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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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8号)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的增资扩股
2009年6月24日,发行人经股东大会批准以427,505,278股为基数,向现有股东进行资本公积转增,每10股转增13股,公司的总股本自427,505,278元变更为983,262,140元,发行人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
二、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2009年9月29日本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以总股本983,262,140股为基数,以经审计的2009年上半年新增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元(含税),共计派发196,652,428元。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累计未分配利润468,090,976元。根据本公司2010年1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和2010年2月5日召开的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对2009年下半年新增利润不进行分配,本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的滚存利润将由所有新老股东共享。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招股意向书“风险因素”部分的下列风险:
(一)市场相对集中的风险
由于进入新市场领域需要在客户资源、商业信誉等多方面进行长期积累,也有赖于国家环保节能政策的逐步落实以及这些行业环保节能投入的逐步增加,本公司预计,短期内冶金行业的销售收入占比仍然较高。2007年、2008年和2009年,公司产品在冶金行业的销售收入分别占总销售收入的61.9%、67.8%和57.6%。
2008年下半年以来,受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冶金行业的景气度下降,公司客户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也受到影响,有所推迟,未来如果宏观经济持续恶化,将对公司的收入与盈利造成不利影响。
(二)规模迅速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
公司自设立以来,营业收入快速增长,由2000年的1.9亿元发展到2009年的36亿元。公司自2005年以来进入稳步增长期,2007年、2008年和2009年的固定资产投资分别为10,052万元、48,030万元和16,808万元,2007年以前每年技术改造投入规模较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使得公司的固定资产投入规模迅速扩张,该等资产投入能否实现与公司现有固定资产同等的盈利水平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公司未来计划以募集资金进行技术改造、服务配套设施和工业气体厂的投资建设。随着公司加大固定资产的投资力度及兼并收购,公司的资产规模、人员规模、产品种类、经营规模和经营区域的迅速扩张,对公司管理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虽然公司一直致力于引进优秀管理人员与技术人才,充分发挥考核机制的激励作用,加大人才培训力度,并不断完善内控体系,但随着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张,公司将面临未来跨越式增长带来的管理风险。
(三)募集资金投向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为对本公司现有产品和经营的延伸和升级,技术相对成熟,市场前景较好。尽管本公司在确定投资该等项目之前对项目技术成熟性、先进性、市场前景等进行了充分论证,但在实际运营过程中仍有可能出现一些不确定因素,并可能导致该等项目实施后面临一定的技术与市场风险。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较大规模的工程建设以及员工培训等,组织工作量大,在项目工程能否按设计进度实施、项目建成后能否按设计能力发挥经济效益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风险。
公司拟开展工业气体业务,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投资石家庄金石空分装置工业气体项目和陕西陕化空分装置工业气体项目。
一方面,公司作为工业气体行业新的参与者,在工艺流程、人力资源和经营管理方面均面临新的挑战。尽管国际主要可比公司林德集团、法液空等均为从空分设备制造商进入工业气体行业的成功企业、公司在空分设备制造及相应的空分装置总承包业务已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公司已招聘有经验的管理运营团队,但公司此前并无工业气体公司运营记录,因此项目仍存在潜在的运营风险。
另一方面,上述两个项目主要为金石公司与陕化公司的化工项目提供配套,这两个公司总项目的建设进度、项目建成后的经营情况将对本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将产生重大影响。而金石公司与陕化公司化工项目的产品合成氨、甲醇和下游尿素、硝酸铵行业目前存在一定的产能过剩,虽然金石公司和陕化公司在相关领域具有原料(主要为煤炭)保障、规模大带来的成本相对较低、技术工艺较为领先等诸多优势,但仍可能出现产品滞销、盈利大幅下滑甚至停产的情况,从而对本公司的气体供应及款项回收造成较大影响;公司已与其签订合同约定月均最低用气量和年均最低用气小时,保证可要求其支付最低气价,但如果金石公司与陕化公司发生长期大额亏损,届时本公司的利益也将难以得到保障;尽管由于空分装置具有一定的通用性,倘若金石公司与陕化公司发生长期严重亏损无法支付未来气体款项,本公司可以回收主要装置重新利用,但该等回收再利用会额外增加较高的成本。总之,由于公司与金石公司、陕化公司签订的合同履行期较长,合同期内这两个公司经营业绩的波动可能使本公司未来的经营效益面临一定的风险。
此外,公司采用该等模式,需要前期利用自有资金及募投资金自行制造设备并投资建设气体厂,将增加公司资金的占用量,可能会使公司的资金周转面临一定的风险。
(四)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截至2007年底、2008年底和2009年底公司的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85,199万元、117,398万元和124,865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15.2%、16.4%和16.7%,应收账款账龄1年期以内的占比分别为79.5%、76.0%和67.4%,1-2年的占比为14.1%、13.3%和22.3%。2009年底,公司1-2年期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上升,主要是由于2008年下半年受宏观经济危机的影响,2009年部分客户推迟付款。虽然这部分客户主要为国内大型及中型钢铁厂、与公司有着长期的合作关系且一直保持着良好的信用记录,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较小,但其不能按期还款仍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资金压力。如果下游行业景气度持续下降,应收账款不能如期收回的比例增加,与此同时银行短期借款收紧,将对公司的流动性资金造成不利影响。
(五)产品销售金融合作的风险
目前,本公司与中信银行等多家银行达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与部分具有良好信用水平的客户签订产品销售金融合作协议。此种销售模式下,客户以自有资金支付40%到60%的采购款,剩下的款项通过已购买的设备作为抵押向本公司的合作银行贷款来支付,待公司向客户发运产品后即取得货款。此销售模式有利于公司开拓市场并与客户保持良好的关系,但也使公司承担了一定由于客户贷款违约带来的担保风险。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按照上述销售方式,购货方用于向公司支付产品货款的贷款合同为34,413万元,扣除购货方已偿还的贷款金额后,贷款余额为12,624万元,贷款期限均为2年,公司为提供上述担保存入贷款银行的保证金为3,813万元。2009年以前,公司与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对上述贷款合同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2009年开始,公司在以产品销售金融合作方式销售产品时,不再提供保证担保,而是在购货方的贷款银行存入保证金,保证金的金额与购货方第一次偿还本金及利息的金额相等。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所从事的该项业务中,客户均按时还款,未发生过因客户违约而导致公司履行保证责任的情况。
四、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陕鼓集团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转让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发行人股份。
本次发行前,标准集团、深圳衡远、联想控股、复星投资、中诚信、陕西工研院承诺:自发行人取得西安市工商局就发行人第三次增资而换发的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向任何其他方直接或间接地转让其在发行人第三次增资中认购的股份。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 号)的有关规定,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由本公司国有股股东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本公司国有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国有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在本次发行前,作为发行人股东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印建安、李宏安、陈党民、孙继瑞、张萍、蔡新平、叶长青、马德洁、牛东儒、吉利锋、叶合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人第三次增资中认购的股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相关规定,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在本次发行前,除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外的其他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人第三次增资中认购的股份。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1、 | 股票种类: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 2、 | 每股面值: | 每股1.00元 |
| 3、 | 发行数量: | 109,251,349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0% |
| 4、 | 每股发行价: | 【】元 |
| 5、 | 发行前市盈率: | 【】倍 |
| 6、 | 发行后市盈率 | 【】倍 |
| 7、 | 发行后每股收益: | 【】元(按本公司2009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
| 8、 |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 2.64元(按本公司200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除以发行前总股份计算) |
| 9、 |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 【】元(根据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按本公司2009 年12 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 |
| 10、 | 发行市净率: | 【】倍(按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
| 11、 | 发行方式: |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
| 12、 | 发行对象: |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东账户的中国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所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 |
| 13、 | 承销方式: | 本次发行将采取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本次发行的股票 |
| 14、 |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和净额: |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
| 15、 | 发行费用概算: |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万元,包括承销保荐费用【】万元,审计费用【】万元,律师费用【】万元,发行手续费用【】万元 |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注册中文名称: |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 英文名称: | XI’AN SHAANGU POWER CO., LTD. |
| 注册资本: | 983,262,140元 |
| 法定代表人: | 印建安 |
| 成立日期: | 1999年6月30日 |
| 注册地: | 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8号 |
| 邮政编码: | 710075 |
| 电话: | 029-8187 1035 |
| 传真号码: | 029-8187 1038 |
| 互联网网址: | www.shaangu.com |
| 电子信箱: | securities@shaangu.com |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发行人系经西安市政府于1999年4月26日作出的《关于同意发起设立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市政函[1999]19号)批准,由陕鼓集团等五家公司以发起设立方式于1999年6月30日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本公司发起人为陕鼓集团,蓝溪公司、秦宝公司、巨川公司、港湾公司。
根据西安市国资局《关于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股权设置及管理的批复》(市国资企发[1998]230号)和西安市政府《关于同意发起设立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市政函[1999]19号),陕鼓集团以其经营性资产作为出资、其他四位发起人以现金作为出资,发起设立本公司。全部发起人出资按1:1的比例折股,总股本为145,535,700元。
三、股本有关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总股本为983,262,140股,本次发行不超过109,251,349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0%。
本公司股东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重大事项提示”。
(二)股东持股数量及比例
1、本次发行前发起人持股数量及比例
本次发行前,发起人持股数量及比例如下表所示:
| 股东名称 | 所持股份(股) | 持股比例(%) |
| 陕鼓集团 | 682,244,159 | 69.388 |
| 蓝溪公司 | 2,195,817 | 0.223 |
| 秦宝公司 | 2,195,817 | 0.223 |
| 骊秦公司 | 2,195,817 | 0.223 |
| 荣瑞公司 | 2,195,817 | 0.223 |
2、本次发行前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前十名股东持股数量及比例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1 | 陕鼓集团(SLS) | 682,244,159 | 69.388 |
| 2 | 标准集团(SLS) | 59,800,000 | 6.082 |
| 3 | 深圳衡远(SLS) | 48,300,000 | 4.912 |
| 4 | 联想控股 | 46,000,000 | 4.678 |
| 5 | 复星投资 | 46,000,000 | 4.678 |
| 6 | 中诚信 | 46,000,000 | 4.678 |
| 7 | 陕西工研院(SLS) | 4,600,000 | 0.468 |
| 8 | 印建安 | 3,680,000 | 0.374 |
| 9 | 李宏安 | 2,792,200 | 0.284 |
| 10 | 蓝溪公司 | 2,195,817 | 0.223 |
| 10 | 秦宝公司 | 2,195,817 | 0.223 |
| 10 | 骊秦公司 | 2,195,817 | 0.223 |
| 10 | 荣瑞公司 | 2,195,817 | 0.223 |
3、本次发行前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持股数量及比例如下表所示:
| 股东名称 | 所持股份(股) | 持股比例(%) |
| 印建安 | 3,680,000 | 0.374 |
| 李宏安 | 2,792,200 | 0.284 |
| 陈党民 | 1,934,300 | 0.197 |
| 孙继瑞 | 1,934,300 | 0.197 |
| 张 萍 | 1,934,300 | 0.197 |
| 王晓玲 | 1,934,300 | 0.197 |
| 马德洁 | 1,331,700 | 0.135 |
| 吉利锋 | 1,331,700 | 0.135 |
| 叶长青 | 1,331,700 | 0.135 |
| 叶合喜 | 1,331,700 | 0.135 |
| 蔡新平 | 1,331,700 | 0.135 |
| 牛东儒 | 1,331,700 | 0.135 |
4、本次发行前国家股、国有法人股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国家股、国有法人股股东持股数量及比例如下表所示:
| 股东名称 | 所持股份(股) | 持股比例(%) |
| 陕鼓集团(SLS) | 682,244,159 | 69.388 |
| 标准集团(SLS) | 59,800,000 | 6.082 |
| 深圳衡远(SLS) | 48,300,000 | 4.912 |
| 陕西工研院(SLS) | 4,600,000 | 0.468 |
注:SLS代表State-own Legal-person Shareholder,指国有法人股股东,下同。
(三)发行人的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之日,本公司发起人、控股股东及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为:陕鼓集团与标准集团同为工业公司的全资子公司;77名自然人股东中除已从公司离职的姜国栋、王建轩、蒋荣辉、范骁龙、颉小康、赵甲文、屈印忠、刘海军及已从公司退休的贾光明、梁晓利之外,均为本公司董事、管理层成员和核心技术人员。
四、发行人的业务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产品销售模式以及所需原材料
1、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公司自设立以来,专注于透平压缩机组、工业流程能量回收装置和透平鼓风机组等各种透平机械及系统的开发、制造、成套销售和服务。近年来,公司加大对系统技术与关联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应用,公司通过以主导产品为核心的成套技术和设备为客户提供系统集成和系统服务的完整解决方案。
2、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1)轴流压缩机:是把机械能转化为气体能量的一种透平机械,其内部的气流基本沿压缩机轴向流动。轴流压缩机主要用于冶金行业的高炉鼓风机站、炼油厂的催化裂化装置、发酵行业的压缩机站、化肥硝酸装置、大型空分装置、大型风源风洞试验、液化天然气、污水处理及电站等。分为A、AV系列,A系列为静叶不可调,AV系列为全静叶可调。
(2)离心压缩机:是把原动机的机械能转化为气体能量的一种透平机械,其内部的气流沿垂直于压缩机轴的径向进行的。离心压缩机主要用于炼油厂的催化裂化装置、石化、煤化工、冶金、空分装置、动力、制药、污水处理等领域。
(3)空分压缩机:属于离心压缩机的一种,主要用于提高气体的压力,通过其他空分装置,将所需要的气体从空气中分离。空分压缩机主要用于冶金、化肥、化工、石化领域。
(4)工业流程能量回收装置:是利用工业流程中的气体所具有的压力能、热能做功来进行能量回收的一种节能装置。工业流程能量回收装置主要用于冶金行业高炉煤气余压能量回收、石油化工行业烟气能量回收及硝酸尾气能量回收。该装置不产生任何污染、可实现无公害发电,是现代国际、国内公认的节能环保产品。近年来公司先后开发出“共用型”及“同轴型”能量回收装置。
(5)离心鼓风机:是依靠输入的机械能,提高气体压力(15-200kPa)并排送气体的透平机械,其内部的气流沿垂直于鼓风机轴的径向进行,主要用于石化、冶金、制药、化肥、环保、水泥、电站等行业。
(6)通风机:是依靠输入的机械能,提高气体压力并排送气体的机械,对气体的压力提升小于15kPa,主要应用于冶金、石化、电站锅炉、纺织、制药、化肥、环保、水泥、地铁等行业。包括各种型号的大型轴流、离心通风机及烧结(SJ)风机、除尘风机、环冷风机、高温风机等,按照内部气流流向主要分为离心式和轴流式。
3、发行人的产品销售模式和渠道
目前公司主要采取直接销售方式。在销售过程中,由销售人员负责,工程技术人员配合,与客户进行技术交流、合同洽谈与签订。客户根据合同的进展状况,按一定比例向公司支付预付款、进度款、提货款和质量保证金。
4、主要原材料
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是钢材,所需外购件主要是为产品配套的机电产品,所需外协件是应用于主机的外部协作生产的零部件。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竞争格局
本公司所处风机行业的竞争格局大体上分为重大技术装备类风机市场和一般功能性风机市场两个层次。
1、重大技术装备类风机市场竞争格局
重大技术装备类风机市场是风机产品的高端市场,重大技术装备类风机技术含量高,结构复杂,制造精度要求高,设计制造的难度大。目前,我国重大技术装备类风机市场中的主要企业有德国曼透平公司、日本三井、美国GE、德国西门子、本公司和沈鼓。国内其他企业在该市场所占的份额很小。德国曼透平公司、日本三井、美国GE、德国西门子的产品主要有轴流压缩机、离心压缩机、汽轮机等,在中国市场销售的主要产品为大型轴流压缩机和离心压缩机。本公司和沈鼓是我国重大技术装备类风机骨干制造企业。
2、一般功能性风机市场竞争格局
一般功能性风机市场是风机产品的中低端市场。
中端市场产品主要包括中低速离心压缩机、鼓风机、大型及特种用途通风机。这些产品的研发与生产要求具有一定的技术水平,目前该市场主要企业有本公司、沈鼓、重庆通用工业(集团)公司、上海鼓风机厂有限公司等。国内部分从事气体分离机械、航空发动机行业的企业也逐渐向该市场拓展业务,但由于该类市场的产品技术更新快且营销渠道壁垒较高,这些新进入者并未改变竞争格局。
低端市场产品主要为技术含量低的中小型工业通风机,这一市场竞争最为激烈,生产企业超过一千家,普遍规模较小。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本公司是重大装备制造行业的龙头企业,是为冶金、石化、电力、环保、制药等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提供透平机械系统问题解决方案及系统服务的制造商、集成商和服务商。本公司的主导产品轴流压缩机、能量回收透平和空分压缩机市场2008年占有率分别为90%、80%和65%以上。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如下:
1、商业模式优势
“十五”初期以来,公司提出了“从单一产品供应商向动力成套装备系统解决方案商和系统服务商转变,从产品经营向品牌经营转变”的“两个转变”的战略经营思路,使公司从以风机产品销售为主营的企业逐步转变为透平机械的系统集成商和服务商,由提供空分用压缩机的企业转变为提供工业气体的服务商。这种经营模式与美国GE、德国西门子、林德、法国法液空等国际透平企业的经营模式更为接近,一方面,不断扩大了公司的市场份额;另一方面,为公司带来了增值利润。
2、管理优势
本公司的管理团队具有丰富的行业背景和从事风机技术研发、生产和经营管理的经验。核心管理层多数成员拥有二十年以上的行业经验和对本公司的经营管理经验,能够深入了解行业的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方向,准确定位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
3、营销优势
公司于2001年提出了以“专业化销售、工程成套、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主要内涵的“陕鼓模式”市场营销战略。公司横向从以冶金行业为主导市场,向石化、空分、通用环保等专业市场发展;纵向从以主机为主,向工程成套发展;市场区域从国内市场向国际市场发展。
4、人力资源优势
公司具有丰富的人才储备,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公司内部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的突出贡献专家10人,省市突出贡献专家27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7人,研究员级专家38人,机械工业突出贡献技师11人,行业技术能手37人,并聘请社会各类专家10余人和专业的专家团队。1993年集团公司被首批认定为国家级技术中心,2004年国家人事部批准在公司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及国家劳动保障部批准的高技能人才(机电专业)培训基地。
5、核心技术优势
本公司是风机行业最早实现系统集成技术的企业,具有系统技术的优势。多年来,公司在流程技术开发和系统集成上积极开展国际合作,提升了公司系统技术的综合能力,与此同时公司通过大力开展产学研相结合的基础研究和技术开发实现了系统技术的持续创新。
公司具有工业流程关联技术优势,建立了世界唯一的TRT工艺流程试验台,模拟进行高炉顶压的高精度稳定性控制研究;在行业首家研制的旋转机械远程在线监测及故障诊断技术已在60家客户得到应用。
公司具有主机技术优势,拥有门类齐全的国际先进的主机技术,其中引进消化吸收后再创新的轴流压缩机技术和自主研发的能量回收透平装置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具有高效节能和降噪环保特点,在国民经济重大技术装备领域得到广泛应用。通过与国外先进公司合作制造和自主研发并行研制的离心压缩机技术和离心鼓风机技术采用三元流先进技术设计和CFD流场分析,在煤化工、石油化工、冶金等领域普遍应用,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其中空分用压缩机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6、售后服务优势
公司设有为用户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系统服务的产品服务中心,并建有颇具实力的服务团队,确保了用户的所有服务需求都能得到快速、有效解决。公司能提供全天候快速服务,设有365天×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随时接受用户提出的咨询、服务请求及投诉。
7、品牌优势
公司从五个方面大力推进品牌建设:以“向上向善,优良风气创未来”的核心价值观为导向,打造公司文化品牌;以“提升企业产品和服务的竞争优势”为目标,打造公司产品品牌;以“提高对市场和客户的反应速度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原则,打造公司市场品牌;以“提升员工整体素质,激发员工对工作的激情”为要求,打造公司员工品牌;以“强化对外形象,提高社会对企业的认知度”为目的,打造公司公共形象品牌。通过近年来的工作,本公司的社会赞誉度和认可度得到快速提升,公司品牌价值也持续提高,在中国品牌500强排位,已经从2005年的385位晋升为2007年的58位。2006年6月1日,公司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固定资产
本公司的主要固定资产为生产经营所需的房屋、机器设备等。
截至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共拥有92处房产,总面积为157,997.594平方米,均已取得相应的房屋所有权证。公司共租赁房屋4处,总面积为4,790.64平方米,出租方提供了有权出租该房屋的证明文件。
(二)无形资产
1、商标权
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本公司拥有89项境内注册商标以及两项境内注册商标申请权,本公司拥有18项境外注册商标以及13项境外注册商标申请权。根据2007年10月24日,本公司与陕鼓集团签署《涉外商标转让协议》,尚有4项境外注册商标及10项境外注册商标申请权仍在办理申请转让手续。
2、专利权及非专利专有技术
截至本招股书摘要签署之日,本公司拥有49项专利权,其中发明5项,实用新型44项。
截至本招股书摘要签署之日,本公司拥有18项专利申请权,其中发明10项,实用新型8项。
公司共拥有非专利专有技术22项。
3、土地使用权
公司拥有的3宗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92,072平方米,已取得土地使用证,其余1宗土地使用权,面积4,680.0234平方米,已缴纳土地出让金,正在办理土地使用证;租赁土地使用权1宗,面积为62,099.34平方米,出租方提供了有权出租该土地的证明文件。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本公司成立后,陕鼓集团自身不再拥有与风机生产制造有关的资产,不再从事风机研发、制造和销售业务,只作为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的股权,并进行国有资产的管理和对外投资运作,安全保卫以及生活福利设施等辅业的管理,因此陕鼓集团自身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目前陕鼓集团不存在任何与本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可能存在的任何实际或潜在同业竞争,陕鼓集团已与本公司于2007年11月16日签署了《避免同业竞争协议》。根据《避免同业竞争协议》,于本公司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陕鼓集团将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单独或与他人,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或协助从事或参与,任何与本公司及其控股企业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果陕鼓集团或其控股企业发现任何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新业务机会,应立即书面通知本公司,并尽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企业。
标准集团已于2007年11月26日出具《不竞争承诺函》,若本公司之股票在上交所上市,则其将采取有效措施,并促使其参与投资的控股企业和参股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不会在中国境内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所控股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或于该等业务中持有权益或利益;以任何形式支持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股企业以外的他人从事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及以其他方式介入任何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股企业目前或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三)关联交易
本公司目前存在的关联方主要包括:控股股东陕鼓集团、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关联自然人。
1、最近三年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最近三年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包括:本公司向陕鼓集团下属企业采购货物、接受其加工劳务和其他服务;本公司向陕鼓集团及其下属企业销售产品和材料、提供水电暖服务、外协加工劳务。
(1)经常性关联交易对本公司成本费用项目的影响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占本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 姓名 | 职位 | 性别 | 出生年份 | 任期起始日 | 简要经历 | 兼职情况 |
| 印建安 | 董事长 | 男 | 1957年 | 2001年6月至今 | 西安交通大学流体机械专业学士;浙江大学流体力学专业硕士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75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本公司董事长;陕鼓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曾任西安陕鼓工程成套技术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陕鼓集团副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本公司副总工程师、副总经理。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陕西省突出贡献专家。系陕西省人大常委,陕西省人大财经委员,中共西安市委候补委员,西安市人大财政经济专业委员会委员,西安交通大学、浙江大学、西北大学兼职教授,中国流体工程学会风机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风机联营公司副理事长,中国通用机械行业协会副理事长,陕西省企业家协会副会长,陕西机械工程学会副理事长,陕鼓能源动力与自动化工程研究院院长等。长期从事技术、营销、经营管理工作,曾先后荣获“2005年度西安市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奖”、“西安市十大工业企业优秀经营者”、“中国机械工业优秀企业家”、“全国机械工业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卓越领导者”、“国家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先进个人”、“全国实施用户满意工程活动先进个人”、“全国行业诚信企业家”、“陕西省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 | 陕鼓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 |
| 李宏安 | 副董事长 | 男 | 1965年 | 2005年7月至今 | 西安交通大学透平压缩机及风机专业毕业,本科学历,MBA在读,高级工程师。1986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陕鼓集团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曾任本公司产品试验室主任、副总工程师兼陕西骊山风机厂厂长、陕鼓集团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长期从事技术研发、经营管理工作。 | 陕鼓集团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西安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董事 |
| 陈党民 | 董 事 | 男 | 1965年 | 2002年7月至今 | 西安交通大学动力机械工程系透平压缩机及风机专业毕业,工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987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曾任本公司设计处副处长、副总工程师兼总工程师办公室主任、总工程师、副总经理等职务。长期从事透平机械理论研究及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工作。 | 西安陕鼓汽轮机有限公司董事长 |
| 总经理 | 2007年11月至今 | |||||
| 孙继瑞 | 董 事 | 男 | 1953年 | 1999年6月至今 | 清华大学流体力学专业毕业,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董事;陕鼓集团常务副总经理兼投资运营部部长。曾任陕鼓集团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常务副总经理等职务。长期致力于技术及经营工作,一直从事风机产品设计开发及气动性能研究等技术工作。国务院“工程技术突出贡献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 陕鼓集团常务副总经理 |
| 张 萍 | 董 事 | 女 | 1953年 | 2005年7月至今 | 陕西干部管理学院党政干部专业毕业,大专学历,高级政工师。现任本公司董事;陕鼓集团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部长。曾任陕鼓集团党委办公室秘书、宣传部副部长、干部处副处长、处长;本公司工会主席、本公司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部长职务。长期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 陕鼓集团顾问 |
| 宁 旻 | 董 事 | 男 | 1969年 | 2007年11月至今 | 1991年毕业于北京城市学院国际金融专业,2001年中国人民大学EMBA研究生班毕业。现任本公司董事、联想控股助理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先后在联想集团的管理部、培训中心、资金部等部门工作。 | 联想控股助理总裁、董事会秘书 |
| 隋永滨 | 独立董事 | 男 | 1941年 | 2007年11月至今 | 长期从事我国机械行业的科技开发、发展规划和国家重大技术装备的管理工作;曾任机械部石化通用局科技处处长、规划处处长,机械部第三装备司副司长,机械部重大装备司副司长,国家机械工业局副总工程师,机械工业信息化研究院院长;现任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专务委员,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 章击舟 | 独立董事 | 男 | 1976年 | 2007年11月至今 | 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司法会计鉴定人,浙江省政府中小企业创业指导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历任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经理助理;浙江天健业务发展部经理。自1998年起在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上市公司独立审计和企业专业财务顾问工作。 | 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业务发展部经理、上海和山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 |
| 席酉民 | 独立董事 | 男 | 1957年 | 2007年11月至今 | 管理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工程专业毕业,博士学位。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安交通大学副校长、陕西MBA学院常务副院长。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 杜俊康 | 监事 | 男 | 1969年 | 2008年7月至今 | 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陕鼓集团总经理助理和陕鼓集团煤化工事业部部长。曾任陕鼓集团计算机信息中心主任和陕鼓备件辅机制造公司经理等职务。 | - |
| 李毅生 | 监事 | 男 | 1967年 | 2007年11月至今 | 本科学历,会计师。现任本公司监事;工业公司资产财务部副部长。1986年8月至2006年11月,在陕鼓集团财务处工作,期间先后从事多项具体会计核算和管理工作,历任财务处资金室主任、财务处副处长、财务处处长;陕鼓集团下属子公司华清机械厂财务主管。 | 工业公司资产财务部副部长 |
| 蔺满相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1954年 | 2008年7月至今 | 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研发部计算室室主任,主要从事离心压缩机的气动计算及研究工作。于1994年参加工作,一直从事技术、研发方面的工作。 | - |
| 蔡新平 | 副总经理 | 男 | 1964年 | 2005年6月至今 | 西安理工大学机制工艺专业毕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曾任陕鼓集团工艺处处长、技改处处长、生产制造部部长、副总经理、总工艺师等职务。长期从事生产制造工艺技术研究与管理工作。 | - |
| 叶长青 | 总工程师、新市场销售总监 | 男 | 1963年 | 2007年8月至今 | 上海机械学院透平机械专业毕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总工程师。曾任陕鼓集团设计处副处长、副总工程师、销售部副部长、成销管理办主任、成销党支部书记、技术部副部长、研发中心主任、新市场销售总监、副总经理等职务。长期从事技术研发和技术管理工作。 | - |
| 马德洁 | 常务副总经理 | 男 | 1952年 | 2007年8月至今 | 陕西电视大学机械专业毕业,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曾任本公司成套销售处处长、副总工程师、合同管理中心主任、工程成套中心主任等职务。一直致力于技术、工程成套总承包等方面的管理、研究与开拓工作。 | - |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占本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较小,不构成重大影响。
(2)经常性关联交易对本公司营业收入的影响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占本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 2009年度 | 2008年度 | 2007年度 | |
| 从关联方采购货物 | 7,022.0 | 13,399.5 | 7,490.2 |
| 占营业成本的比例 | 2.7% | 4.5% | 3.6% |
| 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加工劳务 | 606.1 | 566.6 | 271.3 |
| 占营业成本的比例 | 0.2% | 0.2% | 0.1% |
| 接受关联方提供其他服务 | 1,433.7 | 870.2 | 1,689.2 |
| 占营业成本的比例 | 0.5% | 0.3% | 0.8% |
| 合计 | 9,061.8 | 14,836.2 | 9,450.7 |
| 占营业成本的比例 | 3.5% | 5.0% | 4.6% |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占本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不构成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的偶发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偶发性的关联交易包括:(1)向陕鼓集团转让9座房屋、11项构筑物;(2)委托陕鼓集团代为支付辞退福利;(3)接受陕鼓集团将其获得的基建、技改项目政府补助资金转公司实施;(4)受让陕鼓集团转让给本公司的商标和专利;(5)收购了陕鼓骊山主要经营性资产。
3、本公司目前正在履行及未来将持续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公司目前正在履行及未来将持续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包括:本公司租赁陕鼓集团1宗土地使用权、本公司承租陕鼓集团4处房产、本公司承租陕鼓骊山1处房产、铸锻公司承租本公司2处房产、本公司与陕鼓集团相互提供综合性服务、本公司与陕鼓集团之间进行关联销售、本公司与陕鼓集团商标转让与许可使用、陕鼓集团专利权属转移等。
4、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如下意见:公司的关联交易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的关联交易协议是在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情况下签署,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2009年度 | 2008年度 | 2007年度 | |
|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 3,944.0 | 21,113.0 | 17,432.2 |
|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1% | 5.4% | 6.0% |
| 向关联方销售材料 | 98.0 | 169.0 | 282.4 |
|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0.03% | 0.04% | 0.1% |
| 提供水电暖服务 | 547.7 | 268.0 | 344.4 |
|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0.2% | 0.1% | 0.1% |
| 提供外协加工劳务 | 114.2 | 75.2 | 332.4 |
|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0.03% | 0.02% | 0.1% |
| 合计 | 4,703.9 | 21,625.2 | 18,391.5 |
|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3% | 5.5% | 6.3% |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下转A10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