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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发函各投行 传递严格发行申请合规监管信号
    2010-04-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周翀 ○编辑 刘玉凤

      ⊙记者 周翀 ○编辑 刘玉凤

      

      近日,各投行陆续收到证监会有关部门发出的电子邮件,邮件对持续督导项目等保荐代表人注册和变更登记过程中问题,以及首发和再融资项目封卷文件问题提出了高度关注。

      据知情人士转述,上述邮件就保代注册和变更登记申请文件提出了八类予以关注的问题,除一些细节和技术性问题外,特别提出保代变更登记申请文件中,应就保代在原机构保荐业务交接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内容包括申请人在原保荐机构所有尽职推荐项目、持续督导项目等未尽交接事项。但在核查过程中发现,个别保荐机构未做明确说明,甚至发现了隐瞒持续督导项目申请变更登记的情况。证监会表示,如再发现隐瞒未交接尽职推荐项目和持续督导项目申请变更登记的问题,将要求撤回文件并按规定严肃处理。

      另外,邮件还提出,尽管今年2月证监会发布了关于申请保代资格的格式性文件,但个别保荐机构并未严格按照格式填写“推荐函”和“关于申请人从事保荐相关业务和担任项目协办人的说明”。据了解,这两项说明与申请人通过考试当年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有关,特别是在2008、2009两年报考条件与之前相比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下,部分保荐机构提交的文件笼统称“申请人符合条件”,但未作详细说明。同时,在“推荐函”第七条“关于XXX遵纪守法、业务水平和组织能力的有关情况”中,也发现了个别保荐机构提交的文件只有标题没有内容的情况,证监会均要求今后根据申请人情况给予具体说明。

      邮件还就首发和再融资项目封卷文件制作提出了一些关注的重点问题,主要涉及个别保荐机构的封卷文件缺少专项授权书,有的封卷文件中甚至缺少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一事。证监会表示,今后再发现类似问题,将对封卷文件予以退转,而不再直接接受补正。

      据悉,专项授权书系保荐机构授权保代具体负责保荐工作、履行保荐职责的文书,属发行申请必备文件;相比之下,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则较为重要,按规定,报告应记载尽职推荐发行人的主要工作过程,详细说明尽职推荐过程中发现的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情况,充分揭示发行人面临的主要风险等。

      证监会提醒说,今后如再发现类似问题,将进行点名批评并严格依规处理。

      有关人士认为,尽管监管部门发出的邮件仅带有提示性质,关注的问题也主要集中于程序性、格式性以及完备性方面,但传递出的严格保代资格监管和严格发行申请合规监管的信号,仍然值得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