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3月30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0年3月30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当天交易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德清县武康镇英溪北路2号公司本部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经公司第六届第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决定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徐建刚先生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上海刚泰实业有限公司(原上海腾海工贸发展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拟购买资产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36,367.68万元,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每股8.36元,发行股份数量为43,502,009股。
5、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构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53号)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须经相关有权部门批准或核准后方可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能否通过股东大会及能否取得有权部门的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有权部门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浙江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于2010年3月30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2010年1月4日、2010年1月6日、2010年1月20日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将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关于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更正公告及关于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通知进行公告,现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决议公告、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决议公告及上述公告内容,将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3月30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0年3月30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当天交易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德清县武康镇英溪北路2号公司本部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不能重复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重复表决,以现场表决为准。
本次会议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5、会议主要内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1 总体方案
3.2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
3.2.1 拟购买的标的资产
3.2.2 标的资产的定价
3.2.3 权属转移手续办理
3.2.4 期间损益归属
3.2.5 发行股份的种类
3.2.6 发行股份的面值
3.2.7 发行股份定价方式和价格
3.2.8 发行对象
3.2.9 发行方式和认购方式
3.2.10 发行数量
3.2.11 股份的上市地点
3.2.12 锁定期安排
3.2.13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享有的方案
3.2.14 决议的有效期
4、审议《关于<浙江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与徐建刚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6、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徐建刚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 案》
7、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8、审议《关于批准涉及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相关盈利预测报告的议案》
9、审议《关于签署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利润补偿协议的议案》
上述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议案6、议案8、议案9由于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股东刚泰集团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时应当回避表决。议案3需经参会的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特别决议)通过。以上议案的审议、批准和实施互为条件,即如任一议案未获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未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相关部门的核准,则前述全部议案将自动撤销及终止实施。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0 年3月2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1)。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任律师。
7、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为保证股东大会有序组织和召开,建议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参会登记,具体登记办法如下:
登记手续:凡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凭身份证、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法定代表人出席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958路华能联合大厦18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登记时间:2010年3月25日9:00――16:00时。
8、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0 年3月30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当天交易时间),投票规则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操作流程参见附件2)。
9、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授权代理人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联 系 人:顾震 严一丹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958 路华能联合大厦18 楼公司董
事会秘书办公室
电 话:(021)-68865396
传 真:(021)-68866511
邮政编码:200120
浙江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本表复印有效)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浙江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对下列全部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 委托人身份证号 | ||
受托人签名 | 受托人身份证号 | ||
委托人股东帐号 | 委托人持股数量 | ||
受托日期 | 有效期限 |
议 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回避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总议案 | 特别提示:对全部议案进行一次性表决 | ||||
议案1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 | ||||
议案2 |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 ||||
议案3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1 | 1、总体方案 | ||||
2 |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 | ||||
3 | (1)拟购买的标的资产 | ||||
4 | (2)标的资产的定价 | ||||
5 | (3)权属转移手续办理 | ||||
6 | (4)期间损益归属 | ||||
7 | (5)发行股份的种类 | ||||
8 | (6)发行股份的面值 |
9 | (7)发行股份定价方式和价格 | ||||
10 | (8)发行对象 | ||||
11 | (9)发行方式和认购方式 | ||||
12 | (10)发行数量 | ||||
13 | (11)股份的上市地点 | ||||
14 | (12)锁定期安排 | ||||
15 | (13)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享有的方案 | ||||
16 | (14)决议的有效期 | ||||
议案4 | 关于浙江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议案 | ||||
议案5 | 关于与徐建刚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 ||||
议案6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徐建刚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 ||||
议案7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 ||||
议案8 | 关于批准涉及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相关盈利预测报告的议案 | ||||
议案9 | 关于签署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利润补偿协议的议案 |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回避”、“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还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附件2: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1、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 沪市挂牌投票简称 | 表决议案数量 |
738687 | 刚泰投票 | 25 |
2、买卖方向“买入投票”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99.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1,2.00 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项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注:对于“议案1”中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案1”中的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 元代表“议案1”中的子议案(1),1.02 元代表“议案1”中的子议案(2),依此类推。具体如下表
议案序号 | 议 案 内 容 | 对应申报价格( 元) |
总议案 | 特别提示:对全部议案进行一次性表决 | 99.00 |
议案 1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 | 1.00 |
议案2 |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 2.00 |
议案3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1 | 1、总体方案 | 3.00 |
2 |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 | 4.00 |
3 | (1)拟购买的标的资产 | 4.01 |
4 | (2)标的资产的定价 | 4.02 |
5 | (3)权属转移手续办理 | 4.03 |
6 | (4)期间损益归属 | 4.04 |
7 | (5)发行股份的种类 | 4.05 |
8 | (6)发行股份的面值 | 4.06 |
9 | (7)发行股份定价方式和价格 | 4.07 |
10 | (8)发行对象 | 4.08 |
11 | (9)发行方式和认购方式 | 4.09 |
12 | (10)发行数量 | 4.10 |
13 | (11)股份的上市地点 | 4.11 |
14 | (12)锁定期安排 | 4.12 |
15 | (13)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享有的方案 | 4.13 |
16 | (14)决议的有效期 | 4.14 |
议案4 | 关于浙江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的议案 | 5.00 |
议案5 | 关于与徐建刚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 6.00 |
议案6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徐建刚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 7.00 |
议案7 |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 8.00 |
议案8 | 关于批准涉及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相关盈利预测报告的议案 | 9.00 |
议案9 | 关于签署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利润补偿协议的议案 | 10.00 |
4、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5、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刚泰控股”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第一个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687 | 买入 | 1.00 | 1股 |
如果投资者对第一个议案投反对票,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687 | 买入 | 1.00 | 2股 |
6、投票注意事项
1、考虑到所需表决的议案较多,若股东需对所有的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99.00元进行投票。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4、申报价格99.00元代表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进行集中表决申报,对单项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天马股份 公告编号:2010-014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为40,8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8.69%,实际上市流通数量为31,688.4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35%。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0年3月30日。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股本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为102,000,000股,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34,000,000股,并于2007年3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上市时股本总额为136,000,000股。
本公司于2008年4月实施了每10股转增10股派2元(含税)的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公司总股本增加到272,000,000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404号)核准,公司于2009年2月向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6家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公司总股本增加到297,000,000股。
本公司于2009年4月实施了每10股转增10股派1元(含税)的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公司总股本增加到594,000,000股。
二、股东履行限售股份承诺情况
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在本限售期内均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招股说明书》中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作出的以下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天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兴法先生、股东沈高伟、马伟良、吴惠仙、陈建冬、沈有高、马全法、罗观华、施议场、吴卫东、杨永春和陈康胤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得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同时作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沈高伟、马伟良、罗观华、吴惠仙、陈建冬、马全法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一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均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经核查,上述各项承诺均处于严格履约中。
三、本次上市流通股份的情况说明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0年3月30日。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为40,800万股,实际上市流通数量为31,688.4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3.35%。
3、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序号 |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股) |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总数(股) | 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总数(股) |
1 | 天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65,200,000 | 265,200,000 | 265,200,000 |
2 | 沈高伟 | 32,232,000 | 32,232,000 | 8,058,000 |
3 | 马伟良 | 22,072,000 | 22,072,000 | 5,518,000 |
4 | 吴惠仙 | 16,320,000 | 16,320,000 | 8,160,000 |
5 | 陈建冬 | 16,320,000 | 16,320,000 | 4,080,000 |
6 | 马全法 | 14,280,000 | 14,280,000 | 3,570,000 |
7 | 罗观华 | 12,852,000 | 12,852,000 | 3,213,000 |
8 | 沈有高 | 12,852,000 | 12,852,000 | 3,213,000 |
9 | 施议场 | 8,910,000 | 8,910,000 | 8,910,000 |
10 | 吴卫冬 | 4,146,000 | 4,146,000 | 4,146,000 |
11 | 杨永春 | 2,000,000 | 2,000,000 | 2,000,000 |
12 | 陈康胤 | 816,000 | 816,000 | 816,000 |
合计 | 408,000,000 | 408,000,000 | 316,884,000 |
说明:
1)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及股东承诺,公司监事吴慧仙女士于2009年3月23日离职,2010年3月30日(2010年3月23日离职满一年)其所持公司限售股份总数1632万股中的50%即816万股上市流通。
2)根据2009年3月23日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沈有高先生担任公司监事,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及股东承诺,2010年3月30日(2010年3月23日任职满一年)其所持有的1285.2万股中的25%即321.3万股上市流通。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 本次变动(股) |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增加 | 减少 | 数量(股)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408,000,000 | 68.69% | 316,884,000 | 91,116,000 | 15.34% | |
1、国有法人持股 | ||||||
2、非国有法人持股 | 265,200,000 | 44.65% | 265,200,000 | 0 | 0 | |
3、境内自然人持股 | 15,872,000 | 2.67% | 15,872,000 | 0 | 0 | |
4、高管持股 | 126,928,000 | 21.37% | 35,812,000 | 91,116,000 | 15.34%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86,000,000 | 31.31% | 316,884,000 | 502,884,000 | 84.66% | |
三、股份总数 | 594,000,000 | 100.00% | 594,000,000 | 100% |
五、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六、保荐机构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经核查,天马股份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所持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均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锁定手续,直至承诺期限届满及/或满足其他解禁条件。本保荐机构认为: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天马股份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同意天马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天马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九日
为向广大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服务,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10年3月29日起开通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基金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提出固定日期和固定金额的扣款和申购申请,由本公司在约定扣款日为投资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交易方式。
一、适用基金
本公司管理的开通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开放式基金。
二、适用投资者范围
适用于符合基金合同的要求,持有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开通个人网上银行业务,并通过u盾或电子银行口令卡在线签订《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个人委托缴费协议》的个人投资者。
三、开通时间
2010年3月29日。
四、申请方式
上述持有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的投资者,在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登录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相关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五、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本公司约定每次固定扣款金额。目前,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每次扣款金额最低为200元(含)人民币,最高为200,000元(含)人民币(华夏沪深300指数不设上限)。
六、扣款方式
(一)投资者以网上交易的交易账户绑定的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为指定扣款银行卡。
(二)投资者与本公司约定的固定扣款日期应遵循本公司的规定。
(三)本公司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开放日。
七、定期定额申购优惠费率
使用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付款方式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定期定额申购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申购费率在该基金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更新)中规定的相应前端申购费率基础上实行5折优惠,优惠后申购费率不低于0.6%;若基金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更新)中规定的相应前端申购费率低于0.6%或适用于固定费用的,则执行其规定的申购费率或固定费用,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本公司可根据有关规定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进行公告。
八、交易确认
每次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投资者可自T+3工作日起查询华夏全球股票(QDII)定期定额申购确认情况,自T+2工作日起查询其余基金定期定额申购确认情况。
九、解约
投资者可在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主动终止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本公司的规定。
十、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已开通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开放式基金中,如已公告暂停或限制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按照相关公告执行。
(二)投资者在办理本公司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帮助手册》、《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协议》等文件。
(三)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查询《华夏基金旗下基金定期定额开通状况一览表》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