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上接B194版)
合并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 金额单位:元
项 目 | 附注编号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52,309,380.55 | 1,116,853,758.84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0,730.57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八、45 | 225,276,764.79 | 243,355,568.4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77,586,145.34 | 1,360,250,057.89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51,878,176.65 | 861,009,550.91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00,806,718.56 | 382,372,494.3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0,773,995.48 | 51,142,829.3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八、45 | 87,518,632.22 | 69,841,620.2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60,977,522.91 | 1,364,366,494.8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八、46 | -83,391,377.57 | -4,116,436.93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98,230,134.00 | 2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5,600.00 | 6,060,650.57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5,927,837.28 | 9,680,193.57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14,088,011.31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4,173,571.28 | 30,028,855.4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984,591.07 | 7,799,637.39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984,591.07 | 7,799,637.3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8,188,980.21 | 22,229,218.06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0,000.00 | 12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2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7,800,000.00 | 121,176,895.00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八、45 | 2,881,686.57 | 6,046,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0,781,686.57 | 127,342,895.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70,241,716.94 | 141,372,205.24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043,390.61 | 13,239,317.94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131,180.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八、45 | 17,366,620.17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3,285,107.55 | 171,978,143.3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503,420.98 | -44,635,248.35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286,739.57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八、46 | 22,294,181.66 | -26,809,206.79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余额 | 八、46 | 22,709,786.96 | 49,518,993.75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八、46 | 45,003,968.62 | 22,709,786.96 |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元
项 目 | 附注编号 | 期末数 | 期初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84,652.80 | 2,649,489.96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九、1 | 6,991,106.63 | 18,354,767.19 |
预付款项 | 431,503.57 | 748,177.18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665,935.64 | ||
其他应收款 | 九、2 | 42,400,252.08 | 220,358,470.05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9,053,427.61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 49,907,515.08 | 251,830,267.63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九、3 | 443,923,558.11 | 443,923,558.11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9,852,584.41 | 38,409,808.22 | |
在建工程 | 50,000.00 | ||
工程物资 | |||
固定资产清理 | |||
生物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4,500,000.20 | 4,600,000.16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68,276,142.72 | 486,983,366.49 | |
资 产 总 计 | 518,183,657.80 | 738,813,634.12 |
资产负债表(续)
编制单位: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元
项 目 | 附注编号 | 期末数 | 期初数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54,385,743.00 | 385,885,743.0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3,106,899.13 | 32,688,222.65 | |
预收款项 | 27,478,097.59 | 29,828,117.76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职工薪酬 | 2,709,256.39 | 15,911,497.19 | |
应交税费 | 807,913.96 | 1,101,086.79 |
应付利息 | 174,378,755.09 | 85,208,371.73 | |
应付股利 | 2,304,231.35 | 2,304,231.35 | |
其他应付款 | 285,799,964.70 | 355,294,092.91 | |
应付分保账款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860,970,861.21 | 908,221,363.38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长期应付款 | |||
专项应付款 | |||
预计负债 | 50,750,000.00 | 95,298,64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2,974,623.49 | 81,436,190.65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13,724,623.49 | 176,734,830.65 | |
负 债 合 计 | 974,695,484.70 | 1,084,956,194.03 | |
股东权益 | |||
股本 | 552,172,227.00 | 552,172,227.00 | |
资本公积 | 508,982,646.29 | 508,982,646.29 | |
减:库存股 | |||
盈余公积 | 78,403,990.81 | 78,403,990.81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596,070,691.00 | -1,485,701,424.01 |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 -456,511,826.90 | -346,142,559.91 | |
少数股东权益 | |||
股东权益合计 | -456,511,826.90 | -346,142,559.91 | |
负债及股东权益合计 | 518,183,657.80 | 738,813,634.12 |
利润表
编制单位: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 金额单位:元
项 目 | 附注编号 | 本期实际数 | 上期实际数 |
一、营业总收入 | 22,926,247.38 | 37,402,668.50 | |
其中:营业收入 | 九、4 | 22,926,247.38 | 37,402,668.50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46,660,493.95 | 775,848,350.18 | |
其中:营业成本 | 19,811,349.50 | 33,262,312.88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82,318.49 | 120,167.14 | |
销售费用 | 687,315.83 | 947,896.55 | |
管理费用 | 9,081,643.75 | 33,724,164.69 | |
财务费用 | 89,249,039.01 | 61,764,398.69 | |
资产减值损失 | 27,748,827.37 | 646,029,410.23 |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投资收益 | 九、5 | -1,717,481.59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23,734,246.57 | -740,163,163.27 | |
加:营业外收入 | 9,458,120.62 | 6,068,035.01 | |
减:营业外支出 | 14,554,708.20 | 65,732,307.61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162,323.06 | 0,099.84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28,830,834.15 | -799,827,435.87 | |
减:所得税费用 | -18,461,567.16 | 16,858,276.21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0,369,266.99 | -816,685,712.08 | |
六、每股收益 | |||
(一) 基本每股收益 | |||
(二) 稀释每股收益 | |||
七、其他综合收益 | |||
八、综合收益总额 | -110,369,266.99 | -816,685,712.08 |
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 金额单位:元
项 目 | 附注编号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3,962,004.67 | 46,112,821.21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6,505,307.70 | 131,233,727.8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0,467,312.37 | 177,346,549.0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8,690,417.70 | 38,646,773.92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9,046,210.50 | 107,331,511.1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94,575.19 | 2,008,305.48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6,124,705.81 | 27,180,172.8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4,655,909.20 | 175,166,763.3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九、6 | 5,811,403.17 | 2,179,785.67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665,935.64 | 344,651.6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2,483,993.69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149,929.33 | 544,651.6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4,786.32 | 839,674.3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786.32 | 839,674.3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125,143.01 | -295,022.7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1,500,000.00 | 791.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383.34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1,501,383.34 | 791.0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501,383.34 | -791.0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1,023,587.03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九、6 | -2,564,837.16 | 860,384.90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余额 | 九、6 | 2,649,489.96 | 1,789,105.06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九、6 | 84,652.80 | 2,649,489.96 |
(除另有注明外,所有金额均以人民币元为货币单位)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
1、公司历史沿革
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1996年8月13日经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以体改生【1996】111号文批准设立,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境内上市内资股并上市交易。本公司所发行的股票于1996年10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09年6月22日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10000000047365,现法定代表人为陆俊德。
公司成立时发起法人股7,500万股,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股份2,500万股,注册资本共计1亿元。本公司股改方案于2007年1月24日经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以截止2006年11月30日的流通股140,400,000股为基础,用资本公积金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份,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转增股份5.7股,转增股份共计80,028,000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本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52,172,227股。
经历年增资扩股,公司注册资本为552,172,227.00元,折合552,172,22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公司注册资本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2007)第11569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公司所属行业性质和业务范围
公司所处行业:服装及其他纤维制品制造业。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各类纺织品、服装和家用纺织品及其原辅材料,经营和代理经国家批准的各类商品、进出口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和“三来一补”业务。
3、主要产品或提供的劳务
公司主要产品:棉纱、毛纱、棉、线、坯布、印染布、呢绒、休闲服、毛衫、西裤、职业装、系列床上用品等。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公司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事项,按照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的有关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基于上述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说明
(一)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年度从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二)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三)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实际成本为计价原则。各项财产在取得时按历史成本计量,其后如果发生减值,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四)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当月月初的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合成人民币金额进行调整,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按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合成人民币金额进行调整。外币专门借款账户期末折算差额,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按规定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余的外币账户折算差额均计入财务费用。不同货币兑换形成的折算差额,计入财务费用。
(五)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
(六)现金流量表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流量表的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七)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核算方法
1、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管理层按照取得金融资产和承担金额负债的目的,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确认和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如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别较小的,按票面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3)应收款项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
(2)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5、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1)可供出售金额资产的减值准备: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八)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期末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则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可收回金额是通过对其的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信用损失)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扣除预计处置费用等)。原实际利率是初始确认该应收款项时计算确定的实际利率。短期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与其现值相差很小,在确定相关减值损失时,不对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
期末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另对应收关联方款项以及除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外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当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是指:应收款项余额前五名或占应收款余额10%以上的款项。
对于期末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采用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一起按账龄作为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再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在资产负债表日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根据应收款项组合在期末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除已单独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款项外,公司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类似的、具有应收款项按账龄段划分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期各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据此计算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如下:
账龄 | 计提坏账比例(%) |
1年以内 | 0.50 |
1-2年 | 10 |
2-3年 | 20 |
3-4年 | 50 |
4-5年 | 80 |
5年以上 | 100 |
对因债务人撤销、破产,依照法律清偿程序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因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可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并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按照公司管理权限批准核销。
(九)存货
1、存货分类
存货分类为:产成品、在产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2、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日常核算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存货,以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存货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
3、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
包装物采用一次摊销法。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存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
(十)投资性房地产的核算方法
1、本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是指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并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2、投资性房地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1)与该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3、本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与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2)与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3)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
(4)与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同时满足投资性房地产确认条件的,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不满足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5)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及计提折旧。折旧计提是根据预计可使用年限,扣除预计净残值,按直线法计算;在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下,按单项投资性房地产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净额和剩余折旧年限,分项确定并计提各期折旧。
投资性房地产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残值率(%) | 预计使用年限(年)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4 | 40 | 2.40 |
土地使用权 | 50 | 2.00 |
(6)与有确凿证据表明房地产用途发生改变,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将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其他资产或者将其他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开始自用;作为存货的房地产,改为租用;自用土地使用权停止自用,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自用建筑物停止自用,改为出租;在成本模式下,将房地产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7)与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投资性房地产或者发生投资性房地产毁损,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8)与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投资性房地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存在减值迹象的投资性房地产,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己计提的减值准备在该项投资性房地产处置前不予转回。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十一)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在购买日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3)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①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但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应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
②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③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④通过非货币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
⑤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
2、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及收益确认:
(1)下列长期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①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②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上这些长期股权投资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为投资损益。
(3)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确定依据
共同控制的确定依据为对被投资单位存在与其他投资方一致同意分享对其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控制权的契约;
重大影响的确定依据为被投资单位存在参与对其财务和经营政策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控制或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按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减值比照金融资产减值处理;其他长期股权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当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该项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在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被处置前不予转回。
(十二)固定资产计价、折旧方法和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1、固定资产标准:
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
2、固定资产的分类:
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及办公设备、其他设备等。
3、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
一般遵循实际成本原则计价。
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确定。
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固定资产,以该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换入的固定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固定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4、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年限平均法单独计提折旧;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年限平均法单独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 别 | 残值率(%) | 预计使用年限(年) | 年折旧率(%) | |||
房屋及建筑物 | 4 | 40 | 2.40 | |||
机器设备 | 4 | 14 | 6.86 | |||
运输设备 | 4 | 10 | 9.60 | |||
电子及办公设备 | 4 | 5 | 19.20 | |||
其他设备 | 4 | 8 | 12.00 |
5、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在该项固定资产处置前不予转回。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计提。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三)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1、取得的计价方法
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工程发生的实际成本,当所建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核算,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按估计价值转账,待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作调整。
2、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计提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在建工程,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在建工程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在该项在建工程处置前不予转回。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按单项工程计提。
(十四)无形资产核算方法
1、取得的计价方法
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
公司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无形资产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按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进行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无形资产摊销一般计入当期损益。
每期末,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应当估计其使用寿命并进行摊销。
3、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无形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存在减值迹象的无形资产,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在该项无形资产处置前不予转回。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计提
(十五)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方法
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在确定时将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十六)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按下列原则处理:
(1)当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且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借款费用资本化。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专门借款,是指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
(3)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十七)预计负债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公司将其列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3、该义务金额可以可靠地计量。
(十八)收入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公司不再对该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可靠地计量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实现。
2、提供劳务
在同一年度内开始并完成,在劳务已经提供,收到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依据时,确认劳务收入的实现;如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应当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1)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十九)政府补助的核算方法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会计处理。
1、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当期所得税按当期适用税率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递延所得税以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按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与资产或负债的计税基础之间暂时性差异计提。
2、当取得资产、负债时,确定其计税基础。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差异的,按照规定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3、当适用税率发生变化的,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重新计量,除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将其影响数计入变化当期的所得税费用。
4、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五、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一)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公司采用权益结合法进行会计处理。合并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原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被合并方在合并前的净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公司采用购买法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成本为本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在购买日,本公司取得的被购买方的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确认。
本公司对购买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按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计量;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被购买方的经营成果自本公司取得控制权之日起合并,直至本公司对其控制权终止。
(二)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财务报表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2009年度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指被本公司控制的被投资单位。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采用与本公司一致的会计年度和会计政策。本公司内部各公司之间的所有重大交易及往来于合并时抵消。
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
1.子公司的少数股东权益情况
子公司名称 | 报告期末少数股东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中用于冲减少数股东损益的金额 | 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冲减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本期亏损超过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后的余额 |
浙江华源兰宝有限公司 | 403,077.05 | ||
江西华源江纺有限公司 | -69,441,046.43 | ||
上海华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344,961.75 | ||
上海鼎润进出口有限公司 | 998,191.77 | ||
江西江纺贸易有限公司 | 118,914.46 | ||
南昌市江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99,157.70 | ||
合计 | 1,619,340.98 | -69,786,008.18 |
2.本公司重要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万元) | 持股比例 (%) | 表决权比例 (%) |
浙江华源兰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兰宝”) | 浙江省嘉兴市 | 毛纺织品及其他纺织品 | 10,706 | 90 | 100 |
江西华源江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华源”) | 江西省南昌市 | 纱、布织造 | 4,996 | 69.08 | 69.08 |
上海华源针织时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针织”) | 上海市金山区 | 服装、针棉织品 | 2,510 | 90 | 100 |
上海华源国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发”) | 上海浦东 | 国际贸易、保税业务 | 5,522 | 100 | 100 |
安徽阜阳华源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阳华源”) | 安徽省阜阳市 | 纺织、服装及其他纤维制品制造等 | 5,320.74 | 95 | 95 |
六安华源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安华源”) | 安徽省六安市 | 纯棉、涤棉、麻棉纱线等 | 6,600 | 95 | 95 |
昆山华源印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华源”) | 江苏省昆山市 | 棉、化纤混纺布染色整理 | 5,000 | 83.5 | 83.5 |
上海华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天电子”) | 上海浦东 | 信息采集、加工、发布 | 5,000 | 56 | 56 |
上海香榭里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榭里”) | 上海浦东 | 家用纺织品的设计、生产、加工、 销售,国内贸易 | 8,000 | 100 | 100 |
上海鼎润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润进出口”) | 上海浦东 | 国际贸易 | 500 | 80 | 80 |
奉化华源步云西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奉化步云”) | 浙江省奉化市 | 西裤、服装 | 4,000 | 100 | 100 |
上海华源万成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万成”) | 上海浦东 | 服装、服饰纺织品及五金、建材百货 | 3,000 | 100 | 100 |
3.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子公司全称 | 期末净资产 | 本期净利润 |
南昌市江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2,082,311.77 | -17,688.23 |
六、税 项
公司主要税种和税率为: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
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0、25 | ||
增值税 | 按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 | 17、13 | ||
营业税 | 营业额 | 5 | ||
城建税 | 应纳流转税 | 7 |
本公司适用的费种与费率:
费种 | 计费依据 | 费率(%) | ||
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3 | ||
河道工程维检费 | 应纳流转税额 | 1 |
本公司适用25%的所得税税率。本公司注册地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按照财税【2008】113号关于浦东新区非生产性和内资企业过渡优惠办法,本年所得税减按20%税率缴纳。本公司下属各公司均在各自经营所在地缴纳所得税。
七、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前期差错更正的说明
无。
八、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1)分类列示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原币金额 | 折算汇率 | 折合人民币 | 原币金额 | 折算汇率 | 折合人民币 | |
现金 | 1,233,342.21 | 2,629,789.90 | ||||
其中:人民币 | 1,219,213.53 | 1,219,213.53 | 2,599,605.08 | 2,599,605.08 | ||
美元 | 1,721.00 | 6.8282 | 11,751.33 | 4,068.08 | 6.8346 | 27,803.69 |
港币 | 2,700.00 | 0.8805 | 2,377.35 | 2,700.00 | 0.8819 | 2,381.13 |
银行存款 | 39,960,626.41 | 22,949,792.17 | ||||
其中:人民币 | 39,953,097.69 | 39,956,097.69 | 22,928,536.20 | 22,928,536.20 | ||
美元 | 662.73 | 6.8282 | 4,525.77 | 2,770.40 | 6.8346 | 18,935.06 |
港币 | 2,628.40 | 0.8819 | 2,317.96 | |||
日元 | 46.09 | 0.0640 | 2.95 | 46.00 | 0.0642 | 2.95 |
其他货币资金 | 3,810,000.00 | 11,891.46 | ||||
其中:人民币 | 3,810,000.00 | 3,810,000.00 | 11,891.46 | 11,891.46 | ||
合 计 | 45,003,968.62 | 25,591,473.53 |
(下转B19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