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指数基金百问百答(19)
2010-04-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三种现金替代类别分别适用哪些情形?
禁止现金替代是ETF申购赎回规则的本源,即采取“物物交换”的原则,能有效控制ETF的交易成本和跟踪误差,保证ETF基本套利机制的有效性。
允许现金替代一般适用于因停牌等原因导致投资者在申购时无法买入的股票。对于使用现金替代的股票,基金经理需在其恢复交易后买入,为此基金公司会向申购者收取一定的现金溢价。
必须现金替代一般适用于标的指数调整将被剔除、或基金公司出于保护持有人利益原则等原因认为有必要实行必须现金替代的成份股。对于必须现金替代的股票,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告替代的一定数量的现金,即“固定替代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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