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九日
富兰克林国海成长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09年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0年3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中对相关事项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09年3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12月31日止。
§2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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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基金产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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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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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信息披露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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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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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9年3月25日,本基金2009年度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期间为2009年3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09年12月31日。
2.上述财务指标采用的计算公式,详见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号《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及披露》。
3.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4.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5.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要低于所列数字。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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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基金合同中投资策略及投资限制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85%+中债国债总指数(全价)×10% + 同业存款利率×5%。本基金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采用沪深300指数,债券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采用中债国债总指数(全价),两个指数均具有较强的代表性。
本基金每个交易日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再平衡处理,1日收益率(Benchmarkt)按下列公式计算:
Benchmarkt = 85% ×(沪深300指数t/沪深300指数t-1-1) +10%×(中债国债总指数(全价)t /中债国债总指数(全价)t-1-1) + 5% ×同业存款利率/360
其中,t=1,2,3,…, T,T表示时间截止日。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富兰克林国海成长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9年3月25日至200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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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9年3月25日,(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本基金在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2、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投资比例的约定如下:“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60%-95%,债券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4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范围为0%-3%,现金以及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由于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或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原因导致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约定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本基金本报告期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比例限制进行证券投资。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富兰克林国海成长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同生效以来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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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成立于2009年3月27日,故2009年的业绩为成立日至年底的业绩而非全年的业绩;
2、根据基金合同,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范围为:股票60%-95%,债券和现金类资产5%-40%。
3、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 85%×沪深300指数+10%×中国国债总指数(全价)+5%×同业存款利率
3.3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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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9年3月25日,截至本报告期末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过利润分配。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1月,由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富兰克林邓普顿基金集团全资子公司邓普顿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亿元。2005年底,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股东出资在现有股东之间进行了转让,转让后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为51%,邓普顿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为49%,公司注册资本保持不变。2006年8月,经公司股东会200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壹亿元增加至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该项增资扩股申请已于2006年11月获中国证监会批准,增资后双方股东出资比例保持不变,相关工商注册变更手续已于2007年1月初办理完毕并公告。2007年12月,经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增加为人民币贰亿贰仟万元,增资后原股东持股比例保持不变,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相关工商注册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
我公司具有丰富的管理基金经验,从2005年6年第一只基金成立到现在,已经成功管理了7只基金产品(包含A、C类债券基金)。7只基金业绩优秀,丰富优秀的基金管理能力也获得多方权威机构好评。
1.据国金证券基金研究中心2008年9月19日公布的《2008年第二期基金公司评价报告》显示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公司投资管理能力获得五星级评价,结合基本实力、投资管理能力、经营管理三方面的综合实力获得四星级评价。
2.据银河基金研究中心2009年1月1日公布的“2008年基金公司管理能力排名报告”显示:在参与综合管理能力评价的46家公司中,国海富兰克林基金2008年权益类产品管理能力排名位于第5,2007-2008连续两年权益类产品管理能力排名始终居于前10。
3,证券时报2009年1月14日公布:我公司荣获“2008年度资产配置明星基金公司奖”。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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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为该名员工从事过的所有诸如基金、证券、投资等相关金融领域的工作年限的总和。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富兰克林国海成长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公平交易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平交易的原则和目标,制订了实现公平交易的具体措施,并在技术上按照公平交易原则实现了严格的交易公平分配。报告期内不存在基金间通过价差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4.3.2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报告期末,公司共管理了七只基金,即富兰克林国海中国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潜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深化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成长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富兰克林国海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富兰克林国海中国收益证券投资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富兰克林国海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余五只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公司已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共管理了三只产品,即“农行—富兰克林国海精选成长一号”、“国海富兰克林基金-民生银行-上海聚丰-精选股票投资组合”和“光大-国富互惠一号”。公司尚未开展企业年金、社保基金资产管理业务。报告期内未发生公司管理的投资风格相似的不同基金之间的业绩表现差异超过5%的情况。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按照《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系统划分了异常交易的类型、异常交易的界定标准、异常交易的识别程序,制订了异常交易的监控办法,并规范了异常交易的分析、报告制度。
报告期内未发生法规严格禁止的同一基金或不同基金之间在同一交易日内进行反向交易及其他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交易行为。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基金于2009年3月底成立,第二季度主要为建仓期。在建仓初期,基于稳健的原则首先在医药、消费、煤炭、银行等行业建立了仓位,并投资了一些具备良好安全边际的公司。建仓期间,股票市场正处于急速上涨时期,而本基金仓位和个股投资均未达到最终的配置状态,导致基金业绩表现弱于比较基准。
进入下半年后,本基金在建仓基本完成的基础上,逐步加大了食品饮料、汽车、煤炭、电力设备、零售、旅游等行业投资比重,在市场调整中,这类股票表先出较强的防御性,取得了超越市场的正收益。同时我们适度降低了金融行业、房地产行业的比重,避免了一定的下跌损失。下半年本基金业绩表现逐步改善,并领先业绩比较基准。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国富成长动力股票基金成立于2009年3月25日,截至报告期末,本报告期内基金净值增长率为23.0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38.11%,本基金落后业绩基准15.04个百分点。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我们认为今年市场的主要脉络围绕在“政策退出”和“经济结构调整”两方面。
今年政策变化将更具灵活性,我们理解,所谓认为政策收紧快于预期,只是踩刹车的动作,如二季度后宏观复苏不如预期,政策再放松也是大概率事件。货币政策的目标依然会服从防通胀(包括资产泡沫)和保增长两个方面。目前市场看到了前者,但后者迟早会再提。从三驾马车分析,(1)房地产商的态度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开发投资增速,政府在保障住房方面具备控制开发增速的灵活度,在信贷趋严的情况下,相信2季度开始就会看到新开工面积增速回落;(2)出口的情况比较复杂,一方面是西方国家经济复苏,一方面是贸易保护主义抬头;(3)消费保持平稳增长。三驾马车的指向,二季度后的宏观增速似乎并不乐观,那接下来的疑问是:政府是否会再次祭起“改善性住房”以刺激经济增长,届时周期性行业是否再次出现系统性机会。
“调结构”体现在支柱性产业是否要转换、制造业过剩产能压缩、收入分配调整等方面,消费、环保、科技类行业是主要投资方向。
展望未来,我们认为2010年的投资机会更多将体现在个股层面,我们将在消费、医药、科技、新能源等行业中去寻找这些机会,同时会高度关注并购重组、产业政策推动或引发的投资机会。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有效控制基金估值流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有投资资产估值委员会(简称“估值委员会”),并修订了《公允估值管理办法》。估值委员会审核和决定投资资产估值的相关事务,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合理,保证估值未被歪曲以免对基金持有人产生不利影响。报告期内相关基金估值政策由托管银行进行复核。公司估值委员会主席为总经理(或其任命者);投票成员:主席,投资总监,营运总监,风险管理经理,基金会计经理,监察稽核部负责人,法务主管;非投票成员(观察员,列席表达相关意见):督察长,基金经理,交易室负责人。估值委员会所有相关人员均具有丰富的行业分析经验和会计核算经验等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和专业能力。基金经理如认为估值有被歪曲或有失公允的情况,可向估值委员会报告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一切以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为最高准则。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9年3月25日,本基金本报告期间没有进行利润分配。
§5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富兰克林国海成长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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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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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年度财务报表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富兰克林国海成长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0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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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报告截止日2009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2307元,基金份额总额436,784,660.52份。
2. 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09年3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
3、后附会计报表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7.2利润表
会计主体:富兰克林国海成长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9年3月25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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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后附会计报表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7.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富兰克林国海成长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09年3月25日至200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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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页码从12页 至32页,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金哲非,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卫军,会计机构负责人:王雅芳
7.4报表附注
7.4.1基金基本情况
富兰克林国海成长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第40号《关于核准富兰克林国海成长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富兰克林国海成长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1,109,462,046.52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9)第39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富兰克林国海成长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09年3月25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109,598,820.51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36,773.99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富兰克林国海成长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上市交易的股票、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权证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60%-95%,债券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4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范围为0%-3%,现金以及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85% X 沪深300指数 + 10% X 中债国债总指数(全价) + 5% X 同业存款利率。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24日批准报出。
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基金部通知[2010]5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等问题的通知、中国证券业协会于2007年5月15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富兰克林国海成长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如财务报表附注6.4.4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09年3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期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0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9年3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09年3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
7.4.4.2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证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和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于交易日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
7.4.4.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证投资)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3)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7.4.4.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依法有权抵销债权债务且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也可按直线法计算。
7.4.4.10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也可按直线法计算。
7.4.4.11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分红除权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未实现部分(包括基金经营活动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以及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平准金等)为正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中的已实现部分;若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后的余额)。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所有者权益转出。
7.4.4.1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计量属性
本基金除特别说明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等作为计量属性之外,一般采用历史成本计量。
(2) 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a) 对于特殊事项停牌股票,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本基金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对重大影响基金资产净值的特殊事项停牌股票估值,通过停牌股票所处行业的行业指数变动以大致反映市场因素在停牌期间对于停牌股票公允价值的影响。上述指数收益法的关键假设包括所选取行业指数的变动能在重大方面基本反映停牌股票公允价值的变动,停牌股票的发行者在停牌期间的各项变化未对停牌股票公允价值产生重大影响等。本基金自2009年6月15日起,采用中证协(S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以取代原交易所发布的行业指数。
(b) 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按现金流量折现法估值,具体估值模型、参数及结果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提供。
7.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无。
7.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无。
7.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无。
7.4.6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7号《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 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时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即20%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7.4.7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
7.4.7.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元
■
7.4.7.3衍生金融资产/负债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没有持有衍生金融资产项目。
7.4.7.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4.7.4.1各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持有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余额为零。
7.4.7.4.2期末买断式逆回购交易中取得的债券
无。
7.4.7.5应收利息
单位:人民币元
■
7.4.7.6其他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持有的其他资产余额为零
7.4.7.7应付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
7.4.7.8其他负债
单位:人民币元
■
7.4.7.9实收基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 1.本基金自2009 年2 月 16 日起至 2009 年 3 月 23 日止期间公开发售,共募集有效净认购资金1,109,462,046.52元。根据《富兰克林国海成长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设立募集期内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136,773.99元,折算为136,773.99份基金份额,划入基金份额持有者账户。
2. 根据《富兰克林国海成长动力股票型证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于2009年3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4月24日止期间暂不向投资人开放基金交易。本基金于2009年4月27 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业务,于2009 年6 月25 日起开始办理日常赎回业务。
3. 上表中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7.4.7.10未分配利润
单位:人民币元
■
7.4.7.11存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7.4.7.12股票投资收益
7.4.7.12.1股票投资收益项目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7.4.7.12.2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7.4.7.13债券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
7.4.7.14衍生工具收益
7.4.7.14.1衍生工具收益——买卖权证差价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7.4.7.15股利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
7.4.7.1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
7.4.7.17其他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
注: 1.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持有期间递减,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资产。
2. 本基金的转换费由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组成,其中转出赎回费的25%归入转出基金的基金资产。
3、由于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于募集期间利息折份额计算方式同募集清算户结息方式存在差异,因此产生募集期间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7.4.7.18交易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
7.4.7.19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
7.4.8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
7.4.8.1或有事项
无。
7.4.8.2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无。
7.4.9关联方关系
7.4.9.1与基金存在重大利益关系的主要关联方的名称及关联关系
■
注:关联方与基金进行的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10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10.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10.1.1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4.10.1.2权证交易
无
7.4.10.1.3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7.4.10.1.4债券回购交易
无
7.4.10.1.5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 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经手费和适用期间内由券商承担的证券风险结算基金后的净额列示。债券及权证交易不计佣金。
2. 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7.4.10.2关联方报酬
7.4.10.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1.5% / 当年天数。
7.4.10.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5% / 当年天数。
7.4.10.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
7.4.10.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10.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单位:份
■
7.4.10.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
7.4.10.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下转130版)
基金简称 | 国富成长动力股票 |
基金主代码 | 450007 |
交易代码 | 450007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09年3月25日 |
基金管理人 |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436,784,660.52份 |
基金合同存续期 | 不定期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重点投资于具有内生性增长和外延式扩张的积极成长型企业,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
投资策略 | 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权证,可持有股票派发或可分离交易债券所分离的权证。 |
业绩比较基准 | 85%×沪深300指数+ 10%×中债国债总指数(全价)+ 5%×同业存款息率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收益,较高风险的投资品种。 |
项目 | 基金管理人 | 基金托管人 | |
名称 |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负责人 | 姓名 | 胡定超 | 唐州徽 |
联系电话 | 021-3855 5555 | 010-66594855 | |
电子邮箱 | service@ftsfund.com | tgxxpl@bank-of-china.com | |
客户服务电话 | 021-38789555、400-700-4518和9510-5680 | 95566 | |
传真 | 021-6888 0981 | 010-66594942 |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 www.ftsfund.com |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 |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 2009年3月25日至2009年12月31日 | 2008年 | 2007年 |
本期已实现收益 | 127,515,162.84 | - | - |
本期利润 | 209,354,428.32 | - | - |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 | 22.11% | - | - |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 23.07% | - | - |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 2009年末 | 2008年末 | 2007年末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 0.1664 | - | - |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 537,559,888.78 | - | - |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 1.2307 | - | - |
阶段 |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过去三个月 | 17.75% | 1.60% | 16.05% | 1.50% | 1.70% | 0.10% |
过去六个月 | 13.49% | 1.83% | 11.08% | 1.81% | 2.41% | 0.02%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 23.07% | 1.55% | 38.11% | 1.66% | -15.04% | -0.11% |
年度 | 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数 | 现金形式发放总额 | 再投资形式发放总额 | 年度利润分配合计 | 备注 |
2009 | 0 | 0 | 0 | 0 | - |
2008 | / | / | / | / | - |
2007 | / | / | / | / | - |
合计 | 0 | 0 | 0 | 0 | - |
姓名 | 职务 |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 证券从业年限 | 说明 | |
任职日期 | 离任日期 | ||||
潘江 | 本基金基金经理 | 2009-03-25 | - | 9年 | 潘江先生,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电子学专业学士,耶鲁大学管理学院金融学硕士,曾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经理,万家(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总监,首席策略师,基金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
王晓宁 | 本基金基金经理助理 | 2009-07-13 | - | 6年 | 王晓宁先生,中央财经大学学士学位。曾任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研究总监助理、基金经理助理。 |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编号 |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0)第20129号 |
审计报告标题 | 审计报告 | |
审计报告收件人 | 富兰克林国海成长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 |
引言段 |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富兰克林国海成长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富兰克林国海成长动力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09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09年3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 |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 | (2) 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 (3) 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 |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 |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 |
审计意见段 | 我们认为,上述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允许的如财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富兰克林国海成长动力基金2009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9年3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 |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 | 薛 竞 | 单 峰 |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 | 上海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 |
审计报告日期 | 2010年3月24日 |
资 产 | 附注号 | 本期末 2009年12月31日 | 上年度末 2008年12月31日 |
资 产: | |||
银行存款 | 7.4.7.1 | 61,311,249.81 | - |
结算备付金 | 95,152.38 | - | |
存出保证金 | 432,878.92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4.7.2 | 478,578,312.20 | - |
其中:股票投资 | 478,578,312.20 | - | |
基金投资 | - | - | |
债券投资 | - | -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7.4.7.3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7.4.7.4 | - |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 | |
应收利息 | 7.4.7.5 | 11,445.26 | - |
应收股利 | - | - | |
应收申购款 | 985.22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 |
其他资产 | 7.4.7.6 | - | - |
资产总计 | 540,430,023.79 |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 附注号 | 本期末 2009年12月31日 | 上年度末 2008年12月31日 |
负 债: | |||
短期借款 |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 - | |
应付赎回款 | 1,152,150.49 | -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 847,642.68 | - | |
应付托管费 | 141,273.79 | - | |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 - | |
应付交易费用 | 7.4.7.7 | 523,852.16 | - |
应交税费 | - | - | |
应付利息 | - | - | |
应付利润 |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
其他负债 | 7.4.7.8 | 205,215.89 | - |
负债合计 | 2,870,135.01 | - | |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 7.4.7.9 | 436,784,660.52 | - |
未分配利润 | 7.4.7.10 | 100,775,228.26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537,559,888.78 |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540,430,023.79 | - |
项 目 | 附注号 | 本期 2009年3月25日至2009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
一、收入 | 228,714,658.91 | - | |
1.利息收入 | 2,200,008.61 | - | |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 7.4.7.11 | 939,513.98 | - |
债券利息收入 | 1,260,494.63 | - |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 - | |
其他利息收入 | - | -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 142,961,349.07 | - |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7.4.7.12 | 131,600,891.35 | - |
基金投资收益 | - | - | |
债券投资收益 | 7.4.7.13 | -125,256.32 |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 - | |
衍生工具收益 | 7.4.7.14 | 136,017.96 | - |
股利收益 | 7.4.7.15 | 11,349,696.08 |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4.7.16 | 81,839,265.48 | - |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 7.4.7.17 | 1,714,035.75 | - |
减:二、费用 | 19,360,230.59 | - | |
1.管理人报酬 | 10,891,152.19 | - | |
2.托管费 | 1,815,192.00 | - | |
3.销售服务费 | - | - | |
4.交易费用 | 7.4.7.18 | 6,210,990.78 | - |
5.利息支出 | 29,636.58 | -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29,636.58 | - | |
6.其他费用 | 7.4.7.19 | 413,259.04 |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09,354,428.32 | - | |
减:所得税费用 | - |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09,354,428.32 | - |
项目 | 本期 2009年3月25日至2009年12月31日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1,109,598,820.51 | - | 1,109,598,820.51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 | 209,354,428.32 | 209,354,428.32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672,814,159.99 | -108,579,200.06 | -781,393,360.05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255,376,185.04 | 12,329,390.95 | 267,705,575.99 |
2.基金赎回款(以“-”号填列) | -928,190,345.03 | -120,908,591.01 | -1,049,098,936.04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436,784,660.52 | 100,775,228.26 | 537,559,888.78 |
项目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 ||
实收基金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 | - | - |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 | - | - |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 | - |
2.基金赎回款(以“-”号填列) | - | - | - |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 - | - | - |
项目 | 本期末 2009年12月31日 | 上年度末 2008年12月31日 |
活期存款 | 61,311,249.81 | - |
定期存款 | - | - |
其中:存款期限1-3个月 | - | - |
其他存款 | - | - |
合计 | 61,311,249.81 | - |
项目 | 本期末 2009年12月31日 | |||
成本 | 公允价值 | 公允价值变动 | ||
股票 | 396,739,046.72 | 478,578,312.20 | 81,839,265.48 | |
债券 | 交易所市场 | - | - | - |
银行间市场 | - | - | - | |
合计 | - | -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 |
基金 | - | - | - | |
其他 | - | - | - | |
合计 | 396,739,046.72 | 478,578,312.20 | 81,839,265.48 | |
项目 | 上年度末 2008年12月31日 | |||
成本 | 公允价值 | 公允价值变动 | ||
股票 | - | - | - | |
债券 | 交易所市场 | - | - | - |
银行间市场 | - | - | - | |
合计 | - | -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 |
基金 | - | - | - | |
其他 | - | - | - | |
合计 | - | - | - |
项目 | 本期末 2009年12月31日 | 上年度末 2008年12月31日 |
应收活期存款利息 | 11,410.56 | - |
应收定期存款利息 | - | - |
应收其他存款利息 | - | - |
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 33.30 | - |
应收债券利息 | - | - |
应收买入返售证券利息 | - | - |
应收申购款利息 | 1.40 | - |
其他 | - | - |
合计 | 11,445.26 | - |
项目 | 本期末 2009年12月31日 | 上年度末 2008年12月31日 |
交易所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 523,852.16 | - |
银行间市场应付交易费用 | - | - |
合计 | 523,852.16 | - |
项目 | 本期末 2009年12月31日 | 上年度末 2008年12月31日 |
应付券商交易单元保证金 | - | - |
应付赎回费 | 5,215.89 | - |
信息披露费 | 100,000.00 | - |
审计费 | 100,000.00 | - |
合计 | 205,215.89 | - |
项目 | 本期 2009年3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 | |
基金份额(份) | 账面金额 | |
上年度末 | 1,109,598,820.51 | 1,109,598,820.51 |
本期申购 | 255,376,185.04 | 255,376,185.04 |
本期赎回 | -928,190,345.03 | -928,190,345.03 |
本期末 | 436,784,660.52 | 436,784,660.52 |
项目 | 已实现部分 | 未实现部分 | 未分配利润合计 |
上年度末 | - | - | - |
本期利润 | 127,515,162.84 | 81,839,265.48 | 209,354,428.32 |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变动数 | -54,812,472.57 | -53,766,727.49 | -108,579,200.06 |
其中:基金申购款 | 5,270,701.60 | 7,058,689.35 | 12,329,390.95 |
基金赎回款 | -60,083,174.17 | -60,825,416.84 | -120,908,591.01 |
本期已分配利润 | - | - | - |
本期末 | 72,702,690.27 | 28,072,537.99 | 100,775,228.26 |
项目 | 本期 2009年3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
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 900,211.49 | - |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 | - |
其他存款利息收入 | - | - |
结算备付金利息收入 | 21,953.06 | - |
其他 | 17,349.43 | - |
合计 | 939,513.98 | - |
项目 | 本期 2009年3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
股票投资收益——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 131,600,891.35 | - |
股票投资收益——赎回差价收入 | - | - |
股票投资收益——申购差价收入 | - | - |
合计 | 131,600,891.35 | - |
项目 | 本期 2009年3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
卖出股票成交总额 | 1,952,164,482.04 | - |
减:卖出股票成本总额 | 1,820,563,590.69 | - |
买卖股票差价收入 | 131,600,891.35 | - |
项目 | 本期 2009年3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
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成交总额 | 180,433,246.19 | - |
减:卖出债券(债转股及债券到期兑付)成本总额 | 177,715,257.85 | - |
减:应收利息总额 | 2,843,244.66 | - |
债券投资收益 | -125,256.32 | - |
项目 | 本期 2009年3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
卖出权证成交总额 | 385,629.00 | - |
减:卖出权证成本总额 | 249,611.04 | - |
买卖权证差价收入 | 136,017.96 | - |
项目 | 本期 2009年3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
股票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 11,349,696.08 | - |
基金投资产生的股利收益 | - | - |
合计 | 11,349,696.08 | - |
项目名称 | 本期 2009年3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
1.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1,839,265.48 | - |
——股票投资 | 81,839,265.48 | - |
——债券投资 | - | -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 - |
——基金投资 | - | - |
2. 衍生工具 | - | - |
——权证投资 | - | - |
3.其他 | - | - |
合计 | 81,839,265.48 | - |
项目 | 本期 2009年3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
基金赎回费收入 | 1,535,021.23 | - |
转换费收入 | 38,640.70 | - |
募集期间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 140,373.82 | - |
合计 | 1,714,035.75 | - |
项目 | 本期 2009年3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
交易所市场交易费用 | 6,209,740.78 | - |
银行间市场交易费用 | 1,250.00 | - |
合计 | 6,210,990.78 | - |
项目 | 本期 2009年3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
审计费用 | 100,000.00 | - |
信息披露费 | 300,000.00 | - |
债券帐户维护费 | 9,000.00 | - |
其他手续费 | 900.00 | - |
银行汇划费用 | 3,359.04 | - |
合计 | 413,259.04 | - |
关联方名称 | 与本基金的关系 |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基金发起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 |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
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
邓普顿国际股份有限公司(Templeton International, Inc.)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09年3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 |
国海证券 | 871,799,461.53 | 20.91% | - | -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09年3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 成交金额 |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 |
国海证券 | 81,799.60 | 0.17% | - | -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 2009年3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 | |||
当期 佣金 |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 |
国海证券 | 719,643.04 | 20.67% | 131,293.73 | 25.06% |
项目 | 本期 2009年3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 10,891,152.19 | - |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 477,559.15 | - |
项目 | 本期 2009年3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 1,815,192.00 | - |
本期 2009年3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 | ||||||
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各关联方名称 | 债券交易金额 | 基金逆回购 | 基金正回购 | |||
基金买入 | 基金卖出 | 交易金额 | 利息收入 | 交易金额 | 利息支出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80,147,535.62 | - | - | - | - | - |
项目 | 本期 2009年3月2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9年12月31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 |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9年3月25日持有的基金份额 | 0.00 | - |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0.00 | - |
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 | 0.00 | -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0.00 | - |
减: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 | 0.00 |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 0.00 |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 | - |
关联方名称 | 本期末 2009年12月31日 | 上年度末 2008年12月31日 | ||
持有的 基金份额 | 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 持有的 基金份额 | 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 |
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0.00 | 0.0000% | 0.00 | 0.0000% |
邓普顿国际股份有限公司(Templeton International, Inc.) | 0.00 | 0.0000% | 0.00 | 0.000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0.00 | 0.0000% | 0.00 | 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