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山下湖 公告编号:临2010-06
浙江山下湖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并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山下湖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3月29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10年3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和审议事项,并于2010年3月25日发出了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3月25日。公司董事长陈夏英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4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21851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83%。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6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851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42%。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
二、议案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公司为浙江盾安精工集团有限公司10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2066000股同意,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118650股反对, 500股弃权。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锦天城律师认为,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会议备查文件
1、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山下湖珍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