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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0-03-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 山东高速 编号:临2010-004

    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0年3月25日上午在公司十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8人,董事何琨女士授权副董事长郑海军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会议文件,独立董事姜省路先生授权独立董事徐向艺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会议文件。会议由董事长孙亮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决定将该报告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决定将该报告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财务预算草案,并决定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的预案,并决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本公司2009年度净利润为人民币1,092,044,075元,按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积金109,204,408元,剩余未分配利润为982,839,667元。公司2009年度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3,030,694,666元。

    拟以2009年12月31日总股本336,380万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8元(含税),共计分配296,014,4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734,680,266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09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会议决定将该报告及其摘要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决定将该报告及其摘要按照有关规定及程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及媒体及时予以公开披露。

    七、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年度国内审计机构的预案。公司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国内审计机构,任期自200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至201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会议决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公司2009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并决定将该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及程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披露。

    九、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并决定将该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及程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开披露。

    十、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办法。

    十一、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

    十二、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预算管理制度(修订)。

    十三、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制度(修订)。

    十四、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修订)。

    十五、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信息报送管理制度。

    十六、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十七、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七条“董事会由十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两人。”修改为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两人。” 会议决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八、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预案。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推荐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选举孙亮先生、郑海军先生、王化冰先生、李航先生、罗楚良先生、王大为先生、杜渐先生、林乐清先生、刘瑞波先生、孙国茂先生、朱蔚丽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其中林乐清先生、刘瑞波先生、孙国茂先生、朱蔚丽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会议决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将四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和独立性的有关材料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审核。

    十九、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议案。

    附件: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2、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3、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27日

    附件1:

    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孙 亮

    男,51岁,博士研究生学历,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孙先生于1975年12月至1981年3月任山东省济南汽车运输公司会计,1981年3月至1994年1月任山东省交通厅计划财务处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1994年1月至1996年9月任山东省交通厅计划财务处副处长,1996年9月至2001年5月任山东省交通厅计划财务处处长。2001年5月至2003年6月任山东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党委委员,2003年6月至2005年10月任山东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党委委员,2004年6月至今任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05年10月至2009年8月任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09年8月至今任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03年12月起至今先后任本公司第二届、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孙先生长期从事交通系统财务管理工作,熟悉国家交通行业政策法规,在经济管理、资本运作、企业管理及交通基础设施投融资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2、郑海军

    男,52岁,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

    郑先生曾任职交通部办公厅;历任深圳海虹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招商局集团行政部总经理,招商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招商局集团(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香港必力公司总经理。现任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副总经理、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黑龙江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07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3、王化冰

    男,41岁,硕士研究生学历,应用技术研究员。

    王先生1992年7月1996年11月任山东省交通工程总公司技术员,1996年12月至1998年4月任山东省交通工程总公司第五分公司副经理,1998年3月至2002年1月任山东省交通工程总公司第五分公司经理,2002年1月至2003年6月任山东省交通工程总公司副总经理、第五分公司经理,2003年6月至2006年4月任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党委委员、总经理。2006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4、李航

    男,40岁,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国家注册会计师。

    李先生1994年7月至1995年7月,任中国轻骑摩托车集团总公司副总裁秘书兼财务部海外科科员,1995年7月起先后任斯里兰卡东方轻骑兰卡公司、巴基斯坦卡拉奇国际贸易公司、东非乌干达国际贸易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执行董事;1996年4月先后任巴基斯坦赛格尔轻骑摩托车有限公司财务顾问、财务常务副经理、财务总监、董事;1998年5月起先后任中国轻骑集团济南对外贸易有限公司海外财务科科长兼会计科科长、财务部副部长,2000年1月起先后任中国轻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部长、财务党委副书记兼第一支部书记,其间,还担任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巴基斯坦赛格尔轻骑摩托车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山东华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2005年5月至今,先后任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中层副职、副部长、部长。2006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2007年12月至今兼任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9年3月至今兼任山东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5、 罗楚良

    男,48岁,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

    罗先生1986年至2000年期间在山东省交通厅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外事外经处工作,先后担任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等职,曾五次获山东省交通厅嘉奖。参与重组筹建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是本公司上市工作的主要负责人之一。1999年11月至今历任本公司第一届、第二届和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2006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03年至今兼任公司参股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公司董事。

    罗先生有20余年从事政策研究、法律、外事、融资和证券管理的丰富经验。

    6、王大为

    男,42岁,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

    王先生1989年起任济青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秘书、济青高速公路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1999年至今历任本公司第一届、第二届及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其间,1999年11月至2007年4月历任本公司第一届、第二届及第三届董事会秘书,2003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6月至今兼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高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7、杜渐

    男,39岁,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注册咨询师(投资)、注册运输经济师、亚洲开发银行交通经济专家。

    杜先生2009年于北京工业大学获博士学位,现任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投资发展部副总经理。历任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工程师、项目经理,北京通商加太咨询有限公司总裁、北京路捷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兼任江苏宁靖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

    8、林乐清(独立董事)

    男,47岁,高级审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

    林先生1983年在山东经济学院工作,1991年供职于山东省审计厅,1994年任山东省审计师事务所所长,2000年3月至2008年11月任山东省正源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总经理,2008年11月至今任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山东分所总经理。2003年至2006年4月任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2006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刘瑞波(独立董事)

    男,47岁,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

    刘先生1982年至1998年期间先后在中央财政金融学院、东北财经大学学习工作,并破格晋升经济学副教授、教授,1998年至今先后任山东财政学院投资经济系副主任、金融系副主任、财务处处长、科研处处长。刘先生是财政部跨世纪学术带头人,山东财政学院第三、四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现兼任山东经济学会副会长、山东省青年社会科学工作者协会常务理事、山东省金融学会理事等职务。2006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10、孙国茂(独立董事)

    男、50岁,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高级访问学者,教授级研究员。

    现任历任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齐鲁证券有限公司董事。历任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业务总监、齐鲁证券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等职。

    11、朱蔚丽(独立董事)

    女,35岁,大学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美国资深注册会计师。

    朱女士1997年7月 至1999年初任山东省经济委员会中小企业办公室公务人员。后赴美国攻读工商管理硕士。2002年5月至 2004年12月任美国德勤会计师事务所会计部和审计部资深会计师。2004年12月至2005年6月任美国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客户咨询部部门主管。2005年6月至今任世界500强企业美国贝克休斯公司金融分析部经理。

    附件2:

    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现就提名林乐清先生、刘瑞波先生、孙国茂先生、朱蔚丽女士为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包括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27日

    附件3:

    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林乐清、刘瑞波、孙国茂、朱蔚丽作为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林乐清 刘瑞波

    孙国茂 朱蔚丽

    2010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 山东高速 编号:临2010-005

    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0年3月25日在公司十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3月15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到4名,监事李延女士授权委托监事会主席何继军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决定将该报告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的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监事会认真审核了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公司2009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暨公司2009年度报告,认为:公司2009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9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在审核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会议同意将该报告及摘要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按照有关规定及程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及媒体及时予以公开披露。

    五、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预案。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何继军先生、马涛女士、徐向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会议决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职工民主选举,推举张宜人先生、周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附件: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3月27日

    附件:

    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何继军

    男,55岁,大学本科学历,教授级政工师。

    何先生于1970至2000年在部队工作,先后担任工程兵工兵第八团政治处干事、政治教导员,济南军区司令部图库政治委员;2000年至2001年,担任济青高速公路管理局人事处副处长,2001年至今担任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政治部主任,其间,曾兼任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长。2009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2、马涛

    女,33岁,大学本科学历。

    马涛女士2000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现任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股权管理一部项目经理,兼任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曾在华联公路工程材料有限公司工作,历任福建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扬子江大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广靖锡澄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3、徐向艺

    男,54岁,法学博士,教授。

    徐先生1991年以来撰写出版了《工业公司管理学》、《股份经济通论》、《股份有限公司理论与实务》、《现代公司组织与管理》等12部专著;在许多著名刊物上发表论文150余篇;有17项研究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徐先生是山东大学青年学术带头人,获山东省“百人工程”理论人才称号,并为多家公司进行发展战略咨询和管理方案设计。

    徐先生现为山东大学管理学院院长,企业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MBA教育中心主任、企业管理研究所所长。同时兼任中国工业经济研究与开发促进会副理事长、中国企业管理研究会常务理事等学术职务。2003年至今任本公司第二届、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张宜人(职工代表监事)

    男,51岁,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

    张先生于1982年1月毕业于山东工业大学,先后在济南汽车运输公司、山东省交通科研所任职,1987年8月起在山东省交通厅工作,历任山东省交通厅科技处副科长、科长,科教处科长,外事外经处科长等职。自2001年起先后担任本公司第一届、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工会副主席,2006年4月起至今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2007年11月起至今任本公司工会主席。

    5、周亮(职工代表监事)

    男,39岁,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

    周先生1996年7月在济青高速公路管理局淄博管理处参加工作,1999年11月,调入本公司工作,先后任本公司淄博分公司财务科科长、本公司主管会计,2009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计划财务部副经理。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 山东高速 编号:临2010-006

    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4月16日(周五)上午9:00;

    ●股权登记日(和/或B股的最后交易日):2010年4月9日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11楼会议室(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29号七星吉祥大厦)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4月16日(周五)上午9:00;

    3、会议地点:公司11楼会议室(山东省济南市文化东路29号七星吉祥大厦)

    4、会议方式:现场会议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 号提议内容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1审议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0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5审议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议案;
    6审议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7审议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年度国内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2010年3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3、截止2010年4月9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

    四、参会方法

    1、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代理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帐户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员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股东于2010年4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29号七星吉祥大厦

    邮政编码:250014

    联系人:赵晓玲、何俊华

    联系电话:0531-89260052 传真:0531-89260050

    3、会议材料登载于上海证交所网站(heep://www.sse.com.cn)以便查询。

    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27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授权期限:自委托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闭会止。

    授权日期:

    注:此委托书剪贴或复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