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屹 ○编辑 邱江
迪马股份今日公告,公司拟以6.73元/股的价格向包括其控股股东在内的5家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65,000万股股份,以收购其持有的预估值约为42.901亿元的房地产资产。
公司表示,这些资产的注入,有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同时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独立性、避免同业竞争。
根据公告,迪马股份此次非公开发行收购的资产包括:大股东东银集团持有的国展地产以及荣府置地100%股权、同原地产62%股权、南方东银40%股权;华西集团持有的同原地产38%股权;南方资产持有的南方东银60%股权以及南方东银重庆品筑物业发展有限公司49%股权;兆宸投资持有的万宸地产47.46%股权;自然人陈万平持有的万宸地产52.54%股权。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约为72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约271万平方米,其账面值约为21.297亿元,预估值约为42.901亿元,增值率约101.45%,部分标的资产预评估增值幅度较高。对此,公司表示,增值原因主要是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均为房地产开发公司,其主要资产是房地产开发用地,目前房地产市场较为景气,而部分房地产开发用地因取得时间较早,取得成本较低,考虑合理的开发利润后,标的资产存在较大增值。
迪马股份原来的主营业务为专用车生产。出于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自2006年以来,公司对产业结构进行了较大的转换和调整,在提升和保持原有的专用汽车业务领域优势的同时,积极进入房地产业。目前,公司已形成了房地产开发和专用车生产两大主业共同发展的产业结构。通过这次交易,公司可增加在重庆、成都、绵阳等地区的规划建筑面积约271万平方米,使其总的规划建筑面积将达到411万平方米,实现公司房地产业务资产规模的快速扩张,并将房地产业务由重庆拓展至成都、绵阳等经济较为发达的二、三线城市,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市场拓展能力、资源控制能力和后续发展能力,并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奠定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