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原天华证券投资基金转型)
2009年年度报告摘要
2009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六日
§1 重要提示
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原天华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依据中国证监会2009年6月18日证监许可[2009]530号文核准的天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决议,天华证券投资基金由封闭式基金转换为开放式基金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并依托深圳证券交易所的LOF平台,在进行申购、赎回的同时继续进行上市交易。《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天华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之日即2009年7月1日起生效,原《天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起失效。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0年3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原天华证券投资基金本报告期自2009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本报告期自2009年7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2.1.1天华证券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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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投资基金(LOF)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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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基金产品说明
2.2.1天华证券投资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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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投资基金(LOF) 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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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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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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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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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本报告所列示的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上市基金交易佣金、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4、本基金于2009年08月06日对天华证券投资基金退市时的基金份额进行了折算,基金折算比例为1:0.950749763。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1.1转型前-天华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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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天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对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未做出相关规定。
*. 天华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天华”)是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原有投资基金清理规范的有关要求和《关于四川国债投资基金清理规范实施方案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0]8号),并经四川国债投资基金2000年临时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由原四川国债投资基金清理规范后更名而成的契约型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自 2001年6月11日起,本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始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此净值增长率从2001年6月15日本基金第一次公布净值开始计算。
3.2.1.2 转型后-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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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0%。
由于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为60%-95%,在实际投资运作中,其中间值80%为本基金在均衡市场情况下的股票投资比例,在此基础上本基金再根据不同市场情况下各项大类资产的预期风险和收益水平对该比例进行动态调整,故本基金采取80%作为复合业绩比较基准中衡量股票投资部分业绩表现的权重,相应将20%作为衡量债券投资部分业绩表现的权重。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3.2.2.1 转型前-天华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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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2 转型后-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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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生效日期为2009年7月1日,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到本报告期末不满一年,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六个月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第十二条:基金的投资(三)投资范围规定的各种比例,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现金、债券资产、权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5%-40%,其中,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百分之五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3.1 转型前-天华证券投资基金
《天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对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未做出相关规定。
3.2.3.2 转型后-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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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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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28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基金字[2001]7号文)设立的全国性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公司的股权结构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9%)、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29%)、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1%)及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1%)。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
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着十三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含一只QDII基金及两只上市契约型开放式基金)——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优质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领先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银华和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投资基金、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转型前-天华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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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后-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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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天华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要求,本基金管理人制定并执行了公平交易制度。公平交易制度的范围包括所有投资品种,以及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所有投资管理活动。公平交易的执行情况包括: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严禁直接或者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确保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和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加强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察稽核力度等。综上所述,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无其他投资风格与本基金相似的投资组合,因此未进行业绩比较。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09年,在流动性充沛、投资者信心恢复、宏观数据持续改善、上市公司基本面好转的共同作用下,A股市场出现了大幅的上涨。
7月份,本基金处于转型后的集中申购期,8月初在市场的下跌过程中,本基金逐渐加仓,配置的行业主要是资产资源型行业、业绩增长确定性强的工程机械和以汽车为代表的可选消费品。10月份,本基金打开了申购赎回,随着赎回,本基金股票仓位自然上升,至2009年底,本基金仓位升至了较高的水平。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73元,2009年7月1日至12月31日份额净值增长率为9.53%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0.9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我们认为,继2009年中国经济实现V型反转之后,2010年我国的经济增长更为均衡,从投资拉动过渡到投资、消费、出口的平衡增长。从增长方式来讲,中国的重工业化水平已经上到一个新的台阶,人均资本存量的增速开始放缓,我们离消费在经济中占比提升的临界点越来越近,2010年,消费类公司将具有较好的投资机会。
尽管2010年会有股指期货、融资融券推出,但是,由于流动性偏紧,2010年权重股难以有所表现,具有高成长性的中小盘股的机会更大。我们认为,在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行业发现此类股票的机会相对较大。2010年1季度,市场机会将主要存在于有年报、季报业绩(以及高送配题材)支撑的个股以及区域振兴、产业振兴相关行业。此外,在一个流动性偏紧而又有做多热情的市场上,资产整合依旧会成为重要的投资线索。本组合的配置将侧重于这些行业和个股。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进一步健全了风险控制和监察稽核机制,根据不同基金的特点与发展情况,及时界定新的风险点,评价风险级别,并纳入稽核计划。首先,本基金管理人以中国证监会“季度监察稽核项目表”为基础,对本基金的投资、研究、交易、基金会计、注册登记、营销、宣传推介等重要业务进行每季度的风险自查,并对其他业务环节进行不定期抽查。“季度监察稽核项目表”由各部门风险控制管理员组织关键岗位业务人员填报自查结果,部门总监签字确认后将稽核结果报督察长及公司总经理。在持续关注对“季度监察稽核项目”表中识别的风险点进行自查的同时,本基金管理人还定期进行有重点的检查。在投资研究交易环节,持续进行对研究报告合规性的检查、对股票库建立及完善的跟踪检查,并对基金的投资比例进行日常监控,对关联交易的日常维护,对基金持仓流动性风险定期关注,并对公平交易执行情况的进行检查等等;在营销与销售方面,本基金管理人定期对本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的合规性和费率优惠业务等进行检查;在基金的运作保障方面,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加强对注册登记业务、基金会计业务、基金清算业务以及基金估值业务的检查来确保本基金财务数据的准确性。上述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会通过口头改进建议、不符合事项书面跟踪检查报告或警示报告的形式,及时将潜在风险通报部门总监、督察长及公司总经理,督促改进并跟踪改进效果。
与此同时,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做好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委员会(委员包括估值业务分管领导以及投资部、研究部、监察稽核部、运作保障部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业务骨干),负责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估值委员会委员和负责基金日常估值业务的基金会计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基金经理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估值委员会决议之前会与涉及基金的基金经理进行充分沟通。运作保障部负责执行估值委员会制定的估值政策及决议。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本基金管理人未签约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依据基金合同约定和基金运作情况,未进行利润分配。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天华证券投资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天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天华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约定,对天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在托管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的约定,对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9年7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天华证券投资基金及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天华证券投资基金及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 审计报告
6.1转型前-天华证券投资基金审计报告
天华证券投资基金2009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注册会计师签字出具了安永华明(2010)审字第60468687_A0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6.2转型后-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审计报告
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09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注册会计师签字出具了安永华明(2010)审字第60468687_A1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转型前-天华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期2009年01月01日至2009年06月30日)
7.1.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天华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09年6月30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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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天华证券投资基金于2009年07月01日转型为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本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09年01月01日到2009年06月30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报告截止日2009年0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0.9314元,基金份额总额2,500,000,000.00份。
7.1.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天华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9年01月01日至2009年06月30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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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天华证券投资基金于2009年07月01日转型为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本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09年01月01日到2009年06月30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
7.1.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天华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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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1至7.1.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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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1.4 报表附注
7.1.4.1 基金基本情况
天华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是由原四川国债投资基金清理规范而成的契约型封闭式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1999年7月12日生效,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为842,091,200份。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24号文《关于同意天华证券投资基金上市和扩募的批复》的核准,由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扩募发起人,于2001年8月22日共同发起并向社会募集,基金的基金总份额由842,091,200份扩募至2,500,000,00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封闭式,存续期为10年(1999年7月12日至2009年7月11日)。本基金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01]74号文审核同意,于2001年8月8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天华证券投资基金上市公告书》等文件已按规定报送中国证监会备案。
依据中国证监会于2009年6月18日下发的证监许可[2009]530号文《关于核准天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决议的批复》,本基金由封闭式基金转为开放式基金、调整存续期限、终止上市交易、调整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修订基金合同,并更名为“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自2009年7月1日起,《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原《天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仅限于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主要投资对象为未来发展前景及收益良好的高成长上市公司股票和债券。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基金资产总值的80%;投资于国家债券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基金资产净值的20%。本基金并未就业绩比较基准作出相关规定。
7.1.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而编制。
7.1.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09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止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基金天华于2009年7月1日转为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并相应延长存续期至不定期,因此,本财务报表仍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1.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1.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1.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不涉及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7.1.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不涉及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7.1.4.5.2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1.4.6 税项
1. 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2. 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及债券的利息等收入,由上市公司及债券发行企业等在向基金派发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7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自2005年6月13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财税[2005]102号文规定,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7.1.4.7 关联方关系
■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1.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1.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1.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1.4.8.1.2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1.4.8.1.3 权证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1.4.8.1.4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扣除证券公司需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经手费、证管费和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等)。
(2)该类佣金协议的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7.1.4.8.2 关联方报酬
7.1.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计提。如持有现金的比例超过资产净值的20%,超过部分不计提基金管理费。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本基金持有现金比例超过20%部分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7.1.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本基金持有现金比例超过20%部分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
7.1.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2009年01月01日至2009年06月30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及2008年度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1.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1.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
注: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交易费用按交易所公布的基金交易费率计算并支付。
7.1.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交易费用按市场公开的交易费率计算并支付。
7.1.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7.1.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2009年01月01日至2009年06月30日(基金合同失效前日)及2008年度均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1.4.9 期末(2009年0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2009年06月30日未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1.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7.2转型后-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报告期2009年07月0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7.2.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0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
注:本基金由天华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2009年07月0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到2009年12月31日。报告截止日2009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073元,基金份额总额3,504,466,955.77份。
7.2.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09年07月0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2009年07月0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到2009年12月31日。
7.2.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09年07月0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2.1至7.2.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王立新 陈建军 龚飒
7.2.4 报表附注
7.2.4.1 基金基本情况
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天华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09年6月18日证监许可[2009]530号文《关于核准天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决议的批复》,天华证券投资基金由封闭式基金转为开放式基金,调整存续期限,终止上市交易,调整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修订基金合同,并更名为“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自2009年7月1日起,《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原《天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本基金为上市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述证监许可[2009]530号文的核准,基金管理人于2009年7月6日至2009年7月31日向社会开放集中申购,集中申购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09)验字第60468687_A02号验资报告。集中申购扣除申购费后的净申购金额为人民币4,435,189,787.21元,在集中申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1,824,401.99元,以上实收基金合计为人民币4,437,014,189.20元,折合4,437,014,189.20份基金份额。
根据《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和《关于原天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折算结果的公告》的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于2009年8月6日,即本基金集中申购验资完成日对投资者持有的原天华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原基金天华”)进行了基金份额折算,折算基准日为2009年8月5日。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基金资产净值人民币2,376,874,407.99元,原基金天华的基金份额按照1:0.950749763的折算比例进行折算,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1.000元,折算后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376,874,407份。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出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申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于2009年8月6日进行了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
本基金可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权证、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它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范围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现金、债券资产、权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证券品种占基金资产的5%-40%,其中,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基金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百分之五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0%。
7.2.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而编制。
7.2.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0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9年7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2.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根据下列依照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7.2.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2009年7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
7.2.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2.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2.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不涉及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7.2.4.5.2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2.4.6 税项
1. 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2. 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及债券的利息等收入,由上市公司及债券发行企业等在向基金派发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7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自2005年6月13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财税[2005]102号文规定,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7.2.4.7 关联方关系
■
注: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2.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2.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2009年07月0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7.2.4.8.2 关联方报酬
7.2.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五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7.2.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五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
7.2.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2009年07月0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2.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2.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根据《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已于2009年08月06日,即本基金集中申购验资完成日对投资者持有的原基金天华进行了基金份额折算。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经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确认,原基金天华的基金份额按照1:0.950749763的折算比例进行折算,基金管理人持有原基金天华57,287,789.00份,折算后54,466,352.00份。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交易费用按市场公开的交易费率计算并支付。
7.2.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
7.2.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7.2.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自2009年07月0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下转B151版)
基金简称 | 银华天华封闭 |
交易代码 | 184706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封闭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1999年7月12日 |
报告期末(2009年6月30日)基金份额总额 | 2,500,000,000.00份 |
基金合同存续期 | 10年(1999年7月12日至2009年6月30日) |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上市日期 | 2001年8月8日 |
基金简称 | 银华内需精选股票(LOF) |
基金主代码 | 161810 |
交易代码 | 161810 |
基金运作方式 |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09年7月1日 |
报告期末(2009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总额 | 3,504,466,955.77份 |
基金合同存续期 | 不定期 |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上市日期 | 2009年10月16日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为成长型基金。所追求的投资目标是在尽可能地分散和规避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基金资产增值的最大化。 | |
投资策略 | 以政策为先导,以科学严谨的行业、企业研究和市场分析为基础,选择未来一定时期内持续、高速成长的上市公司为主要投资目标,根据相对稳健的价值评估原则,采取适度集中的投资策略,详细计划,严格执行,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的增长,力求给基金持有者以超越市场的回报。 | |
业绩比较基准: | 无 | |
风险收益特征: | 无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通过重点投资于内需增长背景下具有持续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在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持续增值。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将采取积极、主动的资产配置策略,重点投资内需增长背景下具有持续竞争力的优势企业,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
业绩比较基准 |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0%。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基金品种。 |
项目 | 基金管理人 | 基金托管人 | |
名称 |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负责人 | 姓名 | 凌宇翔 | 李芳菲 |
联系电话 | 010-58163000 | 010-68424199 | |
电子邮箱 | yhjj@yhfund.com.cn | Lifangfei@abchina.com | |
客户服务电话 | (010)85186558 4006783333 | 95599 | |
传真 | 010-58163027 | 010-68424181 |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 http://www.yhfund.com.cn |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办公地址 |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 2009年 | 2008年 | 2007年 | |
转型后报告期(2009年07月01日-2009年12月31日) | 转型前报告期(2009年01月01日-2009年06月30日) | |||
本期已实现收益 | -13,484,795.64 | 164,453,434.66 | -652,539,127.50 | 2,447,885,629.36 |
本期利润 | 348,046,822.14 | 438,051,994.56 | -2,230,363,166.66 | 3,307,351,069.95 |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 0.0718 | 0.1752 | -0.8921 | 1.3229 |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 7.31% | 19.95% | -70.56% | 60.47%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 9.53% | 23.17% | -45.30% | 94.15% |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 转型后报告期末(2009年12月31日) | 转型前报告期末(2009年06月30日) | 2008年末 | 2007年末 |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 -119,714,993.88 | -230,504,316.66 | -609,503,101.92 | 2,582,581,376.18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 -0.0342 | -0.0922 | -0.2438 | 1.0330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 3,760,516,074.85 | 2,328,548,892.64 | 1,890,496,898.08 | 6,445,860,064.74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 1.073 | 0.9314 | 0.7562 | 2.5783 |
3.1.3 累计期末指标 | 转型后报告期末(2009年12月31日) | 转型前报告期末(2009年06月30日) | 2008年末 | 2007年末 |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 9.53% | 106.61% | 67.74% | 206.65% |
阶段 |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过去三个月 | 3.08% | 1.13% | -- | -- | -- | -- |
过去六个月 | 23.17% | 2.98% | -- | -- | -- | -- |
过去一年 | -4.19% | 3.14% | -- | -- | -- | -- |
过去三年 | 73.45% | 3.33% | -- | -- | -- | -- |
过去五年 | 163.19% | 3.02% | -- | -- | -- | --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2009年6月30日* | 135.31% | 2.59% | -- | -- | -- | -- |
阶段 |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过去三个月 | 16.38% | 1.58% | 15.23% | 1.41% | 1.15% | 0.17% |
过去六个月 | 9.53% | 1.32% | 10.92% | 1.70% | -1.39% | -0.38%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 9.53% | 1.32% | 10.92% | 1.70% | -1.39% | -0.38% |
年度 |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 年度利润分配 合计 | 备注 |
转型后报告期(2009年07月01日-2009年12月31日) | - | - | - | - | |
转型前报告期(2009年01月01日-2009年06月30日) | - | - | - | - | |
2008年 | 9.300 | 2,325,000,000.00 | - | 2,325,000,000.00 | |
2007年 | 5.000 | 1,250,000,000.00 | - | 1,250,000,000.00 | |
合计 | 14.300 | 3,575,000,000.00 | - | 3,575,000,000.00 |
姓名 | 职务 |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 证券从业年限 | 说明 | |
任职日期 | 离任日期 | ||||
许翔先生 |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公司首席分析师。 | 2005年8月19日 | 2009年6月30日 | 11年 | 会计学硕士。1981年至2002年曾先后在四川雅安化肥厂、深圳粤宝电子公司、招商银行、深圳高新技术工业村、国信证券公司等单位工作;2002年至2004年,在中融基金管理公司任研究总监、投资总监等职务。2004年10月进入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05年3月15日至2009年11月26日兼任“银华-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具有从业资格。 |
齐海滔先生 |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 2009年3月2日 | 2009年6月30日 | 6年 | 硕士学位。曾在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从事行业研究和投资管理工作。2006年6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等职。具有从业资格。 |
齐海滔先生 |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 | 2008年3月12日 | 2009年3月1日 | 6年 | 硕士学位。曾在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从事行业研究和投资管理工作。2006年6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等职。具有从业资格。 |
姓名 | 职务 |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 证券从业年限 | 说明 | |
任职日期 | 离任日期 | ||||
齐海滔先生 |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 2009年 7月1日 | - | 6年 | 硕士学位。曾在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从事行业研究和投资管理工作。2006年6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等职。2009年3月2日至2009年6月30日担任天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具有从业资格。国籍:中国。 |
资 产 | 附注号 | 本期末 2009年06月30日 | 上年度末 2008年12月31日 |
资 产: | |||
银行存款 | 7.1.4.7.1 | 379,680,557.78 | 123,295,856.51 |
结算备付金 | 456,751.90 | 2,699,083.29 | |
存出保证金 | 1,180,479.35 | 794,546.3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1.4.7.2 | 1,921,961,431.28 | 1,759,388,278.28 |
其中:股票投资 | 223,937,882.38 | 1,156,065,086.28 | |
基金投资 | - | - | |
债券投资 | 1,698,023,548.90 | 603,323,192.00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7.1.4.7.3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7.1.4.7.4 | - |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5,663,595.28 | |
应收利息 | 7.1.4.7.5 | 32,332,879.80 | 6,000,992.16 |
应收股利 | - | - | |
应收申购款 | -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 |
其他资产 | 7.1.4.7.6 | - | - |
资产总计 | 2,335,612,100.11 | 1,897,842,351.8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附注号 | 本期末 2009年06月30日 | 上年度末 2008年12月31日 |
负 债: | |||
短期借款 |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7.1.4.7.3 |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1,992,171.50 | |
应付赎回款 | - | -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2,866,166.39 | 2,463,887.82 | |
应付托管费 | 477,694.42 | 410,647.97 | |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
应付交易费用 | 7.1.4.7.7 | 2,387,974.17 | 1,280,525.30 |
应交税费 | 858,221.21 | 858,221.21 | |
应付利息 | - | - | |
应付利润 |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
其他负债 | 7.1.4.7.8 | 473,151.28 | 340,000.00 |
负债合计 | 7,063,207.47 | 7,345,453.80 | |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 7.1.4.7.9 | 2,500,000,000.00 | 2,500,000,000.00 |
未分配利润 | 7.1.4.7.10 | -171,451,107.36 | -609,503,101.92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328,548,892.64 | 1,890,496,898.0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335,612,100.11 | 1,897,842,351.88 |
项 目 | 附注号 | 本期 (2009年01月01日-2009年06月30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8年01月01日-2008年12月31日) |
一、收入 | 463,106,050.35 | -2,139,238,413.43 | |
1.利息收入 | 14,589,640.27 | 32,913,532.23 | |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 7.1.4.7.11 | 490,166.99 | 2,994,582.44 |
债券利息收入 | 14,099,473.28 | 29,918,949.79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 - | |
其他利息收入 | - | - | |
2.投资收益 | 174,915,746.16 | -594,362,476.81 |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7.1.4.7.12.1 | 169,768,809.61 | -592,829,554.64 |
基金投资收益 | - | - | |
债券投资收益 | 7.1.4.7.13 | 3,055,986.38 | -12,182,743.80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 - | |
衍生工具收益 | 7.1.4.7.14.1 | - | 913,613.68 |
股利收益 | 7.1.4.7.15 | 2,090,950.17 | 9,736,207.95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7.1.4.7.16 | 273,598,559.90 | -1,577,824,039.16 |
4.汇兑收益 | - | - | |
5.其他收入 | 7.1.4.7.17 | 2,104.02 | 34,570.31 |
减:二、费用 | 25,054,055.79 | 91,124,753.23 | |
1.管理人报酬 | 7.1.4.10.2.1 | 16,262,611.28 | 48,082,229.73 |
2.托管费 | 7.1.4.10.2.2 | 2,710,435.25 | 8,013,704.99 |
3.销售服务费 | - | - | |
4.交易费用 | 7.1.4..7.18 | 5,836,729.04 | 31,185,488.16 |
5.利息支出 | - | 355,775.00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 355,775.00 | |
6.其他费用 | 7.1.4.7.19 | 244,280.22 | 3,487,555.35 |
三、利润总额 | 438,051,994.56 | -2,230,363,166.66 | |
减:所得税费用 | - | - | |
四、净利润 | 438,051,994.56 | -2,230,363,166.66 |
项目 | 附注号 | 本期 (2009年01月01日-2009年06月30日)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2,500,000,000.00 | -609,503,101.92 | 1,890,496,898.08 |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 | 438,051,994.56 | 438,051,994.56 |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 - | - | -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 | - | |
2.基金赎回款 | - | - |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 7.1.4.11 | - | -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2,500,000,000.00 | -171,451,107.36 | 2,328,548,892.64 | |
项目 | 附注号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8年01月01日-2008年12月31日)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2,500,000,000.00 | 3,945,860,064.74 | 6,445,860,064.74 |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 | -2,230,363,166.66 | -2,230,363,166.66 |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 - | - | -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 | - | |
2.基金赎回款 | - | - |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 7.1.4.11 | - | -2,325,000,000.00 | -2,325,000,000.00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2,500,000,000.00 | -609,503,101.92 | 1,890,496,898.08 |
王立新 | 陈建军 | 龚飒 |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基金的关系 |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原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 |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发起人 |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 |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发起人 |
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方证券”) | 基金管理人原股东、基金发起人 |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 | 基金发起人 |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 | 基金托管人 |
关联方名称 | 2009年01月01日至 2009年06月30日 | 2008年01月01日至 2008年12月31日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 |
西南证券 | 44,205,683.78 | 1.31% | 57,411,334.65 | 0.54% |
第一创业 | 469,363,300.98 | 13.88% | 533,703,037.16 | 5.02% |
东北证券 | 638,771,828.42 | 18.89% | 489,353,318.70 | 4.60% |
湘财证券 | 53,107,864.61 | 1.57% | 302,793,067.80 | 2.85% |
关联方名称 | 2009年01月01日至 2009年06月30日 | 2008年01月01日至 2008年12月31日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 |
第一创业 | 91,158,069.90 | 15.86% | 197,115,419.70 | 7.61% |
东北证券 | - | - | 169,656,032.90 | 6.55% |
关联方名称 | 2009年01月01日至 2009年06月30日 | 2008年01月01日至 2008年12月31日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 | |
湘财证券 | - | - | 805,000.00 | 75.35%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09年01月01日至2009年06月30日 | |||
当年佣金 | 占当年佣金总量的比例 | 年末应付佣金余额 | 占年末应付佣金余额的比例 | |
西南证券 | 35,917.54 | 1.27% | 82,564.67 | 3.46% |
第一创业 | 398,959.55 | 14.09% | 673,895.17 | 28.28% |
东北证券 | 542,949.46 | 19.17% | 542,949.46 | 22.78% |
湘财证券 | 43,150.37 | 1.52% | - | - |
关联方名称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8年01月0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 |||
当年佣金 | 占当年佣金总量的比例 | 年末应付佣金余额 | 占年末应付佣金余额的比例 | |
西南证券 | 46,647.13 | 0.52% | 46,647.13 | 3.64% |
第一创业 | 453,645.15 | 5.08% | 274,935.62 | 21.48% |
东北证券 | 415,946.25 | 4.66% | - | - |
湘财证券 | 246,022.68 | 2.76% | - | - |
项目 | 2009年01月01日至 2009年06月30日 | 2008年01月01日至 2008年12月31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 16,262,611.28 | 48,082,229.73 |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 - | - |
项目 | 2009年01月01日至 2009年06月30日 | 2008年01月01日至 2008年12月31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 2,710,435.25 | 8,013,704.99 |
项目 | 2009年01月01日至 2009年06月30日 | 2008年01月01日至 2008年12月31日 |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57,287,789.00 | 57,287,789.00 |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 - |
期间因拆分变动的份额 | - | -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 |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 57,287,789.00 | 57,287,789.00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2.29% | 2.29%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末 2009年06月30日 | 上年度末 2008年12月31日 | ||
持有的 基金份额 | 份额占金 总份额的比例 | 持有的 基金份额 | 份额占基 总份额的比例 | |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发起人—西南证券 | 2,500,000.00 | 0.10% | 2,500,000.00 | 0.10% |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发起人—东北证券 | 2,500,000.00 | 0.10% | 2,500,000.00 | 0.10% |
基金管理人原股东、基金发起人—南方证券 | 2,500,000.00 | 0.10% | 2,500,000.00 | 0.10% |
基金发起人—湘财证券 | 12,500,000.00 | 0.50% | 12,500,000.00 | 0.50% |
关联方名称 | 2009年01月01日至 2009年06月30日 | 2008年01月01日至 2008年12月31日 | ||
年末余额 | 当年利息收入 | 年末余额 | 当年利息收入 | |
中国农业银行 | 379,680,557.78 | 472,169.41 | 123,295,856.51 | 2,888,228.38 |
资 产 | 附注号 | 本期末 2009年12月31日 |
资 产: | ||
银行存款 | 7.2.4.7.1 | 407,373,065.23 |
结算备付金 | 2,851,216.61 | |
存出保证金 | 1,668,245.44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2.4.7.2 | 3,366,717,789.76 |
其中:股票投资 | 3,316,223,679.36 | |
基金投资 | - | |
债券投资 | 50,494,110.40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7.2.4.7.3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7.2.4.7.4 |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45,190,084.95 | |
应收利息 | 7.2.4.7.5 | 820,503.68 |
应收股利 | - | |
应收申购款 | 2,139,968.38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其他资产 | 7.2.4.7.6 | - |
资产总计 | 3,826,760,874.0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附注号 | 本期末 2009年12月31日 |
负 债: |
短期借款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7.2.4.7.3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
应付赎回款 | 56,370,656.17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4,987,667.21 | |
应付托管费 | 831,277.86 | |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
应付交易费用 | 7.2.4.7.7 | 2,644,524.44 |
应交税费 | 858,221.21 | |
应付利息 | - | |
应付利润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其他负债 | 7.2.4.7.8 | 552,452.31 |
负债合计 | 66,244,799.20 | |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 7.2.4.7.9 | 3,567,747,103.93 |
未分配利润 | 7.2.4.7.10 | 192,768,970.92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3,760,516,074.8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826,760,874.05 |
项 目 | 附注号 | 2009年07月0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09年12月31日 |
一、收入 | 399,363,982.00 | |
1.利息收入 | 10,805,417.66 | |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 7.2.4.7.11 | 6,905,041.58 |
债券利息收入 | 3,900,376.08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 |
其他利息收入 | - | |
2.投资收益 | 22,657,079.70 |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7.2.4.7.12.1 | 22,543,624.25 |
基金投资收益 | - | |
债券投资收益 | 7.2.4.7.13 | -1,284,523.01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 |
衍生工具收益 | 7.2.4.7.14.1 | - |
股利收益 | 7.2.4.7.15 | 1,397,978.46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7.2.4.7.16 | 361,531,617.78 |
4.汇兑收益 | - | |
5.其他收入 | 7.2.4.7.17 | 4,369,866.86 |
减:二、费用 | 51,317,159.86 | |
1.管理人报酬 | 7.2.4.10.2.1 | 36,673,804.98 |
2.托管费 | 7.2.4.10.2.2 | 6,112,300.83 |
3.销售服务费 | - | |
4.交易费用 | 7.2.4..7.18 | 8,261,757.14 |
5.利息支出 | -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 |
6.其他费用 | 7.2.4.7.19 | 269,296.91 |
三、利润总额 | 348,046,822.14 | |
减:所得税费用 | - | |
四、净利润 | 348,046,822.14 |
项目 | 附注号 | 2009年07月0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09年12月31日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2,500,000,000.00 | -171,451,107.36 | 2,328,548,892.64 |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 | 348,046,822.14 | 348,046,822.14 |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 1,067,747,103.93 | 16,173,256.14 | 1,083,920,360.07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4,575,935,666.95 | 3,876,089.75 | 4,579,811,756.70 | |
2.基金赎回款 | -3,508,188,563.02 | 12,297,166.39 | -3,495,891,396.63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 7.2.4.11 | - | -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3,567,747,103.93 | 192,768,970.92 | 3,760,516,074.85 |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基金的关系 |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原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 |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 |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 |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
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 |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
项目 | 2009年07月0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09年12月31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 36,673,804.98 |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 5,619,866.10 |
项目 | 2009年07月0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09年12月31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 6,112,300.83 |
项目 | 2009年07月0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09年12月31日 |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9年07月01日)持有的基金份额 | 57,287,789.00 |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2,821,437.00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 54,466,352.00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1.55%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末 2009年12月31日 | |
持有的 基金份额 | 份额占基金 总份额的比例 | |
西南证券 | 2,376,874.00 | 0.07% |
关联方名称 | 2009年07月01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09年12月31日 | |
期末余额 | 当期利息收入 | |
中国农业银行 | 407,373,065.23 | 6,860,965.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