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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摘要
  •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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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摘要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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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0-03-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0-008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0年3月24日上午8: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文立胜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投票方式表决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确认,公司2009年度未分配的利润为124,486,211.80元。公司2009年出现亏损,为实现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同意公司董事会决定,2009年度不分红,不送配。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此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摘要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5、审议通过《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与会监事关于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认真审核:此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情况,监事会同意项目变更。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0-009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第四届第二次董事会的通知于2010年3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3月24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独立董事李保明委托独立董事牟敦潭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表决通过《200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表决通过《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09年年度报告》。

    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09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表决通过《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截止2009年末,公司总资产103,696.47万元,比上年增加了1.4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57,279.15万元;比上年减少了6.90%;2009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72,572.9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了10.63%;实现利润总额-4,279.3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了180.97%;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243.9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了182.37%。

    此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表决通过《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确认,公司2009年度未分配的利润为124,486,211.80元。公司2009年出现亏损,董事会决定,2009年度不分红,不送配。

    独立董事关于《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

    根据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中兴华审字(2010)第1002号《审计报告》,公司2009年度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439,164.6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66,925,376.4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4,486,211.80元。公司2009年出现亏损,为实现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同意公司董事会决定,2009年度不分红,不送配。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表决通过《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发表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摘要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六、表决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经审查,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公司2010年度的审计机构。

    此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表决通过《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报废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由于公司部分房屋建筑物及生产设备已达到使用年限,因此要对其进行报废入账处理,固定资产报废3,130434.44元,其明细如下:房屋建筑类净值1,702,188.12元,机器设备类1,428,246.32元。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表决通过《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关于《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目前公司已经建立了健全和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且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的200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保荐机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核查意见:

    民和股份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公司业务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民和股份董事会关于《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本保荐机构对此无异议。

    《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及《内控制度自我评估报告审核评价意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表决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截至2009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出具了中兴华审字(2010)第1002-1号鉴证报告,结论如下:

    民和股份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2月第二次修订)及《关于做好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专项审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编制,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完全相符。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关于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表决通过《关于2010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2010年度生产经营活动等方面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蓬莱市支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蓬莱市支行、中国银行蓬莱支行、恒丰银行蓬莱市支行、蓬莱市建设银行、蓬莱市农村信用合作社、华夏银行、烟台银行、中信银行烟台牟平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共计人民币伍亿元,公司将在授信额度内进行流动资金贷款,具体融资金额将视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确定。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表决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银行贷款事项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将在授信额度内进行流动资金贷款,提议授权公司董事长孙希民先生办理公司与各银行借款、融资等有关事项,单笔贷款额度3000万元以内(含3000万元)由董事长孙希民先生签字生效。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表决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民和食品提供担保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确保控股子公司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拟继续为民和食品贷款人民币2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此次担保实施后,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独立董事《关于为子公司民和食品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为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提供2000万元人民币担保,以确保其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为其担保。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表决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公司现代化进程,节约社会资源,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白羽肉种鸡场项目”、“黄羽肉种鸡场项目”部分建设内容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1、种鸡场建设内容:“白羽肉种鸡场项目”原计划投资建设育雏场1个,育成场2个,产蛋场4个。调整后合并建设育雏育成场1个,产蛋场3个;“黄羽肉种鸡场项目”原计划投资建设育雏场1个,育成场2个,产蛋场4个。调整后合并建设育雏育成场1个,产蛋场2个。

    2、孵化厂建设内容“白羽肉种鸡场项目”、“黄羽肉种鸡场项目”原计划分别建设孵化厂1个,经调整后合并建设孵化厂1个,孵化设备及自动化配套设备分别引自比利时及法国先进孵化生产设备。

    监事会《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经认真审核:此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情况,监事会同意项目变更。

    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投资效益,从而促进公司长远发展,保护公司及股东权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我们同意项目变更。

    保荐机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核查意见,本保荐机构认为:

    1、民和股份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可以使项目的建设与公司发展战略更加吻合,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节约资源,加快公司现代化进程,提高公司整体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2、民和股份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3、民和股份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事项经过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因此,本保荐机构对民和股份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无异议。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保荐意见》及《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公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表决通过《关于修订<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表决通过《关于制订<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表决通过《关于制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表决通过《关于制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八、表决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0-011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9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定于2010年4月22日召开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4月22日上午8时

    3、股权登记日:2010年4月19日

    4、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蓬莱市公寓路1号泉盛(蓬莱)大酒店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审议《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报废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10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银行贷款事项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为子公司民和食品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订<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述职。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0年4月19日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或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四、参加会议的办法

    1、登记时间:2010年4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2、登记地点:

    山东省蓬莱市南关路2-3号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

    ①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②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③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④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 系 人:张东明

    3、联系电话:0535-5637723 传 真:0535-5637525

    4、邮政编码:265600

    特此通知。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六日

    授权委托书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委托人)现持有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和股份” )股份 股,占民和股份股本总额(10750万股)的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理本人出席民和股份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序号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报废的议案   
    8关于2010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9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银行贷款事项的议案   
    10关于为子公司民和食品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   
    12关于修订《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特别说明事项: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标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2、授权委托书可按以上格式自制。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0-012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500,000.00元,实收资本(股本)为80,500,000.00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547号《关于核准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规定,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7,500,000.00元。截至2008 年5月9日,本公司募集货币资金计人民币286,47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7,777,5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68,692,500.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27,00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241,692,500.00元。

    上述注册资本变更事项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08年5月9日出具中兴华验字(2008)第100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确认。

    截止200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为: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8年7月1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出已经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48,325,200.00元;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8年7月1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招股说明书承诺,超额募集资金48,252,500.00元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截止2009年12月31日,“新建55万套白羽父母代肉种鸡场项目”实际投入资金60,295,189.52元,实际投资额占计划投资总额的57.58%;“新建52万套优质黄羽肉种鸡场项目”实际投入资金24,688,727.87元,实际投资额占计划投资总额的36.00%;“粪污处理大型沼气工程及沼气发电资源化利用项目”实际投入资金47,130,000.00元,达到原计划投资额的100.00%,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9年2月1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粪污处理大型沼气工程及资源化利用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公司以自有资金对“粪污处理大型沼气工程及资源化利用项目”追加投资1,523.19万元,追加资金也已全部到位。截止200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支出132,113,917.39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为89,599,977.68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于2008年7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08年7月31日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公司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为本次募集资金开设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蓬莱市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蓬莱市支行两个专项账户。截止200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89,599,977.68元,其中,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蓬莱市支行的20337068400100000099881银行账户余额人民币44,510,015.18元、中国农业银行蓬莱市支行的360101040033367银行账户余额人民币45,089,962.50元。存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账号余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蓬莱市支行203370684001

    00000099881

    44,510,015.18《粪污处理大型沼气工程及沼气发电资源化利用项目》

    《新建52万套优质黄羽肉种鸡场项目》

    中国农业银行蓬莱市支行36010104003336745,089,962.50《新建55万套白羽父母代肉种鸡场项目》
    余额合计 89,599,977.68 

    (二)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及履行情况

    公司和保荐机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蓬莱市支行(以下简称“农行蓬莱支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蓬莱市支行(以下简称“农发行蓬莱支行”)于2008年5月28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由保荐机构进行监管,保荐机构可随时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目前三方监管协议均正常履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8,647.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490.6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3,211.3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新建55万套白羽父母代肉种鸡场项目否 10,472.1010,472.1010,472.103,015.396,029.52 -4,442.5857.582010-12  
    新建52万套优质黄羽肉种鸡场项目否 6,858.806,858.806,858.802,468.872,468.87 -4,389.9336.002010-12  
    粪污处理大型沼气工程及沼气发电资源化利用项目否 4,712.536,235.724712.536.404,713.000.47100.00   
    合计 



    5,490.6613,211.39-8,832.04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9年4月1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新建55万套白羽父母代肉种鸡场项目”未建设的种鸡场建设地址变更至北沟镇上口高家村;“新建52万套优质黄羽肉种鸡项目”地址变更至北沟镇上口高家村,紫荆山街道史家沟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粪污处理大型沼气工程及沼气发电资源化利用项目”最初设计的6个发酵罐无法满足公司的发展,新增两个发酵罐,并增加相应的配套设施;国内燃气发电机组的发电效率低且维修率高,公司决定将原定国内燃气发电机组(6台500KW)更换,进口GE集团生产的颜巴赫发电机(3台1MW);增加沼气预处理及火炬系统。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9年2月1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粪污处理大型沼气工程及资源化利用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公司以自有资金追加投资1523.19万元,报告期内,追加投资已经全部到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8年7月1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出已经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4,832.52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8年7月1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超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超额募集资金4,825.25万元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注:调整后的投资总额包括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和“粪污处理大型沼气工程及沼气发电资源化利用项目”追加投资1,523.19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本年度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发生。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规定使用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0-013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和食品”)

    ● 本次担保数额:人民币2000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人民币2000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确保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此次拟为民和食品贷款人民币2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蓬莱市西郊司家庄

    法定代表人:孙希民

    注册资本:282万美元

    主要经营业务:养殖、加工优良种禽、种蛋及鸡肉制品(不含国家出口许可证和配额管理商品),并销售公司自产产品。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70%股权。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民和食品总资产为12558.10万元,总负债9047.30元,资产负债率72.04%(以上数据为公司2009年度经审计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确保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经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批准,为民和食品贷款人民币2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方式采用保证担保,期限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0年3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民和食品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因生产发展的需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为民和食品提供2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对外担保情况发表如下意见:公司为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提供2000万元人民币担保,以确保其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为其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3.49%,无逾期对外担保。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0-014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内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8]547 号文核准,2008年5月,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00万股,募集资金净额为268,692,500.00元,其中4,712.53 万元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粪污处理大型沼气工程及资源化利用项目》(以下简称“沼气发电项目”)建设;10,472.10万元用于《新建55万套白羽父母代肉种鸡场项目》(以下简称“白羽肉种鸡场项目”)建设;6,858.80万元用于《新建52万套优质黄羽肉种鸡场项目》(以下简称“黄羽肉种鸡场项目”)建设。截止200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为13,211.39万元,剩余募集资金总额为8,960.00万元,“沼气发电项目”已建设完毕并顺利并网发电,“白羽肉种鸡场项目”、“黄羽肉种鸡场项目”正常建设之中并逐步释放产能。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公司现代化进程,节约社会资源,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白羽肉种鸡场项目”、“黄羽肉种鸡场项目”部分建设内容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内容

    1、种鸡场建设内容

    “白羽肉种鸡场项目”原计划投资建设育雏场1个,育成场2个,产蛋场4个。调整后合并建设育雏育成场1个,产蛋场3个;

    “黄羽肉种鸡场项目”原计划投资建设育雏场1个,育成场2个,产蛋场4个。调整后合并建设育雏育成场1个,产蛋场2个。

    2、孵化厂建设内容

    “白羽肉种鸡场项目”、“黄羽肉种鸡场项目”原计划分别建设孵化厂1个,经调整后合并建设孵化厂1个,孵化设备及自动化配套设备分别引自比利时及法国先进孵化生产设备。

    二、变更原因

    1、近年来在公司发展过程中,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土地、劳动力资源日趋紧张,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土地资源和劳动力资源,降低生产经营成本,近年来公司加大科研开发力度,逐步改进肉种鸡饲养工艺,增加饲养密度,扩大单位种鸡场建设面积,经过一系列技术革新措施的实施,公司利用募集资金建设完毕的种鸡场及正在建设之中的种鸡场,已完全可以达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白羽肉种鸡场项目”、“黄羽肉种鸡场项目”增加107万套肉种鸡饲养规模的设计初衷;

    2、2009年4月13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白羽肉种鸡场项目”未建设的种鸡场建设地址变更至北沟镇上口高家村;““黄羽肉种鸡场项目”地址变更至北沟镇上口高家村,紫荆山街道史家沟村。经变更后两项目建设地址相邻,经公司董事会认真研究分析,合并建设一处孵化厂更利于节约土地资源,经测算,项目调整后将节约土地资源83.4%;

    3、为进一步提高孵化设备生产效率,加快公司现代化进程,提高肉鸡苗产品质量,经公司董事会充分论证与分析,拟分别引自比利时及法国目前世界最为先进的孵化设备和自动化配套设备。先进孵化设备的采用将在孵化温度、湿度、CO2浓度控制空气交换、出雏同步等方面大大提高孵化性能,优化生产环境,提高产品质量。同时,先进孵化设备和自动化配套设备的采用节约劳动力资源73.3%,在大幅度降低生产成本的同时可大幅提高A雏率、健雏率、出栏率等生产指标;

    4、“白羽肉种鸡场项目”、“黄羽肉种鸡场项目”原计划各建设孵化厂1个,经调整后合并建设孵化厂1个,此次调整只是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实施内容,并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三、投资情况

    1、截止200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白羽肉种鸡场项目”、“黄羽肉种鸡场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8,498.39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8,960.00万元,经测算,正在建设之中的肉种鸡场尚需建设资金2,460.00万元,剩余募集资金拟进行新建孵化厂项目建设。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累计已投入金额尚需资金
    一、白羽肉种鸡场建设6,029.521,006.00
    二、黄羽肉种鸡场建设2,468.871,454.00
    三、孵化厂建设0.006,117.99
    合计8,498.398577.99

    2、经公司董事会充分论证和分析,孵化厂新建项目总占地面积:22,282.5m2,总建筑面积:11,340.5 m2,总投资6,117.99万元,其中设备投资4,618.42万元,土建投资1,379.57万元,铺地流动资金12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额
    一、土建工程1,379.57
    1、孵化车间1,205.16
    2、附属房30.76
    3、道路及其他143.65
    二、设备及配套设施4,618.42
    1、孵化设备3,069.46
    2、孵化自动化配套设备1,069.66
    3、其他配套设备479.30
    三、铺底流动资金120.00
    合计6,117.99

    四、变更项目实施内容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研究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使项目的建设与公司发展战略更加吻合,更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节约资源,加快公司现代化进程,提高公司整体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五、项目实施资金来源

    项目所需资金由民和股份剩余募集资金解决,如剩余募集资金不足以满足孵化厂建设所需,民和股份将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如募集资金超过孵化厂建设所需,则剩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六、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此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情况,监事会同意项目变更。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投资效益,从而促进公司长远发展,保护公司及股东权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我们同意项目变更。

    八、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民和股份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可以使项目的建设与公司发展战略更加吻合,有利于降低生产成本,节约资源,加快公司现代化进程,提高公司整体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2、民和股份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3、民和股份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事项经过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因此,本保荐机构对民和股份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保荐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