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10-013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投票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年4月6日上午9在上海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10楼会议室采取现场书面投票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26名,代表公司股份数量200,148,7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66.72%。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监事、高管及见证律师出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第五届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00,148,761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通过《第五届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00,147,536股,反对0股,弃权1,225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
3、通过《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00,147,536股,反对0股,弃权1,225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
4、通过《关于2009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经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提取10%法定公积金,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减2009年分配的现金股利4,000万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34,260,362.19元。以200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息2.00元(含税),并送红股5股,共计派发股利21,000万元,其中现金股利6,000万元,股票股利15,00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本次送股后公司注册股本增至45,000万元。
因实施本方案而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增加,授权董事会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等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200,148,761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5、通过《公司2009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00,148,761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6、通过《关于聘请201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聘任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200,147,536股,反对0股,弃权1,225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
7、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0,106,676股,反对42,085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0%。
8、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72,843股,反对0股,弃权1,225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83%。
9、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郑宏舫、尹芳达、顾敏春、严帮吉、何秀永、施加来、王祖龙、丁福生、范松林 9 人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其中王祖龙、丁福生、范松林3人为独立董事。上述董事任期自2010年4月6日至2013年4月6日。
(1)董事候选人郑宏舫:同意200,148,537股。
(2)董事候选人尹芳达:同意200,148,538股。
(3)董事候选人顾敏春:同意200,148,539股。
(4)董事候选人严帮吉:同意200,148,540股。
(5)董事候选人何秀永:同意200,148,541股。
(6)董事候选人施加来:同意200,149,871股。
(7)独立董事候选人王祖龙:同意200,148,537股。
(8)独立董事候选人丁福生:同意200,148,538股。
(9)独立董事候选人范松林:同意200,149,208股。
10、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通过李伟武、沈功浩为第六届监事会股东委派监事,与经职工代表推举产生的监事茅贞勇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自2010年4月6日至2013年4月6日。
(1)监事候选人李伟武:同意200,148,537股。
(2)监事候选人沈功浩:同意200,148,985股。
11、通过《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00,147,536股,反对0股,弃权1,225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基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2、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7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10-014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0年3月2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2010年4月6日在上海宏润大厦12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郑宏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郑宏舫担任公司董事长。任期自2010年4月6日至2013年4月6日。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董事会聘任高管人员的议案》。经董事长提名,聘任尹芳达担任公司总经理;经总经理提名,聘任何秀永、赵余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经董事长提名,聘任赵余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2010年4月6日至2013年4月6日。
独立董事王祖龙、丁福生、范松林认为:公司高管候选人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其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其提名、选举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同意本次董事会形成的选举和聘任决议。
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经董事长提名,聘任吴谷华为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
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成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公司成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由王祖龙、丁福生、郑宏舫组成,由王祖龙担任主任;审计委员会由范松林、王祖龙、何秀永组成,由范松林担任主任;提名委员会人员由王祖龙、丁福生、尹芳达组成,由王祖龙担任主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丁福生、范松林、顾敏春组成,由丁福生担任主任。
附件:简历
尹芳达先生简历
男,50岁,工程师,高级经济师,一级项目经理,上海市建设功臣。1994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07年4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兼任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宏润地产有限公司董事。持有公司股份10,154,543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何秀永先生简历
男,47岁,工程师,一级项目经理,上海市建设功臣。1994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兼任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宏润地产有限公司董事。持有公司股份6,002,412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赵余夫先生简历
男,44岁,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系教师,海南省证券公司发行部业务经理、投资银行部副经理、上海投资银行部总经理。2002年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06年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蒙古宏润SFECO有限公司董事。持有公司股份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吴谷华先生简历
男,38岁,大学本科。先后就职于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信托投资公司、上海浦东联合信托投资公司、华鑫证券有限公司。2002年12月至今任职于公司投资证券部。2006年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7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10-015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0年3月26日以传真、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书面通知,于2010年4月6日上午在上海宏润大厦1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李伟武先生主持,监事会成员全部参加了会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选举茅贞勇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