相比,股指期货现金交割非常方便。因此,当套期保值的结束时间正好在交割日,交易者既可以选择以现金交割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对冲平仓的方式了结套保头寸。
(2)评估套期保值效果。
只有建立完善的保值效果评估体系,才能确定保值是否达到预期效果,并对套期保值策略进行完善。
需要提醒的是,套期保值以规避风险而非盈利为目的,因此,在进行套保效果评估时,不能从现货、或期货的单方面盈亏进行评估,而是要从两个市场进行综合评估。在某些情况下,套保交易结束时期货一方是亏损的,这也是非常正常的现象,因为在套保初期确定是否需要进行套期保值操作时,我们无法判断现货市场的走势,不能确定现货一方肯定盈利,否则就不会进行套期保值操作了。关键是,通过套期保值操作,投资者确定了投资风险的大小,从而为整个投资操作或企业经营提供了正确的决策参考。
(由中金所供稿。本专栏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投资依据;涉及业务规则的内容,请以正式规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