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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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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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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0-04-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0-01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0年4月1日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10年3月22日分别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独立董事李扬先生授权独立董事汤欣先生,董事张广鸿先生、朱文芳女士授权公司董事崔少华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及签署相关文件。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运钊先生主持,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与会全体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通过《公司2009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与会全体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三、 通过《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与会全体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通过《关于200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2009年度实现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72,001,538.58 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307,092,341.12元。200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07,092,341.12元,公司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30,709,234.11元,按1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130,709,234.11元,按10%提取交易风险准备金130,709,234.11元,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632,149,934.00元,减去2009年度分配的2008年度现金红利167,480,000.00元,2009年末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2,379,634,572.79元。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证券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中累积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部分,不得用于向股东进行现金分配。扣减累积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部分后,2009年末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中可进行现金分红的金额为2,190,630,750.51元。

      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0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171,233,839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4.00元(含税),实际分配利润868,493,535.60元,分配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1,511,141,037.19元,结转到下一年度。

      与会全体董事以赞成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与会全体董事以赞成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通过《公司2009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与会全体董事以赞成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七、通过《公司2009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报告》。

      与会全体董事以赞成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通过《公司2009年度合规工作报告》。

      与会全体董事以赞成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九、通过《公司2009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与会全体董事以赞成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十、通过《公司200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与会全体董事以赞成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十一、通过《公司200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与会全体董事以赞成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通过《关于聘用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

      与会全体董事以赞成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通过《关于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和《关于开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董事会审议决定:(一)同意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并在获得监管部门批准后开展融资融券业务。(二)同意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总规模控制在监管部门规定的范围之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或调整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规模,试点阶段融资融券业务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三)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建立健全融资融券业务的决策与授权体系,制定融资融券业务的基本管理制度和相关合同文本,决定与融资融券业务相关的部门设置及各部门的职责。(四)同意公司的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在公司业务范围中增加“融资融券”的业务种类,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经营范围条款,并待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生效。(五)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应的试点申请、变更业务范围、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与会全体董事以赞成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通过《关于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试行)》第二十三条规定,证券公司可以自有资金参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按照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产品设计预案,公司需在非限定性集合计划投入自有资金承担为客户进行本金或收益的有限保障责任。董事会审议决定: 1、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拟设立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含小集合计划),参与每只集合计划的自有资金不超过成立规模的5%,并且不得超过2亿元。 2、参与集合计划(含小集合计划)的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15%,且自2010年4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投入的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5亿元。

      与会全体董事以赞成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十五、通过《关于设立公司光谷后援中心的议案》。

      为了满足监管机构和业务发展对IT基础设施、客户服务体系、客户档案管理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公司后台服务和管理的基础承载能力,经董事会审议决定:1、同意设立长江证券光谷后援中心。2、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项目投资预算签署有关合同,办理设立事项的相关手续。

      与会全体董事以赞成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十六、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与会全体董事以赞成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十七、通过《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与会全体董事以赞成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十八、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与会全体董事以赞成票 1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摘要》、《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2010年4月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公司2009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2009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报告》、《公司2009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公司200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刊登于2010年4月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0-012

      关于召开二○○九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0年4月23日召开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方式及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

      (三)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4月23日(星期五)上午10:00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锦江国际大酒店(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707号)。

      (五)会议股权登记日:2010年4月16日(星期五)。

      (六)提示性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将提前发布提示性公告。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0年4月16日(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邀请的其他人员等。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将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提交的下列议案:

      1、《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200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5、《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公司2009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报告》;

      7、《公司200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关于聘用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议案》;

      10、《关于在香港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做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9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请查阅2010年4月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10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请查阅2010年3月1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股东参加投票的权利及权利的行使

      1、股东依法享有出席本次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

      2、未参与本次投票表决的或虽参与本次投票表决但投反对票、弃权票的股东,如本次会议决议获得通过,仍需按表决结果执行。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2、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3、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4、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直接到公司进行股权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将相关身份证明、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交会务人员。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请见本通知附件。

      (二)登记截止时间:

      2010年4月20日(星期二)15:00。

      (三)登记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长江证券大厦二楼 董事会秘书室接待室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八号 长江证券大厦 (邮编:430015)

      联系人:邓 飞 黄育文

      联系电话:027-65799886 传真号码:027-85481726

      (二)本次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时参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三日

      附件:代理投票委托书(注:复印有效)

      代理投票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4月23日(或依法延期后的其他日期)召开的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等议案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

      1、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2、股东账号(附注2): 持股数(附注3):

      3、被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署:(附注4)

      委托日期:2010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赞成票,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则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则请在“弃权”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表决票。

      2、请填上自然人股东的全名及其身份证号;如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无须填写本栏。

      3、请填上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数将被视为该股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数。

      4、代理投票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本委托书须加盖法人印章。

      股票代码:000783 公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0-013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0年4月1日在湖北省武汉市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3月22日分别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6人,实到监事5人,监事刘建波先生授权监事长金艳女士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长金艳女士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以6票赞成,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通过《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以6票赞成,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的相关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通过《公司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以6票赞成,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形式、内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的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公司已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并形成职责分明、相互制衡且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风险控制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流程已覆盖公司各项业务的事前防范、事中监控和事后检查的环节,重点控制活动形成了有效的制度约束。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实际执行中亦不存在重大偏差。公司的内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为公司防范风险、规范运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推动了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中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是客观的、真实的。

      四、通过《公司2009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监事会以6票赞成,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年四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0-014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设立光谷后援中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了满足监管机构和业务发展对IT基础设施、客户服务体系、客户档案管理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公司后台服务和管理的基础承载能力,公司拟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的光谷金融港设立光谷后援中心。后援中心将主要用于公司建设信息技术系统的“两地三中心”备灾、备份基础设施、建立软件开发基地、档案管理基地、客户服务中心以及为公司提供办公用房场地储备。

      一、项目定位

      长江证券光谷后援中心项目建设完成后,将实现以下目标:

      1、机房建设目标是达到国家规范B类和行业规范A类的最高标准,为实现公司信息技术系统的“两地三中心”(同城灾备、异地数据备份)的构建提供基础设施保障,并达到行业领先水平和满足公司10年的需求。

      2、改善公司财务、办公和客户资料的保存环境,达到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范要求,满足公司档案管理10年到15年的需求。

      3、建设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系统平台,提供工作人员服务场地,实现7*24小时服务的服务能力。

      4、提供公司办公用房场地储备。为满足公司客户个性化需求、营销服务和公司管理对软件开发的需要,公司将扩大软件开发队伍,拟在光谷后援中心建立软件开发基地。

      二、项目面积及位置

      长江证券光谷后援中心占地8565平方米,位于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的光谷金融港。光谷金融港位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又称光谷),西临光谷大道,北抵三环线,规划用地1600亩,规划建筑面积160万平方米。

      三、建设方式

      长江证券光谷后援中心建设以协议定制式的商品房购买方式建设。公司对长江证券光谷后援中心的使用规划,提出功能要求,开发商按照功能要求,负责设计和建设。开发商在取得《武汉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与公司签署《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建设方为武汉东湖开发区光谷金融港授权建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0年4月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光谷后援中心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长江证券光谷后援中心,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项目投资预算签署有关合同,办理设立事项的相关手续。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目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