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1899 证券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2010—018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 2010年5月25日(星期二)上午9点
会议召开地点: 福建省上杭县紫金大道1号公司总部大楼1层会议室
股权登记日: 2010年4月23日(星期五)
会议方式: 现场会议
重大提案: 《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八项议案
根据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届四次董事会授权,经公司执行董事研究,公司决定于2010年5月25日(星期二)在公司上杭总部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5月25日(星期二)上午9 点。
(3)会议地点:福建省上杭县紫金大道1号公司总部大楼1层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现场召开,采取书面投票的表决方式。
2、会议审议事项
普通决议案:
(1)《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0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3)《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6)《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公司董事、监事2009年度薪酬的议案》;
(8) 《关于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及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年度境外、境内审计师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薪酬的议案》。
(注:上述议案经公司四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有关内容详情见公司于2010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
3、出席会议对象
(1)2010年4月23日(星期五)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持有本公司股份的A股股东或其书面委托代理人,本公司的境外H股股东另行通知。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3)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代表。
4、股东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出席回复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在2010年5月4日(星期二)或之前,将本次股东大会通知的回执(见附件一)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交回本公司。
(2)股东登记方法
A、A股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B、A股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公司股东可以到登记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亦可以通过邮寄、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但在出席会议时应出示上述登记文件的原件。
(3)登记时间:2010年5月21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
(4)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599号海富中心20楼,邮编:361016)
5、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599号海富中心20楼
邮编:361016
联系电话:0592-2933662,0592-2933649,0592-2933653
传真:0592-2933580
联系人:郑于强、赵举刚、张燕
6、其它注意事项
(1)参会股东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会议时间预计半天。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九日
附件一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股东大会
回 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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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在2010年5月4日(星期二)或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交回本公司。(传真:0592-2933580;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599号海富中心20楼;邮编:361016)
附件二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投票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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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899 股票简称:紫金矿业 编号:临2010—019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要约收购Indophil Resources NL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关于要约收购Indophil Resources NL(以下简称“Indophil”)股权事宜,详见本公司于2009年12月1日发布的“临2009-052”公告、2009年12月24日发布的“临2009-055”公告、2010年1月9日发布的“临2010-002”公告、2010年1月19日发布的“临2010-004”公告及2010年3月11日“临2010-013号”公告。
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金蕴矿业(BVI)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蕴矿业”)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主体,于2010年4月8日宣布,将本次要约收购Indophil的有效期从2010年4月16日(星期五)下午7时(墨尔本时间)延长至2010年5月14日(星期五)下午7时(墨尔本时间)。
截至2010年4月8日上午9时(墨尔本时间),金蕴矿业及其联系人持有Indophil 32.19%的权益(根据澳大利亚2001年公司法(the Corporations Act 2001 (Cth))定义)。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要约收购已获得澳大利亚外国投资审查委员会(“FIRB”)的批准;Indophil已完成对Alsons Corporation所持有的SMI3.27%权益的收购。本次要约收购须取得国内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有关审批工作正在进行中。
本公司将根据要约收购的进展情况作进一步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