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芜湖港 公告编号:临2010-007
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未有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 年3月25日在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朱家桥外贸码头公司A楼三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2月27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共 5 人,代表股份 159,308,53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4.77%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孙新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的情况
经大会审议并表决,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权股份 159,308,538 股。其中:同意股份 159,308,5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 ;反对股份 0 股,弃权股份 0 股。
(二)审议通过《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权股份 159,308,538 股。其中:同意股份 159,308,5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 ;反对股份 0 股,弃权股份 0 股。
(三)审议通过《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0 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权股份 159,308,538 股。其中:同意股份 159,308,5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 ;反对股份 0 股,弃权股份 0 股。
(四)审议通过《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0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现,不送股。公司2009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不转增。未分配利润将结转下一年度,以备公司持续发展资金需求。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权股份 159,308,538 股。其中:同意股份 159,308,5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 ;反对股份 0 股,弃权股份 0 股。
(五)审议通过《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权股份 159,308,538 股。其中:同意股份 159,308,5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 ;反对股份 0 股,弃权股份 0 股。
(六)审议通过《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高管人员年薪制实行办法》
高管人员年薪由基本年薪和效益年薪组成。基本年薪根据管理职责、责任与风险大小及上年度公司员工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确定。基本年薪为20~30万元。效益年薪,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按照超基数净利润的30%计算确认。并授权总裁根据各高级管理人员所分管的业务系统所实现的安全目标、财务绩效目标、德能勤绩进行综合业绩评估并以此确定效益年薪标准进行发放。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付津贴,独立董事年度津贴标准为每月5000元/人。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中,未在股份公司领取薪酬的成员(不包括独立董事)享受包括通讯费、资料费和交通费在内的月津贴待遇,其标准为:董事每月5000元/人;监事每月3000元/人。公司设立总裁年度奖励基金,对有特别贡献的员工进行奖励,奖励基金为公司年度净利润的2%。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权股份 159,308,538 股。其中:同意股份 159,308,5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 ;反对股份 0 股,弃权股份 0 股。
(七)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权股份 159,308,538 股。其中:同意股份 159,308,5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 ;反对股份 0 股,弃权股份 0 股。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权股份 159,308,538 股。其中:同意股份 159,236,2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9.95% ;反对股份 72,300 股,弃权股份 0 股。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北京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权股份 159,308,538 股。其中:同意股份 159,308,5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 ;反对股份 0 股,弃权股份 0 股。
(十)审议通过《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临时提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权股份 1,864,134 股。其中:同意股份 1,791,8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96.12% ;反对股份 0 股,弃权股份 72,300 股。公司关联股东芜湖港口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袁毅律师现场见证,并就有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和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26日
股票代码:600575 股票简称:芜湖港 编号:临2010-008
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0年3月25日在安徽省芜湖市长江中路港一路16号公司A楼三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董事10人,实际参会董事10人。公司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新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事项合法有效。与会董事经过逐项审议,以书面记名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详见本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详见本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芜湖港储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