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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0-04-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0年2月1日,本公司以电子邮件、传真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5名独立董事马守平、马萍、田阡、李波、刘宁华对《关于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本次公司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该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对《关于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包叙定先生、王明富先生、包晓晨先生和刘洪跃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公司共有董事15名,截止2010年4月7日,共收到有效表决票15张。董事会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决议如下:

      1、同意马守平先生辞去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2、同意马萍女士辞去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3、同意田阡先生辞去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4、同意李波先生辞去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5、提名包叙定先生为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换届候选人;

      6、提名王明富先生为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换届候选人;

      7、提名包晓晨先生为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换届候选人;

      8、提名刘洪跃先生为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换届候选人。

      包叙定先生、王明富先生、包晓晨先生、刘洪跃先生简历详见附件1。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将同时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包叙定先生、王明富先生、包晓晨先生、刘洪跃先生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尚须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审核通过后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备查文件:

      1、《关于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及提名委意见。

      特此公告。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七日

      附件:

      1、包叙定先生、王明富先生、包晓晨先生、刘洪跃先生简历;

      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附件1:包叙定先生、王明富先生、包晓晨先生、刘洪跃先生简历

      包叙定先生简历

      姓名:包叙定 性别:男

      民族:汉 出生日期:1939年2月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学历:研究生

      职称: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历任:

      四川省机械工业局副局长、省机械工业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厅长;四川省计划经济委员会主任;

      机械工业部副部长、部长、党组书记;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重庆市市长、中共重庆市市委副书记;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总经理。

      现任: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专家委员会主任。

      包叙定先生没有《公司法》第147条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情形,具备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

      王明富先生简历

      姓名:王明富 性别:男

      民族:汉 出生日期:1966年1月

      政治面貌:群众 学历:博士

      历任:

      君安证券研究所所长、君安证券收购兼并部总经理;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执行所长。

      现任:

      北京和君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兼任:

      北京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香港·新东方教育基金会理事。

      王明富先生没有《公司法》第147条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情形,具备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

      包晓晨先生简历

      姓名:包晓晨 性别:男

      民族:汉 出生日期:1966年4月

      学历:研究生

      历任:

      摩托罗拉汽车电子公司咨询顾问;

      戴姆勒克莱斯勒公司咨询顾问;

      现任:

      美合(中国)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包晓晨先生没有《公司法》第147条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情形,具备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

      刘洪跃先生简历

      姓名:刘洪跃 性别:男

      民族:汉 出生日期:1963年2月

      政治面貌:群众 学历:研究生

      职称:注册会计师

      历任:

      北京金晨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

      现任: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

      兼任:

      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洪跃先生没有《公司法》第147条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情形,具备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

      附件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现就提名包叙定为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包括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二○一○年四月七日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现就提名王明富为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包括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二○一○年四月七日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现就提名包晓晨为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包括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二○一○年四月七日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现就提名刘洪跃为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包括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二○一○年四月七日

      附件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包叙定,作为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包叙定

      二○一○年四月二日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王明富,作为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王明富

      二○○九年八月八日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包晓晨,作为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包晓晨

      二○○九年八月六日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刘洪跃,作为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刘洪跃

      二○○九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166 证券简称:福田汽车 编号:临2010—019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