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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10-009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0年3月24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通知,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于2010年3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8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10年度远期外汇交易金额并开展2011年度远期外汇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1、同意公司对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远期外汇交易额度进行调整,增加为自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美元币种累计金额不超过1.2亿美元,欧元币种累计金额不超过300万欧元。

      同意控股子公司浙江大农实业有限公司开展2010年度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预计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交易期间的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700万美元。

      2、同意公司在银行办理2010年12月7日至2011年12月31日业务期间内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美元币种累计金额不超过1.5亿美元,欧元币种累计金额不超过500万欧元。

      同意控股子公司浙江大农实业有限公司开展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交易期间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预计累计金额不超过1,200万美元。

      3、同意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金额范围内负责签署或授权他人签署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相关的协议及文件。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2010年3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加2010年度远期外汇交易金额并开展2011年度远期外汇交易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0-010)。

      二、 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2010年3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0-011)。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10-010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0年度远期外汇交易金额

      并开展2011年度远期外汇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0年度远期外汇交易金额并开展2011年度远期外汇交易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目的

      本公司产品主要以出口为主,自营出口收入约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70%,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控股子公司浙江大农实业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大农实业”)的产品也主要以出口为主,自营出口收入约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40%,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已在银行办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但控股子公司还未办理该业务。鉴于人民币将进一步升值的预期,同时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出口业务逐步回暖,公司拟增加2010年度的远期外汇交易金额,并开展控股子公司2010年度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同时计划在银行开展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1年度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概述

      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银行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等。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

      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是指在委托日同时与银行约定两笔金额一致、买卖方向相反、交割日期不同的人民币对同一外币的买卖交易,并在两笔交易的交割日按照该掉期合约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或售汇业务。

      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情况

      1、远期外汇交易品种

      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欧元,开展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且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的外汇交易业务。

      2、预计业务期间和远期外汇交易金额

      1)对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远期外汇交易额度进行调整,增加为自200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美元币种累计金额不超过1.2亿美元,欧元币种累计金额不超过300万欧元。

      同时,控股子公司大农实业也将开展2010年度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预计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交易期间的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700万美元。

      2)公司计划2010年12月7日至2011年12月31日业务期间内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美元币种累计金额不超过1.5亿美元,欧元币种累计金额不超过500万欧元。

      同时,控股子公司大农实业也将开展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交易期间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预计累计金额不超过1,200万美元。

      3、预计占用资金

      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公司和控股子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四、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预测回款期限和回款金额进行交易。

      远期外汇交易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但同时远期外汇交易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国际销售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延期交割风险。

      五、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国际销售部会采用银行远期结汇汇率向客户报价,以便确定订单后,能够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当汇率发生巨幅波动,如果远期结汇汇率已经远低于对客户报价汇率,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会提出要求,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2、公司已制定专门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控股子公司也须按该制度规定执行。

      3、为防止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将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4、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进行远期外汇交易须严格基于外币收款预测。

      六、本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10-011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方式,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2010年4月16日(星期五)上午9: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岭市工业城中心大道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5、股权登记日:2010年4月12日

      二、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增加2010年度远期外汇交易金额并开展2011年度远期外汇交易的议案》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2010年3月3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0年度远期外汇交易金额并开展2011年度远期外汇交易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0-010)。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0年4月1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保荐机构代表;

      4、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10年4月13日-4月14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

      浙江省温岭市工业城中心大道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0年4月14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张旭波、杨琦

      联系电话:0576-89986666

      传 真:0576-89989898

      地 址:浙江省温岭市工业城中心大道

      邮 编:317500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六、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0年4月16日召开的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1、《关于增加2010年度远期外汇交易金额并开展2011年度远期外汇交易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日期:

      注:1、请在上述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