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63 证券简称:隆基机械 公告编号:2010-003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0年4月1日上午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0年3月 28日以电话和传真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张海燕主持,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会议决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章程修正案详见附件一。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呼国功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呼国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二。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超额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会议决定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使用8,000 万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借款、拟使用超募资金13,866万元建设年产3.6万吨载重车制动毂项目,公司独立董事、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议案的内容见《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告》、《关于利用超募资金建设年产3.6万吨载重车制动毂项目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的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议案的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附件:1、《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2、呼国功先生简历;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零年四月八日
附件一: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公司章程修订条款说明列示如下:
1、原章程第二条为: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山东隆基集团有限公司、香港精工模具设计有限公司发起设立;2008年3月21日经商务部以商资批 [2008]362号文《商务部关于同意龙口隆基机械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设立;2008年3月26日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为370681400000708。
修订为: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隆基集团有限公司、香港精工模具设计有限公司发起设立;2008年3月21日经商务部以商资批 [2008]362号文《商务部关于同意龙口隆基机械有限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设立;2008年3月26日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为370681400000708。
2、原章程第三条为:公司于【】年【】月【】日经【】批/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亿股,于【】年【】月【】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修订为:公司于2010年2月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万股,于2010年3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3、原章程第六条为: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修订为:公司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4、原章程第十八条为: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持股比例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 股份数(万股) | 股份比例 |
山东隆基集团有限公司(“隆基集团”) | 6750 | 75% |
香港精工模具设计有限公司(“香港精工模具”) | 2250 | 25% |
合计 | 9000 | 100% |
修订为: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持股比例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 股份数(万股) | 股份比例 |
隆基集团有限公司(“隆基集团”) | 6750 | 75% |
香港精工模具设计有限公司(“香港精工模具”) | 2250 | 25% |
合计 | 9000 | 100% |
5、原章程第十九条为:公司股份总数为9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全部为普通股。
修订为:公司股份总数为12,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全部为普通股。
6、原章程第二十六条为: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修订为: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公司不得修改公司章程中的前款规定。
7、原章程第三十九条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的利益。
修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8、原章程第一百八十条为:公司每年将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市场环境,充分考虑股东的利益,实行合理的股利分配政策。
修订为:公司的利润分配注重对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在公司资金充裕,无重大项目投入或其他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公司将每年以现金方式向股东分配股利,现金股利将不少于当期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 。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该会计年度的净利润和未来发展规划提出现金分红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两个月内实施。公司支付股东现金股利时,将依法代为扣缴股利收入的应纳税金。
公司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附件二:
呼国功先生简历
呼国功,男,197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专科学历。曾供职于龙口市油泵厂、龙口市外轮供应公司、龙口市日宝厨具有限公司、龙口隆基机械有限公司,曾任龙口隆基机械有限公司进出口部办公室主任,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办公室主任、证券部部长。2008年3月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2008年3月–2011年3月。
证券代码:002363 证券简称:隆基机械 公告编号:2010-004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0年4月1日下午在公司3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0年3月28日以电话和传真的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德生主持,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超额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零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363 证券简称:隆基机械 公告编号:2010-005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各位股东: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0年4月1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10年4月23日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2010年4月23日,上午9:00——12:00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出席对象:
(1)截至2010年4月1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5、会议地点:山东省龙口市外向型经济开发区公司三楼会议室。
6、股权登记日:2010年4月16日
二、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超额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和《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法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
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
记现场登记、传真登记、信函登记等方式。
4、登记时间:2010年4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30。
5、登记地点:山东省龙口市外向型经济开发区公司三楼会议室。
四、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龙口市外向型经济开发区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65700
联 系 人:刘 建 呼国功
联系电话:0535-8881898 8842175
联系传真:0535-8881899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六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 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363 证券简称:隆基机械 公告编号:2010-006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建设
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60号文核准,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确定本次公开发行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4,000.00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50,896.00万元,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0年2月25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2010)汇所验字第7-001号《验资报告》。
一、利用超募资金建设新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IPO拟投资建设年产200万件汽车球墨铸铁轮毂项目,需要募集资金29,030.00 万元。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0,896.00万元,超募21,866.00万元。根据公司IPO招股说明书披露,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超过项目所需资金,则超出部分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现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扩大公司规模,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对超募资金的使用做出如下调整:将超募资金21,866.00万元中的13,866.00万元用于建设“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6万吨载重车制动毂项目”。
二、拟建设的新项目的主要情况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6万吨载重车制动毂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龙口外向型经济开发区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原厂区
3、项目实施主体: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4、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生产载重车制动毂产品。建设内容主要为土建工程、设备购置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1)土建工程:本项目拟新建总建筑面积为4,768平方米加工车间,改建9,000平方米铸造车间。
(2)设备购置:本项目新上设备共计227台(套),设备总投资为12,614万元。其中,进口设备共计80台(套),投资4,470万元人民币(含554万美元);国产设备共计147台(套),投资8,144万元。(注: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为1美元=6.85元人民币)
(3)其他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本项目其他相关配套设施建设主要为电力工程建设。
5、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为16,650.0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总额为14,150.00万元,流动资金投资总额为2,500.00万元,项目总投资与使用超募资金之间的差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项目达产后,拟定实现年产载重车制动毂产品3.6万吨,年可实现销售收入24,840.00万元的目标。
6、项目建设周期:12个月。
7、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完成,正在报送有关部门备案。
(二)实施“年产3.6万吨载重车制动毂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1、可行性
2007-2009年,公司载重车制动毂销量分别为3.4万吨、3.9万吨和5.0万吨。公司载重车制动毂产品2008年以前主要销往国外市场,2008年开始进入国内OEM市场。由于公司产品质量优良,迅速在国内OEM市场打开局面。国内OEM市场客户对载重车制动毂的需求量稳定且需求量大,公司原有产能渐渐不能满足国内OEM客户的需求,特别是2009年底,公司进入北奔重汽和中国重汽的供应商体系,并与柳州方盛、福田安凯进入实质性接洽,国内OEM市场需求量陡增,落后的产能严重制约了公司在国内外市场的开拓发展。因此,扩大载重车制动毂产能成为迫在眉睫的事情。
2007-2008年公司产品在国内OEM市场的占有率分别为0、1.75%和8.34%。考虑到公司目前在国内制动部件市场的市场地位和客户的反馈。产能扩大后,公司市场占有率将延续前两年的增长势头。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年产3.6万吨载重车制动毂项目在市场方面具有可行性。
此外,由于公司拥有20余年的制动部件生产经验,而且载重车制动毂产品在国内OEM市场取得巨大成功,因此,公司本次年产3.6万吨载重车制动毂项目在人员、生产、技术方面均具有可行性。
2、必要性
重型货车、大型客车由于自重较大,在制动时对制动元件的磨损较其他汽车种类要大。因此,综合制动效果、制动部件使用寿命等多种因素,目前国内外重型货车、大型客车普遍使用载重车制动毂作为其制动摩擦部件。在目前汽车行业技术状况下,载重车制动毂是重型货车、大型客车的必备零部件。
因此,载重车制动毂在OEM市场的需求量受到重型货车、大型客车产量的影响,在AM市场的需求量受到重型货车、大型客车保有量的影响。
一般情况下,大型客车装配2根车轴,需安装4个载重车制动毂,重型货车根据载重量不同装配2-8根不等的车轴,装配4-16个不等的载重车制动毂,平均来看,可认为每个重型货车需安装8个载重车制动毂。
1、国际载重车制动毂的需求状况及发展趋势
国际载重车制动毂的市场需求情况受两个因素影响,一个是重型货车、大型客车产量,另一个是重型货车、大型客车的保有量及使用频率。
由于全球汽车行业已进入成熟期,且重型货车、大型客车更偏向于生产资料,而不像轿车一样作为消费品。因此,影响上述因素的更深层次原因则是全球宏观经济发展情况。当宏观经济形势向好,运输物流活动增多,对重型货车、大型客车的需求量就会加大,原有重型货车、大型客车的使用频率也会增加,将导致对载重车制动毂的需求增长。反之,全球经济低迷,对载重车制动毂的需求也会减少。
经过多年发展,全球市场对载重车制动毂的需求总量基本稳定,随全球经济变化有小幅波动。2007年、2008年重型货车和大型客车的产量分别为384.99万辆和429.24万辆,对应载重车制动毂全球OEM市场需求量为2,845.07万件和3,152.83万件。而AM市场由于保有量巨大,有着更为庞大和稳定的需求量。(数据来源:OICA)
2009年,由于经济危机的影响,全球商用车产量有一定程度下滑。但进入2010年以来,全球经济复苏形势已经明朗,主要经济体的宏观经济指标已经出现明显好转,预计2010年全球商用车产量将在2009年基础上有一定幅度增长。
2、国内载重车制动毂市场的需求状况及发展趋势
我国国内汽车市场正处于高速成长期,伴随着重型货车、大型客车产量的增长,国内载重车制动毂OEM市场需求量不断扩大,2007-2009年国内载重车制动毂OEM市场需求量分别为370.54万件、406.70万件和485.62万件。
此外,尽管国内AM市场规模相对OEM市场规模较小,但随着国内重型货车、大型客车保有量的迅速增长,国内AM市场规模正迅速扩大。
2010年,预计我国GDP增速为9%左右,再考虑到汽车下乡、汽车以旧换新等扶持政策继续实施,预计我国重型货车、大型客车产量将继续较快增长。中金公司预测2010年我国重型货车和客车产量将保持15%左右的增长率。
除了受我国经济继续增长的预测支持外,我国包括重型货车、大型客车在内的商用车的发展趋势还受到长期发展规律以及短期周期波动规律的影响。在2020年之前,我国仍将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同步加速的发展阶段,GDP年均增长9%左右。与此同时,独特的资源分布和经济结构决定,未来几年我国的运输强度依然很高,公路承担的货运量占货运总量的77%左右,远远高于其他国家。
在快速发展的中国经济带动下,预计我国重型货车、大型客车产量将在较长时间内保持增长,从而带动其保有量持续增长。因此,长期看来,我国载重车制动毂国内市场规模将保持快速增长。
(三)“年产3.6万吨载重车制动毂项目”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项目存在的风险
(1)项目实施风险
本项目经过反复论证和审慎的可行性研究分析,项目如果能够顺利实施,将大大增加本公司的产能和提高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扩大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给本公司带来全新的发展机遇。但由于投资总额较大,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受工程进度与管理、设备供应及价格变化、员工培训、自然气候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使项目建设顺利开展存在一定风险。
(2)产能扩张对公司管理带来的风险
本项目达产后,公司生产规模将增加,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的管理压力增大,公司产能扩张对公司的人员素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可能面临管理风险。
(3)产能扩张带来的市场拓展风险
公司本次年产3.6万吨载重车制动毂项目投产后,载重车制动毂产能将有较大幅度增长。尽管公司该产品目前供不应求,公司也为市场开拓做了大量工作,但仍存在产能难以全部消化的市场拓展风险。
2、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项目建成之后有利于进一步延伸公司主营业务链条,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为公司的发展增加新的增长点,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的意见
本次利用超募资金建设新项目事宜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超额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年产3.6万吨载重车制动毂项目建设。同时,该项目尚需提交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利用超募资金建设年产3.6万吨载重车制动毂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助于提高公司超额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建设上述项目,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小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利用超募资金建设上述项目。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专项意见,认为:隆基机械此次拟使用超额募集资金13,866.00万元投资的年产3.6万吨载重车制动毂项目是其主营业务的扩大和延伸,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促进主营业务的发展壮大,提升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尚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和保荐代表人任滨、高立金同意隆基机械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建设上述项目。
四、项目建设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说明
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在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363 证券简称:隆基机械 公告编号:2010-007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
银行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60号文核准,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确定本次公开发行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54,000.00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50,896.00万元,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0年2月25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2010)汇所验字第7-001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投资于年产200万件汽车球墨铸铁轮毂项目,项目所需募集资金29,030.00万元,本次发行超额募集资金为21,866.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经审慎研究、规划,拟使用超募资金8,000万元用于归还部分未到期银行借款。
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必要性及使用计划
符合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同时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能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增加公司经营利润。因此,公司拟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具体归还的银行借款明细如下:
银行名称 | 借款期限 | 到期期限 | 金额(元)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龙口支行 | 2009.11.6 | 2010.10.26 | 10,000,000.00 |
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山街支行 | 2009.4.27 | 2010.4.26 | 15,000,000.00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济南分行 | 2009.5.18 | 2010.5.18 | 20,000,000.00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青岛分行 | 2009.6.25 | 2010.6.24 | 15,000,000.00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 2009.7.30 | 2010.7.30 | 20,000,000.00 |
合 计 | 80,000,000.00 |
三、相关承诺内容
本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第五条),并已承诺本次偿还银行贷款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对外披露。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超额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部分银行借款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并经过了公司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中关于上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8,000 万元偿还部分银行借款。
(三)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超额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借款,是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下提出的,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和提高盈利能力。因此,同意隆基机械使用超募资金8,000 万元偿还银行贷款。
(四)公司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拟利用超募资金8,000 万元归还银行贷款,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和保荐代表人任滨、高立金同意隆基机械使用超额募集资金8,000 万元偿还银行贷款。
特此公告。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