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09年年度报告摘要
2009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0年03月27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0年03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09年01月0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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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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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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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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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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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②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③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8年8月27日生效。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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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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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投资组合为:固定收益类资产所占比例为80%-100%,权益类资产所占比例为0-20%,且本基金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2)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即2008年8月27日至2009年2月26日。截止本报告披露时点,本基金的建仓期已满,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本报告期本基金的投资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
3.2.3 自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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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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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8年8月27日生效。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第15家基金管理公司,由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0%)、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5%)、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5%)、北方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5%)、中原信托投资有限公司(15%)于2001年12月27日共同出资设立,当时注册资本为壹亿元人民币。2007年5月21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完成股权结构调整,现有股东为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7.059%)、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7.647%)、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17.647%)和中原信托有限公司(17.647%)。2007年10月12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将注册资本增加至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管理的基金有封闭式基金:久嘉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基金:长城久富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长城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泰中信标普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消费增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品牌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双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长城景气行业龙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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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经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资格审查与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自2010年2月24日起增聘钟光正先生为本基金的基金经理。上述事项已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完成注册和变更手续,并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备案。上述事项的相关公告已于2010年2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②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公司做出决定的任免日期填写。
③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方式遵从证券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长城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和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的利益,未出现投资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的情况,无因公司未勤勉尽责或操作不当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了公平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各基金在研究支持、投资决策上享有公平的机会。
公司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分配制度和公平交易程序,保证各基金获得了公平的交易机会。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投资风格与公司所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均不同。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和监察稽核工作中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未发现直接或通过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危机中的全球经济在相对宽松的货币政策推动下,特别是在大规模信贷投放的刺激下,从09年年初开始就出现企稳和复苏的迹象,而中国经济的复苏迹象更为明显。受益于货币信贷的大幅度放松和企业去库存化的顺利进行,部分经济先行指标如PMI经理人采购指数、发电量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回升态势,到二、三季度各项宏观经济数据持续转好,中国经济触底反弹的态势日益明确,率先进入复苏阶段。
我们在年初基于对宏观经济层面发生的这些变化,及时对投资策略进行了适应性调整,主要是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以缩短久期、规避利率风险为主,同时关注权益类的投资机会。在操作上,我们在年初即果断地大幅降低了组合中的债券久期,以规避利率风险,同时及时增加了对可转债的配置,另外也灵活配置了少量股票资产。
之后的市场走势基本符合我们的预期。在宏观经济环境转暖的背景之下,前三季度债券市场一直延续弱市调整格局,中债财富指数从年初的130.72一直下降到3季度末的128.41点。10年期国债从08年末的2.75%一路上涨到3季度末的3.5%,上涨了75BP。我们在年初及时缩短久期的投资策略使我们及时规避了市场利率变化所带来的风险。
另外,上证指数从08年10月末至09年8月初,上涨了1800点,涨幅超过一倍,演绎出了较为典型的大熊市之后的超跌反弹行情。我们从09年年初开始参与可转债市场,并在之后大幅度加大了股票投资比重,这部分投资为我们的资产组合在前三季度取得了较高的投资收益。
在三季度中期之后,虽然宏观经济继续强劲增长,企业盈利能力持续改善,但基于对股市短期上涨过快、点位已达阶段性新高的审慎判断,我们调整了权益类投资策略,及时在高位清仓,转为以一级市场申购新股为主,基本上没有参与二级市场的股票投资,而将这部分资产转换到固定收益类投资品种上,挖掘债券弱市中利率债非对称调整时中长债存在的阶段性投资机会和信用产品存在的利差保护投资机会。
通过这种调整,我们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短端利率上行的风险,并利用信用债为投资组合取得了正收益。但在此期间可转债和股市的再次反弹以及我们相对保守的投资策略,也使我们错失了再次获得更高收益的投资机会,没有及时予以把握。
总之,从09年全年来看,我们在对宏观经济和市场拐点的判断和把握上基本上跟上了市场节奏和步伐,及时进行了资产类别的转换。正是基于对拐点较为准确的判断和我们对稳健投资策略的坚持,使得本基金在09年取得了较为可观的稳健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净值收益率为5.56%,同期的基准收益为-1.24%,较同期业绩比较基准高6.8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10年我国经济继续保持较快增长的趋势是比较明确的,但是也面临较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特别是全球经济虽然初步摆脱金融危机的影响,而主要经济体刺激政策的退出对经济增长究竟将产生多大的负面影响仍然难于估量。美国、欧洲、日本等主要经济体的内需恢复短期内难以达到危机前的水平,而新的经济增长点也不明朗,这将使得各国经济增长都将更加依赖外需,相互间的贸易摩擦更为严重,对我国的出口是一个严峻的考验。
央行的货币政策也将由09年的相对宽松回归到适度紧缩的状态,通过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存贷款利率及窗口指导等多种措施收缩市场的流动性,CPI的由负转正并逐步上行,最终将推动收益率曲线整体上移,使债券市场呈现弱势的运行格局,但同时也将提供更好的再投资机会。而股票市场则在紧缩流动性和其他众多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下呈现震荡整理的态势。
我们在2010年的投资策略将是以规避利率风险为主,在严格控制信用风险的前提下适当把握高收益债券的投资机会,在力求稳健的前提下适当把握股票市场震荡中的波段操作时机和整理过程中的结构性投资机会,大类资产配置当然以固定收益类为主,以权益类为辅,以体现本债券基金的增强型特征。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公司成立了基金估值委员会,为基金估值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公司分管估值业务副总经理、运行保障部经理、基金会计、基金经理和行业研究员、金融工程研究员等组成,公司监察稽核人员列席基金估值委员会。
基金估值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修订估值方法,以保证其持续适用。基金会计凭借其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长期丰富的估值经验以及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熟练掌握,对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的估值方法在其专业领域提供专业意见。基金经理及研究员凭借其丰富的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的长期深入的跟踪研究,对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综合宏观经济、行业发展、及个股状况等各方面因素,从价值投资的角度进行理论分析,并根据分析的结果向基金估值委员会建议应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合理的估值区间。金融工程人员根据基金估值委员会提出的多种估值方法预案,利用金融工程研究体系各种经济基础数据和数量化工具,针对不同的估值方法及估值模型进行演算,为估值委员会寻找公允的、操作性较强的估值方法提供数理依据。监察稽核人员对估值委员会做出的决议进行合规性审查,对估值委员提交的基金估值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合规性审查。
基金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有五年以上证券、基金行业工作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基金会计具有会计从业资格和基金行业从业资格,精通基金估值政策、流程和标准,具有五年以上基金估值和会计核算工作经验;基金经理和研究员均拥有五年以上基金、证券投资工作经验,精通投资、研究理论知识和工具方法。
2、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委员会成员,凭借其丰富的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的长期深入的跟踪研究,向基金估值委员会建议应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合理的估值区间。
基金经理有权出席估值委员会会议,但不得干涉估值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及估值政策的执行。
3、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估值委员会秉承基金持有人利益至上的宗旨,在估值方法的选择上力求客观、公允,在数据的采集方面力求公开、获取方便、操作性强、不易操纵。
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的基金,其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的利益冲突。
4、已签约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
本基金管理人尚未就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的定价服务签署任何协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 《长城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关于收益分配原则的规定,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25%;如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当期收益应先弥补上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本基金本报告期合计已分配利润6,959,807.55元,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0.250元。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基金的可供分配利润为 9,511,387.98 元。
在符合《长城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规定的分配条件下,本基金管理人拟于2010年4月30日前进行本基金的2009年度收益分配,拟每10份基金份额分配0.300元。届时若因本基金基金份额或净值变动等分红条件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情况修改上述分配方案。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实施利润分配的金额为6,959,807.55元。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长城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0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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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截止日2009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118元,基金份额总额80,358,552.30份。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8年8月27日生效。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长城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 2009年01月01日 至 200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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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8年8月27日生效。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长城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9年1月1日 至 200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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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8年8月27日生效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 7.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杨光裕 关林戈 桑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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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长城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706号文《关于同意长城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核准,由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2008年8月27日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1,289,552,072.36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
本基金可投资于高信用等级的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和可转换债(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债券;投资于大额存单、债券回购、债券远期交易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投资工具及其衍生工具。本基金的比较业绩基准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发布的中国债券总指数。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并按照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0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于2009年度未发生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1.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3%。调整为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2.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及债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及债券发行企业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收入及债券的利息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7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自2005年6月13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财税[2005]102号文规定,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
注:本期并无与本基金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影响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4.8.1.1.2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4.8.1.1.3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4.8.1.2 权证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4.8.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扣除券商需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买(卖)经手费、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买(卖)证管费等)。
管理人因此从关联方获取的其他服务主要包括: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6%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6%/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三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三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注: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2008年8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2008年8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8年12月31日)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于本基金,于本期末及上年度末亦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注: 除基金管理人之外,本基金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保管,并按银行间同业利率计息。
7.4.8.6 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于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2008年8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8年12月31日),均未在承销期内直接购入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7.4.9 期末(2009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注:本基金于本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注: 本基金于本期末未持有从事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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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买入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卖出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买入股票成本和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9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
8.9.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8.9.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9.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8.9.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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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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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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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专用席位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本基金的管理人根据以下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1)实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
(2)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3)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两年未发生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处罚;
(4)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5)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6)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包括宏观经济报告、行业报告、市场走向分析、个股分析报告及其他专门报告,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
选择程序: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以上标准进行考察后确定证券经营机构的选择。本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委托协议。
2、报告期内租用证券公司席位的变更情况: 新增深圳席位12个,包括:长城证券、平安证券、长江证券、广发证券、国金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华泰联合、兴业证券、银河证券、中金公司、中信建投。
基金简称 | 长城稳健增利债券 |
基金主代码 | 200009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08年08月27日 |
基金管理人 |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80,358,552.30份 |
基金合同存续期 |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主要投资对象为具有高信用等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部分基金资产可以适度参与二级市场权益类金融工具投资,并运用固定比例投资组合保险策略对组合的风险进行有效管理,在组合投资风险可控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尽可能提高组合收益。同时根据市场环境,以积极主动的组合动态调整投资策略,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长期稳定收益。 |
投资策略 | 动态资产配置策略及固定比例投资组合保险策略;收益资产投资策略;风险资产投资策略。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发布的中国债券总指数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中等风险、中等收益基金产品。 |
项目 | 基金管理人 | 基金托管人 | |
名称 |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负责人 | 姓名 | 彭洪波 | 尹东 |
联系电话 | 0755-23982338 | 010-67595003 | |
电子邮箱 | penghb@ccfund.com.cn | yindong.zh@ccb.cn | |
客户服务电话 | 400-8868-666 | 010-67595096 | |
传真 | 0755-23982328 | 010-66275865 |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 www.ccfund.com.cn |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41层 |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 2009年 | 2008年8月27日-2008年12月31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 | 34,812,422.06 | 62,070,133.39 |
本期利润 | 8,008,228.05 | 89,603,771.10 |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 0.0367 | 0.0825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 5.56% | 8.40% |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 2009年末 | 2008年末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 0.1184 | 0.0645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 89,869,940.28 | 631,960,520.86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 1.118 | 1.084 |
阶段 |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过去三个月 | 0.09% | 0.04% | 0.53% | 0.04% | -0.44% | 0.00% |
过去六个月 | 1.45% | 0.30% | 0.00% | 0.05% | 1.45% | 0.25% |
过去一年 | 5.56% | 0.27% | -1.24% | 0.10% | 6.80% | 0.17% |
过去三年 | - | - | - | - | - | - |
过去五年 | - | - | - | - | - | -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 14.43% | 0.29% | 10.14% | 0.19% | 4.29% | 0.10% |
年度 |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 备注 |
2009年 | 0.250 | 6,432,448.01 | 527,359.54 | 6,959,807.55 | |
2008年 | - | - | - | - | |
合计 | 0.250 | 6,432,448.01 | 527,359.54 | 6,959,807.55 |
姓名 | 职务 |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 证券从业年限 | 说明 | |
任职日期 | 离任日期 | ||||
王定元 |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研究部总经理 | 2009年09月22日 | - | 17年 | 男,中国籍,东北工学院数学系理学学士、中南财经大学计划统计系经济学硕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投资系经济学博士。具有17年证券从业经验。曾就职于武汉钢铁学院、东莞市城区政府审计师事务所、广东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进入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长城货币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经理、基金管理部副总经理。 |
刘海 |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 2008年08月27日 | 2009年09月21日 | 4年 | 男,中国籍,CFA, 1999年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国际金融与财务专业,经济学学士。曾就职于深圳发展银行总行,任职债券交易员。2005年6月进入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助理。 |
资 产 | 本期末 2009年12月31日 | 上年度末 2008年12月31日 |
资 产: | ||
银行存款 | 17,607,130.43 | 11,931,740.65 |
结算备付金 | 561,069.31 | 529,809.68 |
存出保证金 | 13,419.68 | 195,310.86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1,999,637.00 | 789,596,723.00 |
其中:股票投资 | 21,050.00 | 444,900.00 |
债券投资 | 71,978,587.00 | 789,151,823.00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10,626,776.85 | - |
应收利息 | 1,291,269.60 | 7,874,163.29 |
应收股利 | - | - |
应收申购款 | 420,987.92 | 3,203,813.24 |
其他资产 | 3.00 | - |
资产总计 | 102,520,293.79 | 813,331,560.72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本期末 2009年12月31日 | 上年度末 2008年12月31日 |
负 债: | ||
短期借款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169,999,425.00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440,978.26 | - |
应付赎回款 | 12,075,672.99 | 10,825,653.69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54,518.97 | 342,379.49 |
应付托管费 | 18,172.98 | 114,126.50 |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 |
应付交易费用 | 1,736.95 | 22,436.73 |
应交税费 | - | - |
应付利息 | - | 8,653.68 |
应付利润 | - | - |
其他负债 | 59,273.36 | 58,364.77 |
负债合计 | 12,650,353.51 | 181,371,039.86 |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 80,358,552.30 | 583,027,854.26 |
未分配利润 | 9,511,387.98 | 48,932,666.6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89,869,940.28 | 631,960,520.86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02,520,293.79 | 813,331,560.72 |
项 目 | 本期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8年8月27日至2008年12月31日 |
一、收入 | 11,447,137.85 | 93,728,063.84 |
1.利息收入 | 8,357,565.95 | 15,113,179.62 |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 222,105.35 | 734,306.37 |
债券利息收入 | 8,122,420.86 | 14,096,255.69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13,039.74 | 282,617.56 |
其他利息收入 | - |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 29,665,944.32 | 50,524,615.29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15,847,988.07 | -192,489.62 |
债券投资收益 | 13,632,727.75 | 50,717,104.91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 - |
衍生工具收益 | 63,896.04 | - |
股利收益 | 121,332.46 |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6,804,194.01 | 27,533,637.71 |
4.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227,821.59 | 556,631.22 |
减:二、费用 | 3,438,909.80 | 4,124,292.74 |
1.管理人报酬 | 1,474,206.78 | 2,336,162.25 |
2.托管费 | 491,402.24 | 778,720.77 |
3.销售服务费 | - | - |
4.交易费用 | 896,168.61 | 47,667.60 |
5.利息支出 | 194,202.38 | 821,769.74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194,202.38 | 821,769.74 |
6.其他费用 | 382,929.79 | 139,972.38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008,228.05 | 89,603,771.10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008,228.05 | 89,603,771.10 |
项目 | 本期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583,027,854.26 | 48,932,666.60 | 631,960,520.86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 | 8,008,228.05 | 8,008,228.05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502,669,301.96 | -40,469,699.12 | -543,139,001.08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168,901,442.10 | 17,407,986.54 | 186,309,428.64 |
2.基金赎回款 | -671,570,744.06 | -57,877,685.66 | -729,448,429.72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6,959,807.55 | -6,959,807.55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80,358,552.30 | 9,511,387.98 | 89,869,940.28 |
项目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8年8月27日至2008年12月31日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1,289,552,072.36 | - | 1,289,552,072.36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 | 89,603,771.10 | 89,603,771.10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706,524,218.10 | -40,671,104.50 | -747,195,322.60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156,960,362.09 | 7,998,386.19 | 164,958,748.28 |
2.基金赎回款 | -863,484,580.19 | -48,669,490.69 | -912,154,070.88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583,027,854.26 | 48,932,666.60 | 631,960,520.86 |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基金的关系 |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
中国建设银行 |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 |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 |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
中原信托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股东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8年8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8年12月31日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 |
长城证券 | 336,990,398.93 | 59.36% | 4,255,640.33 | 63.78% |
东方证券 | 230,371,663.28 | 40.58% | 2,417,010.05 | 36.22%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8年8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8年12月31日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 |
长城证券 | 574,332,242.44 | 80.44% | 1,081,458,399.96 | 72.37% |
东方证券 | 139,635,136.61 | 19.56% | 412,916,754.09 | 27.63%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8年8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8年12月31日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 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 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 |
长城证券 | 481,500,000.00 | 100.00% | 180,000,000.00 | 100.00%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8年8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8年12月31日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 |
长城证券 | 178,873.41 | 100.00% | - | -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 |||
当期 佣金 |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 |
长城证券 | 286,440.64 | 60.45% | 127.55 | 37.85% |
东方证券 | 187,178.46 | 39.50% | - | - |
关联方名称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8年8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8年12月31日 | |||
当期 佣金 |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 |
长城证券 | 3,617.35 | 64.81% | 3,617.35 | 65.41% |
东方证券 | 1,963.85 | 35.19% | 1,912.53 | 34.59% |
项目 | 本期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8年8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8年12月31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 1,474,206.78 | 2,336,162.25 |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 239,723.58 | 289,643.16 |
项目 | 本期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8年8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8年12月31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 491,402.24 | 778,720.77 |
关联方 名称 | 本期 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8年8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8年12月31日 | ||
期末余额 | 当期利息收入 | 期末余额 | 当期利息收入 | |
中国建设银行 | 17,607,130.43 | 212,333.03 | 11,931,740.65 | 708,168.45 |
7.4.9.1.1 受限证券类别:股票 | ||||||||||
证券 代码 | 证券 名称 | 成功 认购日 | 可流通日 | 流通受限类型 | 认购 价格 | 期末估值单价 | 数量 (单位:股) | 期末 成本总额 | 期末估值总额 | 备注 |
002329 | 皇氏乳业 | 2009年12月25日 | 2010年01月06日 | 公开发行未上市 | 20.10 | 20.10 | 500 | 10,050.00 | 10,050.00 | |
002333 | 罗普斯金 | 2009年12月30日 | 2010年01月12日 | 公开发行未上市 | 22.00 | 22.00 | 500 | 11,000.00 | 11,000.00 |
7.4.9.1.2 受限证券类别:债券 | ||||||||||
证券 代码 | 证券 名称 | 成功 认购日 | 可流通日 | 流通受限类型 | 认购 价格 | 期末估值单价 | 数量 (单位:张) | 期末 成本总额 | 期末估值总额 | 备注 |
122926 | 09青国投 | 2009年12月29日 | 2010年02月12日 | 公开发行未上市 | 100.00 | 100.00 | 50,000 | 5,000,000.00 | 5,000,000.00 |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权益投资 | 21,050.00 | 0.02 |
其中:股票 | 21,050.00 | 0.02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71,978,587.00 | 70.21 |
其中:债券 | 71,978,587.00 | 70.21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3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5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18,168,199.74 | 17.72 |
6 | 其他各项资产 | 12,352,457.05 | 12.05 |
7 | 合计 | 102,520,293.79 | 100.00 |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 农、林、牧、渔业 | - | - |
B | 采掘业 | - | - |
C | 制造业 | 21,050.00 | 0.02 |
C0 | 食品、饮料 | 10,050.00 | 0.01 |
C1 | 纺织、服装、皮毛 | - | - |
C2 | 木材、家具 | - | - |
C3 | 造纸、印刷 | - | - |
C4 |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 - | - |
C5 | 电子 | - | - |
C6 | 金属、非金属 | 11,000.00 | 0.01 |
C7 | 机械、设备、仪表 | - | - |
C8 | 医药、生物制品 | - | - |
C99 | 其他制造业 | - | - |
D |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 | - |
E | 建筑业 | - | - |
F | 交通运输、仓储业 | - | - |
G | 信息技术业 | - | - |
H | 批发和零售贸易 | - | - |
I | 金融、保险业 | - | - |
J | 房地产业 | - | - |
K | 社会服务业 | - | - |
L | 传播与文化产业 | - | - |
M | 综合类 | - | - |
合计 | 21,050.00 | 0.02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02333 | 罗普斯金 | 500 | 11,000.00 | 0.01 |
2 | 002329 | 皇氏乳业 | 500 | 10,050.00 | 0.01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600693 | 东百集团 | 13,798,077.00 | 2.18 |
2 | 000568 | 泸州老窖 | 11,323,842.42 | 1.79 |
3 | 002202 | 金风科技 | 8,349,292.23 | 1.32 |
4 | 000963 | 华东医药 | 7,797,279.41 | 1.23 |
5 | 000878 | 云南铜业 | 7,676,423.00 | 1.21 |
6 | 600737 | 中粮屯河 | 7,430,089.00 | 1.18 |
7 | 600030 | 中信证券 | 7,415,600.00 | 1.17 |
8 | 600547 | 山东黄金 | 6,819,074.80 | 1.08 |
9 | 000983 | 西山煤电 | 6,808,801.00 | 1.08 |
10 | 601111 | 中国国航 | 6,631,200.00 | 1.05 |
11 | 601318 | 中国平安 | 6,403,470.00 | 1.01 |
12 | 000680 | 山推股份 | 6,326,023.06 | 1.00 |
13 | 600219 | 南山铝业 | 6,028,152.00 | 0.95 |
14 | 600050 | 中国联通 | 5,538,996.00 | 0.88 |
15 | 000422 | 湖北宜化 | 5,395,667.54 | 0.85 |
16 | 600528 | 中铁二局 | 4,245,106.65 | 0.67 |
17 | 600837 | 海通证券 | 4,213,465.00 | 0.67 |
18 | 000698 | 沈阳化工 | 4,040,334.98 | 0.64 |
19 | 601601 | 中国太保 | 3,982,021.00 | 0.63 |
20 | 601628 | 中国人寿 | 3,971,800.00 | 0.63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600693 | 东百集团 | 13,870,802.15 | 2.19 |
2 | 000568 | 泸州老窖 | 12,652,742.00 | 2.00 |
3 | 002202 | 金风科技 | 9,278,722.81 | 1.47 |
4 | 600547 | 山东黄金 | 8,763,320.39 | 1.39 |
5 | 600030 | 中信证券 | 8,401,770.24 | 1.33 |
6 | 000963 | 华东医药 | 8,065,943.25 | 1.28 |
7 | 601318 | 中国平安 | 7,915,137.00 | 1.25 |
8 | 600737 | 中粮屯河 | 7,697,808.13 | 1.22 |
9 | 601111 | 中国国航 | 7,581,607.00 | 1.20 |
10 | 000878 | 云南铜业 | 7,398,430.06 | 1.17 |
11 | 000983 | 西山煤电 | 6,979,356.50 | 1.10 |
12 | 000680 | 山推股份 | 6,539,195.29 | 1.03 |
13 | 600219 | 南山铝业 | 6,313,861.00 | 1.00 |
14 | 601601 | 中国太保 | 5,675,962.00 | 0.90 |
15 | 601628 | 中国人寿 | 5,365,235.00 | 0.85 |
16 | 000422 | 湖北宜化 | 5,358,598.98 | 0.85 |
17 | 600050 | 中国联通 | 5,315,584.39 | 0.84 |
18 | 600837 | 海通证券 | 4,885,883.00 | 0.77 |
19 | 000709 | 唐钢股份 | 4,603,113.30 | 0.73 |
20 | 600489 | 中金黄金 | 4,516,941.00 | 0.71 |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 275,999,330.07 |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 292,279,868.14 |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4,455,360.00 | 4.96 |
2 | 央行票据 | 30,840,000.00 | 34.32 |
3 | 金融债券 | 30,103,000.00 | 33.50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30,103,000.00 | 33.50 | |
4 | 企业债券 | 6,580,227.00 | 7.32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 - |
6 | 可转债 | - | - |
7 | 其他 | - | - |
8 | 合计 | 71,978,587.00 | 80.09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801035 | 08央行票据35 | 300,000 | 30,840,000.00 | 34.32 |
2 | 090220 | 09国开20 | 200,000 | 20,114,000.00 | 22.38 |
3 | 090205 | 09国开05 | 100,000 | 9,989,000.00 | 11.11 |
4 | 122926 | 09青国投 | 50,000 | 5,000,000.00 | 5.56 |
5 | 010004 | 20国债⑷ | 44,200 | 4,455,360.00 | 4.96 |
8.9.1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过公开谴责、处罚。 |
8.9.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未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股票。 |
序号 | 名称 | 金额 |
1 | 存出保证金 | 13,419.68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10,626,776.85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1,291,269.60 |
5 | 应收申购款 | 420,987.92 |
6 | 其他应收款 | 3.00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12,352,457.05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
1 | 002329 | 皇氏乳业 | 10,050.00 | 0.01 | 公开发行未上市 |
2 | 002333 | 罗普斯金 | 11,000.00 | 0.01 | 公开发行未上市 |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
持有人户数(户) |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 持有人结构 | |||
机构投资者 | 个人投资者 |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持有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
4,026 | 19,959.90 | 2,809,608.09 | 3.50% | 77,548,944.21 | 96.50% |
项目 | 持有份额总数(份)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基金管理公司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 1,989.50 | 0.00% |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8年08月27日)基金份额总额 | 1,289,552,072.36 |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 583,027,854.26 |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 168,901,442.10 |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 671,570,744.06 |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80,358,552.30 |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2、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资产、托管业务的重大诉讼事项。 |
本基金本报告期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
2、本基金本报告期应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人民币伍万元。 3、目前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自本基金合同生效日持续至本报告期。 |
本基金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任何稽查或处罚。 |
券商名称 | 交易单元数量 | 股票交易 |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 备注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例 | 佣金 |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 |||
长城证券 | 2 | 336,990,398.93 | 59.36% | 286,440.64 | 60.45% | |
东方证券 | 1 | 230,371,663.28 | 40.58% | 187,178.46 | 39.50% | |
平安证券 | 1 | 296,631.00 | 0.05% | 241.00 | 0.05% | |
长江证券 | 1 | - | - | - | - | |
广发证券 | 1 | - | - | - | - | |
国金证券 | 1 | - | - | - | - | |
国泰君安 | 1 | - | - | - | - | |
国信证券 | 1 | - | - | - | - | |
华泰联合 | 1 | - | - | - | - | |
兴业证券 | 1 | - | - | - | - | |
银河证券 | 1 | - | - | - | - | |
中金公司 | 1 | - | - | - | - | |
中信建投 | 1 | - | - | - | - |
券商名称 | 债券交易 | 债券回购交易 | 权证交易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比例 | |
长城证券 | 574,332,242.44 | 80.44% | 481,500,000.00 | 100.00% | 178,873.41 | 100.00% |
东方证券 | 139,635,136.61 | 19.56% | - | - | - | - |
平安证券 | - | - | - | - | - | - |
长江证券 | - | - | - | - | - | - |
广发证券 | - | - | - | - | - | - |
国金证券 | - | - | - | - | - | - |
国泰君安 | - | - | - | - | - | - |
国信证券 | - | - | - | - | - | - |
华泰联合 | - | - | - | - | - | - |
兴业证券 | - | - | - | - | - | - |
银河证券 | - | - | - | - | - | - |
中金公司 | - | - | - | - | - | - |
中信建投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