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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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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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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4-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0-05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3月2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4月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志茂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2009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9年公司实现净利润200,027,369.34元,公司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36,703,352.19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336,730,721.53元。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积金19,719,603.18元,2009年底剩余未分配利润为317,011,118.35元。

      董事会根据公司2010年各项业务经营发展计划,考虑公司各项业务中对流动资金的需要,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董事会决定200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0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同意200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须经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0年度的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拟定为人民币65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公司续聘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了解,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2009年度的审计机构期间,对本公司的相关审计工作认真细致,参加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勤勉负责,出具的各项审计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公司继续聘任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10年度的审计机构。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0年度薪酬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更有效激励推进公司各项经营业务顺利达成目标,并充分体现各成员所任岗位的重要性、工作的难易程度、风险的高低程度,以及所承担的经营任务,参考公司所处行业的薪资水平等因素,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审议,针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0年度的薪酬方案特拟定如下方案:

      1、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年度津贴制,每位独立董事的2010年津贴标准为6万元。在本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和监事,其年薪标准按其所任职务核定,不再另外发放津贴。在其他单位任职并领取薪酬的其他董事、监事不在本公司另外领取薪酬或津贴。

      2、公司董事长(专职)、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基本年薪标准为:董事长60万元,总经理48万元,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30-40万元。

      3、公司董事长(专职)、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年薪挂钩,实际领取的年薪可根据考核结果在基本年薪标准基础上适度浮动,绩效考核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实施。

      上述年度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金额。

      本议案已获得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先认可,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规模及公司所处的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盈利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0年度薪酬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组织机构不再设置合约部,并对人事部和行政部进行合并,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机构为两室四部:(一)董事会办公室;(二)公司办公室;(三)人事行政部;(四)财务部;(五)内审部;(六)法务部。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年报报告制度》。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管理制度》。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制度》。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一、二、四、五、六、七、八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0-06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3月2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4月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天舒女士主持,会议以3票全票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2009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续聘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0年度的审计机构。

      六、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不断健全覆盖公司各环节各部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及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以上一、二、三、四、五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