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浦发银行 股票代码:600000 编号:临2010-00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36 股票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10-003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股东大会年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未有否决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3月30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苏州新区狮山路35号金河大厦25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长纪向群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表人)7人,代表股东7家,代表股份382,802,3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比例为43.42%。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82,802,3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82,802,3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82,802,3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公司2009年度红利分配方案
公司2009年度公司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09,946,457.53元,扣除(1)提取盈余公积金11,765,710.43元;(2)实施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投资者分配利润79,341,120.00元;(3)其他调整760,820.98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余额为741,275,001.44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余额为859,353,807.56元
本年度公司拟以2009年12月31日总股本88156.8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合计分配88,156,800.00元。
2009年度具体分红派息实施方案另行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82,802,3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关于公司向部分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2,404,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0%;反对398,04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10%;弃权0股。
6、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本公司审计工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2,802,3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2,802,3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新修订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2010年3月9日上交所网站公告内容。
8、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2,802,3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新修订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2010年3月9日上交所网站公告内容。
9、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2,802,3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新修订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2010年3月9日上交所网站公告内容。
1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2,802,3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新修订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2010年3月9日上交所网站公告内容。
11、关于公司2009年度董、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2,802,3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原浩、蔡明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1、股东大会决议和记录;
2、法律意见书。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36 股票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10-004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原职工代表监事茅宜群女士因工作变动向公司提出申请辞去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
2010年3月18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重新选举职工代表监事,根据投票表决结果,选举沈明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30日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沈明康,男,1971年11月出生,汉族,苏州市广播电视大学大专毕业,曾在苏州生物化学制药厂、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任职,现任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行政部经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3月30日(星期二)下午2时
网络投票时间:2010年3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云峰剧院
3、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吉晓辉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691人,代表股份4,493,051,7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8837%;参加网络投票的流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1553人,代表股份290,627,4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913%。
四、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 全体股东 | 4,493,051,711 | 4,489,075,500 | 612,432 | 3,363,779 | 99.9115% |
(二)关于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 全体股东 | 4,493,051,711 | 4,485,273,164 | 548,847 | 7,229,700 | 99.8269% |
2、发行方式
|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 全体股东 | 4,493,051,711 | 4,484,787,190 | 393,407 | 7,871,114 | 99.8161% |
3、发行数量
|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 全体股东 | 4,493,051,711 | 4,484,707,553 | 422,007 | 7,922,151 | 99.8143% |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 全体股东 | 4,493,051,711 | 4,484,768,133 | 384,047 | 7,899,531 | 99.8156% |
5、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 全体股东 | 4,493,051,711 | 4,484,410,051 | 695,109 | 7,946,551 | 99.8077% |
6、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 全体股东 | 4,493,051,711 | 4,484,777,793 | 374,007 | 7,899,911 | 99.8159% |
7、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 全体股东 | 4,493,051,711 | 4,484,765,453 | 404,307 | 7,881,951 | 99.8156% |
8、上市地点
|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 全体股东 | 4,493,051,711 | 4,484,647,553 | 475,747 | 7,928,411 | 99.8130% |
9、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 全体股东 | 4,493,051,711 | 4,484,221,934 | 621,517 | 8,208,260 | 99.8035% |
10、决议的有效期
|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 全体股东 | 4,493,051,711 | 4,484,683,573 | 383,247 | 7,984,891 | 99.8138% |
(三)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的议案
|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 全体股东 | 4,493,051,711 | 4,481,833,749 | 318,607 | 10,899,355 | 99.7503% |
(四)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 全体股东 | 4,493,051,711 | 4,476,006,789 | 5,636,510 | 11,408,412 | 99.6206% |
(五)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处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 代表股份数 | 同意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
| 全体股东 | 4,493,051,711 | 4,481,550,402 | 408,007 | 11,093,302 | 99.7440% |
五、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江宪、汪丰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如下: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证券代码:600352 股票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10-016号
证券代码:110006 股票简称:龙盛转债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25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关于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通知定于2010年3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本议案的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提交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浙江龙盛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0年4月15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0年4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浙江省上虞市道墟镇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楼四楼多功能厅。
(三)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会议审议内容
审议《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五)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1、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 沪市挂牌投票代码 | 沪市挂牌投票简称 | 表决议案数量 |
| 738352 | 龙盛投票 | 1 |
(2)表决议案
| 序号 | 表 决 议 案 | 对应的申报价格 |
| 1 | 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1元 |
(3)表决意见
|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 同意 | 1股 |
| 反对 | 2股 |
| 弃权 | 3股 |
(4)投票举例
A、股权登记日持有“浙江龙盛”股票的沪市投资者,对《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申报价格 | 买卖方向 | 申报股数 |
| 738352 | 1元 | 买入 | 1股 |
B、股权登记日持有“浙江龙盛”股票的沪市投资者,对《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投反对票,其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申报价格 | 买卖方向 | 申报股数 |
| 738352 | 1元 | 买入 | 2股 |
C、股权登记日持有“浙江龙盛”股票的沪市投资者,对《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投弃权票,其申报如下:
| 投票代码 | 申报价格 | 买卖方向 | 申报股数 |
| 738352 | 1元 | 买入 | 3股 |
2、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方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六)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达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七)会议出席对象
1、2010年4月9日下午本公司股票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法律顾问。
(八)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股东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法人股东,凭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3、外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以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4、登记时间:2010年4月10日-14日9:00—16:00 在浙江省上虞市道墟镇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联系电话:0575-82048616,传真:0575-82041589,联系人:陈国江、李霞萍。
5、其他事宜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2)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同意本议案的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O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根据通知所列议题按照以下授权行使表决权:
| 序号 | 表 决 议 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
委托人签名(单位公章):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时间: 受托时间:
委托人持股数:
证券代码:600352 股票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10-017号
证券代码:110006 股票简称:龙盛转债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
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889号文核准,公司于2009年9月10日公开发行了125万手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2.5亿元。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2,250万元后的余额122,750万元已由保荐机构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对上述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浙天会验[2009]165号《验证报告》。
公司于2010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预计至2010年9月末,使用募集资金(包括经审计后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用自筹资金投入的)约8.7亿元,将有部分募集资金较长时间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同时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决定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数额占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筹资净额的28.51%(未超过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筹资净额的50%),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计算)。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关于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规定使用该部分资金,并承诺于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后,用公司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由于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超过本次募集资金金额的10%,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号)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公司独立董事陈健、徐金发、吴仲时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作出的上述决定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定。
公司保荐机构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李卫民、叶泉就上述事项出具核查意见,认为:
1、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可以缓解浙江龙盛流动资金压力,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同时,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
2、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浙江龙盛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根据证监公司字[2007]25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的规定,闲置募集资金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浙江龙盛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5、浙江龙盛已承诺本次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因此不触发募集说明书的附加回售条款;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存在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的情况,因此不构成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形;
6、浙江龙盛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保荐机构同意浙江龙盛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5亿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行使监管职责,发现上市公司、商业银行未按约定履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3、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O年三月三十日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01 证券简称:深发展 公告编号: 2010-009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3月业绩预增公告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0-008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3月业绩预增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
1、预告期间:2010年1月1日-2010年3月31日。
2、预计业绩: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20%-150%。
3、业绩预告是否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否。
二、上年同期业绩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092,878.74元。
2、基本每股收益:0.03元。
三、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
因台州市城市规划调整需要,公司位于台州市经济开发区通化路上的两宗工业土地被台州经济开发区土地储备开发中心收储,《公司关于部分土地使用权被收储的公告》已于2010年3月13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预计产生约816万元的收益记入本期税前利润。
四、其他情况说明
以上业绩预测为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31日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0-009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权质押解除及再质押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集团”)的有关函件,获悉伟星集团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宁波分行”)的12,71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1%)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于2010年3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解除手续。
同日,伟星集团将该部分股份重新质押给中信银行宁波分行,为其向中信银行宁波分行的2亿元贷款提供担保,并于2010年3月30日在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质押期限自2010年3月30日起至质押双方向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为止。
伟星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59,090,72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87%。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伟星集团共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50,676,2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76%。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3月31日
深圳发展银行(以下简称“本行”)第六届监事会于2010年3月29日下午在深圳发展银行3303监事长办公室召开第十七次会议。会议由康典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7名,实到监事康典、管维立(电话)、肖耿(电话)、周建国(电话)、马黎民、矫吉生、叶淑虹共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提名车国宝先生为本行外部监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车国宝先生简历请见附件一。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提名邱伟先生为本行股东监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邱伟先生简历请见附件二。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康典先生辞去本行监事会外部监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周建国先生辞去本行监事会股东监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车国宝先生的外部监事资格和邱伟先生的股东监事资格须经股东大会选举方可产生;同时由于康典先生和周建国先生在任期内辞职导致本行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因此康典先生和周建国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车国宝先生为本行新任外部监事、选举邱伟先生为本行新任股东监事后方可生效。以上两项议案拟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在此之前,康典先生和周建国先生仍将按照法律法规和《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监事的相关职权。
感谢康典先生和周建国先生近年来为本行及本行监事会工作所做出的卓越贡献。
特此公告。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3月31日
附件一:车国宝先生简历
车国宝,生于1949年6月,中共党员,大学本科。
1969年,北京水暖器材三厂,车间主任;
1977年--1980年,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建筑机械专业,大学本科;
1981年--1982年,北京建筑轻钢结构厂,副厂长;
1983年,招商局蛇口工业区第三期培训班;
1984年,广东省深圳市蛇口区管理局,副局长、党委书记;
1985年,深圳市人民政府体制改革办公室,干部;
1986年--1991年,广东省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企业室,主任;招商局蛇口港务公司,总经理;招商局进出口公司,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技术支称评定委员会,主任;
1992年至今,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一办公室,干部;深圳市悦商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盈中泰投资有限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附件二:邱伟先生简历
邱伟,生于1962年4月15日,党员,博士。
1979年9月—1983年7月,西南财经大学,金融系银行专业,大学本科;
1983年7月—1990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泸州分行,副科长、科长;
1990年3月—1994年2月,深圳发展银行,先后担任资金计划员、总行办公室综合室主任、支行副行长、总行人力部总经理助理;
1994年3月—2004年5月,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先后担任办公室主任、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行长、党委书记;
1997年9月—2000年7月,中国社会科学院,贸易经济专业,硕士研究生;
2000年9月—2003年7月,西南财经大学,经济金融学专业,博士;
2004年6月—2005年10月,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
2005年11月—2007年7月,深圳市商业银行,监事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2007年8月至今,平安银行,监事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公告
股票简称:万通地产 股票代码:600246 编号:临2010-012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重庆港九 股票代码:600279 公告编号:临2010-010号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近日,我公司董事长冯仑先生的妻子王女士与我公司董事总经理许立先生的妻子唐女士分别购买了我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万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置公司”)开发的新城国际公寓各一套(面积分别为139.85平方米和287.70平方米),价款分别为5,673,763元和11,683,530元。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条款规定,上述行为构成关
联交易。
二、关联方概述。
关联自然人王女士,是本公司董事长冯仑先生的妻子。
截至目前,王女士与本公司关联交易额未达到本公司净资产的5%,也未超过3000万元。
关联自然人唐女士,是本公司董事总经理许立先生的妻子。
截至目前,唐女士与本公司关联交易额未达到本公司净资产的5%,也未超过3000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王女士购买的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万置公司开发的新城国际公寓一套,面积为139.85平米。
唐女士购买的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万置公司开发的新城国际公寓一套,面积为287.70平米。
四、关联交易的内容。
根据王女士与万置公司签署的《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约定,王女士将于2010年4月2日前付清全部款项。
根据唐女士与万置公司签署的《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约定,唐女士已付清全部购房款项。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对本公司主业发展无重大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经核实,王女士和唐女士已履行了《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所约定的义务,成交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利益。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3月30日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和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增提案的情况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10年3月30日在重庆朝天门大酒店现场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继先生主持。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所代表股份102,039,076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44.68%。公司9名董事(其中含委托2人,独立董事王崇举先生委托独立董事洪卫先生代为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刘星先生委托独立董事伍斌先生代为出席会议)、5名监事出席本次会议,3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到会股东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逐项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102,039,076股同意,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102,039,076股同意,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102,039,076股同意,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102,039,076股同意,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9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25,772,405.20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577,240.5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94,315,892.93元,减去2008年度已分配的现金股利9,135,638.40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08,375,419.21元。公司以2009年末股本228,390,9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剩余99,239,780.81元结转下年度分配。
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为:102,038,076股同意,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99.999%,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支付2009年审议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向2009年度审计机构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支付36万元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为:102,039,076股同意,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公司聘请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四川联一律师事务所赖宏、杨飞雁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四川联一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港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0年三月三十日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61 证券简称:华联综超 公告编号:2010-005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证券代码:600584 编号:临2010-010
关于公司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获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接“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装备及成套工艺”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下发的《关于2009年项目立项批复及核定中央财政资金预算的通知》(ZX02[2010]007号),公司申报的“关键封装设备、材料应用工程项目验证”、“高端封装工艺及高容量闪存集成封装技术开发与产业化” ,两个项目已获立项批准。
根据该通知清单,公司上述两项目中央财政核定资金预算总额为17,146.48万元,其中“关键封装设备、材料应用工程项目”将分两年(2009年、2010年)获得8,322.48万元;“高端封装工艺及高容量闪存集成封装技术开发与产业化”将分三年(2009年、2010年、2011年)获得8,824万元,本项目由长电科技和控股子公司江阴长电先进封装有限公司共同承担,母子公司将在三年内分别获得4,447.41万元和4,376.59万元。
上述项目的实施对提升公司的核心技术、提高国际竞争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将根据项目有关规定核算。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证券代码:600584 编号:临2010-011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业绩将实现盈利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经营业绩
大幅度增长,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3、本次所预计的业绩未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
1、归属母公司净利润:-51,355,117.69 元
2、每股收益:-0.069 元
三、业绩大幅增长原因
2010年第一季度,半导体行业景气指数持续高涨,公司集成电路封测和分立器件制造产销两旺,新业务也有较快增长,公司一季度归属母公司净利润预计将为3500万元至4000万元。
公司董事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3月30日(星期二)上午10:00
2、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1号四川大厦东塔五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李翠芳
6、出席情况: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199,847,9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1.22%。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关于向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与该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放弃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根据本公司章程,该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以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55,872,16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静芳、任小静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