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2009年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0年3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09年10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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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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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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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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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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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本报告所列示的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上市基金交易佣金、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费,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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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由于本基金的投资标的为沪深300指数,且本基金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因此,本基金将业绩比较基准定为9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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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期为2009年10月14日,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到本报告期末不满一年,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六个月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约定。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已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3.2.3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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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9年10月14日,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基金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28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基金字[2001]7号文)设立的全国性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公司的股权结构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9%)、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29%)、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1%)及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1%)。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
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着十三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含一只QDII基金及两只上市契约型开放式基金)——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优质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领先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和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投资基金、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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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要求,本基金管理人制定并执行了公平交易制度。公平交易制度的范围包括所有投资品种,以及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所有投资管理活动。公平交易的执行情况包括: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严禁直接或者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确保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和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加强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察稽核力度等。综上所述,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无其他投资风格与本基金相似的投资组合,因此未进行业绩比较。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09年,市场经历了上半年的大幅攀升和三季度的大幅震荡后,迎来了4季度的震荡走高。市场依靠过剩流动性推升估值的阶段正在过去,复苏是大概率事件,企业盈利转好的可能性较大,政府会针对经济出现的状况适时调整政策。本基金10月份成立以来,根据市场情况及时建仓,适时分享了市场的增长。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80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8.0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1.22%,本基金本报告期累计跟踪偏离度为-3.2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继2009年中国经济实现V型反转之后,2010年的经济增长更为均衡,从投资拉动过渡到投资、消费、出口的平衡增长。最终需求的全面恢复和物价的温和上行,推动上市公司盈利将在2010年创出历史新高。目前的市场估值基本合理,各种估值指标大致位于历史均值附近。2010年股权融资压力大大高于2009年,同时流动性供应方面相对收紧,市场估值很难有大幅扩张的空间。我们对2010年市场持谨慎乐观的态度,更为关注结构性机会。同时,与2009年不同的是,2010年企业之间的业绩差异将会拉大,因此自下而上的个股选择的重要性上升。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进一步健全了风险控制和监察稽核机制,根据不同基金的特点与发展情况,及时界定新的风险点,评价风险级别,并纳入稽核计划。首先,本基金管理人以中国证监会“季度监察稽核项目表”为基础,对本基金的投资、研究、交易、基金会计、注册登记、营销、宣传推介等重要业务进行每季度的风险自查,并对其他业务环节进行不定期抽查。“季度监察稽核项目表”由各部门风险控制管理员组织关键岗位业务人员填报自查结果,部门总监签字确认后将稽核结果报督察长及公司总经理。在持续关注对“季度监察稽核项目”表中识别的风险点进行自查的同时,本基金管理人还定期进行有重点的检查。在投资研究交易环节,持续进行对研究报告合规性的检查、对股票库建立及完善的跟踪检查,并对基金的投资比例进行日常监控,对关联交易的日常维护,对基金持仓流动性风险定期关注,并对公平交易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等等;在营销与销售方面,本基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的合规性和费率优惠业务等进行检查;在基金的运作保障方面,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加强对注册登记业务、基金会计业务、基金清算业务以及基金估值业务的检查来确保本基金财务数据的准确性。上述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会通过口头改进建议、不符合事项书面跟踪检查报告或警示报告的形式,及时将潜在风险通报部门总监、督察长及公司总经理,督促改进并跟踪改进效果。
与此同时,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做好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委员会(委员包括估值业务分管领导以及投资部、研究部、监察稽核部、运作保障部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业务骨干),负责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估值委员会委员和负责基金日常估值业务的基金会计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基金经理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估值委员会决议之前会与涉及基金的基金经理进行充分沟通。运作保障部负责执行估值委员会制定的估值政策及决议。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本基金管理人未签约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9年10月14日,按照基金合同规定“成立不满3个月,收益可不分配”,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基金利润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本基金2009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注册会计师签字出具了安永华明(2010)审字第60468687_A0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0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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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截止日2009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080元,基金份额总额580,639,981.57 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09年10月14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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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09年10月14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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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1至7.1.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王立新 龚飒 张树峰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793号文《关于核准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于2009年9月4日至2009年9月30日向社会公开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09)验字第60468687_A03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2009年10月14日生效。本基金为上市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设立时募集的扣除认购费后的实收基金(本金)为人民币669,901,627.47元,在募集期间产生的活期存款利息为人民币287,478.28元,以上实收基金(本息)合计为人民币670,189,105.75元,折合670,189,105.75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沪深300指数的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新股(首次公开发行或增发)、现金和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等。本基金投资于沪深300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组合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保证流动性的前提下,如果法律法规允许,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的股票组合投资比例可以提高到基金资产净值的100%。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如股票指数期货等金融产品),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选定为:9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而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0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9年10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根据下列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2009年10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单位的金融资产(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 金融资产分类
金融资产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
本基金将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系权证投资)于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将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和各类应收款项等。
(2) 金融负债分类
金融负债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两类。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基金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等,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金融工具,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基金的其他金融资产和其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每日,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基金的其他金融资产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同时结转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基金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 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
因股权分置改革而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股票复牌日,冲减股票投资成本;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出售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2) 债券投资
买入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成本按成交日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根据其发行价、到期价和发行期限计算应收利息,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出售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3) 权证投资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后入账;
配股权证及由股权分置改革而被动获得的权证,在确认日记录所获分配的权证数量,该类权证初始成本为零;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出售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4) 分离交易可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确认日,按可分离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债全部公允价值的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确认为权证投资成本,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扣减可分离权证确定的成本确认债券成本;
上市后,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相关原则进行计算。
(5) 回购协议
基金持有的回购协议(封闭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得出的结果反映估值日在公平交易中可能采用的交易价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本基金以上述原则确定的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估值方法如下:
(1) 股票投资
1) 上市流通的股票的估值
上市流通的股票按估值日该股票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 未上市的股票的估值
A. 送股、转增股、公开增发新股或配股的股票,以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证券的估值方法估值;
B. 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其成本价计算;
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以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证券估值日的收盘价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
C. 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以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证券的估值方法估值;
D. 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的估值
本基金投资的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按以下方法估值:
a. 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应采用在证券交易所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作为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
b. 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应按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处理。
(2) 债券投资
1) 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 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净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3) 未上市债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4) 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及交易所固定收益平台交易的债券等,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5) 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
(3) 权证投资
1) 上市流通的权证按估值日该权证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 未上市流通的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计量;
3) 因持有股票而享有的配股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估值。
(4) 分离交易可转债
分离交易可转债,上市日前,采用估值技术分别对债券和权证进行估值;自上市日起,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的中相关原则进行估值。
(5) 其他
1)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2)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若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并根据提前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列入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按证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证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
(5) 股票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6) 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债券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债券成交金额与其成本、应收利息的差额入账;
(7) 衍生工具收益/(损失)于卖出权证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权证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8) 股利收益于除息日确认,并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9)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系本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10) 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的时候确认。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1)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2)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3) 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成本及实际利率(当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
(4) 其他费用系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基金费用。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 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再投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 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30%;
(4) 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5) 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的基金份额,其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再投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不能选择其他的分红方式,具体收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6)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7) 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8)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不涉及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不涉及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7.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 税项
1. 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2. 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及债券的利息等收入,由上市公司及债券发行企业等在向基金派发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7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自2005年6月13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财税[2005]102号文规定,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4.8.1.2权证交易
本基金于2009年10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8.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 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扣除证券公司需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经手费、证管费和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等)。
(2) 该类佣金协议的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五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1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五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自2009年10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2009年10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期末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于2009年10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9 期末(2009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期末未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持有流通受限证券。
7.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的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4.9.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指数投资部分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2.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积极投资部分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yhfund.com.cn)的年度报告正文。
8.3.1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3.2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买入金额”按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交易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卖出金额”按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买入股票成本总额”和“卖出股票收入总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9.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9.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形。
8.9.3 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8.9.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9.5 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和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8.9.5.1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8.9.5.2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8.9.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各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1.2.1 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1)经本公司2008年度股东会批准,徐志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胡奕钿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增补李兆会先生为公司董事,汪贻祥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该变更事项已向相关监管部门备案。
(2)本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蒋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增补王珠林先生为公司董事;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选举王珠林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上述变更事项已向相关监管部门备案。
(3) 本公司董事会第四届第一次会议决定聘任鲁颂宾先生、魏瑛女士为副总经理,该事项已获得监管部门核准,于2009年6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网站披露。
11.2.2 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报告期内本基金应支付给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共计人民币40,000.00元。该审计机构首次为本基金提供服务。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 1、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2、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为该证券经营机构具有较强的研究服务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向基金管理人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走向分析报告、个股分析报告、市场服务报告以及全面的信息服务。
3、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程序为根据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与被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协议。
4、本基金本报告期新增上述54个交易单元。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事项披露如下:
12.1.1 2009年1月16日,本托管人公告本行聘请胡哲一先生担任本行副行长;
12.1.2 2009年5月14日,美国银行公告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动报告书;
12.1.3 2009年5月26日,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告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动报告书;
12.1.4 2009年5月26日,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告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动报告书;
12.1.5 2009年8月2日,本托管人公告,自2009年7月24日起陈佐夫先生就任本行执行董事。
12.1.6 2009年9月27日,本托管人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的公告。
12.1.7 2009年10月11日,本托管人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增持本行股份的公告。
12.2本基金的其他重大事项披露如下:
2009年10月30日,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与赎回并在深圳交易所上市交易。
§13 备查文件目录
13.1 备查文件目录
13.1.1 中国证监会批准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设立的文件
13.1.2 《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13.1.3《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13.1.4《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13.1.5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13.1.6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13.1.7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13.2 存放地点
上述备查文本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本报告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13.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相关公开披露的法律文件,投资者还可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查阅。
基金简称 | 银华沪深300指数(LOF) |
基金主代码 | 161811 |
交易代码 | 161811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09年10月14日 |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580,639,981.57份 |
基金合同存续期 | 不定期 |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上市日期 | 2009年10月30日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运用指数化投资方法,通过严格的投资流程约束和数量化风险管理手段,追求跟踪误差最小化,力争控制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原则上采用完全复制法,按照成份股在沪深300指数中的组成及其基准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以拟合、跟踪沪深300指数的收益表现,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 如未来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还将投资于股票指数期货以及其他与标的指数或标的指数成份股相关的金融产品,以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更紧密地跟踪标的指数。基金拟投资于新的金融产品的,需将有关投资方案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告。 |
业绩比较基准 | 9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复制指数的股票型基金,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
项目 | 基金管理人 | 基金托管人 | |
名称 |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负责人 | 姓名 | 凌宇翔 | 尹东 |
联系电话 | (010)58163000 | (010)67595003 | |
电子邮箱 | yhjj@yhfund.com.cn | yindong@ccb.cn | |
客户服务电话 | (010)85186558 4006783333 | (010)67595096 | |
传真 | (010)58163027 | (010)66275853 |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 http://www.yhfund.com.cn |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办公地址 |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 2009年10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 年12 月31 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 | 2,527,549.83 |
本期利润 | 43,189,093.93 |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 0.0753 |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 0.0718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 8.00% |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 2009年10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 年12 月31 日 |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 2,575,937.86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 0.0044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 627,312,361.40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 1.080 |
3.1.3 累计期末指标 | 2009年10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 年12 月31 日 |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 8.00% |
阶段 |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 8.00% | 1.37% | 11.22% | 1.59% | -3.22% | -0.22% |
姓名 | 职务 |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 证券从业年限 | 说明 | |
任职日期 | 离任日期 | ||||
路志刚先生 | 本基金基金经理,并兼任银华-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 2009年10月14日 | - | 13年 | 金融学博士。曾任广东建设实业集团公司财务主管,广州证券有限公司发行部、营业部经理,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副总监,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基金经理等职。自2006年4月29日至 2008年9月27日任万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06年11月30日至2008年9月27日任万家和谐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9年1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自2009年6月8日起任银华-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国籍:中国 |
资 产 | 附注号 | 本期末 2009年12月31日 |
资 产: | ||
银行存款 | 7.4.7.1 | 44,055,963.78 |
结算备付金 | 4,881,838.63 | |
存出保证金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4.7.2 | 579,819,367.68 |
其中:股票投资 | 579,819,367.68 | |
基金投资 | - | |
债券投资 | -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7.4.7.3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7.4.7.4 |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
应收利息 | 7.4.7.5 | 13,355.72 |
应收股利 | - | |
应收申购款 | 3,642,606.36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其他资产 | 7.4.7.6 | - |
资产总计 | 632,413,132.1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附注号 | 本期末 2009年12月31日 |
负债: | ||
短期借款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
应付赎回款 | 3,609,131.69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252,398.90 | |
应付托管费 | 75,719.65 | |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
应付交易费用 | 7.4.7.7 | 1,109,918.43 |
应交税费 | - | |
应付利息 | - | |
应付利润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其他负债 | 7.4.7.8 | 53,602.10 |
负债合计 | 5,100,770.77 | |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 7.4.7.9 | 580,639,981.57 |
未分配利润 | 7.4.7.10 | 46,672,379.83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627,312,361.4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632,413,132.17 |
项目 | 附注号 |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09年12月31日 |
一、收入 | 45,929,347.08 | |
1.利息收入 | 292,320.95 | |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 7.4.7.11 | 292,320.95 |
债券利息收入 | -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 |
其他利息收入 | - | |
2.投资收益 | 4,536,292.80 |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7.4.7.12.1 | 4,531,605.33 |
基金投资收益 | - | |
债券投资收益 | 7.4.7.13 |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 |
衍生工具收益 | 7.4.7.14 | - |
股利收益 | 7.4.7.15 | 4,687.47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7.4.7.16 | 40,661,544.10 |
4.汇兑收益 | - | |
5.其他收入 | 7.4.7.17 | 439,189.23 |
减:二、费用 | 2,740,253.15 | |
1.管理人报酬 | 7.4.10.2.1 | 642,516.17 |
2.托管费 | 7.4.10.2.2 | 192,754.87 |
3.交易费用 | 7.4.7.18 | 1,755,778.34 |
4.利息支出 | -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 |
6.其他费用 | 7.4.7.19 | 149,203.77 |
三、利润总额 | 43,189,093.93 | |
减:所得税费用 | - | |
四、净利润 | 43,189,093.93 |
项目 | 附注号 | 2009年10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09年12月31日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670,189,105.75 | - | 670,189,105.75 |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 | 43,189,093.93 | 43,189,093.93 |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89,549,124.18 | 3,483,285.90 | -86,065,838.28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248,368,686.66 | 16,864,353.35 | 265,233,040.01 | |
2.基金赎回款 | -337,917,810.84 | -13,381,067.45 | -351,298,878.29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7.4.11 | - | -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580,639,981.57 | 46,672,379.83 | 627,312,361.40 |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基金的关系 |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原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 |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 |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 |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
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 |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09年10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 |
东北证券 | 167,320,208.80 | 12.71% |
名 称 | 本期 2009年10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 | |||
当期佣金 |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 占期末应付佣金余额的比例 | |
东北证券 | 135,949.05 | 12.25% | 135,949.05 | 12.25% |
项目 |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09年12月31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 642,516.17 |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 143,896.21 |
项目 |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09年12月31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 192,754.87 |
关联方名称 |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09年12月31日 | |
年末余额 | 当年利息收入 | |
中国建设银行 | 44,055,963.78 | 271,905.88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停牌日期 | 停牌 原因 | 期末估 值单价 | 复牌日期 | 复牌开 盘单价 | 数量 (股) | 期末成本总额 | 期末估值总额 |
600022 | 济南钢铁 | 2009-11-9 | 重大资产重组 | 5.27 | 2010-2-24 | 5.00 | 118,200 | 562,676.00 | 622,914.00 |
600100 | 同方股份 | 2009-12-29 | 重大资产重组 | 18.73 | 2010-1-4 | 18.70 | 71,183 | 1,056,333.31 | 1,333,257.59 |
600102 | 莱钢股份 | 2009-11-9 | 重大资产重组 | 13.07 | 2010-2-24 | 11.88 | 24,700 | 280,946.00 | 322,829.00 |
600739 | 辽宁成大 | 2009-12-28 | 重大资产重组 | 38.09 | 2010-1-11 | 41.90 | 93,770 | 3,161,502.06 | 3,571,699.30 |
000623 | 吉林敖东 | 2009-12-28 | 重大资产重组 | 49.19 | 2010-1-11 | 54.11 | 58,988 | 2,786,879.93 | 2,901,619.72 |
000685 | 中山公用 | 2009-12-28 | 重大资产重组 | 30.47 | 2010-1-11 | 33.52 | 17,617 | 487,887.39 | 536,789.99 |
000709 | 河北钢铁 (原唐钢股份) | 2009-12-16 | 重大资产重组 | 7.09 | 2010-1-25 | 6.60 | 394,273 | 2,663,418.14 | 2,795,395.57 |
合计 | 10,999,642.83 | 12,084,505.17 |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579,819,367.68 | 91.68 |
其中:股票 | 579,819,367.68 | 91.68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 | - |
其中:债券 | -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3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5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48,937,802.41 | 7.74 |
6 | 其他资产 | 3,655,962.08 | 0.58 |
7 | 合计 | 632,413,132.17 | 100.00 |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 农、林、牧、渔业 | 2,508,168.77 | 0.40 |
B | 采掘业 | 67,457,075.47 | 10.75 |
C | 制造业 | 175,100,426.86 | 27.91 |
C0 | 食品、饮料 | 23,387,739.42 | 3.73 |
C1 | 纺织、服装、皮毛 | 3,093,108.58 | 0.49 |
C2 | 木材、家具 | - | - |
C3 | 造纸、印刷 | 2,221,248.69 | 0.35 |
C4 |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 15,699,817.35 | 2.50 |
C5 | 电子 | 3,101,317.89 | 0.49 |
C6 | 金属、非金属 | 56,338,433.79 | 8.98 |
C7 | 机械、设备、仪表 | 52,044,084.04 | 8.30 |
C8 | 医药、生物制品 | 16,087,800.44 | 2.56 |
C99 | 其他制造业 | 3,126,876.66 | 0.50 |
D |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18,828,259.80 | 3.00 |
E | 建筑业 | 11,993,188.61 | 1.91 |
F | 交通运输、仓储业 | 27,573,867.40 | 4.40 |
G | 信息技术业 | 17,812,153.99 | 2.84 |
H | 批发和零售贸易 | 18,742,656.49 | 2.99 |
I | 金融、保险业 | 187,085,814.94 | 29.82 |
J | 房地产业 | 32,422,761.25 | 5.17 |
K | 社会服务业 | 7,251,408.85 | 1.16 |
L | 传播与文化产业 | 1,521,483.41 | 0.24 |
M | 综合类 | 11,522,101.84 | 1.84 |
合计 | 579,819,367.68 | 92.43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600036 | 招商银行 | 1,155,806 | 20,862,298.30 | 3.33 |
2 | 601328 | 交通银行 | 1,905,650 | 17,817,827.50 | 2.84 |
3 | 601318 | 中国平安 | 297,069 | 16,365,531.21 | 2.61 |
4 | 600016 | 民生银行 | 1,965,105 | 15,543,980.55 | 2.48 |
5 | 600030 | 中信证券 | 485,185 | 15,414,327.45 | 2.46 |
6 | 601166 | 兴业银行 | 368,365 | 14,848,793.15 | 2.37 |
7 | 601398 | 工商银行 | 2,594,365 | 14,113,345.60 | 2.25 |
8 | 600000 | 浦发银行 | 554,460 | 12,026,237.40 | 1.92 |
9 | 601088 | 中国神华 | 344,881 | 12,008,756.42 | 1.91 |
10 | 000002 | 万 科A | 1,006,694 | 10,882,362.14 | 1.73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600036 | 招商银行 | 1,155,806 | 20,862,298.30 | 3.33 |
2 | 601328 | 交通银行 | 1,905,650 | 17,817,827.50 | 2.84 |
3 | 601318 | 中国平安 | 297,069 | 16,365,531.21 | 2.61 |
4 | 600016 | 民生银行 | 1,965,105 | 15,543,980.55 | 2.48 |
5 | 600030 | 中信证券 | 485,185 | 15,414,327.45 | 2.46 |
6 | 601166 | 兴业银行 | 368,365 | 14,848,793.15 | 2.37 |
7 | 601398 | 工商银行 | 2,594,365 | 14,113,345.60 | 2.25 |
8 | 600000 | 浦发银行 | 554,460 | 12,026,237.40 | 1.92 |
9 | 601088 | 中国神华 | 344,881 | 12,008,756.42 | 1.91 |
10 | 000002 | 万 科A | 1,006,694 | 10,882,362.14 | 1.73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601857 | 中国石油 | 53,916,998.86 | 8.59 |
2 | 601398 | 工商银行 | 47,067,959.83 | 7.50 |
3 | 600036 | 招商银行 | 27,933,576.76 | 4.45 |
4 | 601088 | 中国神华 | 25,988,564.08 | 4.14 |
5 | 600028 | 中国石化 | 25,697,886.84 | 4.10 |
6 | 601318 | 中国平安 | 25,573,997.03 | 4.08 |
7 | 601328 | 交通银行 | 25,562,488.08 | 4.07 |
8 | 601988 | 中国银行 | 23,063,351.38 | 3.68 |
9 | 601628 | 中国人寿 | 21,363,137.48 | 3.41 |
10 | 600016 | 民生银行 | 18,623,672.19 | 2.97 |
11 | 601166 | 兴业银行 | 18,196,654.40 | 2.90 |
12 | 600030 | 中信证券 | 17,568,127.30 | 2.80 |
13 | 600000 | 浦发银行 | 16,088,383.87 | 2.56 |
14 | 000002 | 万 科A | 14,425,863.96 | 2.30 |
15 | 601601 | 中国太保 | 12,069,651.33 | 1.92 |
16 | 601169 | 北京银行 | 10,818,631.01 | 1.72 |
17 | 600519 | 贵州茅台 | 9,503,160.23 | 1.51 |
18 | 000001 | 深发展A | 9,084,623.73 | 1.45 |
19 | 600050 | 中国联通 | 8,658,587.97 | 1.38 |
20 | 600837 | 海通证券 | 8,550,562.97 | 1.36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 占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601857 | 中国石油 | 48,003,991.52 | 7.65 |
2 | 601398 | 工商银行 | 34,324,342.44 | 5.47 |
3 | 600028 | 中国石化 | 20,383,247.44 | 3.25 |
4 | 601988 | 中国银行 | 20,225,201.03 | 3.22 |
5 | 601628 | 中国人寿 | 17,614,124.38 | 2.81 |
6 | 601088 | 中国神华 | 13,858,912.73 | 2.21 |
7 | 601328 | 交通银行 | 9,336,811.13 | 1.49 |
8 | 601318 | 中国平安 | 8,948,856.10 | 1.43 |
9 | 600036 | 招商银行 | 7,739,525.18 | 1.23 |
10 | 601998 | 中信银行 | 4,764,742.63 | 0.76 |
11 | 600030 | 中信证券 | 4,474,237.86 | 0.71 |
12 | 601601 | 中国太保 | 4,141,832.88 | 0.66 |
13 | 601166 | 兴业银行 | 4,093,781.54 | 0.65 |
14 | 601600 | 中国铝业 | 4,007,982.11 | 0.64 |
15 | 600000 | 浦发银行 | 3,948,561.52 | 0.63 |
16 | 601898 | 中煤能源 | 3,587,577.63 | 0.57 |
17 | 600016 | 民生银行 | 3,554,159.03 | 0.57 |
18 | 600519 | 贵州茅台 | 3,249,269.68 | 0.52 |
19 | 000002 | 万 科A | 3,039,658.05 | 0.48 |
20 | 600050 | 中国联通 | 2,941,169.87 | 0.47 |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 927,333,450.64 |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 392,707,232.39 |
序号 | 名称 | 金额 |
1 | 存出保证金 | -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13,355.72 |
5 | 应收申购款 | 3,642,606.36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3,655,962.08 |
持有人户数(户) |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 持有人结构 | |||
机构投资者 | 个人投资者 |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 比例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 比例 | ||
13,597 | 42,703.54 | 145,473,081.69 | 25.05% | 435,166,899.88 | 74.95% |
序号 | 持有人名称 | 持有人份额(份) |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
1 |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55,305,635.41 | 9.52% |
2 | 北京汇鼎银丰投资有限公司 | 30,000,050.00 | 5.17% |
3 | 北京中长企业发展公司 | 20,999,735.00 | 3.62% |
4 | 李淑玲 | 14,891,190.00 | 2.56% |
5 | 华宝投资有限公司 | 10,003,550.00 | 1.72% |
6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寿险 | 10,000,400.00 | 1.72% |
7 |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太平财富投连A款-蓝筹成长 | 9,999,350.00 | 1.72% |
8 | 何振旺 | 6,853,245.00 | 1.18% |
9 |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自营 | 5,000,000.00 | 0.86% |
10 | 邵云娟 | 4,747,388.41 | 0.82% |
项目 | 份额级别 | 持有份额总数(份)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基金管理公司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 45,002.39 | 0.0078% | |
合计 | 45,002.39 | 0.0078% |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9年10月14日)基金份额总额 | 670,189,105.75 |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 670,189,105.75 |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 248,368,686.66 |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 337,917,810.84 |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580,639,981.57 |
券商名称 | 交易单元数量 | 股票交易 |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 备注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股票 | 佣金 | 占当期佣金 | |||
成交总额的比例(%) | 总量的比例(%) | |||||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 | 56,909,897.10 | 4.32 | 48,373.05 | 4.36 | |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 | 50,092,443.04 | 3.81 | 42,578.65 | 3.84 | |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 2 | 1,006,334,475.67 | 76.45 | 853,990.81 | 76.94 | |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2 | 35,725,231.70 | 2.71 | 29,026.87 | 2.62 |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 | 167,320,208.80 | 12.71 | 135,949.05 | 12.25 |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 | - | - | - | - |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 | - | - | - | - | |
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 | - | - | - | - |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 | - | - | - | - | |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 1 | - | - | - | - | |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 | - | - | - | - | |
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 | - | - | - | - | |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2 | - | - | - | - |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 | - | - | - | -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 | - | - | - | - |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 | - | - | - | - | |
北京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 | - | - | - | - | |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 | - | - | - | - |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 | - | - | - | - | |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2 | - | - | - | -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 | - | - | - | - | |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 | - | - | - | - | |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2 | - | - | - | - |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2 | - | - | - | - | |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 | - | - | - | - | |
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2 | - | - | - | - | |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 | - | - | - | - | |
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 | - | - | - | - | |
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 | - | - | - | - | |
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 | - | - | - | - |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 | - | - | - | - | |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 | - | - | - | - | |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 | - | - | - | - | |
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 | - | - | - | - | |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 | - | - | - | - | |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 | - | - | - | - | |
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 | - | - | - | - | |
合计 | 54 | 1,316,382,256.31 | 100.00 | 1,109,918.43 | 100.00 |
2009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