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0年1月26日、2月11日,本公司六届十二次董事会和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对2007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所投项目之一的“爱涛精品连锁经营项目”以及计划投入该项目的30,000万元募集资金做如下安排:
“一、原连锁项目的安排
不再以募集资金实施该项目,公司将对连锁项目公司江苏爱涛艺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涛艺尚”)进行减资,将原来10,000万元的注册资本减少8,000万元,返还至募集资金账户。之后,再用自有资金置换爱涛艺尚尚存的2,000万元募集资金。
经过置换后的爱涛艺尚将成为公司以自有资金设立的公司。公司将以其为经营主体,在继续贯彻公司总体发展战略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变化的市场环境,对原连锁项目缩减投资规模,以自有资金继续运作该项目。
二、新投项目
拟将原计划投入连锁项目的募集资金的33.33%,即10,000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9.82%)变更投向,新设全资子公司江苏弘业艺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业艺华”),以其作为投资主体,实施“朝西街古玩城项目”。其中,7,200万元用于购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营业部所有的,南京朝天宫西街69号五层楼房一栋,总建筑面积10200.02平方米。
三、剩余募集资金安排
剩余20,000万元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39.64%),公司将及时落实新的投资项目。届时,公司将严格履行募集资金变更程序。在此之前,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该部分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严格管理。”
更为详细的内容参见2010年1月2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以上事项进展如下:
一、原连锁项目的进展
原连锁项目公司爱涛艺尚已于2010年2月5日在报纸刊登减资公告,于2010年3月21日满45天公告期限后稳步推进减资验资程序。公司已聘请江苏公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减资验资工作。
二、新投项目进展
“朝西街古玩城项目”实施主体弘业艺华已经江苏省工商局核准并注册登记完毕。弘业艺华注册资本一亿元,全部为募集资金。
2010年3月30日,弘业艺华与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以下简称“工行江苏分行”)签订了《资产购买协议》:弘业艺华以7,200万元的价格受让工行江苏分行所持的朝天宫西街69号房产。该房屋面积为10,200.02平方米(房产权证为宁房权证白变字第267796号),土地面积为3,096.4平方米(土地使用证为宁白国用(2007)第08222号)。
2010年3月31日,弘业艺华支付了上述购买款。目前正在办理土地过户手续。
三、剩余募集资金的安排
对于尚未变更的20,000万元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落实新的投资项目。届时,公司将严格履行募集资金变更程序。
其中的5,000万元经2009年11月17日六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的六个月内,目前仍在使用中;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0128 股票简称:弘业股份 编号:临2010—010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进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