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
2009年年度报告摘要
2009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0年03月29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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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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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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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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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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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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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3、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收益为基准,为投资者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月集中支付。
4、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09年1月1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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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中,通知存款是一种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银行,约定支取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具有存期灵活、存取方便的特征,同时可获得高于活期存款利息的收益。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具有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特征。根据基金的投资标的、投资目标及流动性特征,本基金选取同期7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2号)文件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故本基金本报告期以税前七天通知存款利率(实际为1.35%)为业绩比较基准。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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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本基金合同于2009年1月19日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运作时间未满一年。
2、本基金未规定建仓期。截止本报告期末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分别为债券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11.51%,现金和到期日不超过1年的政府债券占基金净值比例18.04%。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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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合同于2009年1月19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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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原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02年6月13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注册地深圳。公司是中国第一家外方持股比例达到49%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股东为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瑞士银行股份有限公司(UBS AG)。公司拥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有效的风险管理及控制架构,以“诚信、客户关注、包容性、社会责任”作为公司的企业文化。公司现有员工129人,其中72人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截止2009年12月底,公司管理十只基金,其中包括两只创新型分级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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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系列法规和《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着恪守诚信、审慎勤勉,忠实尽职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决策规范,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相关的系列制度,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以确保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决策、交易执行等各方面均得到公平对待,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形成了有效的公平交易体系。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各项公平交易制度流程均得到良好地贯彻执行,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现象。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未管理其他投资风格与本基金相似的投资组合,不存在投资风格相似的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表现差异超过5%之情形。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可能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09年上半年货币市场资金面非常宽裕,央行公开市场操作保持净投放,7天回购利率在1%附近盘整。下半年,央行货币政策有所微调,并受新股发行冲击,7天回购利率上行至1.5%附近宽幅震荡。报告期内,本基金主要增加浮息债和短融的配置,并保持了较低的组合久期。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A级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93%,B级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1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31%。本期内基金净值增长率低于基准,主要是本期内货币市场利率较低以及本基金基准为央行设定的存款利率,与货币市场利率存在较大差异所致。
4.5 管理人对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09年新开工项目大幅增长会使得2010年投资仍将保持高增长,虽然中央已经开始严控新开工项目,不过如果力度不够的话,明年经济存在过热风险。1年期央票发行量保持低位,显示央票利率上升压力较大。本基金仍会保持较高逆回购配置比例,增加短融配置,以提升组合收益并维持较低组合剩余期限。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从事基金估值业务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估值小组及运营部。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估值政策进行评估,并对基金估值程序进 行监督;估值小组负责跟踪现行估值政策、议定估值政策方案及特别估值程序的报告等 事项,估值小组的成员包括运营部总监、估值核算员、基金经理或其他资产管理经理以 及监察稽核部指定人员;运营部负责日常的基金资产的估值业务,执行基金估值政策, 设立基金估值核算员岗位负责日常估值业务。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的相关成员均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本基金的日常估值程序由运营部基金估值核算员执行、运营部内部复核估值结果, 并与托管银行的估值结果核对一致。基金估值政策的议定和修改采用集体讨论机制,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小组成员,对本基金持仓证券的交易情况、信息披露情况保持应有的职 业敏感,向估值小组提供估值参考信息,参与估值政策讨论。对需采用特别估值程序的 证券,基金管理人及时启动特别估值程序,由估值小组讨论议定特别估值方案并与托管行沟通,在上报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后由运营部具体执行。
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截止报告期末未与外部估值定价服务机构签约。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为基准,为投资者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月集中支付。每月累计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者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
本基金A级份额本期已实现收益为2,157,598.40元,B级份额本期已实现收益为10,036,732.72元,已全部在每日通过利润分配方式分配完毕。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09年,本基金托管人在对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等情况的说明
2009年,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的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运作、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基金利润分配、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严格遵循《证券投资基金法》、《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2009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注册会计师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
报告截止日:200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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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报告截止日2009年12月31日,国投瑞银货币A和国投瑞银货币B份额净值均为1.0000元,基金份额总额6,249,106,465.80份,其中,国投瑞银货币A份额360,051,998.02份,国投瑞银货币B份额5,889,054,467.78份。
2. 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09年1月1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09年1月19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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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09年1月19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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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尚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纯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冯伟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1423号《关于核准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3,832,846,202.83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9)第00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于2009年1月19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832,962,892.61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16,689.78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
根据《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现金,通知存款,短期融资券,一年以内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债券回购,期限在一年以内的中央银行票据,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的资产支持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同期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25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公告[2010]5号《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国投瑞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如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09年1月1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期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0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9年1月1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09年1月19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于交易日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取得债券投资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债券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即债券投资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每日计提应收利息,按实际利率法在其剩余期限内摊销其买入时的溢价或折价;同时于每一计价日计算影子价格,以避免债券投资的摊余成本与公允价值的差异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为了避免债券投资的摊余成本与公允价值的差异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或不公平的结果,基金管理人于每一计价日采用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计算影子价格。当基金资产净值与影子价格的偏离达到或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0.5%时,基金管理人应根据风险控制的需要调整组合,使基金资产净值更能公允地反映基金资产价值。
计算影子价格时按如下原则确定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3)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依法有权抵销债权债务且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以及因类别调整而引起的国投瑞银货币A和国投瑞银货币B份额之间的转换所产生的实收基金变动。
7.4.4.8 损益平准金
本基金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全部分配结转至应付收益科目,不适用损益平准金会计政策。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金额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债券投资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摊余成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也可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也可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确认当日的分红权益,而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确认当日的分红权益。本基金以份额面值1.00元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式,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全部分配结转至应付收益科目,每月以红利再投资方式集中支付累计收益。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经营分部运作。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计量属性
本基金除特别说明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等作为计量属性之外,一般采用历史成本计量。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期未发生会计差错。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基金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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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期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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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3%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33% / 当年天数。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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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 / 当年天数。
7.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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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国投瑞银货币A和国投瑞银货币B的销售服务费分别按前一日该类基金资产净值0.25%和0.01%的年费率计提。其计算公式为: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约定年费率 / 当年天数。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期无与关联方进行的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本期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其他关联方本期末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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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期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8.7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期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9 期末(2009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股票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股票。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期末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期末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14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止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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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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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日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资产净值20%的情形。
8.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8.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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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120天。
8.3.2 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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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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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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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8.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通过每日计算基金收益并分配的方式,使基金份额净值保持在人民币1.00 元。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按照实际利率法每日计提收益。
8.8.2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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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3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8.4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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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5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基金本期未投资托管行股票、未投资控股股东主承销的证券,未从二级市场主动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附送的权证,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未违反相关法规或本基金管理公司的规定。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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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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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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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和因份额升降级导致的强制调增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和因份额升降级导致的强制调减份额。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经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由于任期已满,施洪祥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王彬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同时选举钱蒙先生为公司董事长,聘任路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报告期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原督察长苏日庆先生任期届满不再担任督察长职务,由刘纯亮先生代为履行督察长职务;后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决定聘请包爱丽女士担任公司督察长职务,刘纯亮先生不再代为履行督察长职务。
报告期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副总经理陈进贤先生辞去副总经理职务。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基金合同生效,投资策略未发生变化。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合同生效,初次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报告期内应支付给该事务所的报酬为90,000.00元。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报告期内本基金合同生效,上述交易单元为新增租用。
2、本基金管理人在租用证券机构交易单元上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将证券经营机构的注册资本、研究水平、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经营行为以及通讯交易条件作为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由研究部、投资部及交易部对券商进行考评并提出交易单元租用及更换方案。根据董事会授权,由公司执行委员会批准。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九日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09年1月19日起至12月31日止。 |
基金简称 | 国投瑞银货币 | |
基金主代码 | 121011 |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09年01月19日 | |
基金管理人 |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6,249,106,465.80 | |
下属两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国投瑞银货币A | 国投瑞银货币B |
下属两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121011 | 128011 |
报告期末下属两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 360,051,998.02 | 5,889,054,467.78 |
投资目标 | 在力求基金资产安全性和较高流动性的基础上,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 |
投资策略 | 本基金在追求流动性、低风险和稳定收益的前提下,依据宏观经济、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和短期利率变动预期,综合考虑各投资品种的流动性、收益性以及信用风险状况,进行积极的投资组合管理。 |
业绩比较基准 | 业绩比较基准=七天通知存款的税后利率:(1-利息税率)×七天通知存款利率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高流动性、低风险的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都低于股票基金、债券基金和混合基金。 |
项目 | 基金管理人 | 基金托管人 | |
名称 |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负责人 | 姓名 | 包爱丽 | 蒋松云 |
联系电话 | 400-880-6868 | 010-66105799 | |
电子邮箱 | service@ubssdic.com | custody@icbc.com.cn | |
客户服务电话 | 400-880-6868 | 95588 | |
传真 | 0755-82904048 | 010-66105798 |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 http://www.ubssdic.com |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 2009年1月19日-2009年12月31日 | |
国投瑞银货币A | 国投瑞银货币B | |
本期已实现收益 | 2,157,598.40 | 10,036,732.72 |
本期利润 | 2,157,598.40 | 10,036,732.72 |
本期净值收益率 | 0.9336% | 1.1647% |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 2009年末 |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 360,051,998.02 | 5,889,054,467.78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 1.0000 | 1.0000 |
阶段 (国投瑞银货币A) | 份额净值收益率① | 份额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过去三个月 | 0.3259% | 0.0039% | 0.3456% | 0.0000% | -0.0197% | 0.0039% |
过去六个月 | 0.5343% | 0.0030% | 0.6924% | 0.0000% | -0.1581% | 0.0030% |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 | 0.9336% | 0.0039% | 1.3097% | 0.0000% | -0.3761% | 0.0039% |
阶段 (国投瑞银货币B) | 份额净值收益率① | 份额净值收益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过去三个月 | 0.3857% | 0.0039% | 0.3456% | 0.0000% | 0.0401% | 0.0039% |
过去六个月 | 0.6557% | 0.0030% | 0.6924% | 0.0000% | -0.0367% | 0.0030% |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 | 1.1647% | 0.0040% | 1.3097% | 0.0000% | -0.1450% | 0.0040% |
年度 (国投瑞银货币A) | 已按再投资形式转实收基金 | 直接通过应付赎回款转出金额 | 应付利润 本年变动 | 年度利润 分配合计 | 备注 |
2009年1月19日至2009年12月31日 | 2,157,598.40 | - | - | 2,157,598.40 | |
合计 | 2,157,598.40 | - | - | 2,157,598.40 | |
年度 (国投瑞银货币B) | 已按再投资形式转实收基金 | 直接通过应付赎回款转出金额 | 应付利润 本年变动 | 年度利润 分配合计 | 备注 |
2009年1月19日至2009年12月31日 | 10,036,732.72 | - | - | 10,036,732.72 | |
合计 | 10,036,732.72 | - | - | 10,036,732.72 |
姓名 | 职务 |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 证券从业年限 | 说明 | |
任职日期 | 离任日期 | ||||
韩海平 | 基金经 理 | 2009年01月19日 | - | 6 | 韩海平先生,中国籍,经济学硕士,管理科学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双学士。美国投资管理研究协会(CFA Institute)和全球风险协会(GARP)会员,金融风险管理师(FRM)资格。曾任职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7年5月加入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资 产 | 本期末 2009年12月31日 |
资 产: | |
银行存款 | 813,749,138.61 |
结算备付金 | 4,523,809.52 |
存出保证金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19,073,934.03 |
其中:股票投资 |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 719,073,934.03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2,717,252,212.73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1,674,279,506.11 |
应收利息 | 3,110,774.49 |
应收股利 | - |
应收申购款 | 318,065,688.1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其他资产 | - |
资产总计 | 6,250,055,063.65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本期末 2009年12月31日 |
负 债: | |
短期借款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应付赎回款 | 109,535.91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527,175.16 |
应付托管费 | 159,750.07 |
应付销售服务费 | 44,619.44 |
应付交易费用 | 11,495.58 |
应交税费 | - |
应付利息 | - |
应付利润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负债 | 96,021.69 |
负债合计 | 948,597.85 |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 6,249,106,465.80 |
未分配利润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6,249,106,465.80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6,250,055,063.65 |
项 目 | 本期 2009年1月19日至2009年12月31日 |
一、收入 | 18,639,317.70 |
1.利息收入 | 15,608,391.00 |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 762,994.71 |
债券利息收入 | 10,245,762.44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4,599,633.85 |
其他利息收入 |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 2,819,647.68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 2,819,647.68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
衍生工具收益 | - |
股利收益 |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211,279.02 |
减:二、费用 | 6,444,986.58 |
1.管理人报酬 | 3,959,905.25 |
2.托管费 | 1,199,971.37 |
3.销售服务费 | 810,670.02 |
4.交易费用 | - |
5.利息支出 | 46,631.39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46,631.39 |
6.其他费用 | 427,808.55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2,194,331.12 |
减:所得税费用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194,331.12 |
项 目 | 本期 2009年1月19日至2009年12月31日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3,832,962,892.61 | - | 3,832,962,892.61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12,194,331.12 | 12,194,331.12 |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2,416,143,573.19 | - | 2,416,143,573.19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9,265,153,749.58 | - | 9,265,153,749.58 |
2.基金赎回款 | -6,849,010,176.39 | - | -6,849,010,176.39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12,194,331.12 | -12,194,331.12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6,249,106,465.80 | - | 6,249,106,465.80 |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基金的关系 |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 |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
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
瑞士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
项目 | 本期 2009年1月19日至2009年12月31日 |
当期应支付的管理费 | 3,959,905.25 |
其中:支付给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 626,445.50 |
项目 | 本期 2009年1月19日至2009年12月31日 |
当期应支付的托管费 | 1,199,971.37 |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09年1月19日至2009年12月31日 | ||
国投瑞银货币A | 国投瑞银货币B | 合计 | |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3,952.15 | 72,564.66 | 96,516.8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84,144.78 | 5,201.71 | 489,346.49 |
合计 | 508,096.93 | 77,766.37 | 585,863.30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09年1月19日至2009年12月31日 | |
期末 存款余额 | 当期 存款利息收入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813,749,138.61 | 538,736.48 |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 固定收益投资 | 719,073,934.03 | 11.51 |
其中:债券 | 719,073,934.03 | 11.51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2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2,717,252,212.73 | 43.48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3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818,272,948.13 | 13.09 |
4 | 其他资产 | 1,995,455,968.76 | 31.93 |
合计 | 6,250,055,063.65 | 100.00 |
序号 | 项目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
1 |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 0.77 | |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 ||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2 |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 - |
项目 | 天数 |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 20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 106 |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 4 |
序号 | 平均剩余期限 |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
1 | 30天以内 | 84.81 |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 - | |
2 | 30天(含)—60天 | 1.93 |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 - | |
3 | 60天(含)—90天 | 1.44 |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1.44 | - | |
4 | 90天(含)—180天 | 2.72 |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 - | |
5 | 180天(含)—397天(含) | 3.98 |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 - | - | |
合计 | 94.88 | - |
序号 | 债券品种 | 摊余成本 |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 国家债券 | - | - |
2 | 央行票据 | 98,851,838.79 | 1.58 |
3 | 金融债券 | 300,502,546.57 | 4.81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300,502,546.57 | 4.81 | |
4 | 企业债券 | - | -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319,719,548.67 | 5.12 |
6 | 其他 | - | - |
7 | 合计 | 719,073,934.03 | 11.51 |
8 | 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 | 89,956,071.78 | 1.44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债券数量 (张) | 摊余成本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901038 | 09央行票据38 | 1,000,000 | 98,851,838.79 | 1.58 |
2 | 080313 | 08进出13 | 900,000 | 90,003,577.30 | 1.44 |
3 | 070219 | 07国开19 | 900,000 | 89,956,071.78 | 1.44 |
4 | 070413 | 07农发13 | 800,000 | 80,264,741.39 | 1.28 |
5 | 0981261 | 09中石油CP02 | 500,000 | 50,000,900.15 | 0.80 |
6 | 070420 | 07农发20 | 400,000 | 40,278,156.10 | 0.64 |
7 | 0981091 | 09西矿股CP01 | 300,000 | 30,018,668.51 | 0.48 |
8 | 0981244 | 09集通CP02 | 300,000 | 30,013,237.44 | 0.48 |
9 | 0981145 | 09华侨城CP01 | 300,000 | 30,000,921.10 | 0.48 |
10 | 0981246 | 09中广核CP02 | 300,000 | 30,000,669.49 | 0.48 |
项目 | 偏离情况(%) |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含)-0.5%间的次数 | 10 |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 0.4544 |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 -0.0172 |
报告期内每个工作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 0.1148 |
序号 | 发生日期 | 该类浮动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 原因 | 调整期 |
1 | 2009-05-19 | 20.06 | 受2009年5月18日大额赎回影响 | 2009年5月25日 |
2 | 2009-05-20 | 20.10 | 受2009年5月18日大额赎回影响 | 2009年5月25日 |
3 | 2009-05-21 | 20.29 | 受2009年5月18日大额赎回影响 | 2009年5月25日 |
4 | 2009-05-22 | 20.41 | 受2009年5月18日大额赎回影响 | 2009年5月25日 |
5 | 2009-05-23 | 20.41 | 受2009年5月18日大额赎回影响 | 2009年5月25日 |
6 | 2009-05-24 | 20.41 | 受2009年5月18日大额赎回影响 | 2009年5月25日 |
7 | 2009-05-25 | 20.48 | 受2009年5月24日大额赎回影响 | 2009年5月26日 |
序号 | 名称 | 金额 |
1 | 存出保证金 | -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1,674,279,506.11 |
3 | 应收利息 | 3,110,774.49 |
4 | 应收申购款 | 318,065,688.16 |
5 | 其他应收款 | - |
6 | 待摊费用 | - |
7 | 其他 | - |
8 | 合计 | 1,995,455,968.76 |
份额 级别 | 持有人户数(户) |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 持有人结构 | |||
机构投资者 | 个人投资者 | |||||
持有 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持有 份额 | 占总份额比例 | |||
国投瑞银货币A | 3,121 | 115,364.31 | 65,523,700.18 | 18.20% | 294,528,297.84 | 81.80% |
国投瑞银货币B | 106 | 55,557,117.62 | 5,521,620,863.27 | 93.76% | 367,433,604.51 | 6.24% |
合计 | 3,227 | 1,936,506.5 | 5,587,144,563.45 | 89.41% | 661,961,902.35 | 10.59% |
项目 | 份额级别 | 持有份额总数(份)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基金管理公司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 国投瑞银货币A | 1,008.63 | 0.00% |
国投瑞银货币B | - | - | |
合计 | 1,008.63 | 0.00% |
项目 | 国投瑞银货币A | 国投瑞银货币B |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9年01月19日)基金份额总额 | 1,425,014,004.60 | 2,407,948,888.01 |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 1,425,014,004.60 | 2,407,948,888.01 |
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 1,267,167,901.23 | 7,997,985,848.35 |
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 2,332,129,907.81 | 4,516,880,268.58 |
本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 |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360,051,998.02 | 5,889,054,467.78 |
券商名称 | 交易单元 数量 | 债券交易 | 债券回购交易 |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 备注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 佣金 |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 |||
中金公司 | 1 | - | - | 24,940,800,000.00 | 100.00%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