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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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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0-03-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9版)

    ●交易内容:公司董事会四届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按4,105,913.03元的价格,以现金方式受让浙江衢州联众实业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氟化公司”,本公司现持有其98%的股权)1.29%即229.50万的股权。该股权受让后,本公司持有氟化公司99.29%的股权。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一、交易概述

    公司董事会四届二十四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按4,105,913.03元的价格,以现金方式受让浙江衢州联众实业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氟化公司1.29%即229.50万的股权。授权公司总经理代表本公司与股权转让方签署股权转让有关协议。

    该股权受让后,本公司持有氟化公司99.29%的股权。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批。氟化公司其他股东同意放弃上述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浙江衢州联众实业有限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军民

    注册资本:3567.1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衢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中俄科技合作园25号地块东侧一幢。

    经营范围:对外投资(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技术、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证券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和企业财务咨询等。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氟化公司成立于1999年9月,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注册资本178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蒋声汉

    公司住所:衢州市柯城区巨化集团公司内

    经营范围:氟致冷剂、氟树脂、氟化氢、氯仿及衍生产品的生产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等。

    1.股东及股东出资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股东姓名出资额出资方式持股比例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17444现金98%
    浙江衢州联众实业有限公司229.50现金1.29%
    浙江巨化集团进出口公司126.50现金0.71%

    其中:

    (1)浙江衢州联众实业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同上。

    (2)浙江巨化集团进出口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声汉

    注册资本13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城路849号。

    经营范围:经营进出口业务,煤碳的销售,危险化学品的批发。

    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天健审[2010]1281号),2009年,氟化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15,142,094.79元,实现利润总额6,049,933.74元,实现净利润6,049,933.74元;2009年12月31日,氟化公司总资产为638,533,076.67元,负债为320,078,819.74元,净资产为318,454,256.93元。

    3.受让股权的价格

    股权转让的价格以氟化公司2009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审计结果为依据,由股东协商确定。经各股东协商,确定氟化公司股权价值为318,454,256.93元(折每元注册资本 1.789068859 元)。本公司受让浙江衢州联众实业有限公司所持氟化公司229.50万元股权的价格为4,105,913.03元。

    (二)股权受让方案

    本公司按4,105,913.03元的价格,以现金方式受让浙江衢州联众实业有限公司所持氟化公司229.50万元股权(占氟化公司1.29%股权)。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持有氟化公司99.29%的股权。氟化公司股权转让前后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转让前转让后
    出资额出资

    比例

    出资额出资

    比例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174449817673.5099.29%
    浙江衢州联众实业有限公司229.501.29%00
    浙江巨化集团进出口公司126.500.71%126.500.71%
    合计17800100%17800100%

    本公司需支付浙江衢州联众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 4,105,913.03元。自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向股权转让方支付50%股权转让款。待完成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本公司支付剩余的股权转让款。本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以现金方式汇入股权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转让各方各自承担上述股权转让所需发生的税费。

    (三)有关承诺事项

    浙江巨化集团进出口公司同意放弃上述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浙江衢州联众实业有限公司承诺本次转让的股权不存在质押及受让方行使该受让股权的权利不会侵犯第三人的权利或受到其他第三人的限制的情形。

    四、该股权受让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资金来源安排。所需资金由公司自筹。由于所需资金较少,不会对公司的资金状况带来较大影响。

    (二)意义。氟化公司为本公司核心产业的核心企业,持续创效的能力较强。收购上述股权后,将进一步提高公司对氟化公司的持股比例,增加公司的收益。但对公司的业绩不会产生较大影响。

    五、风险分析

    由于本次受让的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因此,无重大股权收购风险。

    六、其他

    本次股权受让无需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附件:氟化公司2009年度审计报告

    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四届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27日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股票代码:600160 公告编号:临2010-7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受让浙江衢州联州致冷剂有限公司

    股权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董事会四届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按3,840,452.29元的价格,以现金方式受让浙江衢州联众实业有限公司所持浙江衢州联州致冷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州公司”)55%即330万元的股权。授权公司总经理代表本公司与股权转让方签署股权转让有关协议。

    该股权受让后,联州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55%的股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一、交易概述

    公司董事会四届二十四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受让浙江衢州联州致冷剂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按3,840,452.29元的价格,以现金方式受让浙江衢州联众实业有限公司所持浙江衢州联州致冷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州公司”)55%即330万元的股权。授权公司总经理代表本公司与股权转让方签署股权转让有关协议。

    该股权受让后,联州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55%的股权。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批。联州公司其他股东同意放弃上述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浙江衢州联众实业有限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军民

    注册资本:3567.1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衢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中俄科技合作园25号地块东侧一幢。

    经营范围:对外投资(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技术、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证券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和企业财务咨询等。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联州公司成立于2006年5月,注册资本6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陆嘉。

    公司住所:衢州市柯城区花园街道北二道52号5幢。经营范围:混配及制冷剂充装生产,化工产品销售。

    公司建有F22小钢瓶灌装线一条(年灌装能力为120万瓶)、气雾剂灌装线一条(年充装能力为400万罐)。

    1.股东出资情况

    股东姓名出资额出资方式持股比例
    浙江衢州联众实业有限公司330现金55%
    衢州市九洲化工有限公司270现金+资产45%

    其中:

    (1)浙江衢州联众实业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同上。

    (2)衢州市九洲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洲。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衢州市巨化中俄科技园区北二道52号。公司经营范围:四氯化碳、混配及致冷剂生产,工业设备制造,化工产品销售等。

    2.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经衢州广泽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9年,联州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7,931,668.76元,净利润881,059.34元;根据浙江勤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结果(浙勤评报[2010]60号),2009年12月31日,联州公司总资产为19,188,923.32元,负债为12,206,282.79元,净资产为6,982,640.53元。

    3.受让股权的价格

    股权转让的价格以联州公司2009年12月31日的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由股东协商确定。

    根据浙江勤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结果(浙勤评报字[2010]60号), 2009年12月31日,联州公司净资产的评估值为6,982,640.53元。

    浙江勤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两种方法评估结果的比较分析和评估价值确定的说明:

    联州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为6,982,640.53元,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为7,062,558.00元,两者相差79,917.47元,差异率为1.14%。

    经分析,我们认为上述两种评估方法的实施情况正常,参数选取合理。鉴于本次评估目的是为巨化股份公司拟收购联州致冷公司部分股权提供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参考依据,而收益预测是基于对未来宏观政策和制冷剂市场的预期及判断的基础上进行的,由于现行经济及市场环境的不确定因素较多,收益法所使用数据的质量和数量劣于资产基础法,因此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更能准确揭示联州致冷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故取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6,982,640.53元为联州致冷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

    经各股东协商,确定联州公司股权价值为6,982,640.53元(折每元注册资本1.163773422元),本公司受让浙江衢州联众实业有限公司所持联州公司330万元股权的价格为3,840,452.29元。

    (二)股权受让方案

    本公司按3,840,452.29元的价格,以现金方式受让浙江衢州联众实业有限公司所持联州公司55%即330万元股权。

    本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后,本公司持有联州公司55%的股权。联州公司股权转让前后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转让前转让后
    出资额出资

    比例

    出资额出资

    比例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33055%
    浙江衢州联众实业有限公司33055%00
    衢州市九洲化工有限公司27045%27045%
    合计600100%600100%

    本公司需支付浙江衢州联众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3,840,452.29元。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向股权转让方支付50%股权转让款。待完成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本公司支付剩余的股权转让款。

    本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以现金方式汇入股权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转让各方各自承担上述股权转让所需发生的税费。

    四、完成股权受让后的安排

    本公司受让联州公司股权后,由本公司行使控股股东权利,修订联州公司章程,向联州公司委派董事、监事,推荐高级管理人员。联州公司成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并发挥现有民营企业良好运行机制的优势。

    五、有关承诺事项

    衢州市九洲化工有限公司同意放弃上述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浙江衢州联众实业有限公司承诺本次转让的股权均不存在质押及股权受让方行使该受让股权的权利不会侵犯第三人的权利或受到其他第三人的限制的情形;不存在潜在的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或者查封、冻结及司法措施,以及潜在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对外担保等或有负债或者补缴税费、技术专利纠纷等,如存在,保证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受让上述股权需经其董事会批准,并依法披露该事项。

    六、受让股权资金筹措与安排

    该受让股权所需资金采用本公司自有资金。

    七、受让股权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受让该股权的主要目的是快速形成本公司氟制冷剂小包装产品生产能力,以适应消费终端细分市场竞争需要,有利于增强消费者对本公司产品的识别,维护公司品牌,提升公司氟制冷剂产品销售渠道控制力和市场开拓能力。

    本次股权受让所需资金不大,不会对本公司产生较大资金压力。此项交易完成后,联州公司将作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联州公司现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与本公司适用企业会计准则存在较大差异,但不会对交易标的产生重大影响。

    本公司不存在为联州公司担保、委托该公司理财情况,不存在联州公司占用本公司资金情况。联州公司无对外担保、委托理财情况。

    七、其他

    本次股权受让无需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附件:联州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

    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四届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27日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股票代码:600160 公告编号:临2010-8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对参股公司浙江衢州巨化昭和

    电子化学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四届二十四次会议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参股公司浙江衢州巨化昭和电子化学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浙江衢州巨化昭和电子化学材料有限公司(“巨化昭和电子公司”)的股权比例,现金方式出资406万元,与其他股东共同将该公司的注册资本从3000万元人民币增加到4400万元人民币,投资新建5000吨/年环己酮提纯装置项目。关联董事杜世源、蒋声汉、吴周安、蒋跃兰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本次增资后,本公司对该公司的出资额为1276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仍为29%。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巨化昭和电子公司成立于2008年11月19日,系本公司与日本昭和电工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昭和电工”)、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巨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中外合资企业。

    注册资本:3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87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9%;昭和电工出资153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晋巨公司出资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法定代表人:大井敏夫(日本国籍)。注册地址:浙江省衢州市念化路8号2幢1楼(衢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

    经营范围:高纯氨的生产(凭有效衢州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批准证书经营);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含进口商品分销业务)。该公司500吨/年电子化学品生产装置现已建成投产。

    经衢州诚中成会计事务所审计(衢诚会审【2010】第033号),2009年,该公司处于项目基建期,未实现营业收入,净利润为-277.58万元;2009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2813.19万元、净资产2673.61万元。

    为了适应国内半导体、太阳能、LED、LCD液晶显示器等产业的快速发展,电子化学品的用量逐年增加的需要,改变产品结构单一,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较弱的现状,经2010年1月14日巨化昭和电子公司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巨化昭和电子公司拟投资2000万元新建5000吨/年环己酮提纯装置,所需资金由股东增资1400万元,其他由该公司自筹。

    二、出资方介绍

    (一)昭和电工(SHOWA DENKO K.K.简称SDK)

    法定地址:日本105-8518东京都港区芝大门一丁13-9

    法定代表:Kyohei Takahashi(总经理&CEO 国籍:日本)

    昭和电工诞生于1939年﹐总部设立于东京港区,是一家从事石油、化学、无机材料、铝材、电子信息生产开发的大型综合性企业﹐集团在全球拥有139家关联公司,11200余名雇员。企业资本金为1110.29亿日元(2007年2月6日)。主要产品有:石化产品、无机材料及无机化学品、电子材料、铝及铝制品等。

    经过多年的发展,昭和电工已经在上海区域设立了6个分公司,并以此为中心在全中国设立了11个分公司,在中国建立了完善的气体销售和服务系统。上海昭和化学品有限公司(SSC)能够安全及时地服务全国范围内的客户。

    昭和电工是目前世界上特殊气体种类最全的生产厂家之一﹐其产品被广泛应用于半导体芯片、LED、TFT、镜头研磨和光纤的成膜、蚀刻、清洗等领域,具备较强的竞争力和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二)晋巨公司

    法定地址:中国浙江省衢州市

    法定代表人:李建华(国籍:中国)

    公司前身系本公司合成氨厂,由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巨化集团公司、本公司、自然人周忠虎共同出资组建。2008年5月16日在浙江省衢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公司设立登记。晋巨公司注册资本为35,000万元,其中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占35%、巨化集团公司占30%、本公司占30%、自然人周忠虎占5%。

    经营范围为:液氨、氨水、工业甲醇、工业甲醛、工业甲酸、纯氩、液氧、食品级二氧化碳、液氮、乌洛托品、氧气、氮气、氩气、多元气、硫磺(副产)(以上经营范围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尿素、碳铵生产和销售。

    截止到2009年12月末,晋巨公司总资产为6.9亿元(经审计,下同),负债总额为4.52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5.51%,净资产2.38亿元。2009年实现净利润-1.02亿元,2010年1-2月实现净利润-411.76万元。

    本公司持有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30%的股份。巨化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56.91%的股份,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30%的股份。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由本公司控股股东巨化集团公司委派的董事担任。因此,本增资事项构成本公司与关联人晋巨公司共同出资的关联交易。

    三、增资方案

    将巨化昭和电子公司注册资本从3000万元人民币增加到4400万元人民币。新增的1400万元注册资本由股东按照股权比例以现金方式认缴。其中:昭和电工出资714万元、本公司出资406万元、晋巨公司出资280万元。在工商变更登记时,股东先缴纳20%增资款,其余增资款在3个月内全部缴清。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股东名称增资前增资后
    出资额股权比例出资额股权比例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87029%127629%
    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60020%88020%
    日本昭和电工株式会社153051%224451%
    合计3000100%4400100%

    四、新增注册资本投向

    本次新增注册资本拟投资新建5000吨/年环己酮提纯装置项目。

    1.项目背景

    随着国内半导体、太阳能、LED、LCD液晶显示器等产业的快速发展,电子化学品的用量逐年增加,中国已经成为增长最快的电子化学品销售市场。在电子工业中,环己酮主要用作半导体、光刻胶、彩色滤光片生产的辅助材料,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目前,巨化昭和电子公司仅有高纯氨一种产品,产品结构单一,抵御市场风险能力有待提升。新建5000吨/年环己酮提纯装置,能改善巨化昭和电子公司现有产品结构,适应国内半导体、太阳能、LED、LCD液晶显示器等产业的发展需求,提高市场竞争能力,为企业做大、做强创造条件。本项目生产的环己酮产品以出口为主,同时积极开拓国内市场,争取尽早达产达效。

    2.技术方案

    利用日本昭和电工株式会社的技术,通过精馏去除工业环己酮中的有害组分,建设5000吨/年环己酮提纯装置。

    3.财务评价

    本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440万元),年均净利润790万元,投资回收期约5年。

    4.项目进度安排

    本项目拟在2010年内建成投产。

    五、本次增资的目的以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有利于本公司参股公司发挥股东昭和电工的技术、市场优势和巨化的工业环己酮原料配套优势,改善产品结构,适应国内半导体、太阳能、LED、LCD液晶显示器等产业的快速发展的需求,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和经济效益。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四届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27日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股票代码:600160 公告编号:临2010-9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

    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浙江凯圣氟化学有限公司、宁波巨化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巨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为其担保累计金额

    本次为上述担保人提供的担保金额为52000万元。其中:为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共计33000万元,截止本公告日累计为其提供担保的金额为11000万元;为浙江凯圣氟化学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共计3000万元,截止本公告日累计为其提供担保的金额为2000万元;为宁波巨化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共计14000万元,截止本公告日累计为其提供担保的金额为12000万元;为厦门巨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共计2000万元,截止本公告日累计为其提供担保的金额为759.59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30,429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担保金额: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统筹安排公司和各子公司的融资和担保,根据公司2010年度资金预算,公司董事会四届二十四次会议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2010 年度为下列控股子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

    共5笔贷款担保,共计33000万元。其中:贷款银行为中国银行衢州市衢化支行,贷款种类为流动资金贷款和国内贸易融资,担保金额7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一年;贷款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衢州市衢化支行,贷款种类为银行承兑汇票,担保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一年;贷款银行为中国农业银行衢州市衢化支行,贷款种类为银行承兑汇票或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金额10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一年;贷款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衢州市衢化支行,贷款种类为银行承兑汇票、流动资金贷款和国内贸易融资,担保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一年;贷款银行为浙商银行衢州支行,贷款种类为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和保贴和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金额8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一年。

    2.浙江凯圣氟化学有限公司

    贷款银行为中国银行衢州市衢化支行,贷款种类为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一年。

    3.宁波巨化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共4笔贷款担保,共计14000万元。其中:贷款银行为中国银行宁波分行,贷款种类为流动资金贷款或银行承兑汇票,担保金额4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一年;贷款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分行镇海支行,贷款种类为流动资金贷款或银行承兑汇票,担保金额4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一年;贷款银行为中国光大银行宁波分行,贷款种类为流动资金贷款或银行承兑汇票,担保金额4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一年;贷款银行为中信银行宁波分行,贷款种类为流动资金贷款或银行承兑汇票,担保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一年。

    4.厦门巨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贷款银行为中国银行厦门分行,贷款种类为银行承兑汇票,担保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一年。

    授权公司总经理代表本公司签署上述担保有关协议,并根据金融市场变化以及上述子公司对融资品种需求的变化,在上述担保额度内进行担保调整。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30,429万元,无逾期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担保事项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浙江衢化氟化学有限公司

    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比例98%。公司注册地:衢州市巨化集团公司内。法定代表人:蒋声汉。经营范围:氟致冷剂、氟树脂、氟化氢、氯仿及衍生产品的生产销售(凭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进出口业务(详见外经贸部批文),钢质焊接气瓶的检测。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9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63853.3万元,负债32007.88万元(其中贷款总额14000万元、一年内到期的负债总额3000万元),净资产31845.4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0.12%;2009年实现营业收入91514.21万元,净利润604.99万元。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50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1.08%。

    2.浙江凯圣氟化学有限公司

    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比例76%。公司注册地:衢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念化路8号。法定代表人:许生来。经营范围:氢氟酸生产销售;矿产品(国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限制的除外,应当取得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9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10255.85万元,负债5671.96万元(其中贷款总额3000万元、一年内到期的负债总额3000万元),净资产4583.8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5.3%;2009年实现营业收入10475.95万元,净利润140.72万元。

    3.宁波巨化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比例99.2%。公司注册地:宁波化学工业区跃进塘路501号;法定代表人。叶志翔;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化工产品的科研开发;许可证经营项目:一氯甲烷、二氯甲烷、三氯甲烷、四氯化碳、四氯乙烯、31%盐酸、二氯甲烷、31%盐酸(副产)的生产。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9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34907.83万元,负债21453.93万元(其中贷款总额12000万元、一年内到期的负债总额3000万元),净资产13453.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1.46%;2009年实现营业收入28420.94万元,净利润688.77万元。

    4.厦门巨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比例55%。公司注册地:开元区湖滨东路172号。法定代表人:章国强。经营范围:1、批发、零售化工原料、化学纤维(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环已酮、二氯甲烷、氟里昂、氯仿、机械设备、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矿产品、馐材料、纺织品、服装和鞋帽、汽车零配件、计算机及软件、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日用百货;2、经济信息咨询服务;3、牧业管理;4、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批许可证明后方能营业)。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9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1744.89万元,负债891.02万元(其中贷款总额759.59万元、一年内到期的负债总额759.59万元),净资产853.8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1.06%。2009年实现营业收入13498.36万元,净利润228.14万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均为连带责任担保,期限均为一年。担保金额、贷款银行同上。

    四、董事会意见

    鉴于上述被担保人均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资产负债率均在70%以下,担保风险可控,且上述担保均为满足其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四届二十四次会议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2010 年度为上述控股子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授权公司总经理代表本公司签署上述担保有关协议,并根据金融市场的变化以及上述子公司对融资品种需求的变化,在上述担保额度内进行担保调整。

    五、本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30,429万元,无逾期担保。

    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四届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27日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股票代码:600160 公告编号:临2010-10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继续与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相互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大网新”)。

    ● 本次担保金额及为其担保累计金额

    本次为浙大网新银行贷款提供互保7000万元,累计为其提供担保的互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12000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30,429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担保金额: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提高本公司银行贷款融资能力,支持固定资产项目建设,公司董事会四届二十四次会议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与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互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与浙大网就银行贷款提供互保7000万元,互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12000万元)。自互保协议获得双方公司规定的批准之日起计,所提供的担保为在双方互保期内,被担保方的贷款期不超过3年的银行贷款。担保方式为等额连带责任保证。在互保总额内,担保方有权要求被担保方以合法有效资产提供反担保。

    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互保协议》、《银行贷款保证协议书》等有关文件和在担保额度内审批具体担保事项。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30,429万元,无逾期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担保事项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浙大网新系在中国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杭州市教工路1号18幢6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为捌亿壹仟叁佰零肆万叁仟肆佰玖拾伍元。

    法定代表人:陈纯。

    经营范围:计算机及网络系统、电子商务、计算机系统集成与电子工程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及产品的制造与销售;网络教育的投资开发;生物制药的投资开发;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开发。第二类医用电子仪器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医用电子仪器设备、临床检验分析仪器的经营,自营和代理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外);承接环境保护工程。

    经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8年末资产总额43.89亿元,负债28.35亿元(其中贷款总额83832.4万元、一年内到期的负债总额6914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4.59%;2008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24870万元,利润总额9387万元,净利润7701万元;每股收益0.09元,净资产收益率4.93%。

    2009年3季度季报披露,2009年三季度末公司总资产38.69亿元,负债22.11亿元(其中贷款总额80500万元、一年内到期的负债总额67400万元),资产负债率57.14%;2009年前三季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41047万元,利润总额9904万元,净利润8260万元。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4800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9.34%;为控股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26751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16.87%。

    截止本公告日,浙大网新为本公司700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等额连带责任保证,本公司为浙大网新1200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等额连带责任保证。

    本公司与该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互保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许可的经营范围。

    互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7000万元),互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12000万元)。自互保协议获得双方公司规定的批准之日起计,所提供的担保为在双方互保期内,被担保方的贷款期不超过3年的银行贷款。担保方式为等额连带责任保证。在互保总额内,担保方有权要求被担保方以合法有效资产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鉴于,本项互保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融资能力,支持固定资产项目建设;被担保方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结构较合理,偿债能力较强,并得到本公司贷款银行的认可,符合本公司相关规定,且本公司已与其进行了近三年的相互提供贷款担保合作,公司董事会四届二十四次会议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与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互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与浙大网就银行贷款提供互保7000万元,互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12000万元)。自互保协议获得双方公司规定的批准之日起计,所提供的担保为在双方互保期内,被担保方的贷款期不超过3年的银行贷款。担保方式为等额连带责任保证。在互保总额内,担保方有权要求被担保方以合法有效资产提供反担保。

    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互保协议》、《银行贷款保证协议书》等有关文件和在担保额度内审批具体担保事项。

    五、本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30,429万元,无逾期担保。

    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四届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27日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股票代码:600160 公告编号:临2010-11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继续为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

    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晋巨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为其担保累计金额

    本次为晋巨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18,950万元,累计为其提供担保的总额18,950万元(含本次)。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30,429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担保金额: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董事会四届二十四次会议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继续为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为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担保总额为18,950万元。其中:流动资金贷款担保16,562万元,担保期限一年;固定资产贷款2,388万元,担保期限四年。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如股东大会批准该担保事项,则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银行贷款保证协议书》和在担保额度内审批具体担保事项。

    关联董事杜世源、蒋声汉、吴周安、蒋跃兰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30,429万元,无逾期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担保事项需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晋巨公司前身系本公司合成氨厂,由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巨化集团公司、本公司、自然人周忠虎共同出资组建,于2008 年5 月16 日登记注册成立。注册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巨化中央大道251号2层。 法定代表人:李建华。该公司注册资本为35,000 万元,其中: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占35%、巨化集团公司占30%、本公司占30%、自然人周忠虎占5%。经营范围为:液氨、氨水、工业甲醇、工业甲醛、工业甲酸、纯氩、液氧、食品级二氧化碳、液氮、乌洛托品、氧气、氮气、氩气、多元气、硫磺(副产)(以上经营范围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尿素、碳铵生产和销售。

    截止到2009年12月末,晋巨公司总资产为6.9亿元(经审计,下同),负债总额为4.52亿元(其中贷款总额33800万元、一年内到期的负债总额338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5.51%,净资产2.38亿元。受金融危机的影响,该公司2009年实现净利润-1.02亿元。2010年1-2月实现净利润-411.76万元,经营业绩呈回升态势。

    由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巨化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56.91%的股份,持有晋巨公司30%的股份。晋巨公司董事长由本公司控股股东巨化集团公司委派的董事担任。因此本担保事项构成本公司为控股股东关联方担保。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公司为晋巨公司提供18,950万元贷款担保,其中:流动资金贷款担保16,562万元,担保期限一年;固定资产贷款2,388万元,担保期限四年。

    四、董事会意见

    鉴于晋巨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公司,上述担保为主要股东按出资比例共同提供担保,有利于增强该公司融资能力,满足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同时晋巨公司资产负债率为65.51%,符合公司担保规定,且本公司所承担的担保主要为一年期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风险较小,公司董事会四届二十四次会议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继续为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为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担保总额为18,950万元。其中:流动资金贷款担保16,562万元,担保期限一年;固定资产贷款2,388万元,担保期限四年。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如股东大会批准该担保事项,则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银行贷款保证协议书》和在担保额度内审批具体担保事项。

    关联董事杜世源、蒋声汉、吴周安、蒋跃兰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四届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和表决《关于继续为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该关联担保按主要股东的股权比例共同为参股公司提供融资担保,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30,429万元,无逾期担保。

    备查文件目录

    1.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四届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函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27日

    股票代码:600160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编号:临2010-12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性

    关联交易2009年计划

    执行情况和2010年计划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四届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2009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2010年度计划的议案》,现公告如下:

    一、200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执行情况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2009年度关联采购总金额计划为200992万元,关联销售总金额计划为109830万元,关联服务总金额20673万元,允许计划总额的变动幅度为15%。即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计划合计为33.15亿元—38.12亿元。

    2009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采购总金额为15.37亿元,关联销售总金额为7.42亿元,关联服务总金额1.31亿元,合计为24.10亿元。

    二、201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

    (一)关联采购总金额预计169812万元

    1.向巨化集团公司购买生产经营所需的水电汽及辅料预计2010年金额为115649万元。

    2.向浙江巨化电石有限公司购买电石等预计2010年金额为26403万元。

    3.向浙江巨化化工矿业有限公司采购生产经营所需的铁矿钞等预计2010年金额为8918万元。

    4.向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采购甲醇、半水煤气等预计2010年金额为 18842万元。

    (二)关联销售总金额预计64854万元

    1.向巨化集团公司及下属分厂供应液碱、氢气等产品预计2010年金额为12251万元。

    2.向浙江巨化化工矿业有限公司供应液氯、VDC等产品预计2010年金额为1300万元。

    3.向浙江巨化新联化工有限公司供应液碱等产品预计2010年金额为683万元。

    4.向浙江衢州巨化气雾有限公司供应R134A、F22等产品预计2010年金额为1222万元。

    5.向深圳巨化华南投资发展公司销售F22、二氯等产品预计2010年金额6895万元。

    6.向温州衢化东南工贸有限公司销售二氯等产品预计2010年金额4805万元。

    7.向巨化集团公司广州经销中心销售F22、二氯等产品预计2010年金额3159万元。

    8.向衢州化学工业公司上海得邦公司销售R134A、F22等产品预计2010年金额5917万元。

    9.向浙江巨化电石有限公司销售VDC、氮气等产品预计2010年金额为 4516万元。

    10.向宁波巨龙贸易有限公司销售PVC等产品预计2010年金额为 1808万元。

    11.向巨化集团杭州公司销售液碱、二氯等产品预计2010年金额为179万元。

    12.向浙江巨化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销售六氟丙烯、R134A、F22等产品预计2010年金额为12810万元。

    13.向浙江巨化工联对外贸易有限公司销售六氟丙烯、R134A、F22等产品预计2010年金额为 500万元。

    14.向巨化集团公司设备材料公司销售液碱等产品预计2010年金额为5128万元。

    15.向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销售硫酸、液碱等产品预计2010年金额为3681万元。

    (三)关联服务总金额预计9956 万元

    1.委托巨化集团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工业污水,预计2010年支付污水处理费金额为2871万元。

    2.委托浙江巨化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进口设备代理费等预计2010年支付金额为190万元。

    3.委托浙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工程设计、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制等预计2010年支付设计费等金额为560万元。

    4.委托浙江南方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工程监理等预计2010年支付工程监理费等金额为160万元。

    5.向巨化集团公司汽车运输公司支付运输费等预计2010年金额为1556 万元。

    6.委托巨化集团公司工程公司加工制作设备、工程施工等预计2010年支付加工费、施工费等金额为3955万元。

    7.向巨化集团公司租赁土地,预计2010年支付土地租赁费金额为454万元。

    8.委托巨化集团公司采购生产建设用设备、设备代理费等预计2010年金额为210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计划总金额244622万元,因年度生产量或生产品种、市场价格变化,关联交易总金额将在15%幅度内变动。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巨化集团公司

    1.基本情况:巨化集团公司系浙江省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杜世源,公司注册资本9.66亿元。经营范围:化肥、化工原料及产品,化学纤维,医药原料、中间体及成品,机电设备,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矿产品,包装材料,针纺织品,服装、食品、文体用品、发供电。公司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江城路849号,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拥有本公司股份31689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56.91%,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一)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10年与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3.14亿元。

    (二)浙江巨化电石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项伟,注册资本:3500万元。经营范围:化学氮肥、化工原料及产品、劳保用品、气体产品的生产;非标设备制造及安装等。住所:浙江省衢州市衢化。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二)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10年与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09亿元。

    (三)浙江巨化新联化工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张渭庆,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氯化钙系列产品、纯碱、泡花碱、次氯酸钠系列、酞菁蓝有机颜料系列产品、颜料中间体,复合袋纸袋、服装、一般劳保用品的制造等。住所:浙江省衢州市衢化北道口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二)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10年与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683万元。

    (四)浙江巨化化工矿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施智荣,注册资本:2800万元。经营范围:黄铁矿、闪锌矿、方铅矿、黄铜矿、精细化工、医药中间体、农药中间体、工业设备制作、安装及维修等。住所:浙江省龙游县溪口镇。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二)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10年与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0218万元。

    (五)浙江巨化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蒋声汉,注册资本:2150万元。经营范围:进出口业务;煤炭的销售。住所:杭州市江城路849号。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二)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10年与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3000万元。

    (六)巨化集团公司工程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赵巨生,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高中压容器、焊接气瓶、罐式集装箱制造,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化工石油施工、防腐保温工程、钢结构工程、市政公用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总承包,机电设备安装、压力管道安装,汽车货运、汽车维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机电产品及配件的销售。住所:浙江省衢州市巨化中央大道。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二)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10年与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955万元。

    (七)浙江衢州巨化气雾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朱林辉,注册资本:美元15.5万元。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氟致冷剂灌装产品。住所:浙江省衢州市巨化集团公司内。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二)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10年与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222万元。

    (八)深圳巨化华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叶志翔,注册资本:1600万元。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进出口业务。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38号群星广场A座1828室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二)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10年与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6895万元。

    (九)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巨龙贸易服务公司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胡伯仁,注册资本:150万元。经营范围:化工原料,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等。住所:宁波开发区商品经营基地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二)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10年与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808万元。

    (十)温州衢化东南工贸公司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张渭庆,注册资本:2000万元。经营范围:有机中间体,助剂,聚氯乙烯制品,氟塑料制品,模具制品,氟制品灌装,制鞋,对外投资等。住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2号小区。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二)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10年与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4805万元。

    (十一)巨化集团公司广州经销中心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章国强,注册资本:200万元。经营范围:批发和零售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住所:广州天河区中山大道东北化工城A座4号。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二)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10年与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159万元。

    (十二)衢州化学工业公司上海得邦公司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蒋保龙,注册资本:350万元。经营范围:销售金属材料,机电产品,塑料制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等。住所:上海中山北一路1250号。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二)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10年与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5917万元。

    (十三)巨化集团杭州公司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王晓林,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化工原料及产品,化学纤维,医药中间体,机电设备及配件,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矿产品的销售等。住所:杭州市江城路849号巨化宾馆301室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二)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10年与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79万元。

    (十四)浙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黄华章,注册资本:2000万元。经营范围:工程设计,城市规划设计,工程总承包及相关业务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住所:杭州市江城路395号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二)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10年与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560万元。

    (十五)浙江南方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黄华章,注册资本:300万元。经营范围:化工、石油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监理;机电安装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预结算审价、建设咨询服务。住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巨化建设公司三楼。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二)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10年与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60万元。

    (十六)浙江巨化工联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黄伟华,注册资本:300万元。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住所:衢州市巨化中央大道243号。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二)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10年与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500万元。

    (十七)巨化集团公司设备材料公司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郑烈,注册资本:661万元。经营范围:批发、零售、代销、代储、代运及服务。住所:衢州市花园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二)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10年与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5128万元。

    (十八)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李建华,注册资本:35000万元。经营范围:尿素、碳铵生产和销售。住所:衢州市柯城区巨化中央大道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参股公司,但其董事长由本公司控股股东委派,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二)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10年与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22523万元。

    (十九)巨化集团公司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楼正洪,注册资本:1050万元。经营范围:货运、装卸、仓储、机动车维修等。住所:衢州市巨化北道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二)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10年与该公司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556万元。

    四、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与本公司长期互供化工原料,履约能力强,对向本公司支付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很小。

    五、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2010年度关联采购、销售、服务计划依据本公司与关联方已签订的《生产经营合同书》编制,土地租赁计划依据公司董事会四届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编制,定价政策和依据以市场价为原则协议定价。

    六、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告所列之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发生的。由于本公司为化工多品种生产企业,资源配置具有高度的协调性,与关联方进行的上述交易,能够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和优势为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通过专业化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同时,避免与控股公司等关联方机构重叠,降低管理成本和采购成本,有利于提高本公司生产经营的保障程度和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因此,公司关联交易在以后年度仍会持续。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受市场经济一般条件的约束,定价以市场为原则,交易的风险可控,不会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由于历史形成的多元化大生产分工协作格局,公司目前除在水、电、汽等资源供应上对关联方尚有一定的依赖性外,不存在其它的依赖性。且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七、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四届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2009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2010年度计划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杜世源、蒋声汉、吴周安、蒋跃兰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8名董事参加表决,同意本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四届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和表决《关于日常性关联交易2009年度计划执行情况与2010年度计划的议案》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该关联交易为公司保持安全稳定生产经营必需,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就公司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关联交易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安全稳定生产,交易定价为市场原则,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的投票权。

    八、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经公司2008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批准,本公司已与巨化集团公司签署《生产经营合同书》,期限为2009 年1 月1 日至2011 年12 月31 日。如有未签订协议的关联交易,将在交易发生时由双方依据市场化原则签订协议。

    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四届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函

    3.公司监事会四届十一次会议决议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27日

    股票代码:600160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编号:临2010-13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四届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四届十一次会议于2010年3月25日上午9:00在杭州巨化宾馆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宪钢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三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0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09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本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年报和年报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该年报和年报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做出本决议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监事会对公司2009 年度依法运作、财务情况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2009年度,公司能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规范运作,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运行良好。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认真履行职责,决策程序合规,内控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但个别董事、高管因个人问题,涉嫌经济犯罪,公司及时采取措施,对经营层的工作进行重新分工,并解除了上述董事、高管人员的职务,重新增补部分董事,充实公司董事会的力量,提高科学决策的能力。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行为严格遵照公司财务管理及内控制度进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

    4.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出资21,609,358.52元人民币、12,525,105.17元人民币,受让控股子公司浙江衢州巨塑化工有限公司其他股东合计持有巨塑公司25.5%即2550万的股权,受让控股子公司浙江衢州巨鑫化工有限公司其他股东合计持有巨鑫公司49%即1225万的股权;出资68,668,973.32元人民币,受让本公司控股股东巨化集团公司所持有的浙江巨圣氟化学有限公司74.5%的股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凯圣氟化学有限公司按出资比例以现金出资612万元,对其控股子公司浙江凯恒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将凯恒公司注册资本由300万增加至1200万元。以上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有利于公司整合相关资源,减少关联交易,做强、做大主业,没有发现内幕交易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5.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企业交易按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的相关协议和计划执行,定价公允,程序合规,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6.监事会对公司2009年利润实现与预测存在较大差异的独立意见

    公司2009年利润实现与预测存在较大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受金融危机冲击,主要产品价格下滑,公司根据市场对部分亏损严重产品实行了阶段性限产和停产。公司无其他重大决策失误、严重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公司未能完成预测利润目标。

    四、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2009年度执行情况与2010年度计划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关联交易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安全稳定生产,交易定价为市场原则,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为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浙江晋巨化工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公司。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关联担保议案,按主要股东的股权比例为参股公司共同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增强参股公司融资能力,满足其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四届十一次会议决议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