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0-008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0年3月1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3月28日以传真、通讯方式举行,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公司将持有的江苏南大紫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简称“南大紫金”)6%的股权计180万元(该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转让给自然人刘建平先生。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止2009年12月31日,南大紫金的净资产为1703.41万元,经双方协商确定,最终转让价格为123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取得投资收益9.08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所持南大紫金股份将由原来的51%减少至45%,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9位董事同意、0位董事弃权、0位董事反对。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0-009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转让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持有的江苏南大紫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大紫金”)部分股权计180万元、占南大紫金注册资本的6%转让给自然人刘建平。交易金额为协议价123万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经公司四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1、2010年3月28日,本公司与刘建平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将持有的南大紫金部分股权计180万元,占南大紫金总股本的6%转让给自然人刘建平。本次出售股权价格以双方的协商价123万元为最终转让价格。
本公司与自然人刘建平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已经本公司四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自然人刘建平先生,男,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民,江苏省常州市人。1997年10月至今,任南大紫金董事长。其没有控制其他任何公司。
2、刘建平先生与本公司及公司的前十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公司所持南大紫金6%的股权。南大紫金成立于1997年10月7日,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出资153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刘建平出资338.0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1.268%;张振华出资402.2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3.408%;冷成出资192.2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408%;戴秋忠出资192.24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408%;南京大学科技实业集团公司出资100.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36%;胡晓莉出资96.1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204%;戴显忠出资96.1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204%;虞兰剑出资52.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74%。南大紫金注册地:江苏省常州市。法定代表人:刘建平。经营范围:粉体工程设备设计、智能化控制装置的设计及安装、机电设备安装及服务;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及系统集成;电子产品的销售;[粉体工程设备、智能化控制装置、包装机械及配套设备的制造(限分支机构经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代理出口将本企业自行研制开发的技术转让给其他企业所生产的产品;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范围中涉及专项审批的,需办理专项审批后方可经营)。
2、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止2009年12月31日,南大紫金的资产总额为6344.98万元,负债总额为4298.94万元,资产净额为2046.0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703.41万元,实现营业收入3391.97万元,营业利润为-870.0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64.76万元。
3、南大紫金未占用本公司资金,也未有经营性债务发生,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1、交易标的:本公司将所持有的南大紫金部分股权计180万元、占南大紫金总股本的6%转让给自然人刘建平先生。
2、定价情况:以2009年度审计后的净资产为依据,经双方协商确定。
3、交易金额:123万元。
4、支付方式:经双方确认,自然人刘建平于2010年3月31日前全额付清。
5、协议生效条件:经本公司四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五、出售股权的其他安排
本次出售南大紫金股权不涉及人员安置问题。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南大紫金由于这几年在发展中进行了一些业务整合,从目前的业务发展情况来看,已不符合天通未来业务的定位和发展需要。基于公司主业定位和发展考虑,将公司持有的部分股权6%计180万元转让给自然人刘建平先生。
2、本次出售南大紫金股权后,公司持有南大紫金的股权由原来的51%减少至45%,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不存在为南大紫金提供担保、委托该公司理财,也不存在南大紫金占用本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四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
3、南大紫金2009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600774 股票简称:汉商集团 编号:2010-006
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0年3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现经事后审核,因工作疏忽年报中存在几处错误,现对2009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一、年度报告中第3页“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以及第78页“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原为: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790,136.92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2,783,272.61 |
债务重组损益 | 30,000,000.00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887,163.55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15,378.34 |
所得税影响额 | -1,525,940.60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4,054,686.84 |
合计 | 20,464,567.30 |
现更正为: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790,136.92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2,783,272.61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887,163.55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9,584,621.66 |
所得税影响额 | -1,525,940.60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4,054,686.84 |
合计 | 20,464,567.30 |
二、年度报告中第4页“ (三)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原为:
主要会计数据 | 2009年 | 2008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07年 |
营业收入 | 623,728,227.32 | 592,939,368.42 | 5.19 | 551,034,055.49 |
利润总额 | 9,382,885.74 | 7,149,490.43 | 31.24 | 59,224,135.9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446,481.13 | 5,567,271.11 | -20.13 | 40,373,300.4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6,018,086.17 | -53,488,960.16 | 不适用 | -18,682,930.8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454,356.84 | 21,255,245.11 | 156.19 | 51,491,296.25 |
2009年末 | 2008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07年末 | |
总资产 | 1,502,074,766.41 | 1,485,493,719.86 | 1.12 | 1,472,848,116.33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475,258,596.77 | 470,812,115.64 | 0.94 | 465,244,844.53 |
主要财务指标 | 2009年 | 2008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07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03 | 0 | 0.2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03 | 0 | 0.2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0.07 | 0 | -0.1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9 | 1.19 | 增加0个百分点 | 9.0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44 | -2.44 | 增加0个百分点 | -4.19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31 | 0.12 | 158.33 | 0.29 |
2009年末 | 2008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07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2.72 | 2.70 | 0.74 | 2.67 |
现更正为:
主要会计数据 | 2009年 | 2008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07年 |
营业收入 | 623,728,227.32 | 592,939,368.42 | 5.19 | 551,034,055.49 |
利润总额 | 9,382,885.74 | 7,149,490.43 | 31.24 | 59,224,135.9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446,481.13 | 5,567,271.11 | -20.13 | 40,373,300.4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6,018,086.17 | -11,411,898.08 | 不适用 | -18,682,930.8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454,356.84 | 21,255,245.11 | 156.19 | 51,491,296.25 |
2009年末 | 2008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07年末 | |
总资产 | 1,502,074,766.41 | 1,485,493,719.86 | 1.12 | 1,472,848,116.33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475,258,596.77 | 470,812,115.64 | 0.94 | 465,244,844.53 |
主要财务指标 | 2009年 | 2008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07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03 | 0 | 0.2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03 | 0 | 0.2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9 | -0.07 | 不适用 | -0.1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94 | 1.19 | 减少0.25个百分点 | 9.06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39 | -2.44 | 减少0.95个百分点 | -4.19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31 | 0.12 | 158.33 | 0.29 |
2009年末 | 2008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07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2.72 | 2.70 | 0.74 | 2.67 |
三、年度报告中第79页“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原为: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19 | 0.03 | 0.0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44 | -0.07 | -0.09 |
现更正为: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94 | 0.03 | 0.0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39 | -0.09 | -0.09 |
更正后的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因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和年度报告使用人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武汉市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30日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0918 证券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10-018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0年03月09日召开的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0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43,353,2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 送红股2.5股 ,派0.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0.2元);对于其他非居民企业,我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443,353,2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804,191,5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04月0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0年04月07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2010年04月0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股于2010年04月07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0年04月0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本次所送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0年04月07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328,153,200 | 92.02% | 332,038,300 | 332,038,300 | 1,660,191,500 | 92.02% | |||
1、国家持股 | 0 | 0 | 0 | ||||||
2、国有法人持股 | 979,900,636 | 67.89% | 244,975,159 | 244,975,159 | 1,224,875,795 | 67.89% | |||
3、其他内资持股 | 320,592,564 | 22.21% | 80,148,141 | 80,148,141 | 400,740,705 | 22.21%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320,589,712 | 22.21% | 80,147,428 | 80,147,428 | 400,737,140 | 22.21%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2,852 | 0.00% | 713 | 713 | 3,565 | 0.00% | |||
4、外资持股 | 0 | 0 | 0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0 | 0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 | 0 | ||||||
5、高管股份 | 27,660,000 | 1.92% | 6,915,000 | 6,915,000 | 34,575,000 | 1.92%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15,200,000 | 7.98% | 28,800,000 | 28,800,000 | 144,000,000 | 7.98%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15,200,000 | 7.98% | 28,800,000 | 28,800,000 | 144,000,000 | 7.98%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 | 0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 | 0 | ||||||
4、其他 | 0 | 0 | 0 | ||||||
三、股份总数 | 1,443,353,200 | 100.00% | 360,838,300 | 360,838,300 | 1,804,191,500 | 100.00% |
七、本次实施送股后,按新股本1,804,191,500股摊薄计算,2009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66元。
八、咨询机构 :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279号金源大酒店天麒楼16楼
咨询联系人:薛小桥
咨询电话:0731-88336000-105
传真电话:0731-82770077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九日
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061 证券简称:中纺投资 编号:临2010-008
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
2010年4月20日
●股权登记日
2010年4月12日
●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国投贸易大厦
●会议方式
现场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
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二次临时董事会于2010年3月26日召开,决定于2010年4月20日在北京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会议时间:2010年4月20日上午9:00
会议地点:北京朝阳区惠新西街19号北京国投贸易大厦十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 提议内容 |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
1 | 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报告 | 否 |
2 | 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报告 | 否 |
3 | 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告 | 否 |
4 | 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利润分配预案 | 否 |
5 | 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 否 |
6 | 中纺投资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否 |
7 | 中纺投资关于2010年度对所属企业担保的议案 | 否 |
8 | 中纺投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否 |
9 | 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否 |
10 | 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津贴制度 | 否 |
以上议案详见2010年3月1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0年4月12日下午3:00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表出席。
四、参会方法
凡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个人股东带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券帐户、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公司同时受理信函及传真登记,烦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1、登记时间:2010年4月19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登记地点:北京朝阳区惠新西街19号北京国投贸易大厦九楼907
五、其他事项
1、会议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北京朝阳区惠新西街19号北京国投贸易大厦九楼907
邮政编码:100029
电 话:010-52021966,021-62818687
传 真:010-52021966,021-62816868
联 系 人:鲍勤飞、沈强
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股数:
委托日期:2010年 月 日
回 执
截止2010年 月 日为止,本单位/本人持有中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号:
单位盖章/股东签名:
2010年 月 日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加
平安银行开放式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答谢广大投资者的厚爱和支持,方便广大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投资开放式基金,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协商,现决定自2010年4月1日起参加平安银行推出的开放式基金费率优惠活动。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平安银行网上银行系统申购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
二、优惠活动方案
1、投资者通过平安银行网上银行委托申购本基金,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2、投资者通过平安银行网上银行委托定时定额申购本基金,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通过柜台委托定时定额申购本基金,享受8折优惠,但若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原费率详见本公司发布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法律文件),则按原费率执行。
三、适用基金
国联安德盛稳健证券投资基金(代码:255010)
国联安德盛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代码:257010)
国联安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253010)
国联安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前端代码:257020)
国联安德盛优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前端代码:257030)
国联安德盛红利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前端代码:257040)
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代码:257050)
国联安德盛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A类代码:253020)
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于上述业务。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tja-allianz.com,http://www.vip-funds.com
2、国联安基金客户服务热线: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3、平安银行各营业网点
4、平安银行客户服务电话:40066-99999(免长话费)
5、登录平安银行网站:http://bank.pingan.com
五、重要提示
敬请投资者注意基金投资风险。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在平安银行推出基金定期定额
投资计划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需求,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于2010年4月1日起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推出“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可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月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月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上述业务目前适用于本公司管理的国联安德盛稳健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国联安稳健混合 基金代码:255010)、国联安德盛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国联安小盘精选混合 基金代码:257010)、国联安德盛安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国联安安心成长混合 基金代码:253010)、国联安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国联安精选股票 基金代码:前端257020 后端 257021)、国联安德盛优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国联安优势股票 基金代码:前端 257030 后端 257031)、国联安德盛红利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国联安红利股票 基金代码:前端 257040后端 257041)、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国联安主题驱动股票 基金代码:257050)和国联安德盛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国联安增利债券 基金代码:A类253020 B类 253021)。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于上述业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人范围
本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适用于符合基金合同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二、办理场所
投资人可到平安银行代销基金的营业网点或通过平安银行认可的受理方式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业务申请。具体受理网点或受理方式见平安银行的公告。
根据实际需要,本公司还将在其他销售机构逐步开办此项业务。
三、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在平安银行进行日常申购业务的受理时间相同。
四、申请方式
1. 凡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投资人须首先开立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平安银行的规定。
2.已开立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人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平安银行各营业网点或通过平安银行认可的受理方式申请增开交易账号(已在平安银行开户者除外),并申请办理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平安银行的规定。
五、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
投资人须遵循平安银行的基金定投业务规则,指定本人的人民币结算账户作为扣款账户,根据平安银行规定的日期进行定期扣款。
六、扣款金额
投资人应与平安银行就本基金申请开办“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最低每次不少于人民币100元(含100元),具体最低申购金额应遵循平安银行的规定。
七、“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申购费率
参加本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适用申购费率见平安银行针对本计划进行相关公告中的费率。
八、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人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起始日为 T+2工作日。
九、“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已申购份额的赎回及赎回费率
投资人办理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后,可以随时办理基金的赎回。如无另行公告,“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已申购份额的赎回及赎回费率等同于正常的赎回业务。
十、“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人变更每期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原销售网点或通过平安银行认可的受理方式申请办理业务变更,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平安银行的规定。
2、投资人终止本计划,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平安银行营业网点或通过平安银行认可的受理方式申请办理业务终止,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平安银行的有关规定。
3、本计划业务变更和终止的生效日遵循平安银行的具体规定。
十一、重要提示
1、欢迎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tja-allianz.com,http://www.vip-funds.com)或拨打客服电话(021-38784766或400-7000-365)咨询有关“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详细情况。
2、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日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0-001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0年3月28日下午14时在杭州市望江东路299号冠盛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0年3月22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丁欣欣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8名,独立董事王维安先生因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书面授权委托独立董事任永平先生出席会议并投票表决。全体监事、部分高管人员和公司保荐代表人列席了会议,此次会议达到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该决议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需对注册资本进行变更,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5,8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21,100万元,公司总股本由15,800万股增加至21,100万股。
该决议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需尚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召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决议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需尚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召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公司章程》全文及《章程修改对照表》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北京分公司的议案》;
公司决定设立北京分公司,任命丁海富先生为北京分公司负责人。(上述登记事项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
该决议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该决议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该决议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该决议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该决议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0-002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证监许可[2010]119号文批准,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3月23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3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1.8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8,858.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794.8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162,063.12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17日出具的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020013号《验资报告》确认。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顺利实施募集资金项目,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连同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富里昂”或“保荐机构”)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浙江上虞农村合作银行百官支行(以下简称“农村合作银行”)、中国银行上虞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绍兴上虞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市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五家募集资金存放机构(以下统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于2010年3月26日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一、公司已分别在上述五家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1、公司建设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33001656435053009475,截止2010年3月26日,建设银行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9,001.17万元,该专户中20,053万元仅用于装饰部品部件(木制品)工厂化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18,000万元,开户日期为2010年3月26日,期限12个月。公司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财富里昂。公司存单不得质押。
2、公司农村合作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201000065953513,截止2010年3月26日,农村合作银行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9,005.07万元,该专户中14,696万元仅用于建筑幕墙及节能门窗投资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24,000万元,开户日期为2010年3月26日,期限12个月。公司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财富里昂。公司存单不得质押。
3、公司中国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870021985208094001,截止2010年3月26日,中国银行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5,495.569494万元,该专户中4,745万元仅用于市场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20,000万元,开户日期为2010年3月26日,期限12个月。公司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财富里昂。公司存单不得质押。
4、公司交通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号为294056001018010126629,截止2010年3月26日交通银行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0,003.891万元,该专户中6,224万元仅用于建筑装饰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23,000万元,开户日期为2010年3月26日,期限12个月。公司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财富里昂。公司存单不得质押。
5、公司农业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9-515201040028575,截止2010年3月26日,农业银行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0,002.54775万元,该专户用于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
公司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20,000万元,开户日期为2010年3月26日,期限6个月。公司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财富里昂。公司存单不得质押。
二、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财富里昂作为公司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财富里昂应当依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当配合财富里昂的调查与查询。财富里昂每季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保荐代表人向募集资金专户储存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财富里昂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募集资金专户储存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四、公司授权财富里昂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江岚、郁浩可以随时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财富里昂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按月(每月1日之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财富里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财富里昂,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财富里昂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财富里昂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同时按本协议的要求向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财富里昂出具对账单或向财富里昂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财富里昂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起失效。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信诚三得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调整基金经理的公告
经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毛卫文女士因工作职责调整,不再担任信诚三得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由王国强先生单独管理该只基金。
公司已按有关规定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并报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备案。
特此公告。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3月30日
凯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98 证券简称 :凯诺科技 编号:临2010—002号
凯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0932001032),本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根据相关规定,在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2009年至2011年),本公司企业所得税将按照15%的税率征收。
特此公告
凯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〇年三月三十日
股票简称:瑞贝卡 股票代码:600439 编号:临2010-010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0年3月29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河南瑞贝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02,088,94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78%)通知,控股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75,000,000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17%)质押给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并于2010年3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河南瑞贝卡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O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