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015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原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立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闫庆祥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基本情况简介
■
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3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3.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3.2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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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3.3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 适用 √ 不适用
§4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4.2 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4.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4.3.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3.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公司第一大股东吉林省能源交通公司系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条“收购人可以通过取得股份的方式成为一个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可以通过投资关系、协议、其他安排的途径成为一个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可以同时采取上述方式和途径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4.3.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5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2 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赵燕士因工作原因无法亲自出席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第十二次会议,全权委托独立董事谢素华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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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B231版)
| 股票简称 | 吉电股份 |
| 股票代码 | 000875 |
| 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注册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工农大路3088号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130012 |
| 办公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30022 |
|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 无 |
| 电子信箱 | jl_dl@163.com |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 姓名 | 宋新阳 | 武家新 |
| 联系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 |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 |
| 电话 | 0431-81150933 | 0431-81150932 |
| 传真 | 0431-81150997 | 0431-81150997 |
| 电子信箱 | jdgf875@cpijl.com | jdgf875@cpijl.com |
| 2009年 | 2008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07年 |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 营业总收入 | 2,034,135,466.64 | 1,560,557,693.02 | 1,560,557,693.02 | 30.35% | 1,324,464,109.44 | 1,822,027,612.37 |
| 利润总额 | 196,884,947.39 | -433,242,274.91 | -436,075,241.99 | -145.15% | 93,418,821.48 | 134,881,028.3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53,279,582.30 | -406,886,503.32 | -381,172,775.43 | -140.21% | 83,838,625.17 | 123,286,725.2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9,526,376.40 | -427,212,263.09 | -401,504,328.82 | -104.86% | 85,811,076.21 | 83,705,373.4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33,131,407.23 | 11,283,049.61 | 11,283,049.61 | 9,942.78% | 321,375,136.60 | 503,804,442.43 |
| 2009年末 | 2008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07年末 |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 总资产 | 9,443,891,464.82 | 5,704,268,851.73 | 5,736,163,862.84 | 64.64% | 3,376,291,614.70 | 4,758,304,616.0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 2,462,205,457.16 | 2,282,191,575.85 | 2,306,637,074.86 | 6.74% | 2,409,700,655.02 | 2,686,162,916.74 |
| 股本 | 839,100,000.00 | 839,100,000.00 | 839,100,000.00 | 0.00% | 779,100,000.00 | 779,100,000.00 |
| 2009年 | 2008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07年 |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8 | -0.484 | -0.45 | 140.00% | 0.108 | 0.158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8 | -0.484 | -0.45 | 140.00% | 0.108 | 0.158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34 | -0.509 | -0.4785 | 104.89% | 0.110 | 0.107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43% | -16.39% | -15.28% | 21.71% | 3.54% | 4.7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85% | -17.21% | -16.16% | 17.01% | 3.62% | 3.19%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1.35 | 0.013 | 0.01 | 13,400.00% | 0.412 | 0.65 |
| 2009年末 | 2008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07年末 |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2.93 | 2.7198 | 2.75 | 6.55% | 3.0929 | 3.45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87,180.83 | 主要是处置固定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26,706,705.79 | 收回松江河电厂委托贷款本金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3,000,000.00 | 收取的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拖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348,197.60 | 主要为无法支付的应付款等 |
| 所得税影响额 | 1,202,778.10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17,294.76 | |
| 合计 | 133,753,205.90 | - |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79,081,635 | 21.34% | 179,081,635 | 21.34% | |||||
| 1、国家持股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179,005,000 | 21.33% | 179,005,000 | 21.33% | |||||
| 3、其他内资持股 |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 4、外资持股 |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5、高管股份 | 76,635 | 0.01% | 76,635 | 0.01% |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660,018,365 | 78.66% | 660,018,365 | 78.66% | |||||
| 1、人民币普通股 | 660,018,365 | 78.66% | 660,018,365 | 78.66% |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4、其他 | |||||||||
| 三、股份总数 | 839,100,000 | 100.00% | 839,100,000 | 100.00% | |||||
|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 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 | 60,000,000 | 0 | 0 | 60,000,000 | 定向增发限售 | 2011-11-11 |
| 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 | 119,005,000 | 0 | 0 | 119,005,000 | 股改 | 2009-7-25 |
| 程志光 | 19,500 | 0 | 0 | 19,500 | 高管锁定 | 离任6个月之后 |
| 安涛 | 21,450 | 0 | 0 | 21,450 | 高管锁定 | 离任6个月之后 |
| 曲晓佳 | 19,500 | 0 | 0 | 19,500 | 高管锁定 | 离任6个月之后 |
| 宋新阳 | 16,185 | 0 | 0 | 16,185 | 高管锁定 | 离任6个月之后 |
| 合计 | 179,081,635 | 0 | 0 | 179,081,635 | - | - |
| 股东总数 | 142,990 |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
| 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 | 国有法人 | 25.58% | 214,663,054 | 179,005,000 | 94,660,554 | |
| 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66% | 22,343,045 | |||
| 刘国芬 | 境内自然人 | 1.08% | 9,060,000 | |||
| 中国农业银行-华夏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国有法人 | 0.91% | 7,670,768 | |||
| 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0.48% | 4,000,000 | |||
| 中国建设银行-工银瑞信稳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国有法人 | 0.48% | 4,000,000 | |||
| 吉林华能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36% | 3,000,000 | |||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 国有法人 | 0.32% | 2,707,210 | |||
| 赵肇基 | 境内自然人 | 0.27% | 2,247,900 | |||
| 卢昌荣 | 境内自然人 | 0.25% | 2,134,230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 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 | 35,658,054 | 人民币普通股 | ||||
| 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 22,343,045 | 人民币普通股 | ||||
| 刘国芬 | 9,0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 中国农业银行-华夏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7,670,768 | 人民币普通股 | ||||
| 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 4,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 中国建设银行-工银瑞信稳健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 吉林华能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3,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 2,707,210 | 人民币普通股 | ||||
| 赵肇基 | 2,247,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 卢昌荣 | 2,134,230 | 人民币普通股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第一大股东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和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同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不详。 | |||||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领取的报酬总额(万元)(税前) | 是否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单位领取薪酬 |
| 原钢 | 董事长 | 男 | 51 | 2009年07月13日 | 2011年06月19日 | 0 | 0 | 0.00 | 是 | |
| 程志光 | 董事 | 男 | 56 | 2008年06月19日 | 2011年06月19日 | 26,000 | 26,000 | 0.00 | 是 | |
| 韩连富 | 董事、总经理 | 男 | 55 | 2008年06月19日 | 2011年06月19日 | 0 | 0 | 59.86 | 否 | |
| 安涛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54 | 2008年05月19日 | 2011年06月19日 | 28,600 | 28,600 | 49.89 | 否 | |
| 曲晓佳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54 | 2008年05月19日 | 2011年06月19日 | 26,000 | 26,000 | 49.89 | 否 | |
| 陈立杰 | 董事、财务总监 | 男 | 50 | 2009年07月13日 | 2011年06月19日 | 0 | 0 | 21.03 | 否 | |
| 黄其励 | 独立董事 | 男 | 68 | 2008年06月19日 | 2011年06月19日 | 0 | 0 | 5.00 | 否 | |
| 石奇光 | 独立董事 | 男 | 55 | 2009年09月07日 | 2011年06月19日 | 0 | 0 | 0.00 | 否 | |
| 谢素华 | 独立董事 | 女 | 55 | 2008年06月19日 | 2011年06月19日 | 0 | 0 | 5.00 | 否 | |
| 章宏雷 | 监事会主席 | 男 | 37 | 2008年06月19日 | 2011年06月19日 | 0 | 0 | 42.59 | 否 | |
| 邱荣生 | 监事 | 男 | 55 | 2008年06月19日 | 2011年06月19日 | 0 | 0 | 2.50 | 是 | |
| 梁秀华 | 监事 | 女 | 47 | 2008年06月19日 | 2011年06月19日 | 0 | 0 | 0.00 | 是 | |
| 李春华 | 监事 | 女 | 47 | 2008年05月19日 | 2011年06月19日 | 0 | 0 | 39.87 | 否 | |
| 周湘林 | 监事 | 男 | 56 | 2008年05月19日 | 2011年06月19日 | 0 | 0 | 36.00 | 否 | |
| 吴润华 | 副总经理 | 男 | 44 | 2009年01月05日 | 2011年06月19日 | 0 | 0 | 47.15 | 否 | |
| 宋新阳 | 董事会秘书 | 男 | 52 | 2008年06月19日 | 2011年06月19日 | 21,580 | 21,580 | 42.20 | 否 | |
| 合计 | - | - | - | - | - | 102,180 | 102,180 | - | 400.98 | - |
| 董事姓名 | 具体职务 | 应出席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 杨金光 | 原董事长 | 6 | 5 | 1 | 0 | 0 | 否 |
| 原钢 | 现董事长 | 5 | 5 | 0 | 0 | 0 | 否 |
| 程志光 | 董事 | 11 | 10 | 1 | 0 | 0 | 否 |
| 韩连富 | 董事、总经理 | 11 | 10 | 1 | 0 | 0 | 否 |
| 安涛 | 董事、副总经理 | 11 | 10 | 1 | 0 | 0 | 否 |
| 曲晓佳 | 董事、副总经理 | 11 | 9 | 1 | 1 | 0 | 否 |
| 唐勤华 | 原董事、财务总监 | 6 | 5 | 1 | 0 | 0 | 否 |
| 陈立杰 | 现董事、财务总监 | 5 | 5 | 0 | 0 | 0 | 否 |
| 黄其励 | 独立董事 | 11 | 9 | 1 | 1 | 0 | 否 |
| 赵燕士 | 原独立董事 | 10 | 7 | 1 | 2 | 0 | 是 |
| 石奇光 | 独立董事 | 1 | 1 | 0 | 0 | 0 | 否 |
| 谢素华 | 独立董事 | 11 | 10 | 1 | 0 | 0 | 否 |
|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1 |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10 |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1 |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0-012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3月15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10年3月29日上午,在公司三楼第二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九人。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出席会议的董事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2010年度第一次会议会议纪要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2010年度第一次会议会议纪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10年度第一次会议会议纪要》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0年度第一次会议会议纪要》。
二、公司董事会2009年度工作报告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董事会2009年度工作报告。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0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四、关于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表期初数调整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表期初数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调整财务报表期初数。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调整期初数,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对期初数调整的会计处理也符合有关财务规定,提高了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五、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利润分配预案为:
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9年度净利润153,279,582.30元,每股收益0.18元,每股净资产2.934元。
2008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399,160,798.19元,本报告年度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增加20,925,868.29元,调减后未分配利润剩余-374,588,476.29元。
2009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374,588,476.29元,加上本年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转入153,279,582.30元,2009年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21,308,893.99元。
公司2009年度拟不分配股利,不转增股本。
七、公司2010年度融资计划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融资计划》,同意公司2010年拟采取银行贷款、票据融资等方式融资,用于公司基本建设项目、技改项目、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八、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2010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2010年根据实际编制的基本建设投资、前期项目投资、技术改造投资及科技项目投资等计划。
十、关于关停浑江发电公司1×20万千瓦机组建设长春东南热电厂2×30万千瓦机组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关停浑江发电公司1×20万千瓦机组建设长春东南热电厂2×30万千瓦机组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公司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贷款业务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根据有关规定,关联董事陈立杰先生在表决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与会的八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贷款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电投财务公司结算户上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10亿元,贷款额度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作为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的股东,由中电投财务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利用中电投财务公司的平台,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水平及使用效率,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可促进公司的发展。
十二、关于公司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关联事项,根据有关规定,关联董事陈立杰先生在表决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与会的八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约定了公司在财务公司可开展的业务范围、定价原则和风险控制措施,保障了公司利益,可有效防范风险,维护资金安全。
十三、关于制订《公司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存、贷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关联事项,根据有关规定,关联董事陈立杰先生在表决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与会的八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制订<公司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存、贷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制订的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存、贷款业务应急处置预案,明确了公司风险应急处置的组织机构及职责,建立起风险报告制度,针对可能出现的不同情形制订了应急处理方案,后续事项处理考虑得也比较周全,可有效防范、降低风险。
十四、关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关联事项,根据有关规定,关联董事陈立杰先生在表决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与会的八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委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编制了风险评估报告,该报告充分反映了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截止到2009年12月31日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状况,未发现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在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的资金是安全的。
十五、关于制订公司《重大资金往来控制制度》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重大资金往来控制制度>的议案》。
十六、关于白城发电公司、四平第一热电公司承担“上大压小”替代容量关停机组补偿费用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关联事项,根据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原钢先生在表决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与会的八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关于白城发电公司、四平第一热电公司承担“上大压小”替代容量关停机组补偿费用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补偿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十七、关于公司与蒙东能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煤炭销售公司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蒙东能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煤炭销售公司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通过设立新公司,公司可增加稳定的煤炭供应渠道并获得投资回报,对保障公司煤炭供应及解决区域煤炭供销矛盾将发挥重要作用。
十八、关于公司拟收购白山鸿成电力实业公司脱硫剂资产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关联事项,根据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原钢先生在表决该议案时,进行了回避,与会的八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拟收购白山鸿成电力实业公司脱硫剂资产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收购此项目可有效避免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十九、关于设立内部风险控制管理部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设立内部风险控制管理部的议案》。
二十、关于拟成立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环保材料公司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拟成立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环保材料公司的议案》。
二十一、公司2010年度福利费预算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福利费预算》。
二十二、关于制订公司《职工福利费管理制度》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职工福利费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十三、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可确保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执行,以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
二十四、关于制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关于制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十五、关于制订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关于制订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十六、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修改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的主要内容是:增加了一章“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究”。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十七、关于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后2010年度审计费用为45万元。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八、关于续聘北京中咨律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年度法律顾问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北京中咨律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年度法律顾问的议案》。
二十九、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九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于2010年4月28日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召开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4月22日。(详细内容见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次董事会审议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有:
1、 公司董事会2009年度工作报告;
2、 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 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 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 关于关停浑江发电公司1×20万千瓦机组建设长春东南热电厂2×30万千瓦机组的议案;
6、 关于公司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贷款业务的议案;
7、 关于公司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8、 关于白城发电公司、四平第一热电公司承担“上大压小”替代容量关停机组补偿费用的议案;
9、 关于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0-013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3月15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2010年3月29日下午,在公司三楼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五人,实到监事五人。
出席会议的监事占公司全体监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监事会2009年度工作报告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监事会2009年度工作报告。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0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关于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表期初数调整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表期初数调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因会计差错更正调整财务报表期初数,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对期初数调整的会计处理也符合有关财务规定,提高了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
四、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利润分配预案为:
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9年度净利润153,279,582.30元,每股收益0.18元,每股净资产2.934元。
2008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399,160,798.19元,本报告年度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增加20,925,868.29元,调减后未分配利润剩余-374,588,476.29元。
2009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374,588,476.29元,加上本年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转入153,279,582.30元,2009年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21,308,893.99元。
公司2009年度拟不分配股利,不转增股本。
六、公司2010年度融资计划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融资计划》,同意公司2010年拟采取银行贷款、票据融资等方式融资,用于公司基本建设项目、技改项目、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七、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八、关于公司2010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2010年根据实际编制的基本建设投资、前期项目投资、技术改造投资及科技项目投资等计划。
九、关于关停浑江发电公司1×20万千瓦机组建设长春东南热电厂2×30万千瓦机组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关停浑江发电公司1×20万千瓦机组建设长春东南热电厂2×30万千瓦机组的议案》。
十、关于公司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贷款业务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贷款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财务公司结算户上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10亿元,贷款额度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
公司监事会注意到: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陈立杰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十一、关于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注意到: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陈立杰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十二、关于制订《公司与中电投财务公司发生存、贷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与中电投财务公司发生存、贷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注意到: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陈立杰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十三、关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注意到: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陈立杰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十四、关于白城发电公司、四平第一热电公司承担“上大压小”替代容量关停机组补偿费用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白城发电公司、四平第一热电公司承担“上大压小”替代容量关停机组补偿费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补偿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监事会注意到: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原钢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十五、关于公司与蒙东能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煤炭销售公司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蒙东能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煤炭销售公司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新公司的成立,可有效缓解煤炭供应的紧张局面,保证机组稳定运行。
十六、关于公司拟出资收购白山鸿成电力实业公司脱硫剂资产的议案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出资收购白山鸿成电力实业公司脱硫剂资产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注意到: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原钢先生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十七、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会议以五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0—016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9年年报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公司对2009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以前年度会计差错更正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差错事项及原因
1、因公司所得税率变更影响前期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和所得税费用减少
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书》有效期至2010年4月,公司在2009年8月办理2008年度审核时未获通过,按照新颁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公司未能继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格认定,故此,公司所得税税率自2008年1月1日起由15%变为25%。此次所得税率变更影响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和2008年度所得税费用减少31,008,941.91元,影响2008年度净利润增加31,008,941.91元,归属于母公司利润增加31,008,941.91元。本次《关于公司因所得税税率变动追溯调整期初留存收益的议案》经公司2009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2、公司参股公司白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更正前期会计差错
本公司持股40%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被投资方白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报告期内因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影响其期初未分配利润减少6,583,903.79元,并相应调整了2008年度净利润。本公司相应调减长期股权投资和未分配利润2,633,561.52元,同时调减利润表2008年度投资收益减少2,633,561.52元,净利润减少2,633,561.52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利润减少2,633,561.52元。
3、公司税务调整事项
2009年公司调整资产负债表2009年1月1日应交税费增加7,449,512.10元。主要系本公司调增2008年应纳税所得额2,945,833.00元、相应调增2008年所得税费用736,458.25元;调增2007年应纳税所得额3,750,000.00元,相应调增2008年1月1日未分配利润562,500.00元;调整浑江发电公司2008年应纳税所得额6,903,154.76元,调增所得税费用1,725,788.69元;本公司所属浑江发电公司调增2005-2008年应交税费2,212,065.21元;本公司所属二道江发电公司调增2007年应交税费2,212,699.95元。上述事项使本公司资产负债表2009年1月1日应交税费项目调增7,449,512.10 元,未分配利润项目调减7,449,512.10元;相应调整利润表2008年度所得税费用增加2,462,246.94元,净利润减少2,462,246.94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损益减少2,462,246.94元。同时调减比较财务报表2008年1月1日留存收益4,787,859.60元,其中:调减未分配利润4,309,073.64元,调减盈余公积478,785.96元。
4、以前年度计提减值准备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公司由于以前年度松江河电厂委托贷款计提的减值准备14,078,522.87元,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调整资产负债表2009年1月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3,519,630.72元,调增2009年1月1日未分配利润3,519,630.72元。同时调增比较财务报表2008年1月1日留存收益3,519,630.72元,其中:调增未分配利润3,167,667.65元,调增盈余公积351,963.07元。
二、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报告年度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共计调增2009年1月1日资产总额31,895,011.11元,调增2009年1月1日负债总额7,449,512.10元,调增2009年1月1日未分配利润24,572,321.90元,调减盈余公积126,822.89元。调增2008年度营业税金及附加18,127.78元,调减投资收益2,633,561.52元,调减营业外收入181,277.78元,调减所得税费用28,546,694.97元,调整后2008年度净利润增加25,713,727.89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利润增加25,713,727.89元。同时调减比较财务报表2008年1月1日留存收益1,268,228.88元,其中:调减未分配利润1,141,405.99元,调减盈余公积126,822.89元。
具体见下表:
| 项目 | 年初金额 | 上期发生额 |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更正金额 | 调整前 | 调整后 | 更正金额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7,393,232.73 | 81,921,805.36 | 34,528,572.63 | |||
| 应交税金 | 9,601,927.29 | 17,051,439.39 | 7,449,512.10 | |||
| 长期股权投资 | 614,630,738.68 | 611,997,177.16 | -2,633,561.52 | |||
| 未分配利润 | -399,160,798.19 | -374,588,476.29 | 24,572,321.90 | |||
| 盈余公积 | 98,553,069.03 | 98,426,246.14 | -126,822.89 | |||
| 营业税及附加 | 12,260,027.61 | 12,278,155.39 | 18,127.78 | |||
| 投资收益 | -116,458,365.48 | -119,091,927.00 | -2,633,561.52 | |||
| 营业外收入 | 7,483,726.91 | 7,302,449.13 | -181,277.78 | |||
| 所得税费用 | -28,623,598.46 | -57,170,293.43 | -28,546,694.97 | |||
| 净利润 | -404,618,676.45 | -378,904,948.56 | 25,713,727.89 | |||
三、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差错更正实施了有关的审计程序,对公司的本次差错更正出具了专项说明,并对公司更正后的200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宜出具了书面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根据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对以前年度发生的会计差错进行更正,恰当地进行了会计处理,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反映更为准确,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符合有关规定,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处理,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对会计差错的会计处理也符合有关财务规定,提高了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该事项没有对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造成损害,同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以前年度会计差错的追溯调整,依据充分,符合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就该事项做出的按前述内容进行会计差错调整的意见,以及就其原因和影响所做的说明。监事会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对公司经营中的重大事项予以密切关注,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0-017
公司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及办理存、贷款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并办理存贷款业务。财务公司将为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及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2、财务公司属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投”)的控股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与财务公司属于受同一法人控制的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款、贷款业务的议案》、《关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和《关于制订<公司与中电投财务公司发生存、贷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议案》。该项关联交易已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确认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关联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以网络投票方式批准。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设立于2004年。由中电投按42.5%比例控股出资,其余57.5%的出资比例由中电投的全资、控股公司共14家单位参股形成,截至2009年7月31日,财务公司注册资本总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
财务公司主要业务是: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票据承兑和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为成员单位提供债券承销、财务顾问及咨询服务;其他经金融监管机构批准的金融业务。
(二)关联关系
公司与财务公司同受中电投控制,同时公司截至2009年12月31日向财务公司出资14,000万元,占财务公司股份总额的2.8%。
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各类优质金融服务和支持。公司通过财务公司资金业务平台,办理公司系统的存款、贷款、票据等结算业务和融资业务。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在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结算户上存款余额为51,087万元,贷款余额为188,440万元。预计公司在财务公司结算户上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贷款额度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
此次关联交易涉及的资金往来业务价格,由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财务公司签订有关协议确定,公司在其存款利率按同期商业银行存款利率执行,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目前按下浮10%执行。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双方拟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并办理存、贷款业务:
1、财务公司根据公司需求,向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结算服务、信贷服务、中间业务、设计相关金融服务和产品和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2、协议期限
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在有效期满前30天,如任何一方未向对方提出终止协议的要求,本协议自动展期一年,上述展期不受次数限制。
3、交易金额
预计公司在财务公司结算户上的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贷款额度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
4、定价原则
定价原则为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同期在财务公司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承诺向公司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和贴现利率,不高于公司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和贴现利率;提供中间业务及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将较公司在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就同类业务所收取的费用低10%以上,或提供免费的相关服务。
5、风险控制措施
风险控制措施为公司存于财务公司存款账户的存款余额应不高于财务公司吸收的全部存款余额的30%;财务公司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金风险,满足财务公司存放资金的安全额支付需求;在发生可能对公司存款资金带来重大安全隐患事项时,财务公司应于二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公司,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发生或者扩大;财务公司应针对各项金融服务和产品制定相关风险管理措施和内控制度,以确保公司的资金和利益安全。
五、风险评估情况
为尽可能降低本次关联交易的风险,公司委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财务公司进行了风险评估。并出具了《关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认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为公司办理存款、信贷、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进行,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七、2009年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在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结算户上存款余额为51,087万元,贷款余额为188,440万元。
八、上市公司保证资金安全和灵活调度的措施
为保证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资金安全和灵活调度,公司制定了《公司与中电投财务公司发生存、贷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通过成立存款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小组,建立存款风险报告制度,及时取得财务公司月度报告和经审计年度报告,分析并出具存款风险评估报告。如出现重大风险,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制定方案;与财务公司召开联席会议,寻求解决办法;通过变现财务公司金融资产等方法,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此外,公司将在存款业务期间,密切关注财务公司运营状况,除及时掌握其各项主要财务指标外,将通过不定期办理不同额度的存取款业务,以验证相关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九、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双方拟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3、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中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在上述风险控制的条件下,同意向公司及下属子分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4、公司制定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中电投财务公司发生存、贷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
5、该关联交易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财务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6、关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7、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中电投财务公司发生存、贷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
特此公告。
附件: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〇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
|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 ||||||||
| 项目 项目 | 交易 类型 | 计算指标分子 | 金额 (万元) | 计算指标分母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 是否需 披露 | 股东大 会审议 |
| 1、公司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存款业务 | 关联 交易 | 交易 金额 | 100,000 | 吉电股份2009年经审计净资产 | 248,783 | 40.20 | 是 | 是 |
| 2、公司与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贷款业务 | 关联 交易 | 交易 金额 | 500,000 | 吉电股份2009年经审计净资产 | 248,783 | 200.98 | 是 | 是 |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0-018
关于白城发电公司、四平第一热电公司
承担“上大压小”替代容量关停机组
补偿费用的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所属白城发电公司、四平第一热电公司向公司大股东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以下简称“吉林能交总”)支付12,076.8万元“上大压小”关停机组补偿费。
● 公司白城发电公司新建项目(2×600MW)、四平第一热电公司扩建项目(1×300MW)是按照“上大压小”政策获得的国家发改委核准批复,为满足白城新建项目、四平扩建项目建设的需要,在公司自身关停替代容量不足的情况下,经协商,吉林能交总同意将其取得的珲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长山华能热电厂关停容量转让给公司,补偿费用按照实际发生支付。其中,白城新建项目获得9万千瓦关停容量,需支付7,000万元补偿费,四平扩建项目获得6.4万千瓦关停容量,需支付5,076.8万元补偿费。补偿费用列入项目概算当中。
●关停容量转让及补偿在公司与大股东-吉林能交总之间进行,为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审议以上内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项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关联交易内容:
公司与吉林能交总签署《关于对"上大压小"关停机组由替代项目进行补偿的协议》。
协议各方名称:甲方: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
协议主要内容:
1、补偿范围
乙方同意将15.4万千万关停机组容量转让给甲方,甲方按乙方已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补偿。
2、补偿方式
双方一致同意乙方由于关停小机组而发生的费用,由甲方以现金方式给予经济补偿。
3、补偿金额
补偿金额为12,076.8万元。其中:甲方所属白城发电公司承担金额7,000万元,四平第一热电公司承担金额为5,076.8万元。
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与吉林能交总构成关联方关系,公司与吉林能交总签署补偿协议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时关联董事原钢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如下:同意:8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该事项还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
1、法定代表人:原钢
2、注册资本:柒亿伍仟万元
3、主营业务:开发建设电力、地方煤炭、交通项目;电力、交通建设所需的钢材、水泥购销等
4、住所:吉林省长春市工农大路50号
5、关联关系:是公司第一大股东
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主要从事地方能源交通项目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除主导产业外还从事建筑装璜、能源新技术、石化等方面经营。该公司注册资金为7.5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原钢。
三、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及必要性
(一)定价原则
公司“上大压小”关停机组补偿费参考同行业相同业务的补偿支付金额为标准。经公司与吉林能交总协商达成补偿协议,补偿平均单价为780元/千瓦。具体参考补偿标准情况见下表: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补偿内容 | 补偿单价(元/千瓦) | 备注 |
| 600727 | *ST鲁北 | 鲁北化工股份热电厂关停机组指标12万千瓦转让给大唐山东发电厂 | 800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 600011 | 华能国际 | 成都电厂关停机组指标20万千瓦转让给华能国际金陵电厂 | 800 |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 600744 | 华银电力 | 石门环能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停机组指标1.2万千瓦转让给大唐华银电力公司 | 1000 | 2009年第七次会议 |
| 000875 | 吉电股份 | 公司大股东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关停机组指标9万千瓦转让给白城发电公司、关停机组指标6.4万千瓦转让给四平第一热电公司 | 778/793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二)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1、鉴于本公司符合国家要求的关停小机组的容量较少,为支持本公司的发展,吉林能交总同意将其关停小机组指标转让给公司。
2、签订关于对"上大压小"关停机组由替代项目进行补偿的协议,可保证公司新建项目的顺利建设,对公司发展是有利的。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查了关于对"上大压小"关停机组由替代项目进行补偿的协议,认为公司按照有关规定支付补偿费,公司获得了新建项目急需的替代容量,对新建项目本身及公司未来的发展是有利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4、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关于对"上大压小"关停机组由替代项目进行补偿的协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
|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 ||||||||
| 项目 项目 | 交易 类型 | 计算指标分子 | 金额 (万元) | 计算指标分母 | 金额 (万元) | 占比 (%) | 是否需 披露 | 股东大 会审议 |
| 承担“上大压小”替代容量关停机组 补偿费用 | 关联 交易 | 交易 金额 | 12,076.8 | 吉电股份2009年经审计净资产 | 248,783 | 4.85 | 是 | 是 |
(下转B231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