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173 股票简称:卧龙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0—023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4月3日以书面传真、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4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公司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参与武汉市汉阳区江堤街渔业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意向合作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临2010—024公告。
特此公告。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八日
股票代码:600173 股票简称:卧龙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0—024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武汉市汉阳区江堤街渔业村“城中村”
改造项目意向合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仅为意向协议书,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
意向性约定,意向协议书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
●本意向协议书仅作为本公司开展初步工作的依据,并尚需履行相关程序。
●本意向协议书及其后续履行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可能面临未能摘牌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本意向协议书,按进度支付城中村改造前期所需款项,此意向协议的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本意向协议书的相关权利和义务由公司发起设立的武汉卧龙墨水湖置业有限公司享受和承担。
一、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2010年4月8日,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武汉市汉阳区江堤街渔业村(以下简称“甲方”)签定了意向合作协议。公司将参与武汉市汉阳区江堤街渔业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此项目为武汉市确定的综合改造目标村之一,系汉阳区鲤鱼洲组团城中村改造项目的A包(按武汉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武汉新区分院出具的《红卫村、丰收村、渔业村“城中村”综合改造分包方案一》确定的范围为准),目前渔业村“城中村”改造规划正在编制,具体数据按正式方案确定的数据为准。
本次意向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武汉市汉阳区江堤街渔业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意向合作的议案》。
二、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将参与武汉市汉阳区江堤街渔业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此项目为武汉市确定的综合改造目标村之一,系汉阳区鲤鱼洲组团城中村改造项目的A包(按武汉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武汉新区分院出具的《红卫村、丰收村、渔业村“城中村”综合改造分包方案一》确定的范围为准,详见附图),目前渔业村“城中村”改造规划正在编制,具体数据按正式方案确定的数据为准。
本意向协议书乙方的相关权利和义务由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武汉卧龙墨水湖置业有限公司享受和承担。
为支持甲方经济发展和全民创业,乙方同意在开发用地上建设的商业用房,由甲方按照建设成本价上浮30%的价格回购15-30%(回购数量按照鲤鱼洲组团城中村改造项目统一标准,具体由江提街协调会议纪要为准)的商业用房,甲方用于经济发展商业用房,具体事项待双方协商后另行确定。
甲方负责改造项目中的安置还建工作,还建建筑面积和建设标准以统一的政府批准方案为准,建设资金按建筑面积1800元每平方(按工程建设进度分段支付)计入开发用地出让成本,建设及交付均与乙方无关,还建房建设成本超过的部分按规范测算和市场行情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乙方同意在该合作项目摘牌前,2010年4月19日前向甲方支付人民币2.4亿元作为前期启动资金,该资金由武汉区汉阳江堤街道监管使用。若乙方竞得该项目的开发权,前期启动资金可抵扣土地挂牌保证金,在乙方土地摘牌成功后转为首期土地款。
甲方全面负责汉阳区鲤鱼洲组团城中村改造项目A包范围内的拆迁安置以及其他相关事宜的办理,承诺于2010年9月30日前完成A包范围内的所有拆迁工作。
本协议一经签订,在乙方摘牌成功之日前甲方不能同任何第三方签订汉阳区鲤鱼洲组团城中村改造项目A包的关联协议和合同。如乙方取得项目开发权后,将其转让任何第三方,甲方有权终止本意向协议。
三、本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意向协议书,按进度支付相应的款项,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该项目若能成功获取,将增加公司的土地储备。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意向协议书
特此公告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 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