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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中银蓝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中银直销、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开通基金
    转换业务的公告
    2010-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定于2010年4 月9日召开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于2010 年3 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鉴于公司2010年3月29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截至目前持有本公司52.99%的股权)于3月30日致函本公司董事会,提出两项建议:

    一是提议将上述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请本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已于3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是鉴于议案增加,提议将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开始时间从4月9日下午4:00变更为该日上午10:30。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两项建议,即将《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提请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开始时间确定为4月9日上午10:30。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一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10年4月9日(周五)上午10:30召开的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委托人股东账号: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被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对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序号表决事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2010年度中期票据的议案   
    2关于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委任的董事小组)全权处理发行2010年度中期票据有关事宜的议案   
    3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如果委托人未对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本次委托期限: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一○年 月 日

    附件二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股东姓名或名称 
    股东身份证号码

    或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住址或地址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参加会议方式□亲自参会 □委托代理人参会
    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股东签字或

    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1、请用正楷填写。

    2、此回执须于2010年4月8日(星期四)或以前在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00-5:30)以邮寄、传真或专人送达本公司方为有效。

    3、联系方式: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5号中建大厦A座3 层董事会办公室,传真号码010-88082678,邮政编码100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4月20日

    ●股权登记日:2010年4月16日

    ●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三河市燕郊经济技术开发区福成国际大酒店

    ●会议方式:现场召开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相关内容,决定于2010年4月20日上午9:30-12:00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河北省三河市燕郊经济技术开发区福成国际大酒店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提议内容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1审议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新一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5审议新一届监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6审议2009年度报告及摘要
    7审议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8审议公司2010年度与三河福成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和下属企业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9审议公司2010年度与五丰行有限公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10审议续聘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以上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会议出席对象

    1、2010年4月1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结算登记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参会方法

    1、登记时间:2010年4月18日至19日

    上午7:30-11:30 下午14:00-18: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地点:河北省三河市燕郊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司证券部

    电话:0316-3316590 传真:010-61595618

    邮编:065201 联系人:李娟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为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2、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经工作人员核对后入场。

    特此公告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3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九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负责对列入本次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进行表决。 (如部分授权,请具体注明)。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完毕时止。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个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2

    回 执

    截止2010年4月16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贵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帐户:

    持有股数:

    出席人姓名:

    股东/股东代表签字(法人单位要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注:此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复印或重新打印签署后均有效。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中银蓝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中银直销、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开通基金

      转换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协商决定,自2010年4月2日起,正式在本公司直销及以上代销渠道开通本公司旗下中银蓝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163809)与旗下其他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转换业务

      (一)办理时间

      自2010年4月2日起正式开通,本基金转换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相关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二)适用基金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基金与本公司已发行和管理的中银中国混合(163801)、中银货币(163802)、中银增长股票(163803)、中银收益混合(163804)、中银策略股票(163805)、中银优选混合(163807)、中银中证100指数增强(163808)之间的相互转换及本基金转为中银增利债券(163806)。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于基金转换业务并另行公告。

      (三)办理机构

      投资者目前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包括网上直销)及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的营业网点办理基金转换业务。

      本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增加或变动办理机构,本公司将按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四)基金转换费率及转换公式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净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的,补差费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转出基金净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的,补差费为零。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2、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A=[B×C×(1-D)/(1+H)+G]/E

      F=B×C×D

      J=[B×C×(1-D)/(1+H)]×H

      其中,

      A 为转入的基金份额数量;

      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数量;

      C 为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E 为转换当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F 为转出基金份额的赎回费;

      G为转出基金份额对应的未支付收益,若转出基金为非货币市场基金的,则G=0;

      H 为申购补差费率,当转出基金净金额所对应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则H=0;

      J 为申购补差费。

      赎回费的25%归入转出基金资产,转出金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出基金的基金资产中列支;转入份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入基金的基金资产中列支。

      例如:某投资者将其持有不到1年的100万份中银增长股票基金份额转换到中银蓝筹混合基金,则这部分中银增长股票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为0.5%,假设转换日的中银增长股票基金和中银蓝筹混合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分别为1.2000元和1.100元,因转换入金额介于100万和200万元之间,对应中银增长股票和中银蓝筹混合的申购费率分别为1.0%和1.2%,申购补差费率为0.2%。则基金转换的计算结果如下:

      B=1,000,000份

      C=1.200

      D=0.5%

      E=1.100

      G=0

      H=1.2%-1.0%=0.2%

      A=[B×C×(1-D)/(1+H)+G]/E

      =[1,000,000.00×1.2000×(1-0.5%)/(1+0.2%)+0]/1.100= 1,083,287.97份

      F= B×C×D =1,000,000.00×1.2000×0.5%=6,000.00元

      J=[B×C×(1-D)/(1+H)]×H =[1,000,000.00×1.2000×(1-0.5%)/(1+0.2%)]×0.2%=2,383.23元

      即,该投资者承担8,383.23元转换费(含6,000.00元赎回费和2,383.23元申购补差费)后,将获得1,083,287.97份中银蓝筹混合基金份额。

      注: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且该销售机构同时代理拟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销售。转换费的计算方法参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进行。本公司在不损害各基金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公式并公告。

      (五)基金转换的程序

      (1)基金转换的申请方式

      基金持有人必须根据本公司与相关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交易时间段内提出基金转换申请。

      (2)基金转换申请的确认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基金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基金转换申请日(T 日),并在T+1工作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可在T+2工作日及之后到其提出基金转换申请的网点或网站进行成交查询。

      (六)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本系列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转换,申请转换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1000份。

      (七)基金转换的注册登记

      (1)基金投资者提出的基金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可以撤销,交易时间结束后即不得撤销。

      (2)基金持有人申请基金转换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工作日为基金持有人办理相关的注册登记手续。

      (3)本公司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公告。

      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bocim.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

      2、中国银行

      网站:www.boc.cn

      客户服务热线:95566

      3、交通银行

      网站:www.bankcomm.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4、中信银行

      网站: bank.ecitic.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5、民生银行

      网站:www.cm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6、招商银行

      网址: www.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本公司管理基金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其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管理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或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400-888-5566)查询。

      2、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3月31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中银蓝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民生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

      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协商决定,自2010年4月2日起,正式在以上代销渠道开通本公司旗下中银蓝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163809)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向代销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月的申购金额和申购日期,由代销机构在每月固定申购日为投资者自动完成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理财方式。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不构成对基金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影响,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现就该业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一)办理方式

      1、申请办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拥有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

      2、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到民生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各网点申请办理此项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上述银行的相关规定。

      (二)办理时间

      自2010年4月2日起正式开通,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三)申购金额

      投资者可与民生银行、中信银行约定每期固定投资金额,但每期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200元(含200元),并不设金额级差;

      投资者可与招商银行约定每期固定投资金额,但每期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300元(含300元),并不设金额级差;

      (四)扣款日期及扣款方式

      投资者通过民生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相关流程和业务规则遵循上述银行有关规定。详情请咨询上述银行的当地代销网点。

      (五)申购费率的说明

      本业务的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费率和计费方式相同。

      (六)扣款和交易确认

      每期实际扣款日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人的基金账户。基金份额查询起始日为T+2工作日。

      (七)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者想变更每期扣款金额和扣款日期,可提出变更申请;如果投资者想终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可提出解除申请。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上述银行的相关规定。

      二、业务咨询

      1、民生银行

      网站:www.cm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2、中信银行

      网站: bank.ecitic.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3、招商银行

      网址: www.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4、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 www.bocim.com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66;021-38834788

      三、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上述银行业务规则等信息,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银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投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3、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3月31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中银蓝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开通中国银行网银申购、定投业务及参与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协商决定,本公司旗下中银蓝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163809)自2010年4月2日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的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起,同时在中国银行开通网上银行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同时参与中行网银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中行网银申购、定期定额交易费率优惠活动

      (一)优惠费率

      凡投资者通过中国银行网银系统申购本基金或通过定期定额方式投资本基金,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但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得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含0.6%)或适用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本基金费率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二)定期定额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中国银行约定每月固定投资金额,但每期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200元(含200元),并不设金额级差。

      (三)注意事项

      1、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2、此次优惠活动暂时不设截止时间,且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3、本次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属于中国银行。

      二、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66

      网址:www.boc.cn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5566;021-38834788

      网址:www.bocim.com

      三、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中国银行业务规则等信息,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银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投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3、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3月31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中银蓝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通交通银行基金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及参与定投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理财需求,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协商决定,自2010年4月2日起,本公司旗下中银蓝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163809)开通交通银行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同时参与交通银行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交通银行开通本基金定投业务的投资者。

      (二)办理时间

      自2010年4月2日起正式开通,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三)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与交通银行就申请定投业务的本基金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但每期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300元(含300元),并不设金额级差。

      (四)定投费率优惠措施

      2010年4月2日起,本基金的定投申购费率享受最低8折优惠,但优惠后的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或适用固定费用的,将不再有折扣优惠,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五)其他事项:

      1、其他未明事项,请投资人遵循本基金《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并遵照交通银行业务规则。

      2、特别提示投资人关注本基金产品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基金管理人的风险提示。

      3、投资人可同时申请基金定投及进行日常基金申购。

      4、投资人可以同时通过交通银行网上银行的基金超市提出基金定投的申请。

      5、此次基金定投优惠活动暂不设截止日期,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如有变动,将另行公告。

      二、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交通银行

      网站:www.bankcomm.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bocim.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

      三、重要提示

      1、以上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以交通银行受理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2、本公司以后新发基金的定投业务规定,以届时公告为准。

      四、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交通银行业务规则等信息,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银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投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3、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3月31 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中银蓝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通基金网上直销定期定额申购

      业务并实施相关优惠的公告

      为进一步方便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投资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合作,自2010年4月2日起,本公司对持有招商银行借记卡或农业银行借记卡的投资者正式开通本公司旗下中银蓝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3809,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网上直销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并实施相关优惠。详情如下:

      一、业务开通范围 :持有招商银行借记卡或农业银行借记卡并开通相关网银业务、具备合法基金投资资格的投资者。

      二、定期定额申购费率

      (一)招商银行借记卡网上直销定期定额申购费率对原申购费率实行8折优惠,优惠后申购费率低于0.6%的,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及使用固定费率的,按原申购费率执行。具体如下:

      

      

      

      

      

      

      

      

      

      

      

      

      

      

      

      

      

      

      

      

      

      

    金额分档本基金招商银行卡网上直销定期定额申购费率
    100万元以下1.2%
    100万(含)-200万元0.96%
    200万元(含)-500万元0.6%
    500万元(含)以上1000元/笔

      

      (二)农业银行借记卡网上直销定期定额申购费率对原申购费率实行4折优惠,优惠后申购费率低于0.6%的,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及使用固定费率的,按原申购费率执行。具体如下:

      

      

      

      

      

      

      

      

      

      

      

      

      

      

      

      

      

      

      

      

      

      

    金额分档本基金农业银行卡网上直销定期定额申购费率
    100万元以下0.6%
    100万(含)-200万元0.6%
    200万元(含)-500万元0.6%
    500万元(含)以上1000元/笔

      

      上述费率如有调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三、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开办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每期单笔申购金额最低为200元人民币(含200元),不设金额级差。

      四、操作说明

      使用招商银行或农业银行借记卡开通本公司网上直销的投资者,请登录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就具体的定期定额申购申请约定以下事项:拟定投基金名称、选择扣款日期、每期扣款金额、计划开始时间、计划终止日期等。

      本公司按照投资者定期定额计划约定向投资者指定银行卡账户的资金支付结算渠道发出扣款指令,并在每月指定日期(如指定日期为非基金交易日,则顺延到下一基金交易日)将约定交易金额申购投资者约定的基金。

      具体业务规则详见本公司网站。投资者办理该业务,请务必仔细阅读《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协议》与《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上交易定期定额申购业务规则》。

      五、信息咨询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bocim.com

      客服电话:021-3883-4788、400-888-5566

      客服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2、招商银行

      网站:www.cmbchina.com

      客服电话:95555

      3、农业银行

      网站:www.abchina.com

      客服电话:95599

      六、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银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投是引导

      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3、本基金管理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3月31日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银蓝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通建设银行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及开展相关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协商,决定自2010年4 月2日起,本公司旗下中银蓝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163809),开通建设银行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同时参与建设银行基金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一、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

      1、费率优惠说明

      凡通过建设银行办理本基金定投申购交易的客户可享受定投申购费率8折优惠,若享受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原申购费等于或低于0.6%或适用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本基金费率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2、定期定额申购金额

      投资者可与建设银行约定每期固定投资金额,但每期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200元(含200元),并不设金额级差。

      3、办理时间

      自2010年4 月2日起正式开通,具体结束时间另行通知。

      二、业务咨询: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公司网址:www.ccb.com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66;021-38834788

      公司网址:www.bocim.com

      三、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建设银行业务规则等信息,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银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投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3、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 年3 月31 日

      中银蓝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公告

      《中银蓝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10年2月11日正式生效。根据《中银蓝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银蓝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中银蓝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163809)定于2010年4月2日起开始办理场内、场外基金份额的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并开始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购业务、赎回业务办理的时间安排

      本基金为投资者受理申购、赎回基金业务的时间(即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投资者应当在开放日办理申购申请、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和赎回时除外)。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参见发售公告或基金销售代理人的相关公告。

      投资者在本基金合同约定受理时间之外的日期或时间提出申购申请、赎回申请,视为在下次受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提出的申请,其基金份额申购价格、赎回价格为下次受理基金份额申购时间、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其他特殊情况,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进行相应的调整并提前公告。

      二、申购的数额约定

      1、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在直销网点的柜台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0元人民币,直销网上交易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受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申购数额限制,调整前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或网站上公告。

      3、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投资者通过场外申购时,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于四舍五入导致的误差归入基金资产;投资者通过场内申购时,申购的有效份额计算方式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放式基金场内申购赎回业务的有关规定。

      4、基金管理人可与销售机构约定,对投资者委托销售机构代为办理基金申购的,代销机构可以按照委托代理协议的相关规定办理,不受以上数额限制。

      三、申购费率

      

      

      

      

      

      

      

      

      

      

      

      

      

      

      

      

      

      

      

      

      

      

      

    申购费率申购金额申购费率
    小于100万元1.5%
    100万元(含)-200万元1.2%
    200万元(含)-500万元0.6%
    大于500万元(含)1000元/笔

      

      四、赎回的数额约定

      1、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赎回的程序、数额以及基金交易账户保有最低基金份额限制,调整前应至少在一种指定报刊或网站上公告。

      3、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于四舍五入导致的误差归入基金资产。

      4、基金管理人可与销售机构约定,对投资者委托销售机构代为办理基金赎回的,代销机构可以按照委托代理协议的相关规定办理,不受以上数额限制。

      五、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场内和场外的赎回费如下:

      

      

      

      

      

      

      

      

      

      

      

      

      

      

      

      

      

      

      

      

      

      

      

      

      

     持有期限赎回费率
    场外赎回费率1年以内0.5%
    1(含)-2年0.25%
    2(含)年以上0
    场内赎回费率不区分持有期限0.5%

      

      注 1:就场外赎回费率的计算而言, 1 年指365 日,2 年730 日,以此类推。

      注 2:上述持有期是指在注册登记系统内,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连续期限,若由其它基金转换为本基金,则本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六、销售机构

      1. 本公司直销中心和网上交易联系方式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45 楼

      客服电话:021-38834788, 400-888-5566 / 传真:021-6887 2488

      电子信箱:clientservice@bocim.com

      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

      客服电话:021-38834788, 400-888-5566

      网址:https://e-trade.bocim.com

      2. 柜台(场外)办理认购业务的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 号

      法定代表人: 肖钢

      客服电话: 95566

      网址: www.boc.cn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秦晓

      客服电话: 95555

      网址: www.cmbchina.com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电话:95588

      网站:www.icbc.com.cn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法定代表人: 郭树清

      客服电话: 95533

      网址: www.ccb.com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 胡怀邦

      客服电话: 95559

      网址: www.bankcomm.com

      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孔丹

      客服电话:95558

      银行网站:bank.ecitic.com

      7)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客服电话:95568

      银行网站:www.cmbc.com.cn

      8)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 号中银大厦39F

      法定代表人: 唐新宇

      客服电话: 021-61195566

      网址: www.bocichina.com

      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延平路135 号

      法定代表人: 祝幼一

      客服电话: 400-8888-666

      网址: www.gtja.com

      10)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常熟路 171 号

      法定代表人: 丁国荣

      客服电话: 0086-21-962505

      网址: www.sw2000.com.cn

      11)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 徐浩明

      客服电话:4008-888-788 、021-68816770

      网址: www.ebscn.com

      12)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 357 号

      法定代表人: 李工

      客服电话: 0551-96518

      公司网址: www.hazq.com.cn

      13)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东海西路28号

      客服电话: 0532-96577

      公司网址:www.zxwt.com.cn

      14)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4 号楼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站: www.csc108.com

      1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2楼

      客服电话: 020-87555888-875

      网址:www.gf.com.cn

      16)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989号中达广场

      客服电话: 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17)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

      法定代表人: 牛冠兴

      客服电话: 4008001001,020-96210

      网址: www.essences.com.cn

      18)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深圳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楼

      法定代表人: 杨宇翔

      客服电话:4008866338

      公司网址: www.pa18.com

      1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服电话:(021)962503、400-8888-001、021-95553

      网址:www.htsec.com

      20)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胡运钊

      客服电话: 4008888999

      网址: www.95579.com

      2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客服电话: 4008888888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2)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网址:www.txsec.com 或 www.txjijin.com

      2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 、24、25 楼

      法定代表人: 马昭明

      客服电话:95513、400-888-8555

      网址: http://www.lhzq.com

      2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26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25)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 座27 层及28 层

      法定代表人: 李剑阁

      联系电话: 010-65051166 或直接联系各营业部

      网址: www.cicc.com.cn

      26)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 号中商大厦10 层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客服电话: 400-800-8899

      网址: www.cindasc.com

      27)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建设路2号宏源大厦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28)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157号

      客服电话:0591-96326

      网址:www.hfzq.com.cn

      投资者如需查询详细销售地点,请向有关代销机构咨询。如新增代销机构,将另行公告。

      3.交易所(场内)销售机构

      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的深交所会员单位(以下简称“会员单位”):

      国泰君安证券公司、中信建投证券公司、国信证券公司、招商证券公司、广发证券公司、中信证券公司、银河证券公司、海通证券公司、联合证券公司、申银万国证券公司、兴业证券公司、长江证券公司、安信证券公司、西南证券公司、金通证券公司、湘财证券公司、万联证券公司、民生证券公司、国元证券公司、渤海证券公司、华泰证券公司、山西证券公司、万通证券公司、东兴证券公司、东吴证券公司、信达证券公司、东方证券公司、方正证券公司、长城证券公司、光大证券公司、广州证券公司、东北证券公司、南京证券公司、上海证券公司、新时代证券公司、大同证券公司、国联证券公司、金信证券公司、平安证券公司、华安证券公司、国海证券公司、财富证券公司、东莞证券公司、中原证券公司、国都证券公司、东海证券公司、中银国际证券公司、恒泰证券公司、国盛证券公司、华西证券公司、宏源证券公司、齐鲁证券公司、世纪证券公司、第一创业证券公司、江南证券公司、泰阳证券公司、华林证券公司、德邦证券公司、西部证券公司、信泰证券公司、广发华福证券公司、华龙证券公司、中金公司、财通证券公司、华鑫证券公司、瑞银证券公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公司、中山证券公司、红塔证券公司、西藏证券公司、上海远东证券公司、日信证券公司、联讯证券公司、江海证券公司、银泰证券公司、国金证券公司、民族证券公司、厦门证券公司、华宝证券公司、爱建证券公司、英大证券公司

      场内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登载。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七、基金净值披露

      自2010年4月2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的指定网点、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及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八、重要提示

      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管理人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人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本公告仅对中银蓝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放场内、场外基金份额的申购业务和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3.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其他情况,请详细阅读《中银蓝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银蓝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 / 400-888-5566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bocim.com了解相关情况;

      4.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3月31日

      中银蓝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网上交易申购费率优惠公告

      为进一步答谢新老投资者,方便个人投资者通过互联网投资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管理的开放式基金,自2010年4月2日起,在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上申购旗下中银蓝筹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3809,以下简称“本基金”)实行优惠费率。

      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投资者持有开通建行网银业务的建设银行龙卡储蓄卡,开通农行网银业务的农业银行金穗卡借记卡,开通招行网银业务的招商银行借记卡,开通银联通业务的浦发银行东方借记卡、中信银行中信借记卡、兴业银行兴业借记卡,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办理相关申请手续后,自2010年4月2日起即可进行本基金的网上直销申购及查询业务。

      二、根据申购金额和支付银行卡的不同,投资者通过中银基金网上直销平台申购本基金实行不同费率,具体申购费率如下:

      

      

      

      

      

      

      

      

      

      

      

      

      

      

      

      

      

      

      

      

      

      

      

      

      

      

      

      

      

      

      

      

      

      

      

      

      

      

      

      

      

      

      

      

      

      

      

    金额分档建设银行卡农业银行卡招商银行卡浦发银行卡兴业银行卡中信银行卡
    100万元以下1.2%1.05%1.2%0.6%0.6%0.6%
    100万(含)-200万元0.96%0.84%0.96%0.6%0.6%0.6%
    200万元(含)-500万元0.6%0.6%0.6%0.6%0.6%0.6%
    500万元(含)以上1000元/笔1000元/笔1000元/笔1000元/笔1000元/笔1000元/笔

      

      上述费率如有调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1、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bocim.com;

      客户服务电话:021-38834788、400-888-5566;

      2、建设银行

      网站:http://www.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3、农业银行

      网站:http://www.a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4、招商银行

      网站:http://www.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5、兴业银行

      网站:http://www.ci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6、浦发银行

      网站:http://www.spd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7、中信银行

      网站:http://bank.ecitic.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