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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14日,中国建设银行上海金山石化支行与上海华源针织时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针织)签订《资金借款合同》,向华源针织发放500万元贷款,期限为2005年4月14日至2006年4月13日。本公司为此笔借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上海丝佳丽针织时装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南金公路7155号房产为此笔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该笔借款发生逾期后,该行以相关各方未履行还款义务,于2010年1月29日向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偿付500万元借款及其相关利息。2010年2月9日,法院作出判决:准予该行的财产保全申请,冻结相关各方的银行存款665万,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2005年9月1日,中国建设银行上海金山石化支行与上海华源针织时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针织)签订《资金借款合同》,向华源针织发放600万元贷款,期限为2005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并以其拥有的上海市金山区亭林镇东新村14组、东新村5组、全心存8组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本公司为此笔借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该笔借款发生逾期后,该行以相关各方未履行还款义务,于2010年1月29日向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偿付600万元借款及其相关利息。2010年2月9日,法院作出判决:准予该行的财产保全申请,冻结相关各方的银行存款825万,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⑸中国农业银行诉案基本情况
2005年3月2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奉化华源步云西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步云)与中国农业银行奉化市支行(以下简称:农行奉化支行)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华源步云以位于奉化市塘下的自有房产和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向农行奉化支行申请自2005年3月2日至2007年3月1日止借款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1,000万元。农行奉化支行在约定期限内,分四次向华源步云发放人民币贷款合计1,000万元,并均于2007年2月15日到期。但贷款到期后,全部贷款均未按期归还。2007年12月10日,农行奉化支行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主持下,双方于2008年2月25日达成协议,主要条款如下:①华源步云与2008年3月25日之前归还全部本金和利息;②华源步云支付原告律师费3万元;③如华源步云未按期归还上述款项,华源步云用于抵押的房地产享有优先受偿权;④案件受理费4.3万元由华源步云负担。
2006年7月3日,本公司与农行奉化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本公司愿为华源步云自2006年7月3日至2007年7月2日止,向农行奉化支行借款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3475万元提供担保,并约定承担连带责任。农行奉化支行在约定期限内,分四次向华源步云发放人民币贷款合计2,640万元,并分别于2007年7月至9月到期。但贷款到期后,全部贷款均未按期归还。2007年12月10日,农行奉化支行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主持下,双方于2008年5月26日达成协议,主要条款如下:①华源步云与2008年12月31日之前归还全部本金和利息,本公司承担连带责任;②华源步云支付原告律师费5万元,本公司承担连带责任;③案件受理费9.1万元由华源步云和本公司共同负担。
2005年3月31日,本公司与农行奉化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本公司愿为华源步云自2005年4月1日至2006年3月31日止,向农行奉化支行借款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3,500万元提供担保,并约定承担连带责任。农行奉化支行在约定期限内,分四次向华源步云发放人民币贷款合计835万元,并分别于2007年2月至3月到期。但贷款到期后,全部贷款均未按期归还。2007年12月10日,农行奉化支行向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主持下,双方于2008年5月26日达成协议,主要条款如下:①华源步云与2008年12月31日之前归还全部本金和利息,本公司承担连带责任;②华源步云支付原告律师费2万元,本公司承担连带责任;③案件受理费3.7万元由华源步云和本公司共同负担。
2005年10月24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六安华源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安华源)向中国农业银行六安皋城支行借款500万元,期限一年,并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到期后,部分贷款本金及其利息未归还。农行六安支行因承接农行六安皋城支行该笔债权,于2009年4月9日向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法院受理后,于2009年6月10日作出民事判决书,要求六安华源归还剩余借款本金131万元及该款自2006年10月26日起至本清时止的相关利息,本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由六安华源和本公司负担。
上述案件均未执行。
⑹2005年5月9日,上海银行与本公司签订《最高额借款质押合同》,约定公司以其在上海香榭里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中所有的74.87%股权,为其在2005年5月9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间签订的最高债权余额不超过3,500万元的借款提供质押担保。2005年7月6日,该行与本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向本公司发放3,000万元贷款,期限为2005年7月6日至2005年11月5日。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2005年9月15日,该行以本公司其他的借款出现逾期现象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提前偿付3,000万元借款及其相关利息。2006年3月2日,根据有关规定,本案中止诉讼。2009年9月10日,法院再次审理本案,并作出判决:1、要求本公司偿还该行借款本金3,000万元;2、要求本公司偿付自2007年11月21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的逾期利息;3、若本公司未履行上述还款义务,该行可以本公司提供质押的上海香榭里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74.87%股权折价或者申请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在3,500万元最高债权额限度内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3,500万元数额的部分归本公司所有;4、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在抵押物处置后仍不足清偿的部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案件受理费和财产保全申请费310,530元由本公司和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⑺2004年6月11日,上海银行与上海鸿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鸿仪)签订《借款合同》,向上海鸿仪发放2,000万元贷款,期限为2004年6月11日至2005年6月10日止,本公司为上海鸿仪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因上海鸿仪未能履行还款责任,该行于2005年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06年3月2日,根据有关规定,本案中止诉讼。2005年12月13日,上海银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办事处(下称:中国信达)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约定该行将包括本案2,000万在内的债权转让给中国信达;债权转让同时,相关全部从权利一并转移给中国信达。之后,上海鸿仪关联公司分批偿还中国信达借款本金400万元。2009年9月10日,法院准许上海银行退出本案诉讼,中国信达作为原告参加诉讼。同日,法院再次审理本案。并于近日作出判决:本公司对上海鸿仪尚欠中国信达的借款本金1,600万元、自2004年9月23日起至2005年9月20日止的借款利息1,187,956.66元以及自2005年9月21日起至判决生效日止逾期利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案件受理费和财产保全申请费210,530元由本公司负担。
⑻2004年5月,江苏昆山农业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中支行(以下简称:农商行,前身昆山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营业部)与昆山华源印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华源)和本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农商行向昆山华源发放贷款600万元,本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因昆山华源未能向农商行偿还借款,农商行于2006年9月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法院受理后,于2007年6月20日作出民事裁定书,将昆山华源厂房内所有资产交农商行抵偿债务。2008年10月,公司已支付100万元,尚余500万元未支付。
⑼2005年6月22日,浙江滨江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滨江)与本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书,浙江滨江于2005年7月6日支付了800万元股权转让预付款。后因本公司重组,终止协议的履行。本公司于2006年1月分两次归还500万元,尚欠300万元。浙江滨江于2006年5月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归还股权预付款300万元及资金占用费。该法院受理后,于2006年7月31日作出民事判决书,要求本公司返还股权预付款300万元和资金占用费42万元。2007年,法院查封本公司五辆小型轿车,并全部进行了司法拍卖,所得款进行了部分清偿,目前尚有248万元债务未清偿。
⑽2007年4月,本公司及关联企业为归还银行借款,向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进出口)借款1,459万元。因本公司及关联企业未及时归还借款,华源进出口于2007年5月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法院受理后,于2007年7月12日作出民事裁定书,要求本公司及关联企业共同返还该笔借款。目前,已查封本公司持有的价值1,459万元上海惠源达纺织有限公司股权以及本公司关联企业上海华源针织时装有限公司和上海丝佳丽针织时装有限公司的厂房。
⑾2005年,本公司与中化贸易(新加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化贸易)发生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2006年12月13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作出裁决书。2007年4月,中化贸易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请求法院强制本公司向中化贸易履行上述仲裁裁决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后因本公司立即履行面临困难,双方达成和解并确认截止2007年6月26日,本公司向中化贸易清偿的债务金额共计9.51万美元及人民币27万元,双方同意按人民币100万元结清。截至目前,本公司尚未支付该笔债务。
⑿2004年8月,六安华源纺织有限公司因搬迁改造(以下简称:六安华源)与安徽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二建)先后签订两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六安华源因未履行付款义务等原因,被安徽二建诉至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本公司被追加为第三人。2008年5月,法院以(2007)六民一初字第47号判决书判决,解除安徽二建与六安华源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六安华源支付工程款2,719余万元,本公司在1,000万元限额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审理过程中法院查封了公司位于六安市经济开发区内的100亩土地使用权。目前已支付116万元,尚余2,603万元未支付。
⒀本公司曾于2006年9月27日与雅鹿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雅鹿集团”)、江苏雅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雅鹿股份”)对账确认后签署了《债务清偿协议书》。该协议确认了雅鹿集团和雅鹿股份所欠本公司的债务总额,并约定由雅鹿集团和雅鹿股份以现金及部分资产折价分期清偿。该协议签订后,雅鹿集团和雅鹿股份虽陆续偿还了大部分债务,但未在约定的时间内履行清偿义务。对此,本公司于2007年11月23日将雅鹿集团和雅鹿股份列为被告,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三方签订的《债务清偿协议书》合法有效,两被告应履行相应的付款义务,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立即向本公司支付欠款3,000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并承担诉讼费。2009年8月10日,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之规定,认为本公司对自己主张的事实加以证明的证据不充分,驳回本公司的诉讼请求,并承担案件受理费。本公司不服上述判决,将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请二审。
⒁自2002年10月至2005年6月期间,公司参股企业湖南亚大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亚大)向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信支行累计借款1,171万元,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江支行累计借款3,500万元,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累计借款1,853万元,向湖南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借款150万元,合计借款6,674万元均到期未归还。上述四家银行及信托公司于2008年12月23日向法院申请湖南亚大破产清算。法院认为:湖南亚大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符合破产受理条件,上述四家银行及信托公司的破产还债申请应予准许,遂于2009年1月4日裁定:决定立案受理上述四家银行及信托公司申请湖南亚大的破产申请,并指定湖南菊明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管理人。目前其破产清算程序已启动,尚未结束。
⒂四川省建筑机械化工程公司于2008年1月21日起诉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昆山华源印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华源)拖欠建设工程款800万元,2008年6月14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要求昆山华源偿还四川省建筑机械化工程公司800万元。由于昆山华源未按判决履行义务,法院再次下达了民事裁定书,裁定拍卖昆山华源位于昆山市千灯镇的房屋建筑物及权证号为(2007)12007118076、面积80,00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2009年8月11日经公开拍卖,上述资产以2,690万元成交,法院暂扣用于分配清偿昆山华源涉诉债务。截止本财务报告报出日,本公司尚未收到上述款项,亦未能获取到债务清偿的具体情况。
2、2008年度报告披露后的已终结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⑴本公司曾于2004年11月29日,为中油龙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油龙昌)向中国建设银行上海第五支行借款4,050万元提供担保。因石油龙昌仅归还本金2.3万元,未能履行其他还款义务,中国建设银行上海第五支行于2005年6月7日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05年9月23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石油龙昌归还借款本金、利息和逾期利息、及受理费和保全费,本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10年8月和10月,本公司分别支付1,100万元和2,947.7万元,本案终结。
⑵2005年1月17日,本公司东方印染分公司与中信实业银行常州分行签订800万元借款合同,期限为10个月。后因东方印染分公司未能按约偿还利息,2005年10月11日该分行向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东方印染分公司和本公司提前偿还贷款本息。该法院受理后,于2005年11月13日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东方印染分公司和本公司银行存款800万元或查封相应价值的资产。目前该案已作出判决,责令本公司东方印染分公司支付贷款本息及诉讼等费用。公司已支付本金,本案终结。
⑶2004年12月30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六安华源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安华源)与安徽省恒润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恒润)签订合作意向书。约定:在其实施整体搬迁改造时,协助该房产公司取得位于六安市区的老厂区264.63亩的土地使用权。该房产公司为此预付4,000万元拆迁补偿款,本公司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担保责任。该宗土地于2006年1月25日挂牌,安徽恒润因最终未能取得土地使用权,要求六安华源纺织有限公司归还借款。经多次催款后,安徽恒润于2006年3月18日将六安华源和本公司作为被告,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归还本息,并承担损失。法院于2007年4月18日,作出民事判决书,要求六安华源返还安徽恒润预付的拆迁补偿款、利息及违约金,本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审理费、诉讼保全费由六安华源和本公司各半承担。诉讼阶段公司归还1,100万元,2007年度公司归还1,575万,2008年上半年公司归还650万元,2008年9月公司与安徽恒润达成执行和解协议,2008年底前公司又归还1,000万元,2009年公司归还最后300万元,和解协议执行完毕。
⑷因本公司东方印染分公司未付清购买设备款,常州东风纺织印染设备有限公司将其诉至法院。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6)常民二初字第57号民事调解书确认承担东方分公司应支付原告方欠款131万元,及诉讼费2.4万元。(2006)常民二初字第57号民事裁定书查封部分东方印染分公司设备,净值合计1,051万元。截止目前,东方印染分公司已全额支付货款,本案终结。
⑸因本公司东方印染分公司购买煤炭款未付,常州金运物资有限公司将其诉至法院。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6)常民二初字第285号民事调解书确认东方印染分公司应支付377万元货款及利息25万元、诉讼费5.2万元。截止目前,东方印染分公司已全额支付货款,本案终结。
⑹因本公司东方印染分公司欠坏布款未还,上海南立贸易有限公司将东方印染分公司、及本公司诉至法院,常州市中级法院以(2006)常民二初字第293号民事调解书确认东方公司应支付243万元及3.6万元诉讼费。本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截止目前,东方印染分公司已全额支付货款,本案终结。
⑺2005年,本公司与常州宝隆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宝隆)共同组建常州东方宝隆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宝隆)。本公司以常州东方印染分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分公司)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出资,其中净资产出资6,872万元,占东方宝隆76.33%股权,超过净资产部分作为东方宝隆对本公司的负债。2008年9月,本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常州宝隆以6,870万元的价格转让东方宝隆76.33%股权,并约定本公司对东方宝隆债权为12,330万元,常州宝隆为清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09年1月,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2009年,东方宝隆在与常州市土地收储中心协商原东方分公司土地收购时获知,该宗土地上存在两处控规面积达47亩的“文保建筑”, 致使该宗47亩土地使用权受到限制而无法建设、收储和开发,土地使用价值大大降低;且东方宝隆对47亩土地另需建造围墙、变压器、水电、门卫等设施,也将给东方宝隆带来损失。2009年9月,常州宝隆和东方宝隆向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认为东方宝隆中原东方分公司出资的土地使用权由于双方存在重大误解,误解部分土地为正常的非文保土地,故致原告重大损失,请求核减东方宝隆对本公司的债务额1,300万元,并要求本公司承担诉讼费。2009年11月,法院作出判决,原告请求核减东方宝隆对本公司债务额1,300万元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案件受理费99,800元由本公司负担,本案终结。
7.8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7.8.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8.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初始投资金额 | 占该公司 股权比例 | 期末账面值 | 报告期 损益 | 报告期所有 者权益变动 | 会计核 算科目 | 股份来源 |
601328 | 交通银行 | 2,314,008.00 | 0.0037% | 17,028,313.50 | 0 | 4,349,852.63 | 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 | 江西华源江纺 有限公司购入 |
7.8.3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所持对象名称 | 初始投资金额 | 持有数量 | 占该公司 股权比例 | 期末账面值 | 报告期 损益 | 报告期所有 者权益变动 | 会计核算科目 | 股份来源 |
广东发展银行 | 5,640,000.00 | 506,988 | 0.0044% | 5,640,000.00 | 0 | 0 | 长期股权投资 | 本公司购入 |
南昌商业银行 | 160,000.00 | 160,000 | 0.0160% | 160,000.00 | 0 | 0 | 长期股权投资 | 江西华源江纺 有限公司购入 |
合计 | 5,800,000.00 | 666,988 | — | 5,800,000.00 | 0 | 0 | — | — |
7.8.4 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9 公司是否披露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或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否
§8 监事会报告
8.1 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能够按照《证券法》和《公司法》及其它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到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经理在履行公司职责时,没有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公司正处于特殊的阶段,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与《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规要求存在差距,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相反从资金和人力资源上给予公司大力支持,维系企业的基本运营和社会安定,尤其公司本部的一切管理费用均由大股东垫付,在最大程度上维护投资者、债权人、职工的利益。 |
8.2 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基本健全,财务管理基本规范,财务报告基本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8.3 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已于2003年底前全部使用完毕,无使用到本报告期之情况。 |
8.4 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本年度内,公司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没有发现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
8.5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合理、公平、诚信的原则,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
8.6 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相关事项作出了专项说明,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说明。 |
§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财务报告 | □ 未经审计 √ 审计 |
审计意见 |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标意见 |
审计报告全文 | |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传邦 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叶 慧 |
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元
项 目 | 附注编号 | 期末数 | 期初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八、1 | 45,003,968.62 | 25,591,473.53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八、2 | 319,107.60 | |
应收票据 | 八、3 | 11,596,577.88 | 6,971,429.97 |
应收账款 | 八、5 | 34,315,330.65 | 87,660,865.78 |
预付款项 | 八、6 | 16,199,111.17 | 22,021,351.59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八、4 | 1,007,753.85 | 679,936.05 |
其他应收款 | 八、7 | 95,236,263.55 | 243,966,470.02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八、8 | 135,340,227.03 | 146,397,993.46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 338,699,232.75 | 533,608,628.00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八、9 | 17,028,313.50 | 8,632,535.40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八、10 | 162,416,376.13 | 286,193,457.55 |
投资性房地产 | 八、11 | 66,946,240.49 | 95,631,642.10 |
固定资产 | 八、12 | 329,067,644.25 | 458,980,681.08 |
在建工程 | 八、13 | 45,216,625.85 | 51,398,479.26 |
工程物资 | |||
固定资产清理 | |||
生物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八、14 | 108,721,608.20 | 122,465,699.72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八、15 | ||
长期待摊费用 | 4,829.32 | 9,685.6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29,401,637.74 | 1,023,312,180.75 | |
资 产 总 计 | 1,068,100,870.49 | 1,556,920,808.75 |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编制单位: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元
项 目 | 附注编号 | 期末数 | 期初数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八、19 | 822,677,742.87 | 859,119,459.81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八、20 | 2,000,000.00 | |
应付账款 | 八、21 | 138,795,954.43 | 177,118,599.88 |
预收款项 | 八、22 | 53,732,410.82 | 56,053,948.39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职工薪酬 | 八、23 | 292,952,719.50 | 256,178,757.93 |
应交税费 | 八、24 | 47,083,711.72 | 34,544,101.81 |
应付利息 | 283,417,480.62 | 139,639,006.89 | |
应付股利 | 八、25 | 3,825,411.35 | 3,825,411.35 |
其他应付款 | 八、26 | 457,501,583.05 | 446,027,894.06 |
应付分保账款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2,101,987,014.36 | 1,972,507,180.12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八、27 | 98,000,000.00 | 98,000,000.00 |
应付债券 | |||
长期应付款 | 八、28 | 2,879,116.83 | 2,879,116.83 |
专项应付款 | 八、29 | 9,345,881.33 | 20,060,971.46 |
预计负债 | 八、30 | 24,297,061.00 | 75,524,901.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八、16 | 66,653,199.87 | 83,015,822.50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八、31 | 3,510,000.00 | 3,510,000.0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04,685,259.03 | 282,990,811.79 | |
负 债 合 计 | 2,306,672,273.39 | 2,255,497,991.91 | |
股东权益 | |||
股本 | 八、32 | 552,172,227.00 | 552,172,227.00 |
资本公积 | 八、33 | 503,466,773.77 | 499,116,921.14 |
减:库存股 | |||
盈余公积 | 八、34 | 78,403,990.81 | 78,403,990.81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八、35 | -2,374,233,735.46 | -1,873,890,215.14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 -1,240,190,743.88 | -744,197,076.19 | |
少数股东权益 | 1,619,340.98 | 45,619,893.03 | |
股东权益合计 | -1,238,571,402.90 | -698,577,183.16 | |
负债及股东权益合计 | 1,068,100,870.49 | 1,556,920,808.75 |
合并利润表
编制单位: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 金额单位:元
项 目 | 附注编号 | 本期实际数 | 上期实际数 |
一、营业总收入 | 547,178,084.04 | 990,781,737.27 | |
其中:营业收入 | 八、36 | 547,178,084.04 | 990,781,737.27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095,018,490.53 | 1,698,639,939.51 | |
其中:营业成本 | 八、36 | 528,473,828.05 | 1,018,325,874.76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八、37 | 5,006,389.99 | 8,570,903.11 |
销售费用 | 10,842,699.56 | 14,331,784.35 | |
管理费用 | 339,302,307.71 | 338,447,500.33 | |
财务费用 | 八、38 | 147,357,994.49 | 124,037,444.21 |
资产减值损失 | 八、40 | 64,035,270.73 | 194,926,432.75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投资收益 | 八、39 | 1,756,470.38 | -5,720,921.3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667,081.42 | -5,779,782.17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46,083,936.11 | -713,579,123.56 | |
加:营业外收入 | 八、41 | 34,375,265.38 | 24,400,993.93 |
减:营业外支出 | 八、42 | 52,514,303.92 | 88,557,640.47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35,942,923.60 | 34,559,998.23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64,222,974.65 | -777,735,770.10 | |
减:所得税费用 | 八、43 | -18,153,101.34 | 16,886,796.64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46,069,873.31 | -794,622,566.74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00,343,520.32 | -754,165,450.49 | |
少数股东损益 | -45,726,352.99 | -40,457,116.25 | |
六、每股收益 | |||
(一) 基本每股收益 | 二十五、2 | -0.91 | -1.37 |
(二) 稀释每股收益 | 二十五、2 | -0.91 | -1.37 |
七、其他综合收益 | 八、44 | 6,296,833.57 | -7,611,769.94 |
八、综合收益总额 | -539,773,039.74 | -802,234,336.68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495,993,667.69 | -759,423,661.16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43,779,372.05 | -42,810,675.52 |
(下转B195版)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 金额单位:元
项 目 | 本期金额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股东权益合计 | ||||||||
股本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552,172,227.00 | 499,116,921.14 | 78,403,990.81 | -1,873,890,215.14 | 45,619,893.03 | -698,577,183.1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 552,172,227.00 | 499,116,921.14 | 78,403,990.81 | -1,873,890,215.14 | 45,619,893.03 | -698,577,183.16 | ||||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349,852.63 | -500,343,520.32 | -44,000,552.05 | -539,994,219.74 | ||||||
(一)净利润 | -500,343,520.32 | -45,726,352.99 | -546,069,873.31 | |||||||
(二)其他综合收益 | 4,349,852.63 | 1,946,980.94 | 6,296,833.57 | |||||||
上述(一)和(二)小计 | 4,349,852.63 | -500,343,520.32 | -43,779,372.05 | -539,773,039.74 | ||||||
(三)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 100,000.00 | 100,000.00 | ||||||||
1.股东投入资本 | 100,000.00 | 100,000.00 | ||||||||
2.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 ||||||||||
3.其他 | ||||||||||
(四)利润分配 | -321,180.00 | -321,18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股东的分配 | -321,180.00 | -321,180.00 | ||||||||
4.其他 | ||||||||||
(五)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其他 | ||||||||||
(六)专项储备提取和使用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四、本年年末余额 | 552,172,227.00 | 503,466,773.77 | 78,403,990.81 | -2,374,233,735.46 | 1,619,340.98 | -1,238,571,402.90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续)
编制单位: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 金额单位:元
项 目 | 上年同期金额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股东权益合计 | ||||||||
股本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552,172,227.00 | 504,375,131.81 | 78,403,990.81 | -1,119,724,764.65 | 109,931,748.55 | 125,158,333.5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 552,172,227.00 | 504,375,131.81 | 78,403,990.81 | -1,119,724,764.65 | 109,931,748.55 | 125,158,333.52 | ||||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258,210.67 | -754,165,450.49 | -64,311,855.52 | -823,735,516.68 | ||||||
(一)净利润 | -754,165,450.49 | -40,457,116.25 | -794,622,566.74 | |||||||
(二)其他综合收益 | -5,258,210.67 | -2,353,559.27 | -7,611,769.94 | |||||||
上述(一)和(二)小计 | -5,258,210.67 | -754,165,450.49 | -42,810,675.52 | -802,234,336.68 | ||||||
(三)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 -21,180,000.00 | -21,180,000.00 | ||||||||
1.股东投入资本 | 120,000.00 | 120,000.00 | ||||||||
2.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 ||||||||||
3.其他 | -21,300,000.00 | -21,300,000.00 | ||||||||
(四)利润分配 | -321,180.00 | -321,18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股东的分配 | -321,180.00 | -321,180.00 | ||||||||
4.其他 | ||||||||||
(五)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其他 | ||||||||||
(六)专项储备提取和使用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四、本年年末余额 | 552,172,227.00 | 499,116,921.14 | 78,403,990.81 | -1,873,890,215.14 | 45,619,893.03 | -698,577,183.16 |
股东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 金额单位:元
项 目 | 本期金额 | ||||||||
股本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股东权益合计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552,172,227.00 | 508,982,646.29 | 78,403,990.81 | -1,485,701,424.01 | -346,142,559.9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 552,172,227.00 | 508,982,646.29 | 78,403,990.81 | -1,485,701,424.01 | -346,142,559.91 | ||||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0,369,266.99 | -110,369,266.99 | |||||||
(一)净利润 | -110,369,266.99 | -110,369,266.99 | |||||||
(二)其他综合收益 | |||||||||
上述(一)和(二)小计 | -110,369,266.99 | -110,369,266.99 | |||||||
(三)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股东投入资本 | |||||||||
2.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 |||||||||
3.其他 | |||||||||
(四)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五)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其他 | |||||||||
(六)专项储备提取和使用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四、本年年末余额 | 552,172,227.00 | 508,982,646.29 | 78,403,990.81 | -1,596,070,691.00 | -456,511,826.90 |
股东权益变动表(续)
编制单位: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 金额单位:元
项 目 | 上年同期金额 | ||||||||
股本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股东权益合计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552,172,227.00 | 508,982,646.29 | 78,403,990.81 | -669,015,711.93 | 470,543,152.1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 552,172,227.00 | 508,982,646.29 | 78,403,990.81 | -669,015,711.93 | 470,543,152.17 | ||||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816,685,712.08 | -816,685,712.08 | |||||||
(一)净利润 | -816,685,712.08 | -816,685,712.08 | |||||||
(二)其他综合收益 | |||||||||
上述(一)和(二)小计 | -816,685,712.08 | -816,685,712.08 | |||||||
(三)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股东投入资本 | |||||||||
2.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 |||||||||
3.其他 | |||||||||
(四)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五)股东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其他 | |||||||||
(六)专项储备提取和使用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四、本年年末余额 | 552,172,227.00 | 508,982,646.29 | 78,403,990.81 | -1,485,701,424.01 | -346,142,559.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