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皮城回应市场关注点
2010-04-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吴正懿 ○编辑 裘海亮
⊙记者 吴正懿 ○编辑 裘海亮
针对媒体关注的公司治理问题,海宁皮城今日发布公告予以说明。
对于皮革城商贸股权转让中未将森桥实业作为关联方的问题,海宁皮城称,招股书中的确将森桥实业列为关联方,是基于其实际控制人朱张金控制的卡森实业持有公司4.92%股份,接近持股5%的关联人认定标准。皮革城商贸股权转让时,考虑到卡森实业持股比例降至3.69%,同时朱张金已不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管职务等原因,未将森桥实业列为关联方。
关于皮革城商贸股权转让价格的合理性问题,公司表示,评估程序符合相关评估准则规定及项目具体情况。海宁皮城查询海宁市国土局发布的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土地挂牌成交公告,其中3幅商办用地的成交价分别为每亩195万、219万、482万,认为皮革城商贸的土地评估价在此区间之内。
海宁皮城坦言,宏达经编披露的公司财务数据与公司招股书披露的确实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是宏达经编披露的海宁皮城2006年、2007年数据来自母公司报表,不是合并报表。另外,即使均以母公司报表数据进行比较,也存在一定差异,这是因为2006年数据是由没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对此,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出具《关于海宁中国皮革城股份有限公司申报财务报表与原始财务报表差异的鉴证报告》,详细说明了原因。
对于新开发项目的租售比例调整问题,海宁皮城回应称,这属于经营范畴事宜,公司经营层即可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