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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变更进展情况的
    提示性公告
    2010-04-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平高电气 股票代码:600312 编号:临2010—011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变更进展情况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年4月1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平高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高集团”)的函告,截止4月1日下午,平高集团已按照2010年2月11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平高集团有限公司国有产权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及关于公司股东变更相关的规定,在平顶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其股东由“平顶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变更为“国网国际技术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装备公司”),装备公司成为平高集团的唯一股东,直接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69,999,6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91%。变更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为国家电网公司。

    装备公司成立于2008年8月6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亿元,国家电网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主营业务为工程承包;设备监理;电力设备制造;电力技术咨询及服务;进出口业务。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3日

    股票简称:平高电气 股票代码:600312 编号:临2010—012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9年11月9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8,980,000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与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黄河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火车站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高新开发区支行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公告刊登在2009年11月27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依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补充确认募集资金转存定期存款的议案》,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定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存放情况

    存储银行名称存入方式账号金额(万元)期限
    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黄河路支行定期存款131062610010000366160003个月(自2009年12月9日至2010年3月9日)
    13106262001000298200001年(自2009年12月9日至2010年12月9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火车站支行定期存款170702031400000860100006个月(自2009年12月16日至2010年6月16日)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郑州分行高新开发区支行

    定期存款7616016702000299100006个月(自2009年12月10日至2010年6月10日)

    2、为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管理和合法使用,三方同意:公司以上述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执行,并在上述定期存款到期后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规定的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及时通知海通证券。

    3、本补充协议中公司的上述定期存款不得用于质押或抵押。

    4、本补充协议为构成三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该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