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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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董事长刘锡汉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总会计师吴建石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财务部总经理孙志龙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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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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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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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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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主要是由于白鹭洲轮售后回租产生应付融资租赁款所致;
2.主要是由于将上年末预收的白鹭洲轮售后回租款进行融资租赁确认所致;
3.主要原因有二:一是报告期内国际油运市场运价开始回升,VLCC运价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使公司VLCC平均TCE由上年同期的4.5万美元/天上升到报告期的5.1万美元/天;二是公司运力同比增加,报告期末较上年同期末增加3艘VLCC、5艘MR,共增加运力113万载重吨;
4.主要是由于广兴洲、长航希望、白鹭洲轮售后回租项目分摊的未确认融资费用同比增加, 本期贷款增加,以及在建船舶转固后借款利息费用化所致;
5.主要为报告期运输业务利润增加所致;
6.主要为报告期内市场运价回升,公司运力增加,以及公司变更固定资产折旧估计所致;
7.主要为报告期内净利润大幅增加所致;
8.主要由于公司新增VLCC运力相继投入运营,对未完航次收入进行确认,使应收账款同比增加,同时公司船存燃料及预付港口费等同比增加,导致经营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定向增发事项:该事项已刊登在2009年9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现已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并经2009年12月2日长航油运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截至本报告期末,定向增发相关材料已递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股改承诺及履行情况:
控股股东南京油运承诺:①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2005年12月20日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②上述36个月届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24个月内不超过10%。
履行情况:切实履行承诺。
2 资产置换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控股股东南京油运承诺:在以资产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2007年12月5日起)三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履行情况:切实履行相关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实施现金分红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锡汉
2010年4月9日
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