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第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江中药业 证券代码:600750 编号:临2010-008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第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0年3月30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3月1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参会及表决。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传真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公司将逐步推出新的产品类型,以不断丰富公司的产品结构,促进公司跨越式发展。因此,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涉及经营范围的相应条款进行补充和修订。具体如下:
原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硬胶囊剂、原料药(蚓激酶)、糖浆剂、片剂、颗粒剂、口服液、膏滋剂的生产及销售;糖类、巧克力和糖果(糖果),饮料(蛋白饮料类、固体饮料类)的生产与销售;保健食品的生产与销售。国内贸易及生产加工,国际贸易。(以上项目国家有专有规定的除外)
修订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软胶囊、硬胶囊剂、原料药(蚓激酶)、糖浆剂、片剂、颗粒剂、口服液、膏滋剂、泡腾片的生产及销售;糖类、巧克力和糖果(糖果),饮料(蛋白饮料类、固体饮料类、其他饮料类)的生产与销售;保健食品的生产与销售、特殊膳食用食品的生产销售。消毒剂、皮肤粘膜卫生用品(卫生湿巾)的生产销售。农副产品收购。国内贸易及生产加工,国际贸易。(以上项目国家有专有规定的除外)
公司董事会就上述经营范围的工商变更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具体办理,最终的经营范围以工商部门的核准文件为准。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南昌江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鉴于南昌江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减少管理层次、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公司拟进行内部资产重组,对其实施吸收合并,合并完成后注销南昌江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前述内部资产重组事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具体办理。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关于调整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因工作原因,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纪鹏先生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同意刘纪鹏先生的辞职请求,并对他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感谢。经公司控股股东提名,本届董事会推荐文跃然先生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期届满止。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意见如下:
①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②经审阅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不能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③经了解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工作。
因此,同意提名文跃然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文跃然,男,47岁,中国人民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博士。文先生在人力资源研究和教育领域拥有二十年的经验,在人力资源领域拥有多项研究成果,曾获国家人事部“优秀论文奖”、“北京市政府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等奖项。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教授、北京市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光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四、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0年4月21日(周三)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3月30日
股票简称:江中药业 证券代码:600750 编号:2010-009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于2010年4月21日上午9:30召集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召集方案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0年4月21日上午9:30
3、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道788号公司会议室
4、表决方式:现场表决
二、会议内容
1、 审议《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公司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 审议《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审议《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审议《公司200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 审议《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 审议《关于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南昌江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9、 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出席对象
1、2010年4月1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持委托书代理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时间:2010年4月16日至4月20日9:00—17:00(双休日除外)
4、登记方式:到公司证券部、电话、信函或传真方式
5、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6、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五、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道788号
电话:0791-8169323
传真:0791-8164029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3月30日
附件: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议题 | 表决情况 | ||
| 1.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2.公司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3.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3.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5.公司200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6.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7.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8. 关于吸收合并公司全资子公司南昌江中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9.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的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如果委托人对上述议案未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决定投票表决。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文跃然 ,作为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文跃然
2010年3月30日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 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现就提名 文跃然先生 为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 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包括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