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 1:头版
  • 2:焦点
  • 3:财经新闻
  • 4:公司
  • 5:市场
  • 6:财经海外
  • 8:艺术财经
  • 10:信息披露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大股东所持股份减持的公告
  •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设立的公告
  •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提示性公告
  •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聘基金经理的公告
  •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10年4月3日   按日期查找
    2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22版:信息披露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大股东所持股份减持的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完成工商设立的公告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提示性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聘基金经理的公告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04-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和修改议案的情况,也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合机电”“本公司”或“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4月2日(周五)上午9:30 在杭州市杭大路8号杭州万好万家紫云商务酒店二楼流霞厅召开。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陈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3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01,437,07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2.19 %。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情况

      大会采用记名方式进行现场投票表决,逐项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详见2010年1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201,437,07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该议案。

      2、《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0年度为各控股子公司担保和各控股子公司互保额度的议案》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0年度为各控股子公司担保和各控股子公司互保额度的公告》详见2010年3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201,437,07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该议案。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

      2、律师姓名:沈田丰、徐伟民

      3、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0年四月二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机电 公告编号:临2010—011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