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浙沪省市政府与人民银行
签署金融发展合作备忘录
签署金融发展合作备忘录
2010-03-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邹靓 ○编辑 朱绍勇
⊙记者 邹靓 ○编辑 朱绍勇
3月28日,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人民政府与中国人民银行在上海召开“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金融协调发展工作第三次联席会议”,并签署“共同推进长三角地区金融服务一体化发展合作备忘录”,支持长三角地区开展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创新业务先行先试,从整体上提升金融服务长三角经济社会联动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具体包括共同加强票据信用管理,推动建立长三角地区商业承兑汇票不良支付信息通报制度;推动建立长三角地区防范和打击银行卡犯罪信息沟通与预警机制;支持在长三角地区建立农村支付服务改善工作保障机制,制定改善长三角地区农村金融服务的具体措施;研究鼓励中小商户受理银行卡的激励措施,推动银行卡在各行业的广泛应用;加强对提供支付清算服务的非金融机构管理,规范电子货币发行与清算,促进相关产业健康发展;鼓励长三角地区商业银行、相关企业开展商业承兑汇票和授信支票等业务创新;支持长三角地区金融IC卡发展;鼓励发展银联标准的预付费卡,利用银行卡现有成熟的发行、受理和清算网络及服务体系,建立标准统一、资源共享、跨行业和区域的小额支付体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