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3月18日以公告形式发出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会议于4月7日上午9时在济南市解放路16号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玉民先生主持。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5人,代表股份387,489,5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4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有关要求,公司聘请北京华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崔丽女士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如下议案:
(一)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
1、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87,489,5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 0 股。
2、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87,489,5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 0 股。
3、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87,489,5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4、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本公司2009年度母公司的净利润195,855,662.85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19,585,566.2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98,639,028.55元,扣除本年度支付2008年现金股利106,730,430.60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68,178,694.51元。
拟以2009年12月31日总股本711,536,2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合计分配现金红利71,153,62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387,489,5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 股,弃权0股。
5、关于公积金转增股本及送派红股的预案;
经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本公司2009年度母公司的净利润195,855,662.85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19,585,566.2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98,639,028.55元,扣除本年度支付2008年现金股利106,730,430.60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68,178,694.51元。本公司2009年度的公积金为463,752,020.71元。
公司拟以2009年12月31日总股本711,536,204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实施10股转增5股,同时以未分配利润送派红股,向全体股东实施10股送5股的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87,489,5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6、2009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87,489,5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7、2010年投资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387,489,5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 股。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87,489,5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二)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
1、日常关联交易及《〈采购、销售和服务框架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关联股东山东黄金集团、平度黄金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1,913,3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华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崔丽现场见证,律师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7日
证券代码:600547 证券简称:山东黄金 编号:临2010—006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