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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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4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1.5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1.6 公司负责人岳普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美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杜美林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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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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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3.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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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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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4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4.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4.3.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3.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4.3.2.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太原重型机械(集团)制造有限公司由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其在太原重型机械(集团)制造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总股本的70.94%,形成对本公司的间接控制,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独资公司,隶属于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公司的最终控制人是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其前身是中央人民政府决定于1950年10月建立的太原重型机器厂。
4.3.2.2 控股股东情况
○ 法人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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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3 实际控制人情况
○ 法人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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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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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5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单位:股
■
§6 董事会报告
6.1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总体经营情况
2009年,国际金融危机持续扩散蔓延,我国经济遇到严重困难。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太原重工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内抓管理,外扩市场,狠抓经济增长点不放松,力推产品开发见成效,在艰难形势下保持了平稳较快增长的良好势头。
在国际市场需求下降、国内市场竞争加剧的严峻形势下,公司上下高度重视,各级主要领导带头深入市场一线,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取得好的成效。订货结构明显优化,显示出了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露天矿用挖掘机、有色金属挤压设备、风电、核电、水电等产品订货增长显著,受钢铁等行业影响冶金起重机、油膜轴承等产品订货有一定程度的下降,矿山、新能源、有色等行业产品成为了支撑公司增长的主要力量。成功签订了黑龙江建龙轧管机组等重大成套项目,签订了三峡升船机螺母柱、造船门吊、金属镁挤压机等新领域项目,有力地促进了公司的结构调整。
2009年,公司克服了新产品多、制造难度大等困难,产出规模继续保持较高增长。生产组织更加顺畅,迈上了单月产值8个亿的新台阶。顺利出产了墨龙Φ180连轧管机、青海国鑫100MN挤压机、韩国现代和浦项起重机58台、21台20m3以上大型挖掘机等一批重点产品,保证了合同履约率,赢得了用户好评。
创新体系建设得到加强。技术中心在575家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中脱颖而出,排名提升到第13位。全年申请专利73项,授权专利18项(其中发明专利10项)。
新产品开发取得新成效。公司自主研发设计的1.5MW风电整机实现了当年开发当年出产,比原计划提前一个月并网发电。1.5MW风电增速齿轮箱获得了中国船级社颁发的“设计评估”和“型式试验”认证证书,突破了批量生产瓶颈,顺利出产。掌握了二代加、欧洲三代核环吊技术。WK-55挖掘机经过完善改进,全面达产达效,受到市场的肯定。研制成功了出口欧洲轮对。
募集资金建设项目取得新进展。临港重型装备研制基地建设项目[太重(天津)滨海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完成了前期准备工作,正式投入建设。
继续加强技术改造,提升核心制造能力。建成了8500m2的挖掘机新总装厂房,新增天桥铣等关键设备,形成每月出产三台大型挖掘机的能力。改建6300 m2的轮对厂房,形成年产10000副轮对的压装能力。改建6900 m2的大型压机装配生产线,缓解了大型压机装配面积不足的压力。改建5000 m2的电控新厂房,为做大做强电气产品奠定了基础。
200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0.69亿元,净利润5.53亿元。
报告期公司财务数据重大变化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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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控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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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供应商、客户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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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目前,世界经济开始缓慢复苏。我们重点关注的印度、越南、东南亚、巴西、秘鲁等新兴市场复苏较快。我国经济形势总体回升。国际国内向好趋势日渐明朗。
国际金融危机加快了世界产业格局的调整,为我们承接国际产业再分工以及参与国际竞争创造了条件。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中期,资源、能源需求仍在不断增长,基础设施建设仍在加快步伐,公司产品涉及的矿山设备、工程机械、轨道交通、新能源产业等都具有很强的发展潜力。我国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淘汰落后产能,加大节能减排,以及产业转型升级等对装备制造业形成了新的市场需求,为公司的产品提供了新的机遇。国家和山西省陆续出台了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政策扶持力度加大。我们必须把握机遇,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公司2010年的经营目标是:实现营业收入95亿元以上,努力实现利润的稳定增长。
为实现上述目标,拟采取以下主要措施:
1、全力以赴抓好订货工作。通过经销体制机制调整,充实新产品市场和国际市场的经销力量,加大政策激励,激发广大经销人员的开拓精神和创业激情,在保证传统产品市场占有率的基础上,把新产品、国际市场订货落实到位,保障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大力开发国际市场。把亚洲、非洲、南美洲的新兴发展中国家作为我们国际化的主战场。以印度办事处、秘鲁服务站为辐射点,加快国际营销网络布局。加强与国内专业成套公司和设计院的合作,联合开拓国际市场。做好汇率风险防范工作。
2、改善生产组织。要逐步完善专业化生产,提高标准化程度,努力改进改善物流、工序流。完善考核激励办法,提高重点设备利用率,突破关键环节和瓶颈环节制约,促进产能和效率提升。要加强新产品、出口产品、成套产品的前期策划与组织,确保顺利出产。
3、加快新产品开发,重点开发核燃料装卸转运设备、2MW风电整机以及增速器、大型履带起重机、无缝钢管深加工成套设备、高强管冲挤生产线、9000t/h自移式破碎系统、核电锻件等。
4、强化质量管理,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加强工艺攻关和过程控制,实现质量持续改进。要充分听取用户的意见和建议,以用户满意为标准,抓好产品的改进完善。
5、加强目标成本管理,重点抓好新产品、外协件目标成本控制,完善目标成本激励机制,形成闭环改进体系。严控各项非生产性费用支出,增强全员节约意识。努力降低采购成本。抓好对采购市场的前瞻性分析研究,为采购决策提供依据。加强与供方的战略合作,灵活调整采购策略,减少资金占用,节约成本。
6.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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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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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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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继续加强技术改造,提升核心制造能力。建成了8500m2的挖掘机新总装厂房,新增天桥铣等关键设备,形成每月出产三台大型挖掘机的能力。改建6300 m2的轮对厂房,形成年产10000副轮对的压装能力。改建6900 m2的大型压机装配生产线,缓解了大型压机装配面积不足的压力。改建5000 m2的电控新厂房,为做大做强电气产品奠定了基础。
6.6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7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适用 √不适用
7.2 出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08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决议并经2010年1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向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重集团)出售本公司拥有的大同齿轮分公司全部资产和负债。根据山西中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晋资评报字(2008)第92号《资产评估报告书》,于评估基准日2008年9月30日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如下:总资产账面价值为21,651.95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9,688.80万元;调整后总资产账面价值为21,651.95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9,688.80万元;评估后,总资产为22,822.18万元,净资产为20,859.03万元,总资产评估值较调整后账面值增值1,170.23万元,增值率为5.40%;净资产评估值较调整后账面值增值1,170.23万元,增值率为5.94%。交易价格以经山西省国资委核准的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 本次资产出售涉及的产权交割和债权债务转移已完成。
7.3 重大担保
(下转B152版)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太原重工 编号:临2010-003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3月26日在公司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张玉牛董事委托代理人介志华董事出席会议, 5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 通过公司200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 通过2009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 通过200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9年度公司实现母公司的净利润534,896,998.2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加上年结转的未分配利润,2009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026,782,471.62元。
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和国内经济形势影响以及公司近年来生产销售规模增长较快,流动资金相对不足,基于公司今后发展的考虑,拟200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09年度公司实现的盈利,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利润分配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 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提名独立董事及其报酬的议案。
同意岳普煜、王创民、张玉牛、介志华、王吉生、张志德、朱森第、刘作舟、芦振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朱森第、刘作舟、芦振基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的报酬,按任期每人每年人民币3万元支付。
五、 通过关于预计2010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6名关联董事回避了上述关联交易的表决,决议把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预计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10--005)。
六、 通过关于续聘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其报酬为40万元。
七、 通过关于处理财产损失的议案。
1、因部分房屋建筑物拆除及存货的毁损和报废,经核实确实无法使用的资产,根据有关规定确认为财产损失进行处理,共计3,735,217.67元。
2、对确实无法收回,根据有关规定确认为坏账损失的,共计26,199,173.00元,剔除已计提坏帐准备3,721,532.98元,净值为22,477,640.02元,做核销处理。
八、 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内控制度的议案。
本次通过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和“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网址:http://www.sse.com.cn。
九、 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 决定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30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1、岳普煜先生,1959年10月出生,1982年5月参加工作,博士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太重(集团)有限公司设计院副院长、院长,太重(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长。
2、王创民先生,1962年10月出生,1982年6月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太重(集团)有限公司技术质量部副部长、太原重工起重机分公司经理、太重(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本公司总经理。现任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3、张玉牛先生,1956年11月出生,1975年参加工作,1982年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高级工程师;曾任太原重型机器厂工具厂副厂长、厂长、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主任兼企业管理处处长、人事培训部部长、太重(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减速机部部长、本公司总经理。现任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副董事长。
4、介志华先生,1957年10月出生,1982年1月参加工作,大学文化程度、高级会计师;曾任山西省机械工业厅经协处副处长、处长。现任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
5、王吉生先生,1958年3月出生,1982年7月毕业于太原重型机械学院,工程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太重集团研究所起重机室副主任、起重煤气设备厂副厂长、经营销售部部长、起重煤气设备部常务副部长,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技术中心主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现任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本公司副董事长。
6、张志德先生,1966年10月出生, 1987年7月毕业于太原重型机械学院, 1987年7月参加工作,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太重集团技术中心起重机室副主任、太原重工起重机分公司副经理、党委书记、经理,太重集团总经理助理。现任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7、朱森第先生,1940年6月出生,1962年毕业于安徽大学物理系,1962年10月参加工作,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机械科学研究院室副主任、主任,机械工业部科学技术司副司长、司长、综合计划司司长、行业发展司司长,部党组成员、部总工程师,中国机械装备集团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总公司总经理、机械工业规划审议委员会常务副主任。现任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特别顾问、专家委员会名誉主任,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机械工程学会顾问,中国机电一体化技术应用协会名誉理事长、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8、刘作舟先生, 1945年11月出生,1967年9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副研究员,曾任山西省社会科学院战略所负责人、山西省委政策研究室财贸处处长、副主任、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山西省调整产业结构领导组办公室主任。现任山西省工业经济联合会常务副会长、山西关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9、芦振基先生,1943年5月出生,1965年参加工作,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山西省商业厅处长、山西省审计厅副厅长、山西省财政厅总会计师、巡视员。现任山西省会计学会、总会计师协会会长、太原理工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太原重工 编号:临2010-004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0年3月26日在公司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会议审议并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09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通过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通过对2009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1、2009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09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
3、在提出本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09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通过关于预计2010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同意王春明、张启贵、罗爱民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六、通过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30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春明先生,1954年3月出生,1970年参加工作,大专文化程度,高级经济师;曾任太原矿山机器厂研究所技术员、计划处副处长、太原重型减速机厂厂长、党委书记、山西煤矿机电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书记、监事会主席。现任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常委、工会主席、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
张启贵先生,1962年11月出生, 1980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太重集团党委办公室科长、太重集团公司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综合部部长、机关党总支书记。
罗爱民先生,1974年9月出生,1996年参加工作,大学文化程度;曾任山西省经贸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经理,业务二处副处长。现任山西省经贸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业务一处处长、本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太原重工 公告编号: 临2010-005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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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 公司名称:太原重型机械集团煤机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岳普煜
注册资本:72,78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电子街25号
经营范围:采掘设备、输送(刮板机、皮带机)设备、辅助运送(无轨胶轮车、提升机)设备、电器成套设备、露天采掘设备、洗选煤设备、煤焦设备、煤炭气化设备及其工矿配件的制造、销售、安装、修理、改造、检测、调试,技术开发、设计、引进转让、咨询服务。
太原重型机械集团煤机有限公司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2、榆次液压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岳普煜
注册资本:16691.5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经纬路258号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液压、气动元件,液压工程机械、液压系统;工程设计;设备制造安装、调试修理;非标工具、工矿机械配件加工;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制造;经销与液压相关的材料、辅料;技术咨询服务及劳务服务,出口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进口本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和零配件。
榆次液压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是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以上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为交易价。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主要是购买原材料、销售产品和接受或提供劳务等。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对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各项关联交易协议均以签订经济合同形式确认,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审议程序
1、本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实际情况,客观合理、公允,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上述关联交易预计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有关关联交易的协议,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进程,分别与关联方遵照上述第三之定价政策,签订经济合同。
七、备查文件
1、本公司四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2、本公司独立董事的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30日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刘作舟,作为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该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该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刘作舟
2010年3 月26 日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芦振基,作为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该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该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芦振基
2010年3 月26 日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朱森第,作为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该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该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朱森第
2010年3 月26 日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朱森第、刘作舟、芦振基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本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本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包括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盖章)
2010年3 月2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