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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暨
    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
  •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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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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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暨
    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
    2010-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71 股票简称:恒源煤电 编号:临2010-007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暨

    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3月 29日在公司十三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人,现场参会董事10人,独立董事孙海明委托独立董事乔春华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龚乃勤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换届推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推选如下人员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1、推选龚乃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龚乃勤,男,1962年生,1983年参加工作,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正高级工程师。历任:皖北矿务局前岭煤矿助理工程师;皖北矿务局生产技术处副科长,生产技术处副主任工程师;皖北矿务局刘桥二矿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皖北矿务局生产技术处处长;皖北矿务局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皖北煤电集团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皖北煤电集团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皖北煤电集团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推选汪永茂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汪永茂,男,1963年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历任:皖北矿务局刘桥一矿采煤二区技术员,矿团委副书记,采煤二区支部书记;皖北矿务局刘桥二矿政治部科长;皖北矿务局刘桥二矿副总工程师,纪委书记,副矿长;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皖北煤电集团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推选胡庆永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胡庆永,男,汉族,1953年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高级政工师。历任:皖北矿务局前岭煤矿地测科助理工程师,矿办公室副主任;皖北矿务局前岭煤矿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皖北煤电集团刘桥一矿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皖北煤电集团董事、党委委员、工会主席;皖北煤电集团董事、党委副书记。现任:公司董事、皖北煤电集团董事、党委副书记。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推选朱凤坡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朱凤坡,男,1963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律师,经济师。历任:北矿务局办公室对外经协办主任、办公室副主任、皖北煤电集团政研信息部部长、副总法律顾问,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皖北煤电集团总法律顾问兼法律事务部部长。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5、推选王显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王显民,男, 1962年生,中共党员,大专,经济师,高级政工师。历任:皖北矿务局前岭煤矿采二区技术员,矿办公室秘书;皖北矿务局办公室副科长;皖北矿务局党委组织部组织科科长;皖北矿务局团委副书记;皖北矿务局劳动工资处代处长,处长;皖北矿务局党委组织部部长;皖北煤电集团党委组织部部长;皖北煤电集团党委委员、董事、工会主席。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皖北煤电集团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6、推选吴玉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吴玉华,男, 1963年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正高级工程师。历任:皖北矿务局孟庄煤矿采煤三区技术员,生产技术科技术员,副科长;皖北矿务局孟庄煤矿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皖北煤电集团任楼煤矿总工程师,副矿长;皖北煤电集团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7、推选严洪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严洪泉,男, 1953年生,中共党员,大专,政工师。历任:皖北矿务局百善煤矿通风区队长,党支部书记,综采区区长,综采办主任,综采一区区长;皖北矿务局百善煤矿副矿长;皖北矿务局刘桥二矿党委书记;皖北矿务局百善煤矿矿长;皖北煤电集团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8、推选赵曙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赵曙明,男,1952年生。管理学博士、陈嘉讲座教授、博士生导师。企业管理国家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入选国家 “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第二层次)、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江苏省“333工程”首席科学家。曾多次获得教育部、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并获美国密苏里大学校长最高特别奖章。历任:南京大学商学院副院长、代院长、院长,美国南加州大学马歇尔商学院兼职教授,澳门科技大学研究生院院长(2002-2006年,兼职)。现任:南京大学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大学人力资源管理战略研究所所长,中国管理研究国际学会主席,中国人力资源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管理学会常务理事,浙江大学兼职教授,美国密苏理大学兼职教授,教育部工商管理类学科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国家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学部委员,江苏小天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KHD Humboldt Wedag International Ltd.独立董事等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9、推选唐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唐豪,男,1955年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历任上海财经大学副教授、系副主任,教授、教务处长,上海大学国际商学院教授、院长,中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海大学副校长、国际工商与管理学院教授、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会长、上海市政协常委。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0、推选张士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张士强,男,1962年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历任:山东科技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山东科技大学教务处副处长、处长、校长助理,兼任:山东省现场统计学会理事,山东省高教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煤炭高教学会常务理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山东科技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11、推选宋德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宋德亮,男,1972年出生,会计学博士。历任: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牛津大学萨伊德商学院访问教授,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现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乔春华、孙海明、张士强、韦法云认为上述董事人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随着公司业务发展规模逐步壮大,独立董事工作量随之增加;现参考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拟对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作相应调整,即由每位人民币4万元/年(税后), 调整为每位人民币8万元/年(税后)。独立董事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他相关活动所产生的费用据实报销。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部分内容的议案》

    公司200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事项,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事项。由于自方案所确定的定价基准日以来证券市场发生了较大变化,现对该方案的发行股票数量等有关内容进行修改,其他内容维持不变。修改的内容如下:

    1、发行股票的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6200万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数量相应调整。

    具体发行数量最终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不低于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发行价格不低于25.64元/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

    具体发行价格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有效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有效期为12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算。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重大资产重组和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有效期的议案》

    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内容拟进行调整,为了保证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顺利实施,提请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重大资产重组和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相应延长。延长后,授权有效期为12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算。授权的具体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改情况,相应修改《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改后预案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

    决定于2010年4月15日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4月15日10: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宿州市皖煤大酒店

    4、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将以第一次投票为准。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5、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4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3、《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4、《关于修改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部分内容的议案》;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有效期的议案》;

    6、《关于修改<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方案》。

    以上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五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凡截止2010年4月8日下午3: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表决;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并参与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加盖法人印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还需加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还需加持个人股东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出席会议时确认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后生效。

    出席会议时凭上述登记资料签到。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未登记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

    2、登记时间:2010年4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17:0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宿州市西昌路157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卖股票,其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二。

    (六) 其他事宜

    1、会期预定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联 系 人:祝朝刚 联系电话:0557-3982147

    4、邮 编:235162 传 真:0557-3982260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我公司(本人)出席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在委托人不做具体表决指示的情况下,受托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二: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参加2010年度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4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

    2.网络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申报一笔买入委托即可对本次议案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证券代码:738971 证券简称:恒源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738971;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代表议案1,2.00 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股东大会会议议案共20项,具体情况如下: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对应申报价格
    1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
    1.1选举龚乃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1.01
    1.2选举汪永茂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1.02
    1.3选举胡庆永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1.03
    1.4选举朱凤坡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1.04
    1.5选举王显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1.05
    1.6选举吴玉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1.06
    1.7选举严洪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1.07
    1.8选举赵曙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08
    1.9选举唐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09
    1.10选举张士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10
    1.11选举宋德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11
    2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2.00
    3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 1选举吴卫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3.01
    3.2选举汪维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3.02
    3.3选举陆光耀先生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3.03
    4关于修改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部分条款的议案 
    4.1发行股票的数量4.01
    4.2发行价格4.02
    4.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有效期限4.03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有效期的议案5.00
    6关于修改《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方案6.00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申报股数
    同意1 股
    反对2 股
    弃权3 股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投票不能撤单;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证券代码:600971 股票简称:恒源煤电 编号:临2010-008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0年3月29日在公司十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卫民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人,全体监事出席现场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与会监事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换届推选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一、经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公司推选吴卫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吴卫民,男,1957年生,1981年参加工作,中共党员,大学本科,会计师。历任:皖北矿务局孟庄矿财务科会计,副科长;皖北矿务局财务处副科长,机关财务科科长;皖北矿务局刘桥二矿总会计师、总经济师;皖北矿务局运销处副处长;皖北煤电集团销售公司经理;皖北煤电集团副总经济师。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经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公司推选汪维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汪维奇,男,1963年生,中共党员,1983年参加工作,大学本科,会计师。历任:皖北矿务局刘桥二矿筹备处会计;皖北矿务局财务处会计,会计科副科长;皖北矿务局医院财务科副科长;皖北矿务局审计处综合审计科副科长,审计处副主任审计师,审计处副处长,审计处主任审计师;皖北煤电集团审计处处长,机关会计核算中心主任;皖北煤电集团监察审计部部长。现任:公司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经公司股东合肥四方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名,公司推选陆光耀先生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陆光耀,男,1961年出生,大专,会计师。历任:合肥四方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计划科、财务科副科长、副总会计师兼计划企管处处长。现任:公司监事、合肥四方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会计师、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九日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人赵曙明、唐豪、张士强、宋德亮为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包括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29日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赵曙明、唐豪、张士强、宋德亮,作为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赵曙明、唐豪、张士强、宋德亮

    2010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